北京进入北京

扫二维码关注小程序

大律云小程序

免费咨询 专业律师

# 效力待定合同催告追认权的行使时间是什么样的 #

被浏览:553

您的位置:大律网 > 法律热点>法律纠纷>效力待定合同催告追认权的行使时间是什么样的

效力待定合同催告追认权的行使时间是什么样的

律师 在线

最近登录平台服务的律师,服务响应时间更快,更快解决问题。

法律热点

响应时间快,高效解决问题

  • 合同

    1.效力待定合同可以多久追认(效力待定合同被追认前的效力)

    2023-12-11 17:30:43 阅读数:167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效力待定的合同追认期是多长时间法律分析:合同效力的待定主要由以下原因产生:①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超越其能力范围所签订的合同(由法定代理人追认) ②代理人无权代理所签订的合同,包括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及代理权终止(由被代理人追认)。

  • 法律

    2.效力待定的合同有哪些(效力待定的合同有哪些(v1)没有任务 ...

    2024-01-16 18:12:50 阅读数:592

    效力待定合同可由法定的第三人追认或拒绝追认,或由合同的善意相对人撤销,此追认或撤销直接向合同当事人进行,无须向法院或仲裁机关请求,效力待定合同的情况包括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第三人应在法律规定的催告追认期间内作出追认或拒绝追认的意思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 法律

    3.可撤销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和效力 ...

    2024-01-14 09:41:37 阅读数:327

  • 合同

    4.合同效力待定是怎么认定的(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2023-12-20 11:13:48 阅读数:470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相对人可催告法定代理人1个月内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 合同

    5.合同效力待定是怎么认定的(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2023-12-18 10:54:20 阅读数:29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相对人可催告法定代理人1个月内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 法律

    6.合同无效违约金条款效力最高院(合同无效违约条款的效力最 ...

    2024-02-02 09:53:13 阅读数:352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或者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终止合同后,合同权利义务关系归于消灭,违约条款继续有效,违约方需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法律

    7.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可撤销合同的效力状态)

    2024-01-29 10:22:34 阅读数:202

    可撤销合同,如果享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不愿意撤销合同和放弃对合同的撤销权,那么人民法院则依照法律规定对其合同予以承认和保护,其合同就要按照其条文和规定予以履行,如果中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请求人民法院拟用其合同或有关会同条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则依法对其予以撤销,中国《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和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消,“在可撤销的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有权撤销合同,但是当事人的这种权力并非没有任何限制,相反撤销权人必须在规定的撤销期间行使撤销权。

  • 法律

    8.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司法解释(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

    2024-01-26 11:17:06 阅读数:290

    法释〔2020〕25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2020年1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5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正确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 法律

    9.合同签订时间怎么规定(合同签订怎么规定年限)

    2024-01-22 11:38:30 阅读数:206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何确定合同签订的日期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那么在接下来的一个月之内,双方之间就必须要签订合同,并且还是采取书面形式来签订,劳动合同签订日期规定劳动合同签字规定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要在用工的一个月内进行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的话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进行支付双倍工资作为补偿。

  • 法律

    10.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时间(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 ...

    2024-01-20 13:59:02 阅读数:411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法律规定,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期限一般是六个月,其具体规定是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于一般的债权,而且根据最高院答复,建设工程优先权为除斥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期限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计算,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承包人请求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规定确定应付工程款时间,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 法律

    11.合同解除引起的法律效力是(合同解除协议书)

    2024-01-16 15:18:10 阅读数:318

    合同解除引起的法律效力是法律主观:合同解除的法律效力是,对于合同中已经履行的部分,当事人可以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以及请求赔偿损失,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合同解除后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1、一般规定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履行期限在合同的内容中非属特别重要时,即使债务人在履行期届满后履行,也不致使合同目的落空。

  • 法律

    12.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书面合同和口头合同法律效力)

    2024-01-16 12:40:28 阅读数:541

    口头合同是未签订书面合同的一种合同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条关于“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的规定,人们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外,均可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或协议,在法律未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情况下,只要当事人协商一致,都可以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劳动合同可采用书面或口头形式法律主观:劳动合同是不可以采用口头形式的,【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 法律

    13.霸王合同有法律效力吗(被骗签合同怎么解决)

    2024-01-16 02:39:31 阅读数:135

  • 法律

    14.合同效力的几种情形(合同效力的几种情形有哪些)

    2024-01-12 12:29:58 阅读数:541

    第五百八十条 【非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及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第五百七十八条 【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二、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债权

    15.借款合同利息交付的时间是什么时候呢

    2024-01-11 17:04:20 阅读数:115

    助学贷款什么时候开始算利息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从毕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自己承担贷款利息,并于当年12月20日偿还第一年利息,毕业后2年的12月20日偿还本金,开始偿还利息后,如当年12月20日未能及时还款,将被视作贷款逾期,助学贷款的还款情况是会记录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有很多人在办理房贷车贷时发现信用记录不良不能办理,但是他本人没有信用卡也没有办理过其他贷款,结果一查看是因为助学贷款还款逾期造成的,2、自毕业(或结业)当年9月1日起,开始负担助学贷款利息,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遇节假日不顺延。

问题分类

律总管法律咨询平台,快速解决法律问题

法律知识

精选专题

相关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