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前老赖通过离婚财产转移(起诉前老赖通过离婚财产转移案件)
起诉前财产转移有效吗
如果有证据表明,财产的转移是无效的。起诉前转移财产在一般情况下,是不算犯法的,但是如果是为了恶意逃避债务等目的转移财产的,涉嫌违法。对方当事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其转移财产的行为,即使当事人具有依法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的权利。
离婚的财产转移: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2、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司法实践的处理时,一般应把隐藏、转移、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毁损、变卖的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法律规定明确了发现一方转移财产该怎么办,但法律要求是以证据说话,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未转移财产一方要举出证据证明对方隐匿了财产,隐匿了多少,如果举不出证据,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而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家庭地位偏低的当事人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常处于证据收集的劣势。且目前家庭资产状况又日趋复杂,除了住房,还有股权、经营权等,发生离婚诉讼时,一方隐匿、转移财产,甚至编造假债务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果受害方对新型的理财方式不了解,或者根本就不知情;不知到一方在外面干了些什么,每天见到的就是明处的这些东西,对于暗处的一无所知,那么,就无法完成法律要求的证据收集任务;当客观事实不能被完全证明时,只能尊重法律的真实,也只能看着本属于自己的财产归属他人。
当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后,对方往往会闻风而动,转移夫妻共有财产。因此,原告在起诉前,先不要打草惊蛇,应当积极收集夫妻共有财产的证据。
解决债务人转移财产:
1、行使撤销权。如果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提起确认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行为无效之诉;
2、财产保全。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
3、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4、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撤销权行使的方式:
1、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行使撤销权必须由债权人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作出撤销债务人行为的裁判,才能发生撤销的效果。
2、如果债权为连带债权,则所有的债权人可以共同行使撤销权,也可以由连带债权人中的一人提起诉讼。如果数个债权因同一债务人的行为而受到损害,则各个债权人均有权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但其请求的范围仅限于各自债权的保全范围。
撤销权被告的确定:
依请求权说确定撤销之诉的被告。请求权说将债权人撤销权理解为纯粹的债权请求权,是债权人直接请求受益人返还因债务人的不当处分行为所受利益的权利,这里的撤销只是返还请求的前提,而并非是对债务人与受益人之间不当处分行为的否定。
因此,撤销诉讼属于给付之诉,被告人为受益人,如果受益人又将该财产转让出去,那么,债权人也可以以转得人为被告,此时的被告并不涉及到债务人。该理论的优点在于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对第三人的影响,符合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创设的宗旨。
但是,该理论在法律条文上难以找到依据,并且,在仅需撤销债务人与受益人之间的不当处分行为即可达到目的的情况下,如债务免除、抛弃等,此时无需请求返还,该理论对此难以做出合理的解释。这种理论已经基本上没有立足之地。
极端的形成权说与两诉合并的形成权说均认为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诉讼的结果是使得债务人的行为或其与受益人之间的不当处分行为溯及的消灭其效力。因此,债权人依据实体法上的形成权所提起的诉讼为形成之诉,以行为的当事人为被告。
依形成权确定被告的方法:
1、如果债务人行为为单独行为时,应以债务人为被告;
2、如果债务人行为为双方行为时,则应以债务人与受益人为共同被告;
3、如果债务人行为为双方行为,只是达成协议并未实际转移占有时,则应以债务人为被告,受益人不应列为被告。
责任说与前两种形成权说略有不同,依据责任说的观点,撤销的效果是使受益的第三人处于以其取得的财产对债务人的债务负责的状态,换言之,受益的第三人只是被置于一种物上保证人的地位(物的有限责任),因而对于债务人的地位并没有发生任何影响,此时,撤销权诉讼的被告是受益人或者转得人,而不必以债务人为被告。
依折衷说确定撤销之诉的被告。折衷说认为,债权人撤销权兼具撤销债务人的不当处分行为和请求财产返还两种性质,是撤销债务人的不当处分行为、请求归还脱逸财产的权利。
在债权人不主张归还脱逸财产,而只请求撤销不当处分行为的情形下,此时的撤销诉讼就是形成之诉,折衷说与形成权说在这种场合是一致的,均以行为的当事人为被告,即债务人行为为单独行为时,应以债务人为被告;
债务人行为为双方行为时,则应以债务人与受益人为共同被告。债权人既请求撤销债务人的不当处分行为,又请求归还脱逸财产,此时的撤销诉讼就是形成之诉和给付之诉,应以债务人与受益人或转得人为被告。
非法转移财产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转移存款。这种转移比较简单,一般会设立新的账户,通过长期将存款转移到新办理的账户里,如果另一方未察觉,且不知道新的账户存在,很难查到对方账户中的财产;
2、用私下赠予财产转移,这种需要人配合,但对于转移的人来说风险也是很高的;转移房产。一般是私自隐匿拥有的房产信息、私自将房产过户到他人名下,套取现金。整个交易过程及所有交易信息都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套取大量现金,并寻找消耗的理由进行掩饰;
3、转移公司资产或股权。有转移公司流动资金、制造虚假借款等,具体说来就是将所占股权化小或化零,造成没有股权或甚至欠外债的表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老赖假离婚转移财产怎么办
老赖和妻子假离婚转移财产的,按离婚转移财产的处理。相关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只要办理了离婚手续,那么就是离婚了,双方之间再也不存在婚姻关系。夫妻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2、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3、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4、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6、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欠债人被起诉前就离婚并转移财产
法律分析: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欠钱不还,离婚将财产转移到妻子名下,还能强制执行吗?
欠钱不还,离婚将财产转移到妻子名下,还能强制执行吗?
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案件线索;被执行人应事先汇报财产;法院理应通过互联网实行查控系统软件进行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早已租赁或是开设贷款担保等权利负担,存有一共有及其所有权争议的情况,理应一并汇报;被执行人的房屋产权在第三人名下的,也应当一并汇报。被执行人自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至提交报告之日,财产情况发生以下变动的,理应一并汇报:转卖或租赁财产的;在财产上建立抵押权等权利负担的;舍弃债务或增加偿还期限的;
开支大额资金等其他危害债务达到的财产变化。做为被执行人另一半一方,要不是共同债务,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本人财产利益呢?下边也是有三点提议,供大家参照:再行提起民事诉讼,确定自己独有的财产市场份额。给执行法官递交书面形式执行异议之诉,书面形式质疑假如被驳回,能够提到执行异议之诉,认为自已的本人财产市场份额,法院理应审理并采取。做为被执行人另一半,尽管不能通过法律程序寻找法院并对一同财产解除查封,但是可以在竞拍后,凭着对该财产具有一半份额的凭据,明确提出分派房屋拍卖款的50%。
夫妻两人私底下离异,协议书财产归被执行人另一半一方,负债自己承担,法院能够实行其上一任户下财产吗?答:无法直接实行。需撤消其离婚协议书内财产切分事宜后,即可实行被执行人市场份额里的财产。日常生活,常有人说自己的借款人假离婚买房了,把财产所有拿了另一半。实际上,在法律关系上并没假离婚买房这样的说法,一般而言:假如被执行人在负债造成后,明知道自已的免费赠送个人行为会对债权人的利益的情形下,仍然果断把自己的财产赠送另一半方,该方式早已严重影响了债务人债权的完成。可以依法并对离婚协议书内,财产切分事宜一部分给予撤消。
换句话说,夫妇私底下协议书离婚分割财产,是很难抵抗债权人的,该协议书只对夫妇内部结构合理。当执行完毕后,被执行人另一半一方,可以按离婚协议书财产切分事宜,向被执行人明确提出起追索。值得关注的是:撤销权履行也是有期限的,要在债务人了解或应当知道的时间也逐渐算,一年之内提出诉讼,超出五年,则债权人的撤销权全自动解决。
如果老赖在被起诉前早已转移财产,债权人该怎么办
如果老赖在被起诉前早已转移财产,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债务人也就是老赖,为了故意不履行债务义务的,影响到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而故意作出转移财产的行为,债权人是有权利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老赖的行为。
法律分析
现实生活中,很多老赖会通过假装离婚、故意转移自己名下的财产等形为来躲避债务。对于老赖的这种躲避债务的行为,法律上为了保护债权人利益,规定撤销权制度。撤销权制度指的就是当发现老赖用明显不合理的低价格或者是无偿的方式来转让自己名下的财产,对债权人造成了损害,导致债务不能清偿,并且还让债权人知道以上情形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老赖转移资产的行为,当然仅限于债权的部分,并且,向法院申请撤销的费用,可以让债务人来负担。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最主要的情形有以下三种:一、债务人放弃到期的债权;二、债务人无偿转让给别人自己名下的财产;三、债务人用不合理的低价来转让自己名下的财产。如果老赖符合三种规定之一,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老赖的财产转让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