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多久后不能再起诉分割财产(女人最聪明的离婚方式)
离婚后财产重新分配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法律分析:离婚后请求财产重新分配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多久后可以再次起诉财产分割
法律分析:离婚对财产进行分割后三年内可以再次起诉财产分割,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开始计算。并且,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离婚一年后能否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离婚一年后,如果发现有财产重新分割的情形,是可以要求重新分割的,离婚后可以 重新分割财产 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离婚时,未对婚姻续存期间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双方可协议分割或通过法院诉讼分割。 2、离婚时,一方隐瞒或藏匿婚姻期间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离婚后被对方查获,对方可通过法院诉讼要求重新分割。 3、离婚时,双方已经协商分割财产,离婚后,一方提出重新分割财产的要求,如对方同意,可重新分割,但对方若不同意,则不能重新分割。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男女 双方协议离婚 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 财产分割协议 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 夫妻共同财产 ,请求再次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的诉讼时效为两年。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 夫妻共同债务 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后起诉财产分割要多久之内起诉?
离婚 后起诉 财产分割 要多久之内起诉? 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 婚姻法 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请求再次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 的 诉讼时效 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也就是说,出现以下两种情况时, 诉讼离婚 后的财产可以重新分割: 1、诉讼离婚时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 债务 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离婚后,发现对方的上述行为,有新 证据 的,可以要求法院重新分割财产。 二、 协议离婚 后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九条:男女双方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返回,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因此,协议离 婚后财产 还可以重新分割的情况有: 1、漏分的财产; 2、协议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 3、协议离婚后,一方对 离婚协议 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4、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需要提醒的是必须存在欺诈、胁迫的前提条件才可以要求法院对协议离婚的财产进行重新分配。 财产分割的原则 夫妻间的 共同财产 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 离婚财产分割 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 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因此,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男女平等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 当要结束 同居关系 时,财产怎么样分割: 同居 期间的共同财产是指由双方共同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用于 债务清偿 的财产,主要包括:(1) 工资 、奖金;(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 知识产权 的收益;(4)因 继承 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遗嘱 或 赠与合同 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共同财产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必须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以前一方所得的财产, 解除同居关系 后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及一方死亡后另一方所得的财产,都不属于共有财产。二是必须依法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并非当然归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离婚时 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的分割: 1、共同协商原则。 离婚案件先予协商和解是必经程序,是 婚姻家庭 案件所特有的。按照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16条规定的二类情形的处理方法,也是在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进行的。即双方应将是否同意将出资额转让与否,转让份额达成一致,还要将转让价格一事达成共识,只有这样才能进行下一步——征求其他股东的意见。另外如前所述,基于股权价值的不稳定性,依据某一时点进行评估作价势必与股权价值相悖,并且在婚姻中“复合股权”(有的学者这样称呼)这种股权性质的要求,硬性判决股权归夫妻一人享有给对方补偿,不但给股东压力或履行不能,也丧失和剥夺夫妻共同财产在投资时所企盼的永久投资收益的目的性。 2、离婚案件股权分割问题,补偿或股权取得应由夫妻双方明确表示,不易法院过多干预。 如前所述由于股东配偶享有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也就是准共有股权故在离婚分割股权时,股东配偶有选择加入股东的权利,这种权利的行使障碍只能是其他股东不允许转让并购买,或者当事人明确表示放弃的,审判机关不应剥夺。可笔者同样注意到在现行的 公司法 律中,股东配偶的选择加入权一样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如果不允许判令身为股东一方补偿给另一方价款确系保护了股东配偶的权利,但是如果其他股东不认可仍是无济于事,最后还是导致股权无法取得,只不过变相从其他股东那里取得补偿,从某种程度上更没有保护有限责任公司人员组成稳定。这就是公司法中对于 股权转让 的局限性,这种局限性注定对于婚姻案件中非股东一方共有权保护不足。 综合上面所说的,起诉财产分割如果两个人是在离婚了之后的话,那么就必须要在规定的时效之内进行起诉,这样法院才会结合各种因素进行受理,所以,一定要懂得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样才能拿回属于自己的损失,分割到该有的财产。
离婚三年后,可以再起诉进行财产分割吗?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相信很多朋友们在生活之中总会遇到这样的问题,那就是刚开始的时候,两个人的感情非常的要好,但是没有想到,过一段时间之后,两个人的感情开始变化,于是就提出了离婚,有一些婚三年之后,很想知道究竟还可不可以起诉进行财产的分割,据相关专家的解释,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够进行财产分割的。
首先我们要明白一个道理,就是离婚三年的情况下,是不能够重新起诉,或者是重新去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但是如果有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那么另一方就可以重新向法院起诉,分割夫妻共同的财产,而且要进行这项行为的时候,要符合一些情形才能够进行财产的再分割,否则的话是不能够进行的。
首先,夫妻双方必须是自愿离婚的,而且可以在协议离婚后的一年内请求再次分割财产,如果对离婚时没有正确分割财产的,再发现以下情况的,两年内可以要求再次分割财产,离婚的时候,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或者伪造债务企图转移,侵占另一方财产的,这种行为都可以起诉,再度分割财产,最后一种情况就是离婚时没有处理财产的,离婚后仍然可以要求分割财产,并且离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为由未进行分割起诉的,经核实审查之后,可以进行相关的分割。
所以根据以上的内容,我们可以明显的看到分割财产这种问题是能够在分割的,但是一定要满足这些情形,才能够去要求分割财产,否则的话是没有任何一点办法去要求夫妻双方重新分割财产的,也不能够获得自己最终想要的结果。
离婚后,财产没有进行分割,一方可以在任何时间起诉分割财产吗??
您好,对方有权起诉分割。一般来说,诉讼时效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是如果发生中止中断的事由则可以暂停计算或者重新计算,最长为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即使离婚协议系五年前签署的,如果确认存在离婚协议中未分割的财产(属于您二人婚内共有)、对方与您沟通确认过(发生时效的中断)或者其它中止事由,对方是有权利起诉分割的。并且,法院并不会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因此,您需要做好应诉的准备。
希望能帮到您。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三条 【诉讼时效援引】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四条 【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第一百九十五条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离婚后对财产分割不满意能不能再起诉从新分配
您好,若双方为协议离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若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向法院请求变更或撤销,但若无欺诈、胁迫等情形,则法院应当依法驳回。若一方当事人对离婚判决或裁定不服的,可依法提起上诉,提起上诉的时间应当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