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撤诉后还能起诉吗(撤诉后影响二次起诉吗)
调解撤诉后还能起诉吗
和解撤诉后,是可以再起诉的。因为和解是双方当事人私下协商的。只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在协议书上签名盖章即可。若是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可以以此提起诉讼。
撤诉之后,当事人仍然可以同一事实同一理由起诉。
和解在法律上的含义就是指双方不通过法院而达成了协议,所以签和解协议无需到法院,只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在协议书上签名盖章即可。
撤诉并不代表放弃权利,撤诉的法律后果是诉讼时效中断,而不导致诉权和实体权利的丧失。
行政诉讼因调解撤诉后能再起诉,但不能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起诉,否则人民法院不予立案。且行政诉讼必须符合下列条件才可受理:原告合法。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告合法。被告必须是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授权实施行政行为的组织;起诉的理由合法。必须有具体的法律依据,明确的诉讼请求和确切的事实依据;符合受案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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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一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的,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调解协议附卷,并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前款规定情形,当事人请求制作调解书的,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可以制作调解书送交当事人。当事人拒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协议的效力。
和解后撤诉可以就和解协议再次起诉吗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 准予撤诉的裁定确有错误,原告申请再审的,人民法院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准予撤诉的裁定,重新对案件进行审理。
法院和解后还能起诉吗
法律主观:
民事案件已经和解并撤诉的,如果和解协议未获得履行,可以再次起诉。 如果和解是在法院主持下进行,且经法院以调解书的形式确认的,可直接申请 法院强制执行 调解协议,不能再次起诉。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私下和解后还能起诉吗
双方达成和解是否还可以再起诉,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分别是:
1、民事案件已经和解并撤诉的,如果和解协议未获得履行,可以再次起诉;
2、如果和解是在法院主持下进行,且经法院以调解书的形式确认的,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调解协议,不能再次起诉。
执行和解的条件有哪些
1、在程序上执行和解只能在执行程序中适用;
2、执行和解的主体在通常情况下是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在和解协议变更履行义务主体和情况下还包括第三人;
3、执行和解必须出自双方当事人的自愿;
4、和解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5、参加和解协议的当事人必须具有诉讼行为能力,当事人如果没有诉讼行为能力应由其法定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对于调解后能否起诉的主要有三种情况,具体如下:
1、普通第三人的调解没有强制执行力,反悔后可以向法院起诉;
2、于仲裁机构达成的调解协议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协议,或者请求确认协议无效。此时需要对本人的诉讼请求提供证据予以证明;
3、人民法院制定的民事调解书。这是有强制执行力的,一旦签收就产生法律效力,不可以上诉也不可以就同一纠纷另行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由双方当事人依照人民调解法等法律,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调解组织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提出。
第一百九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纠纷原告撤诉后还再能起诉吗
在特定的情况下,法院是可以受理撤诉的案件再 诉讼 的,但是对于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是不会同意再次诉讼的申请。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依照 行政诉讼法 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等。 《 民事诉讼法 》 第一百二十四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 管辖 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 管辖权 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 离婚 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 收养 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撤诉后,法院出了调解书,还能再上诉吗
1、调解书是一种生效的法律文书,一定不能上诉。只有判决书、裁定书才可以上诉。
2、《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3、《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