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的种类主要有哪些(合同解除的原因主要有)
合同的终止方式有哪几种
一、合同的终止方式有哪几种
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合同终止的方式主要包括: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等。
1、清偿。清偿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
2、解除。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单方解除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双方解除指双方协议消灭原有的合同。解除还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3、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
4、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保存以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制度。
5、免除。即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
6、混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
二、合同终止有什么法律后果
合同终止包括合同履行的终止与合同关系的消灭两层含义。
合同履行的终止是指当事人因该合同所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归于消灭,并面向将来消灭合同履行的效力,合同履行的终止并不消灭当事人因此所应承担的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责任,合同关系的消灭是指当事人因该合同所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关系完全不复存在,当事人不再履行合同义务,由合同引起的债权债务关系全部归于消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终止的方式有六种,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要注意合同履行的义务和权利。以上便是为您整理的“合同的终止方式有哪几种”全文。
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有哪些
解除劳动合同的种类包括以下三种: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包括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包括过错性、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
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劳动协议。劳动合同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基本前提,在劳动法中占据核心的地位。
合同类型:
以合同期限为标准,劳动合同可分为三类: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劳动合同的有效时间,是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起始和终止的时间,也是劳动关系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时间。
劳动合同的生效,是指具备有效要件的劳动合同按其意思表示的内容产生了法律效力,此时劳动合同的内容才对签约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劳动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部分条款与新法律法规抵触应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民法典中可以随时解除的合同类型有哪些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为了双方的共同利益而达成的约定,合同的形式总是多种多样的,可以采用书面的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的形式,但是不论什么形式的合同约定的内容肯定不能是违法的,合法的合同内容才能受法律保护,那么我想告诉大家随时可以解除的合同类型有哪些。
一、民法典中可以随时解除的合同类型有哪些
可以随时解除的合同类型有:
1.约定解除的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约定事项已经完成的合同;
3.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4.合同的内容是违法的,本来合同就不生效也是随时可以解除的。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解除合同要在多长时间之内完成
1.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
2.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
第五百六十四条 【解除权行使期限】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可以随时解除的合同类型有四种,一是约定解除的合同,二是约定事项已经完成的合同,三是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四是违法的合同,对于可以随时解除的合同也要在一定期限内及时解除,约定了期限的按照期限,没约定的解除的时间是一年。
合同解除的类型
一、合同解除的类型有哪些
1、合同解除的类型如下:
(1)单方解除。解除权人行使解除权将合同解除的行为。不必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只要解除权人将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直接通知对方,或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向对方主张,即可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
(2)协商解除。在合同未履行完毕之前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3)约定解除。是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解除事由的,当解除事由发生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4)法定解除。是出现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时,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合同解除的程序
合同的解除程序有:
1、协商解除的程序,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解除协议;
2、约定解除的程序,法定解除事由成就,当事人提出解除主张,协议解除;
3、起诉解除的程序,当事人提价起诉状、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执行生效裁判等。
劳动合同的解除有三种类型
劳动合同解除方式有以下三种:1、双方协商或按约定解除。2、劳动者解除。3、用人单位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解除劳动合同引起的法律后果与终止劳动合同引起的法律后果大致相同。
法定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出现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时,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在法定解除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可以不与另一方当事人协商,也无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就可依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合同。
约定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认为继续履行合同已经没有必要时,与另一方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与法定解除不同的是,约定解除不能由一方自主决定,而必须是双方的行为,其解除的条件不一定是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出现,只要当事人双方在真实意思表示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可以了。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亦称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合同时就明确约定了效力期间的劳动合同。其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亦称不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的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的劳动合同,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属于单项合同。劳动合同有三种类型,第一种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又称定期劳动合同;第二种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又称不定期劳动合同;第三种是单项劳动合同,又称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