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人死了担保人是否要还债
借款人死亡担保人需要还款吗
这个是要根据一定的实际情况来判断的,如果实际情况需要担保人就要还款,如果不需要担保人就不用替借款人还款。
1.贷款人死了担保人不是必须还款,一般是贷款人没有任何遗产的情况下,担保人要承担还款责任。如果贷款人有遗产,这时可以通过变卖贷款人的遗产偿还贷款。
2.或者这时也可以贷款人的继承人还款或者要求继承人和担保人共同还款。一般在实际的生活中不要随便对别人进行担保,如果借款人后期不能按时归还,这时银行会要求担保人偿还贷款。如果担保人不能偿还,这是担保人的征信会变不良,后续担保人办理贷款时会遭到银行的拒绝。
3.债务人死亡担保人需要偿还债务,如果债务人有遗产的,应当先以债务人的遗产清偿。贷款人死了担保人不是必须还款,一般是贷款人没有任何遗产的情况下,担保人要承担还款责任。如果贷款人有遗产,这时可以通过变卖贷款人的遗产偿还贷款。
4.即使债务人死亡的,担保人还是要还钱,担保责任不因债务人的死亡而消亡。如果是债务人死亡的,且保证期间已经届满的,保证人就不需要再承担保证责任了。
拓展资料
借款人是指在信贷活动中以自身的信用或财产作保证,或者以第三者作为担保而从贷款人处借得货币资金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人必须提供相关的资料来证明自己的财产基础,这样才能申请借款,需要的材料一般有公司资料如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公司借款前三年内的年报、三个月的财务报表,六个月的对公账单、近六个月各项税单,已签约的购销合同,个人资料如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房产证权利人及配偶身份证、借款人、房权利人户口本、借款人、房产权利人结婚证等等。
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是否承担责任
债务人死亡,担保人应承担责任。保证人所保证的,不仅仅是债务人不逃避债务,更重要的是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证人有两种保证责任,对于一般保证,债权人必须先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或同时一并对保证人起诉、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实现债权后,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对于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则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即债权人可以选择只起诉债务人、同时一并起诉债务人和保证人、直接单独起诉保证人。担保人提供一般保证的,先用借款人的遗产偿还所欠债务。借款人的遗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的部分,由担保人承担偿还责任。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借款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即不论借款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现在由于债务人意外死亡,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起诉担保人承担还款责任,符合法律规定。债务人死亡并不导致债的灭失,债务人的继承人应该在其继承的范围内清偿债务,所以保证人在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可根据追偿权,向债务人的继承人主张权利。债务人死亡,因为债务并没有随之消失,所以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仍在存在,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责任有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这两种,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以向债务人的继承人主张追偿权,追偿的范围在遗产范围内。常见的民间借贷纠纷中,担保人一般以责任不存在拒绝还款,起诉到法院后建议委托债务追讨律师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人死了欠的钱需要担保人还吗
一、人死了欠的钱需要担保人还吗
1、债务人死亡后欠的欠款需要担保人还。因为债务人死亡并不会导致债务消灭,既然债务没有消灭就需要还款,保证人在债务人无法承担还款责任的情况下需要替其承担还款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二、担保人不担责的情况有哪些
1、免责;
2、超出保证责任期限不担责;
3、未经保证人同意,私自变更主合同;
4、未经保证人同意,私自转让债务;
5、主合同无效。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借款人死了担保人还要承担责任吗
借款人去世的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借款人去世担保人需要承担的责任:
1、借款人去世的,担保人仍要按照担保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2、担保人提供一般保证的,先用借款人的遗产偿还所欠债务。借款人的遗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的部分,由担保人承担偿还责任。
3、担保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借款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即不论借款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九十二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债务人死亡担保人如何担责
债务人死亡,其债权债务关系还是存在的,担保人是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当然债务人如果有遗产的可以执行其遗产。保证的设定目的就是为了维护债权人的权益,保护交易的安全。根据相关规定可知,债务人死亡并不导致债的灭失。
债务人死亡债务怎么处理
债务人死亡,债务不能消灭。根据我国相关规定明确了这一点。债权人要追讨债务,首先看债务人是否留有财产,其次看有无债务担保人。一般公民死亡后,有财产的,他的债务由他的继承人承担;无财产的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不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
借款人死了,担保人必须得替借款人还款吗
1、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人,那么担保人应该替他还款;如果是一般保证人,那么只有在借款人不能偿还借款的情况下,担保人才替借款人还款。
2、《担保法》第16条规定:”保证的方式有:(一)一般保证;(二)连带责任保证。“第17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第18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由上述规定可知,本案的担保,是人的担保,也就是保证。保证的方式包括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两种。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那么保证人(担保人)应当替借款还款;如果是一般保证,那么保证人(担保人)只有在借款人不能偿还借款的情况下,才承担保证责任,才替借款人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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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人死了,担保人需要负责任吗
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是否需要偿还债务,具体如下:
1、如果借款人有遗产,以其遗产偿还债务;
2、如果借款人的遗产已经被其继承人继承,尤其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3、如果借款人没有遗产,由担保人承担债务偿还责任,可以起诉担保人。
4、遇到夫妻共同债务一方死亡的情况时,夫妻另一方要承担全部责任的。如果有遗产的话,继承人应当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责任。但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5、若是夫妻的共同债务,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的任何一方都是有义务偿还的,所谓共同债务一般是指用于所借或者所欠债务用于家庭开支或者家庭合理投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