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书和委托合同是一样的吗(委托书和委托合同的区别)
商标代理委托书和委托合同一样吗?
商标代理委托书 和 委托合同 一样吗 一般来说,委托书是双向的,是合同的一种,应是一样的,而委托 代理 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又具体反映在委托合同中。委托合同往往是授权行为的基础。二者既互相联系,但又各不相同。双方法律行为,双方先签订 委托代理合同 ,委托代理合同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表现为双方互相信任的基础上订立的代为处理事务的有偿合同。是双务合同,双方互负合同义务。 我们知道, 律师 在代理时候,需要授权委托。这含有需不需要特别授权的问题,没有特别授权就是一般授权。因为附带民事 诉讼 相当于民诉,诉讼代理人是要在法庭上辩论,提出回避之外,还可能要和解,承认,变更诉讼请求等,后面的和解,承认,变更请求,撤诉等,需要特别授权。这是民诉当事人处分权的表现。 而第一句话里面是 刑事诉讼 的诉讼代理人,变更诉讼请求,和解等,诉讼代理人都没有权利,因为是 公诉 机关或者检察院在指控,不要说诉讼代理人了,就是被害人自己也不能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撤诉,所以一般委托就好了,不需要特别授权。因为被害人自己都没有这些权利,何谈授权律师去做?所以自然不用特别授权。这是我们国家乃至全世界 刑法 的相同之处,那就是刑法由国家当起诉人一方,被害人作为当事人,是不享有民事那么多自主权和处分权的。 委托合同则是—种双方法律行为,必须基于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即委托方愿意授权,受托方愿意接受。在实践中,为防止纠纷的发生,最好的办法是在出具 授权委托书 的同时,由委托人和受托人签订一份委托合同,详细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授权委托书一般只解决代理权是否形成的问题,委托合同则一般只解决双方的权利义务问题,并不当然解决代理权的问题。如果委托合同中有专门的授权条款,明确规定了代理事项、权限、期间等内容,则可不必另行授权,自委托合同签订生效之时,代理人即取得代理权。如果委托合同中并无明确授权的意思表示,只规定了其他权利义务事项,则不能认为受托人已取得代理权。 委托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①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或名称、 法人代表 、法定地址; ②委托事项; ③代理权限; ④代理期间; ⑤对代理权行使的要求与限制; ⑧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⑦受托人的权利与义务; ⑧代理费用(佣金)的计算标准、支付办法; ⑨ 违约责任 等。 综上所述,委托代理书和委托合同是一样的,代理书也是合同的一种,只是称谓不同罢了,但是其中也有细微的一些差别,在合同中一般是指明双方各自应该承担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违约之后如何处理等内容,而委托书更倾向于一种单方面的权利的托付。
授权委托书是合同吗
法律主观:
是合同。 授权委托书 是广义的合同。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 代理 ,可以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应当用书面形式。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同时对于授权可以随时取消。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委托书算不算合同
法律主观:
算。 委托书是由委托人签字确认,授权被委托人从事一种法律事务的法律文书。委托书是委托人的单方授权行为。而合同则是当事人双方或多方合意签订的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契约、协议,是双务合同。一般情况下,单方委托书并不具有合同的表现形式,但如果委托书中明确了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其也应属于广义上的合同,被委托人违背了委托人意志,不遵从委托内容做出损害委托人权益的行为,可以追究其 违约责任 。因此,委托书应属于广义上的合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委托合同和委托书的区别是什么
简单的说,委托合同,是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签订的,对双方有效而不出示给别人的合同,通常包括有委托与受托方的权利与义务,报酬等条款。而委托书是是委托人给受托人的授权证明,表示受托人有权限为委托人处理某事务。格式没有标准格式,看你需要哪方面的,律师有律师专用的,公司有公司专用的。
委托书和合同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委托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是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并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委托书则是单方法律行为,是授权行为,委托人签字即生效。一种是合同行为,后一种则是以委托合同为基础的授权行为。当然,没有委托合同也可以直接进行委托行为。二者的关键区别就在于是双方法律行为还是单方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委托合同和授权委托书的区别
法律主观:
委托合同 是 代理 权产生的一种基础法律关系,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有委托合同,所以委托人单方授权给受托人,受托人因此取得代理权。 而委托授权的受托人代理权并非直接来至于委托合同,而是来至于委托人的授权行为。委托授权的基础法律关系有委托合同关系、 劳动合同 关系、雇佣关系、职务关系等等,甚至在现实生活中还没有达成委托合意,但已经委托授权的,当然多数委托代理的基础关系都是委托合同。委托授权独立于委托合同,委托授权的书面形式即表现为 授权委托书 。
法律客观:
委托授权,是指委托人(被代理入)向受托人(代理人)授予代理权的意思表示。换言之,委托人将其愿意授予受托人代理权的内心意思通过一定的形式表达出来,这一行为就是委托授权行为。委托授权是一种单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即以委托人单方的意思表示为成立要件,只要委托人作出了这一意思表示,受托人即取得了代理权,授权的法律效果随之产生。委托授权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则应当用书面形式(《民法通则》第65条第l款)。有关委托授权行为是委托代理的基础,而委托代理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又具体反映在委托合同中。委托合同往往是授权行为的基础。二者既互相联系,但又各不相同。委托合同则是—种双方法律行为,必须基于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即委托方愿意授权,受托方愿意接受。在实践中,为防止纠纷的发生,最好的办法是在出具授权委托书的同时,由委托人和受托人签订一份委托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授权委托书一般只解决代理权是否形成的问题,委托合同则一般只解决双方的权利义务问题,并不当然解决代理权的问题。如果委托合同中有专门的授权条款,明确规定了代理事项、权限、期间等内容,则可不必另行授权,自委托合同签订生效之时,代理人即取得代理权。如果委托合同中并无明确授权的意思表示,只规定了其他权利义务事项,则不能认为受托人已取得代理权。
委托书可以代替合同吗
一、有委托书代签合同有效吗
1、有委托书代签合同有效,当事人可以授权委托他人代签合同,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代签的合同,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二条,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二、委托人代签定金合同有效吗
委托人代为签订定金合同时,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委托书和合同有什么区别
在当事人对他人进行委托的时候,有时候给的是委托书,就会比较简单的写清楚委托事项和责任等。而委托合同则是双方要协商签订的。所以,委托书与委托合同区别有哪些?一、委托书与委托合同区别
委托授权书,是指委托人(被代理入)向受托人(代理人)授予代理权的意思表示。换言之,委托人将其愿意授予受托人代理权的内心意思通过一定的形式表达出来,这一行为就是委托授权行为。委托授权是一种单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即以委托人单方的意思表示为成立要件,只要委托人作出了这一意思表示,受托人即取得了代理权,授权的法律效果随之产生。委托授权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则应当用书面形式。有关委托授权行为是委托代理的基础,而委托代理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又具体反映在委托合同中。委托合同往往是授权行为的基础。二者既互相联系,但又各不相同。
委托合同则是—种双方法律行为,必须基于双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即委托方愿意授权,受托方愿意接受。在实践中,为防止纠纷的发生,最好的办法是在出具授权委托书的同时,由委托人和受托人签订一份委托合同。
双方的权利义务。
授权委托书一般只解决代理权是否形成的问题,委托合同则一般只解决双方的权利义务问题,并不当然解决代理权的问题。如果委托合同中有专门的授权条款,明确规定了代理事项、权限、期间等内容,则可不必另行授权,自委托合同签订生效之时,代理人即取得代理权。如果委托合同中并无明确授权的意思表示,只规定了其他权利义务事项,则不能认为受托人已取得代理权。
二、委托与代理的本质区别
责任的承担不同。代理是指一方授予他方代理权,他方依代理权与第三方进行法律行为,其行为后果由一方承担的一种民事法律制度。委托是指一方将一定的事务委诸于另一方实施的法律制度。
《民法典》第六百二十五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标的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出卖人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标的物予以回收的义务。
三、委托合同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死亡。若是委托人死亡,委托事务的处理对其已无意义,同时委托人也无从对委托事务指示,加以关注;而若受托人死亡,则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能力与经验的依赖落空,委托事务也无从继续进行。因此,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死亡的,委托关系应终止。
这里的死亡包括自然人的死亡和法人的死亡。自然人的死亡有真实死亡和宣告死亡两种;法人的死亡即指法人的终止。
(二)一方或双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这是指当事人原有行为能力而后来因某种原因(例如患有精神病)而丧失行为能力。
(三)若当事人是企业的,则该当事人破产。已破产的企业因其信用丧失,无法保证合同的继续履行,因此委托关系应终止。
但本法并非强行性规定,当事人双方可以通过约定排除或限制本条(《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四条)的效力。例如,双方可以约定,委托人死亡的,委托关系继续存在,由委托人的继承人或双方约定的其他人继承委托的地位;或者委托人丧失行为能力时,由其法定代理人继承其地位。
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委托书与委托合同区别”等相关法律知识。委托合同相对于委托书是更全面的规定,并且需要双方确定委托事项和违约责任等,二者区别是比较好区分的。
委托书和委托协议一样吗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委托书是双向的,是合同的一种,应是一样的,而委托代理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又具体反映在委托合同中。委托合同往往是授权行为的基础。二者既互相联系,但又各不相同。双方法律行为,双方先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委托代理合同是指委托人与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表现为双方互相信任的基础上订立的代为处理事务的有偿合同。是双务合同,双方互负合同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