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成本可以扣除吗(为犯罪支出的成本可以扣除吗)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12.05
558
试试在线咨询吧~买卖违法所得是否要扣除成本专家1对1在线解答问题5分钟内响应 | 万名专业答主马上提问在海洋馆听讲座的邓艾 正在咨询法律问题米修米修 正在咨询劳动人事问题七雪天空 正在咨询交通法规问题秋痕IU 正在咨询医疗纠纷问题leo99 正在咨询婚姻继承问题夏天的风88 正在咨询婚姻继承问题大漠有鱼 正在咨询劳动人事问题魅力人生0325 正在咨询法律问题安冬莫悲伤0325 正在咨询财产房产问题大蛮蛮09 正在咨询债权债务问题相关案例经营异常的公司怎么处理_不成功不收费_专业代办公司最近55分钟前有人咨询相关问题企邦邦服务商广告空消宠物驱虫狗狗猫咪杀跳蚤药杀虫剂家用除跳蚤蜱虫去虱除臭除味灭除虱子喷雾剂体外驱虫药除虫喷剂用品 1瓶¥39.9 元¥79.8 元购买京东广告买卖违法所得是否要扣除成本法律分析:违法所得要扣除成本。

计算违法所得是否应扣除成本

是。根据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显示,在区别功能类型确定“违法所得”计算方式中明确规定,在计算“违法所得”时,扣除在实施犯罪中的必要成本,只计算获得的实际收益,不扣除任何犯罪成本,是应扣除相应的成本。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获利要扣除成本吗

扣除。犯罪违法所得扣除成本,对于“违法所得”认定,一般情况采取经营收入的“全部说”,因此成本与营利都会予以扣除。“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源于2007年5月1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罪名。

关于倒卖文物罪中的违法所得是否应扣除成本

百度知道

买卖违法所得是否要扣除成本

共1条回答

律临杨梦嫣律师

执业5年 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

已帮助58人 5分钟内回复 回复率90%

咨询

法律分析:违法所得要扣除成本。通过实施犯罪直接或者间接产生、获得的任何财产,应当认定为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违法所得的基本原则是:以当事人违法生产、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所获得的全部收入扣除当事人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适当的合理支出,为违法所得。本办法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回答于2022-04-14

洗衣液加工厂厂家洗衣液批发采购洗衣液加工厂厂家直销零差价

咨询洗衣液加工厂厂家找敖广集团,20多年消字号实力厂家,专业研发出口洗衣液加工厂厂家产品均经权威机构检测认证,一站式OEM代工洗衣液加工厂厂家,欢迎采购!

广告

上汽大众新朗逸 新朗逸星空版逸享上市

500万国民家轿,12.09万元起,立享75%购置税补贴,即刻get一「朗」永逸的生活

svw-volkswagen.com广告

2023款上汽大众ID.6 X,开启纯电新生活!

值得一看的汽车相关信息推荐

多重升级配置,为你打开全新出行方式。综合补贴后售价253,288元起!立刻订购!

上海上汽大众汽车销售广告

问题还未解决?试试在线咨询吧~

买卖违法所得是否要扣除成本

专家1对1在线解答问题

5分钟内响应 | 万名专业答主

马上提问

在海洋馆听讲座的邓艾 正在咨询法律问题

米修米修 正在咨询劳动人事问题

七雪天空 正在咨询交通法规问题

秋痕IU 正在咨询医疗纠纷问题

leo99 正在咨询婚姻继承问题

夏天的风88 正在咨询婚姻继承问题

大漠有鱼 正在咨询劳动人事问题

魅力人生0325 正在咨询法律问题

安冬莫悲伤0325 正在咨询财产房产问题

大蛮蛮09 正在咨询债权债务问题

相关案例

经营异常的公司怎么处理_不成功不收费_专业代办公司

最近55分钟前有人咨询相关问题

企邦邦服务商广告

空消宠物驱虫狗狗猫咪杀跳蚤药杀虫剂家用除跳蚤蜱虫去虱除臭除味灭除虱子喷雾剂体外驱虫药除虫喷剂用品 1瓶

¥39.9 元¥79.8 元

购买

京东广告

买卖违法所得是否要扣除成本

法律分析:违法所得要扣除成本。通过实施犯罪直接或者间接产生、获得的任何财产,应当认定为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已经部分或者全部转变、转化为其他财产的,转变、转化后的财产应当视为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九条 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由犯罪地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应当发出公告。公告期间为六个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参加诉讼,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在公告期满后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进行审理。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律临匡嘉鑫律师

执业4年

立即咨询

违法所得是否扣除成本

违法所得是否扣除成本,需要看具体的情况。 没收财产是一种财产刑,是指将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强制无偿地收归国有的刑罚方法,它是指将犯罪人个人所有的财物、现金、债权等财产全部或部分收归国有,不能涉及犯罪人以外的人的财产; 没收全部财产的,还应当为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抚养的家属及子女留下必要的生活费用,对犯罪人在没收财产前的正当债务,经债权人申请还可以归还; 被判没收财产的,不得因任何理由向人民法院申请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所谓家属所有财产,是指纯属家属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家属自己穿用的衣物、个人劳动所得财产。家属应有财产,是指家庭共同所有的财产中应当属于家属的那一份财产。对于犯罪分子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属于他人所有的部分,也不得没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条 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 通过实施犯罪直接或者间接产生、获得的任何财产,应当认定为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违法所得。

乔光远律师

执业9年

立即咨询

违法所得是否扣除成本

一。违法所得是否扣除成本1、违法行为属于一般的违法经营行为,其违法所得应当扣除成本。具体情况如下:(1)相对人从事的不是违法经营行为,而是单纯的违法行为或者侵权行为;(2)相对人经营的产品属于其不能使用、收益的违法产品;(3)根据法律规定能够推出计算违法所得不扣除成本的含义。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通过实施犯罪直接或者间接产生、获得的任何财产,应当认定为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已经部分或者全部转变、转化为其他财产的,转变、转化后的财产应当视为前款规定的“违法所得”。来自违法所得转变、转化后的财产收益,或者来自已经与违法所得相混合财产中违法所得相应部分的收益,应当视为第一款规定的“违法所得”。二、违法所得的认定是如何的违法所得的认定内容具体如下:1、为了规范和保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公正、有效行使职权,正确实施行政处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违法所得的基本原则是:以当事人违法生产、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所获得的全部收入扣除当事人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适当的合理支出,为违法所得。本办法有特殊规定的除外;3、违法生产商品的违法所得按违法生产商品的全部销售收入扣除生产商品的原材料购进价款计算;4、违法销售商品的违法所得按违法销售商品的销售收入扣除所售商品的购进价款计算;5、违法提供服务的违法所得按违法提供服务的全部收入扣除该项服务中所使用商品的购进价款计算;6、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违法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违法所得按当事人的全部收入计算;7、违法承揽的案件,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按照相关规定计算违法所得;定做人提供材料的,违法所得按本办法第五条计算;8、在传销违法活动中,拉人头、骗取入门费式传销的违法所得按当事人的全部收入计算;团队计酬式传销的违法所得,销售自产商品的,按违法销售商品的收入扣除生产商品的原材料购进价款计算;销售非自产商品的,按违法销售商品的收入扣除所售商品的购进价款计算;9、在违法所得认定时,对当事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前依据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定已经支出的税费,应予扣除;10、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所得”、“非法所得”的认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政府规章对“违法所得”、“非法所得”的认定另有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

宗辉律师

执业1年

立即咨询

知道律临优选律师

戴永生律师

执业20年

咨询我

王洪生刑事律师

执业11年

咨询我

北京律师王思然

执业10年

咨询我

刑事辩护律师翟玉博

执业21年

咨询我

丁学明律师

执业7年

咨询我

没收违法所得是否扣除成本

法律分析:没收追缴违法所得是否扣成本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第一,相对人从事的不是违法经营行为,而是单纯的违法行为或者侵权行为。比如,公司经理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侵占公司财产,按照公司法规定,应当没收公司经理的违法所得,责令其退还公司财产。第二,相对人经营的产品属于其不能使用、收益的违法产品。比如,某印刷厂非法印制烟草制品商标标识,根据烟草专卖法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销毁印制的商标标识,对其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第三,根据法律规定能够推出计算违法所得不扣除成本的含义。比如,某人未经批准,购买印刷设备,私自承揽印刷业务,按照出版管理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对其予以取缔,没收出版物和从事非法活动的主要专用工具、设备以及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胡秀萍律师

执业9年

空消宠物驱虫狗狗猫咪杀跳蚤药杀虫剂家用除跳蚤蜱虫去虱除臭除味灭除虱子喷雾剂体外驱虫药除虫喷剂用品 1瓶

¥39.9 元¥79.8 元

购买

京东广告

非法获利扣除成本吗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如果涉嫌非法经营,那么违法所得是不应该扣除成本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第十二条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 (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二)划拨存款、汇款; (三)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四)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五)代履行; (六)其他强制执行方式。 第十九条 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行政机关负责人认为不应当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吴欢欢律师

执业4年

刑事违法所得扣除成本吗

法律分析:违法所得是否扣除成本,需要看具体的情况。通过实施犯罪直接或者间接产生、获得的任何财产,应当认定为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违法所得。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通过实施犯罪直接或者间接产生、获得的任何财产,应当认定为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违法所得”。 违法所得已经部分或者全部转变、转化为其他财产的,转变、转化后的财产应当视为前款规定的“违法所得”。 来自违法所得转变、转化后的财产收益,或者来自已经与违法所得相混合财产中违法所得相应部分的收益,应当视为第一款规定的“违法所得”。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 第二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违法所得的基本原则是:以当事人违法生产、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所获得的全部收入扣除当事人直接用于经营活动的适当的合理支出,为违法所得。

广西合同律师赵淑媛

执业2年

没收追缴违法所得扣成本吗

法律分析:违法行为属于一般的违法经营行为,其违法所得应当扣除成本。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处罚的一种方式,主要适用于违法行为人因违法行为而获得物质利益的情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九条 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武汉离婚律师李玉芳

执业7年

淘宝-猫咪内外驱虫多少钱,优质产品,超低价格,太好逛了吧!

淘宝热卖广告

非法经营罪要扣除成本吗

法律分析:需要。1、非法经营食盐20吨以上不满30吨的,为拘役刑或罚金刑。非法经营食盐30吨的,为有期徒刑一年,每增加6吨,刑期增加一年。 2、非法经营电信业务数额在150万元以内的,为罚金刑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为拘役刑0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5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南京律师张立俊

执业11年

没收追缴违法所得扣成本吗

违法行为属于一般的违法经营行为,其违法所得应当扣除成本。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处罚的一种方式,主要适用于违法行为人因违法行为而获得物质利益的情况。 一、涉及污染环境罪存疑不诉后行政处罚可以吗 存疑不诉后,如果存在行政违法行为的可以追究行政处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 1、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适用警告处罚的重要目的,是使被处罚人认识其行为的违法性和对社会的危害,纠正违法行为并不再继续违法。 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 4、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 6、行政拘留。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短期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惩罚措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唐玉娟律师

执业7年

知道首页

在线法律咨询

立即咨询

马上咨询

免费预约咨询

已解决50566次法律问题

违法所得是否扣除成本

违法行为属于一般的违法经营行为,其违法所得应当扣除成本。

第一,相对人从事的不是违法经营行为,而是单纯的违法行为或者侵权行为。

第二,相对人经营的产品属于其不能使用、收益的违法产品。

第三,根据法律规定能够推出计算违法所得不扣除成本的含义。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没收违法所得,应当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或者人民法院的官方网站刊登,并在人民法院公告栏张贴、发布;必要时,可以在犯罪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地、申请没收的不动产所在地张贴、发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应当在十五日内发出公告,公告期为六个月。公告应当写明以下内容:(一)案由;(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缉在逃或者死亡等基本情况;(三)申请没收财产的种类、数量、所在地;(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参加诉讼的期限、方式;(五)应当公告的其他情况。

违法所得是否扣除成本

违法所得 要扣除成本。通过实施犯罪直接或者间接产生、获得的任何财产,应当认定为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已经部分或者全部转变、转化为其他财产的,转变、转化后的财产应当视为违法所得。 《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九十九条 没收违法所得 的申请,由犯罪地或者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人民法院受理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后,应当发出公告。公告期间为六个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申请参加 诉讼 ,也可以委托诉讼 代理 人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在公告期满后对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进行审理。利害关系人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 开庭审理 。

违法所得是否扣除成本

违法行为属于一般的违法经营行为,其违法所得应当扣除成本。第一,相对人从事的不是违法经营行为,而是单纯的违法行为或者侵权行为。第二,相对人经营的产品属于其不能使用、收益的违法产品。第三,根据法律规定能够推出计算违法所得不扣除成本的含义。

【法律分析】

违纪违法所得是指通过违纪违法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在实施违纪违法行为之前就占有的财物和用于违纪违法的财物不属违纪违法所得;违纪违法所得应是扣除成本后的营业获利部分。理由如下首先,“合法的金钱和其他财物一旦投入到非法的行为中去,就与非法行为合为一体,成为非法行为的一个组成部分,其本身就不再具有合法性”的论述,实际含义是指行为人将合法的财物用作违法违纪的工具,而不是行为人实施违纪违法行为所取得的财物。如挪用公款用于赌博、走私、贩卖毒品、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国家绝对禁止的非法活动,这种场合实际上是将合法的款物用作违法犯罪的工具,理应依法没收。其次,将成本排除于“违法所得”之外具有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的根据。如《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本解释所称“违法所得数额”,是指获利数额。最近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扣押、冻结涉案款物工作规定》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所取得的财物及其孳息属于违法所得。行政解释的根据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明确指出:“本法所称违法所得是指获取的利润。”最后,从法理上讲,没收的对象应是违纪违法所得,“投入”的财产是行为人所有或者占有的合法财产,其合法性不会因“违法经营活动”的“所得”而受牵连变成违法。如果将“违法”的标签一并贴在合法的款物投入之上,进而加以没收,有悖法理,难以令人信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犯罪成本是否应当在犯罪数额中扣除

法律分析:我国法律没有此项规定,犯罪成本不应当从违法所得扣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一百条 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违法所得是否扣除成本

违法所得是行为人通过法律禁止的手段获取的,如果行为人通过合法的手段或途径,获取的财产则不在违法所得的讨论范围之列。违法所得一般是不包括成本的。

另外,对于违法所得一般都是会以没收的方式处理。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违法所得是否扣除成本

违法所得会扣除成本。

对于“违法所得”认定,一般情况采取经营收入的“全部说”,因此成本与营利都会予以扣除。违法所得,是指行为人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活动,即实施了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或未履行法定义务所获得的利益。

违法所得认定如下:

1、获取非法收入的手段是非法的。非法所得是以法律禁止的手段取得的。正是这一基本特征将违法所得与行为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区分开来。因为获取非法所得的渠道是非法的,即使行为人实际拥有财物,也不能取得法律承认的所有权,这也是追缴或者返还违法所得的法律依据;

2、非法所得具有经济价值。行为人通过各种非法手段获取非法收入的根本目的是追求这些财产的经济价值,如货币、有价证券、文物、房屋等。由于其经济价值,为执法部门的认定提供了衡量标准;

3、非法所得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违法所得不仅包括行为人通过犯罪手段取得的财产,还包括司法机关确认犯罪嫌疑人无罪后,特定机关非法取得的财产;

4、违法所得只能由国家授权的特定机关通过一定的程序予以确认。违法所得的认定直接关系到被害人财产权益的保护,涉及违法行为人合法财产和违法财产的准确界定,关系到国家机关的分工和执法公正。这里有两种特殊的情况:行政执法机关根据有关行政法规,对行政相对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司法机关对刑事案件中违法所得予以追缴或者退还的决定。

综上所述,违法行为属于一般的违法经营行为,违法所得应当扣除成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

【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六十四条

【犯罪所得、违禁品、犯罪所用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犯罪成本扣除司法解释

就刑法理论而言,职务犯罪并不是独立的罪名,而是一类犯罪的统称,这类犯罪行为所侵害、指向的主要是用人单位对员工的管理、用人单位的利益,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对单位管理秩序的破坏,衡量这种破坏的标准可以包含多种因素(数额、情节、次数等),但数额毫无疑问是最重要的因素。在很多职务犯罪中,罪名的成立都要求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以最常见的职务犯罪举例,职务侵占罪的追诉标准是6万元、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要求达到6万元、挪用资金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3个月未还的要求达到10万元;[1]同时,不同的数额标准对应的刑期可能相差甚远,例如在《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后,职务侵占罪最轻一档刑期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最重可以判处10年以上至无期徒刑。

因此,在职务犯罪中,数额往往既是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根据,也是衡量罪轻罪重的主要标志,对数额的认定在整个案件的办理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所有的职务犯罪案件中,行为人一方的辩解一般集中于罪名定性或者数额认定两方面。而在关于数额认定方面,经常存在这样一类的辩解:行为人虽有涉嫌职务犯罪行为,但是在整个过程中,自己也有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有相应支出,自己的最终获利金额和单位的受损金额并不一致(往往获利金额要低于受损金额),相关的合法成本应当从涉案金额中扣除。这就是本文将要探讨的“犯罪成本”的问题。

一、犯罪成本的认定问题

1.犯罪成本的概念

犯罪成本并非刑法法条中的一个明确概念,因此对其的定义并没有权威的法律出处。在理论上,对于犯罪成本,有着犯罪直接成本、犯罪机会成本、犯罪精神成本和犯罪惩罚成本的说法。

所谓犯罪的机会成本,是指行为人因为利用某一段时间实施某种犯罪行为,因而无法利用该时间段、该资源从事合法的谋利活动,无法合法获取相应利益;犯罪精神成本是指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的整个过程中,内心可能承担的不安或者精神压力等;犯罪惩罚成本,顾名思义,是指行为人因为实施犯罪行为而被司法机关查处、判处刑罚,由此遭受的损失,包含人身刑及财产刑。这三类成本,一方面因人而异,例如有的行为人不会存在精神负累,有的行为人则会惶惶不可终日;另一方面这些成本也是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行为,因自身的原因放弃利益或者势必需要承担责任,例如因为实施犯罪行为而放弃合法谋利的机会,因为犯罪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等。因此对于这三类成本,一般不存在是否扣除的问题。我们通常所分析的犯罪成本扣除问题仅指“犯罪直接成本”[2]。

犯罪的直接成本,指行为人在实施犯罪的整个过程中,从犯意产生、犯罪预备阶段、再到行为实施阶段,直接投入的物力、财力、人力、精力等。不同种类的犯罪、不同行为人实施的同种类犯罪,行为人所选择的实施途径都可能存在差异,所花费的直接成本也有所不同,但无论实施何种犯罪,都必然存在这类直接成本。

2.常见犯罪成本的种类

犯罪成本是行为人为完成犯罪行为所必须承担的支出,也即:并非行为人的所有费用支出都属于犯罪成本,例如在王某职务侵占案-(2016)沪0106刑初653号中,法院认为“被告人为向商场提供发票而向税务部门缴纳税费,以及被告人将部分所得赃款用于团队建设,系犯罪成本和对非法所得的处分”,在这其中,对行为人的两部分支出做出了清晰界限:交纳的税费部分属于犯罪成本,而团建支出是对非法所得的处分。对于前者,在很多案件中,行为人或其辩护人都会提出从犯罪金额中扣减的问题(目前的司法实践中,法院一般对此不会予以扣减);对于后者,因为其并非犯罪成本,因此不存在扣减问题。

在职务犯罪中,常见的犯罪成本类型有以下几种:

1.职务犯罪过程中存在的税款支出以及按照国家规定、法律规定等必须承担的财务支出;

2.职务犯罪过程中存在的餐旅费、公关费用等;

3.职务犯罪过程中,第三方(其他单位或人员)主体扣除的返点、好处费等手续费用;

4.职务犯罪过程中采购不符合标准产品或者其他产品的支出;

5.职务犯罪过程中的经营成本;

6.职务犯罪过程中的脑力、劳力支出;

7.吃空饷类职务犯罪中的社保、公积金支出。

二、犯罪成本的扣除问题

在职务犯罪司法实践中,就上述常见的犯罪成本,司法机关一般是不会在犯罪金额中予以扣除的。

1.犯罪成本不应扣除的分析

首先,《刑法》本身的立法精神对犯罪成本并未持肯定态度。《刑法》第64条规定: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中是可能包含一定范围犯罪成本的,例如行为人所准备的作案设备。质言之,对于为了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所对应的犯罪成本,应当予以没收,这是立法对犯罪成本最直截了当的否定评价。而如果司法实践将犯罪成本从犯罪总额中扣除,彰显的无疑是肯定评价,由此直接导致的后果就是司法实践与立法精神相矛盾。

其次,司法解释也没有犯罪成本扣除的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法[2001]8号)中有提及犯罪成本的相关规定:“在具体认定金融诈骗犯罪的数额时,应当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对于行为人为实施金融诈骗活动而支付的中介费、手续费、回扣等,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均应计入金融诈骗的犯罪数额。但应当将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扣除。”这其中提到的“中介费、手续费、回扣等”也不会从犯罪金额中扣除,“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与犯罪成本无关。

再次,犯罪成本的扣除会不利于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在职务犯罪案件中,如果将犯罪成本从犯罪总额中扣除,则意味着该部分犯罪成本被合法化评价,降低了行为人的犯罪金额,被害人得以挽回的损失金额也随之减少,该部分犯罪成本实际上被转嫁到被害人一方。

最后,犯罪成本的扣除不利于犯罪预防。一方面,任何犯罪均需要支出一定的犯罪成本,行为人为了实施犯罪,使犯罪顺利完成,必然会投入一定的时间、精力和成本。扣除犯罪成本,意味着刑法认为对犯罪成本需要支付相应的对价,这是在变相地授予犯罪行为以合法性地位。另一方面,如果犯罪成本可以扣除,则意味着在职务犯罪中,行为人的犯罪成本越大,在司法认定过程中被扣减的金额就越高,不同行为人所实施同样的犯罪行为,可能因犯罪成本的大小而承担完全不同的刑事责任。

2.犯罪成本不应扣除的司法适用

(1)职务犯罪案件中,在虚设中间环节开展经营活动、提供发票隐瞒获利等行为中,势必存在税款的缴纳,这部分缴纳的税款是行为人为了完成犯罪行为所必须承担的成本,因此不应扣除。同理,其他依据法理规定必须承担的支出都不应扣除。

秦某职务侵占案-(2016)鲁02刑终649号中,对这一问题,一审法院、二审法院、公诉机关的观点存在不一致。该案件中,行为人存在虚开50万元发票平账的行为,涉及税款31950元,一审法院的判决中未将该部分税款计入犯罪金额,检察机关提起抗诉“原判将税款31950元从职务侵占犯罪数额中扣除有误,该税款应认定为职务侵占的犯罪数额”,二审法院认为“原该税款31950元系为虚开50万元发票,非法套取社区资金所产生的费用,应视为原审被告人支付的犯罪成本,且该款由原审被告人签字,并由社区资金予以报销,理应计入职务侵占的犯罪数额,故该抗诉意见成立”,在此基础上二审法院对一审法院进行了改判,该税款没有从犯罪金额中扣除。

(2)职务犯罪案件中,行为人往往会借助第三方主体进行走账或者其他协助资金流转事宜,第三方主体往往会从中收取以“好处费”、“中介费”、“返点”名义的手续费用,这部分费用也是行为人为达到职务犯罪所自愿、必须承担的支出,不应从犯罪金额中扣除。

2017年9月,原王宝强的经纪人宋_因涉嫌职务侵占罪被刑事拘留,后该案于2018年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从该案公开的裁判文书((2018)京0105刑初781号)来看,宋_在职务期间,对内谎称代言费200万元、对外谎称代言费万元,其与修某从中赚取上述差价,差价万元经其他公司流转后,最终宋_与修某各自获利72万元,另外万元系在流转环节中消耗。最终,一审法院认为“转款过程中在各个环节沉淀下来的万元均属于犯罪成本,在犯罪金额中不应予以扣除。”

(3)职务犯罪过程中,尤其是涉及到产品采购、销售类的案件,行为人往往会实施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等行为,其花费于劣质产品上的成本系其完成犯罪行为必不可缺的一环,不应从涉案金额中扣除。

在石某、晁某某职务侵占案-(2012)嘉刑初字第1251号中,石某作为单位的仓库管理员,在负责保管产品期间,伙同他人将保管的物品投运出公司并低价销赃。后为应对仓库盘点,自行购买了杂牌或低价的同类型产品,并以翻新、打包后贴条形码的手法重新包装,混入某某公司仓库冲抵库存。该案件中,石某的辩护词提出“被告人石某自行购买用于调包的电器应从其侵占的数额中扣除或作为退赔金额”,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石某自行购买电器是为了掩盖其职务侵占的犯罪,是被告人石某的犯罪成本,不能冲抵其犯罪金额,也不能作为退赔的数额。”

(4)职务犯罪过程中,尤其是虚设中间环节型案件,行为人自行或者同亲友另行开设一家公司,将这家公司作为完成职务犯罪的工具,但在该公司的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会产生租金、员工工资、水电费、水费等支出,这部分支出也不应从犯罪金额中扣除。

在黄某等人贪污、受贿、职务侵占案-(2014)淮刑初字第00005号中,行为人与他人合谋成立广告公司,套取、截留了行为人所在单位本不应支出的广告费用。一审法院认为“为赚取非法利益所支付的税金、日常开支等是犯罪成本,不能从犯罪数额中扣除”。

(5)职务犯罪中有一类犯罪行为——“吃空饷”,主要指单位人员违规领取工资、津贴、养老金等不法行为。主要类型有“鬼员工”、“ 权力饷”、“ 病假饷”、“ 假期饷”等(具体可参阅《员工冒领工资‘吃空饷’现象的防范要点》一文)。在本类案件中,行为人往往直接侵占的主要为单位发放的工资,但因为用人单位为每一位员工依法缴纳社保及公积金,所以行为人所直接侵占的金额和单位的损失金额不一致,在司法实务中,社保、公积金也会被认定为行为人的犯罪金额。

在张某等人贪污案-(2016)皖0802刑初53号中,行为人在任职期间,明知单位无新增岗位需求,仍利用职务便利安排自己的亲友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自己的亲友在从未到单位上班的情况下,得以领取工资。在该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辩护人提出扣除社保费用,该案件达不到追诉标准(类似案件中,辩护人往往还会有以下辩护意见:缴纳社保及公积金是一个必备手续,行为人对其无侵占故意;行为人的目的在于工资,未曾使用社保卡、公积金部分的钱款;单位缴纳的社保、医保等费用并未进入行为人的口袋,没有被行为人所直接占有)。法院最终认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目的不是为了社会保险费的等额返还,而是为了享受社会保险利益,社会保险费虽有一部分计入社会统筹基金,但社会保险利益依然归属于个人,只是所得以不同的形式呈现而已。其次从另一个层面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正是因为用人单位为行为人亲属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两项费用合计,无疑减少了行为人亲属个人的财产支出,实质上是增加了其财产收入。

3.犯罪成本扣除问题的例外

当然了,并非在所有的刑事案件中,犯罪成本都无法扣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金俊法官就“王_等诈骗案”撰写的《以附赠低质低价产品电话促销虚假商品的行为定性及刑罚裁量》一文中也有类似观点:认定被害人的实际损失额应当采用主客观相结合的方法,不能因被害人客观上获得了一定价值的财物就将该数额从诈骗金额中一律予以扣减,在附赠品型诈骗罪中更要慎重对待。首先,作为商业赠品的物品本身应当具备经济价值,能够进入市场流通和交换,具有独立的价值。其次,该赠品对被害人而言,能够满足其部分的目标价值需求。简言之,对于被害人该赠品是有用的,其愿意支付相应对价来获取。那么,该部分赠品的市场交换价值就可以发挥弥补被害人财产损失的作用,也就可以从诈骗金额中予以扣除。

在职务犯罪中也是如此,如果行为人所支出的成本直接为被害单位所直接享有、并且系单位积极追求的利益、且该成本具有市场经济价值,对此才可以展开“犯罪成本扣除”问题的分析。

[1]这一追诉标准是法释〔2016〕9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作出的规定,最新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虽然对相关罪名的量刑配置进行了调整,但对于追诉标准是否调整,目前并无最新规定。

[2]如无特殊注明,本文所提及的“犯罪成本”均指代“犯罪直接成本”。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在线反馈】

被胁迫参加犯罪需还要负刑事责任吗

被胁迫参加犯罪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属于胁从犯,根据法律规定,对于胁从犯,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因此,虽是被胁迫参加犯罪,但也要承当相应的刑事责任。而在共同犯罪人中,胁从犯所担负的刑事责任是最小的 ...
2023-12-08 14:56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三类犯罪吗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是三类犯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 ...
2023-11-15 15:30

借名贷款是否构成犯罪(借名贷款是否构成犯罪,多少是大)

借名贷款是用户本人知情,另一方使用用户的名义去申请贷款,这样双方都需要承担还款的责任,部分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办理农户贷款时,在名义借款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虚构或采取不正当手段,借名义借款人的个人信息资料取得贷款,借名贷款怎么处理法律分析 ...
法律
202热度

被治安拘留过能开无犯罪证明吗

被治安拘留过能开无犯罪证明。治安拘留不是刑事处罚,而是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因此治安拘留不会留下犯罪记录。没有经过法院开庭审理、宣判有罪的法律程序,都可以开出无犯罪记录证明。因此,被治安拘留过的当事人可以到公安机关开无犯罪记录证明。 ...
2023-11-23 17:17

侵占股东权益涉及什么犯罪

股东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股东滥用公司法人 ...
法律
205热度

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有违法行为,如何处理

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有违法行为的,应当撤销假释,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并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六条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 ...
2023-11-29 16:27

掩饰隐瞒罪开庭当场会判刑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数额认定)

掩饰隐瞒罪开庭后多久才判法律主观: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 ...
法律
413热度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和帮信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和帮信罪的区别)

法律客观:《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 ...
法律
502热度

信用卡外借他人属于犯法吗(出借信用卡是否构成犯罪)

按照国际信用卡组织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信用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提供、出租或转借给他人使用,按照国际信用卡组织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信用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提供、出租或转借给 ...
法律
340热度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怎么判(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怎么判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
法律
453热度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是什么意思(追诉时效过了是不是就没罪了)

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法律分析】追诉时效是针对犯罪人的时效,犯罪已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什么意思追诉时效,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 ...
法律
569热度

犯罪成本可以扣除吗(为犯罪支出的成本可以扣除吗)

试试在线咨询吧~买卖违法所得是否要扣除成本专家1对1在线解答问题5分钟内响应 | 万名专业答主马上提问在海洋馆听讲座的邓艾 正在咨询法律问题米修米修 正在咨询劳动人事问题七雪天空 正在咨询交通法规问题秋痕IU 正在咨询医疗纠纷问题leo99 正在咨 ...
刑事
558热度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怎么判缓刑(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怎么判缓刑)

缓刑的几率大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 ...
法律
546热度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财富刑事责任(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财富刑事责任对吗)

(15条)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这意味着只有在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过失行为才会被视为犯罪,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如果一个人因为疏忽大意忘记了朋友的生日,虽然也是一种过失行为,但并不会被认定为犯罪,因为法律并没有规定 ...
法律
423热度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一般判几年(掩饰隐瞒犯罪判几年)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行为符合上述规定,认罪、悔罪并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犯罪情节轻微,免予刑事处罚:(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 ...
法律
27热度

未成年犯罪从轻处罚刑法法条(未成年犯罪从轻处罚的法律依据)

”的相关解答如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刑事犯罪的量刑如下:一、从宽处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规定,对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必须 ...
法律
320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