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范本)
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怎么写
法律分析:劳动争议仲裁答辩书一般由首部、前言、主体和结尾及附项几部分组成。
1、首部。应写明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及联系方式等。如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则应写明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有委托代理人的,应写明姓名、年龄、职业、住址和与被代理人的关系;代理人是律师的,只写姓名和律师事务所名称。
2、前言部分。写明“根据某劳动仲裁委员会XX号应诉通知和提供的申诉书副本予以答辩”的说明性文字。
3、主体。答辩书的主体,主要是针对申诉人提出的问题,逐个予以回答。在陈述事实、说明问题时,
(1)是要针对性强,切忌离开申诉人提出的问题长篇大论,应该就申诉人提出的问题议论,与案情只有一般关系的问题略写,无关的问题不写;
(2)是可以从有利于保护自己的权利出发,提出必要的反问;
(3)是应恰当地运用逻辑推理,增强答辩的说服力;
(4)是根据答辩的内容,附上有关证据,为劳动仲裁机关调查核实提供方便。
4、结尾及附项。尾部分行写明“此致”“XX市(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字样。落款要签署答辩人姓名及时间。附项可列明有关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劳动仲裁个人答辩状怎么写
法律分析:答辩书是劳动争议仲裁的被诉人针对申诉人申诉请求和理由进行回答和辩解的文书。答辩书的内容通常由首部、正文和结尾三部分组成。
答辩人是自然人的,首部应写明答辩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民族、职务、工作单位和住址(住所地)等自然情况;答辩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以及邮政编码、电话号码等。
正文是答辩书的主要部分,应写明答辩的理由和根据,包括案件的发生、发展过程,双方当事人争执的焦点、起因和现状,据理进行反驳。
结尾要写明答辩书送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名称,由答辩人签名(盖章),并写明日期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七条 第一款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仲裁答辩书
法律分析:仲裁答辩书是被诉人应诉所提交的一种书面文件。《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5条规定:被诉人应当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和有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者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由此可见,仲裁答辩书是由被诉人依照法定期限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的书面应诉材料。
提交仲裁答辩书,可以有利于仲裁机关查清事实,也能够帮助被诉人恰当行使自己的权利,同时,它也成为被诉人的一项义务。被诉人应当遵照仲裁机关的仲裁规则,严格依仲裁程序参加仲裁活动。但是,仲裁答辩书毕竟不同于仲裁申诉书,申诉书有提起仲裁程序的效力,是仲裁开始的首要前提;而仲裁答辩书则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即是说,仲裁答辩书既不能引起仲裁程序,也不能中止或终结仲裁活动。当事人不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仲裁仍然要组织开庭审理。因此,当事人按时提交仲裁答辩书,不仅可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行使应诉权、承认和反驳申诉书的权利,而且遵守了仲裁机关的指挥,便于及时、迅速地解决争议。
法律依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被诉人应当自收到申诉书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交答辩和有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者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
劳动仲裁应诉书答辩状怎么写
法律主观:
劳动仲裁不服起诉状范本: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住址,身份证号码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工作,住址,身份证号码(如果被告人为用人单位时,写明公司名称,地址即可)请求事项:1、依法裁令被告人***********************(也就是要他赔你什么,或者其他东西)2、依法裁令被告人**********************(也就是要他赔你什么,或者其他东西)3、依法裁令被告人**********************(也就是要他赔你什么,或者其他东西)事实和理由:(本段写明要赔偿你的事实,例如: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终止同的等等。)(本段写明需要赔偿你的依据,例如: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元给原告等等。)为使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劳动争议得到公正处理,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提起诉讼申请,请依法裁如所请。此致***人民法院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劳动仲裁答辩书的范文
法律分析:答辩人:(答辩人的基本情况与联系方式)
关于答辩人和申诉人之间于Χ年Χ月Χ日签定的合同争议,答辩人现就申诉人的仲裁申请答辩如下:
一、对申诉人申诉的某些事实的澄清。
二、申诉人申诉的理由不能成立的理由
三、答辩人的要求
1、驳回申诉人的各项ΧΧΧ要求。
2、申诉人应补偿答辩人因办理本案而支出的律师费用和其他费用。
3、仲裁费用由申诉人承担。
此致
ΧΧΧ仲裁委员会
答辩人:
年 月 日
附:1、证据:
2、本答辩书副本份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 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 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劳动争议答辩书范文怎么写?
答辩状 范文_第1篇: 答辩人:XX有限公司 被答辩人:XXX 答辩人因XXX诉答辩人 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报酬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XXX于2004年5月26日进入我公司工作,工作岗位为财务部会计,月薪人民币贰仟玖佰壹拾元。2010年6月22日,XXX称家中有事要求辞工并提交了辞工单,答辩人表示同意,但XXX随后提出要答辩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答辩人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拒绝了XXX的补偿要求,于是XXX以再考虑为由将辞工单拿回。然而他在拿回辞工单后,却连续6天不回我公司上班(2010年6月23 日到2010年6月28日)且不接听公司的任何电话,为了严肃公司纪律,答辩人于2010年6月27日依据XXX与答辩人签订的《 劳动合同 》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合同 双方均应遵守《XXX集团规章制度》(即职工手册)。《XXX集团职工手册》第二章第十四条第一款明确规定:职工没有请假,无故连续 旷工 3天、一月中累计旷工5天或一年中累计旷工7天,予以除名的规定,对XXX作出了除名处理。 在答辩人作出除名处理通知后,20**年6月29日XXX回到了我公司并进行了工作移交,但他却既不同意交回辞工单,也不同意签收除名处理通知和领取 工资 ,无奈我公司只能将其拒收、拒领情况及见 证人 见证的情况进行列明后对除名通知予以了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须支付经济补偿。 XXX无故连续旷工5天,严重违反了我公司的规章制度,故我公司依照规章制度的规定依法解除与他的劳动关系是完全合法的,且事后也履行了通知的义务,因此 XXX要求我公司进行经济补偿的请求是没有依据的。 我司于2010年6月27日作出的除名通知中,曾明确要求XXX尽快回公司结清工资,故我司并没有拖欠其工资的故意,工资未能结算的原因是其本人拒领,故 XXX要求我司支付 拖欠工资 的 经济补偿金 是没有事实依据的。鉴于2010年3月8日,XXX曾以家中有事为由向我司借了人民币肆仟元,故XXX应领取的工资中应扣除这肆仟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故XXX要求支付2004年5月到2009年5月的未休 年假 工资的请求是没有依据的。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所列情况的,用人单位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我公司解除与XXX的劳动关系的原因是由于其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并不符合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况,因此XXX要求我公司支付未提前三十日通知的 经济赔偿金 是没有依据的 综上所述,XXX的 申诉 请求是没有任何法律和事实依据的,恳请仲裁委依法驳回XXX的相关申诉请求。 此致 XXX市 劳动争议仲裁 委员会 答辩人:XXX有限公司 二XXX年XXX月XXX日 答辩状范文_第2篇: 答辩人:李xx,男,汉族,1985年6月14日出生,住**省**县新场镇上游村3组19号。 被答辩人: 长沙 xxxx有限公司,住所:长沙市雨花区xx路xx号xxx房。 法定代表人:xxx,男,总经理。 答辩人因与被答辩人劳动争议一案,答辩人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长沙市雨花区 劳动仲裁 委员会做出的[2011]雨劳仲案字第182号仲裁裁决书事实清楚, 证据 充分,法庭应驳回被答辩人的 诉讼 请求。 根据仲裁裁决书第二页最后一段认定的案件事实如下:“申请人(即本案被告)于2011年4月19日应聘到被申请人(即本案原告)处工作并担任市场总监,工资为2000元每月,被申请人一直与其 签订劳动合同 ,也未与其缴纳 社会保险 费,申请人主张的离职时间为2011年7月10日,被申请人认为是2011年5月13日,并以2011年4-9月的工资表、2011年4-9月的考勤表予以证明,但以上证据均为打印件,没有申请人的签名,而且申请人也不予认可,因此本会对被申请人提交的以上证据不予认可,被申请人没有其他证据证明其观点,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本会对申请人主张的离职时间为2011年7月10日予以认可。”由此可知,本案的基本事实已经查清,即被答辩人在没有与答辩人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又单方面解除与答辩人的劳动关系,依法理应支付答辩人 双倍工资 以及经济补偿金。 二、答辩人提交的证据充分,合法。相反,被答辩人诉称答辩人在其公司工作时间不足以签订劳动合同与事实不符,所提交的证据也缺乏证据证明力。 首先,从证据的来源看,被答辩人提交的考勤表以及工资表等证据均是由被答辩人单方面制作,连基本的真实性要素都不具备,不能作为确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其次,被答辩人无法提供答辩人亲笔签名的工资发放表以及考勤签到表,仅依据其单方面制作的考勤表和工资表来确定答辩人在其公司工作时间只有21天的主张显然不能让人信服。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 举证责任 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最后,被答辩人的证据在不被仲裁庭认可情况下,竟还怀疑劳动仲裁机构的专业素养,“认为仲裁庭完全没有法律基本知识”,因此,应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三、被答辩人诉称认为答辩人申请支付双倍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无法律依据,与事实不符。 根据仲裁裁决书认定的基本事实,以及综合答辩人在仲裁机构提交的证据,答辩人在被答辩人公司工作时间为2011年4月19日至2011年7月10日,因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二条规定,答辩人要求被答辩人支付双倍工资以及经济补偿金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此外,被答辩人因工作期间未依法为答辩人购买社会保险,答辩人将保留向 劳动监察 机构申请要求被答辩人补缴 社保 的权利。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无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既不积极履行仲裁裁决,也不从中汲取教训依 法规 范公司管理制度,反而企图否认事实,逃避法律义务,请求法院驳回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答辩人:李xx 二XXX年XXX月XXX日 从以上两篇 劳动争议答辩书范文 的内容不难看出,答辩人即可以是公司,也可以是个人,而无论是公司还是个人,他们的答辩内容无非是对 起诉书 中与自己相关的问题作出一个完整的阐述,从而为在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的活动中取得获胜的机会,进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