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被驳回的裁定可以(当事人对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被驳回的裁定可以直接上诉)
驳回管辖权异议裁定书拍卖车库合同生效吗
生效。
在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被驳回后,该案件的管辖权已经归属于该法院,法院可以对该案件进行审理和判决。如果原告和被告之间签订的拍卖车库合同符合法律规定,且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合法,那么该合同就是有效的。因此,在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被驳回后,该拍卖车库合同仍然可以生效。
当事人对提出的管辖权异议被驳回的裁定
法律主观:
【说明】 一、本裁定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强制法 》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第五十八条第三款规定的行政机关因不服下级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定或者不准予 强制执行裁定 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在作出复议裁定时使用。对不准予执行裁定不服提起复议的,人民法院认为案件疑难复杂,需要组织听证的,应当在裁定书中列明具体情况。 二、“裁定依据的法律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条、款、项、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或者第五十八条第三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五条等规定。 三、“裁定结果”部分分为三种情况: 第一,维持原裁定的,写: “驳回复议申请,维持原裁定。” ?第二,认为应当受理的(或应当准予强制执行的),写: “一、撤销××××人民法院(××××)×行非执字第××号行政裁定; 二、本案由××××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不服不准予强制执行裁定的复议案件中,根据准予或不准予 强制执行申请 裁定文书样式,写明准予或部分准予强制执行的裁定结果)。” ?第三,认为需要发回进一步审查的,写: “一、撤销××××人民法院(××××)×行非执字第××号行政裁定; ?二、发回××××人民法院重新审查。”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受诉人民法院违反级别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或者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并在受理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 (一)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二)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管辖权异议驳回后上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 高级法院管辖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被告人提出管辖权异议原告怎么办
原告需要依据法院的裁定进行处理,若是对法院的裁定结果不服,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上诉。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原告和被告都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当事人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法院有权管辖,可以审理此案。
一、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原告该怎么办
原告要依据裁定的结果再进行处理,如果裁定成立的,不服裁定结果可以上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
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在收到申请后首先应该审查,然后作出书面裁定: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件继续审理。最后如果当事人对法院的异议裁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0日内上诉。向受理的人民法院申请管辖权异议。法院间有争议的提请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解决。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二、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条件是什么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但还没进行实体审理。没有受理的案件或者已经进入实体审理的,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
2、管辖权异议只能对第一审法院提出,对于第二审法院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
3、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件当事人。
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提出异议的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和有单独请求权的第三人,且有单独请求权的第三人主动参加到诉讼中去,视为承认法院对此案的管辖权,不可再提出管辖权异议。原告是提起诉讼的人,故而不会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当然,在发生移送管辖后,原告有权向受移送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无单独请求权第三人,由于其在诉讼中居于辅助一方当事人的地位而不具有异议权。
被告对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需要由人民法院负责裁定。法院受理案件之后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要由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申请书,说明异议的理由,法院需要对管辖权进行审查,若异议成立,要移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此案,若异议不成立,会驳回请求。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被驳回怎么办
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被驳回可以提起上诉。
1、当事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2、当事人未提出上诉或者上诉被驳回的,受诉法院应通知双方当事人参加诉讼;
3、当事人对管辖权问题申诉的,不影响受诉法院对该案件的审理;
4、对于管辖权异议被驳回可以提起上诉。
要提出管辖权异议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异议的主体只能是本诉的被告。第三人也是诉讼的当事人,但是第三人,无论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还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都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
2、提出异议的时间通常要在提交答辩状期间;
3、异议的对象只能是人民法院内部的管辖问题,即地域管辖或者是级别管辖。
管辖权异议特殊情形的处理:
1、在管辖权异议裁定作出之前,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受诉人民法院作出准予撤回起诉裁定的,对管辖权异议不再审查,并在裁定书中一并写明;
2、提交答辩状期间届满后,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致使案件标的超过受诉人民法院级别管辖标准,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人民法院应审查并作出裁定。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3、被告以受诉人民法院同时违反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规定为由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那个一并作出裁定;
4、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本诉当事人可以上诉。对于将案件移送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裁定,当事人未提出上诉,但受移送的上级人民法院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依职权裁定撤销。
综上所述,提起管辖权异议需要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且要适时地提出,这都是有相关的法律规定的。除此之外,民事诉讼法也对在提出管辖权异议时会出现的一些特殊的情形有着具体的明确的规定,法院和当事人应该遵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第一百三十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受诉人民法院违反级别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或者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并在受理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
(一)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二)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二条
在管辖权异议裁定作出前,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受诉人民法院作出准予撤回起诉裁定的,对管辖权异议不再审查,并在裁定书中一并写明。
对方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之后怎么办
法律主观:
对方提出 管辖权异议 ,开庭时间未定的,要等法院对管辖权异议依法处理终结后才可以通知开庭。 根据《 民事诉讼法 》的规定,当事人对 管辖权 有异议的,可以在 答辩状 期间向受理法院提出异议,受理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如果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的,还可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只有等法院就管辖权异议所作的裁定生效后,才能由有管辖权的法院来负责审理,确定开庭时间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 管辖异议 ,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 级别管辖 和专属 管辖 规定的除外。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 一审 判决的,有权在 判决书 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管辖权异议裁定
法律分析: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对该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法上诉。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未经审查或审查后尚未作出裁定的,不得进入该案的实体审理。
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十九条 高级法院管辖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管辖权异议的法律规定
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
【法律分析】
提出管辖权异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但尚未进行实体审理。没有受理的案件或者已经进入实体审理的,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二)管辖权异议只能对第一审法院提出,对于第二审法院不得提出管辖权异议。(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本案的当事人,通常是被告,因原告在起诉时总是向自己认为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因此在法院受理案件后再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情况很少。但这并不等于原告不享有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人民法院对异议进行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按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如何处理
一、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如何处理
1、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在收到申请后首先应该审查,然后作出书面裁定。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件继续审理。如果当事人对法院的异议裁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0日内上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
管辖权异议和应诉管辖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二、被告管辖权异议原告可撤回吗
申请撤诉确实是当事人对其诉权的自由处分,但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即说须经法院审查确认后,才能得以准许,而并非是对当事人的撤诉申请应一律准许。
一般情况下,只要无规避法律、无侵害第三方的合法利益等特定的情形出现,法院原则上都应裁定准许当事人的撤诉申请。但本案原告的撤诉发生在被告已提出管辖异议的特殊情况下,涉及到审判权的归属问题。而法院对原告撤诉申请的审查确认,既是对原告诉讼的程序审查,也可能涉及对原告诉讼的实体审查。裁定准许撤诉是审查以后的实体处理结果。撤诉与判决、调解一样,都是案件审结的一种方式。裁定准许当事人撤诉实际是对案件进行实体结果上的审理。但一旦当事人依法提起管辖权异议,在异议期间,受诉法院是无实体审判权的,因此无特定情形时,法院一般不宜作出是否准许原告撤诉的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