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险和工伤险可以重复报销吗(买了意外险,工伤能不能赔)
走了工伤保险还能走意外险吗
可以同时报销。但若是被保险人并没有达到意外险的理赔条件的话,那是无法通过意外险获得赔偿的。
如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发生了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者伤残了,那就可以一边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赔偿;同时一边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获得意外险的赔偿。
意外险的投保门槛也不高,意外险并不像医疗险和重疾险那样,它对投保人的身体健康状况没有什么要求;而且它的保费通常也很低廉,所以还是很值得投保的。
1、先报工伤,报完以后报商业保险,商业保险会扣除工伤保险已报销金额,相信这一点全国的商业保险都一样。
2、先报商业保险,再报销工伤保险,我们在实际工作中不扣除商业保险已报销的医疗费用。发票、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如果被商业保险公司收取原件的话,只需商业保险公司在复印件上盖章注明原件已收。
工伤意外保险报销流程:
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认定为工伤后,凭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工伤认定、住院结算单及费用明细表等材料向社保部门申请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团体意外保险理赔以后还可以要求工伤理赔么
对于一些风险比较大的职业来说,很多公司除了国家必要的社会保险以外,通常还会为员工投保一份团体意外险,以降低公司需要为员工意外所承担的风险。那么员工发生意外,在团体意外保险理赔以后还可以要求工伤理赔么?
团体意外保险理赔以后还可以要求工伤理赔么?
首先需要了解清楚的是团体意外保险和工伤保险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保险,前者是属于商业保险,后者则属于社会保险。对于意外伤害造成的残疾或死亡可以在完成团体意外保险理赔之后再申请工伤理赔的。而对于住院医疗费用部分,是不能重复报销的。因为商业保险对于医疗费用的报销是属于费用补充型,只能报销社保剩余部分。若是先报销了团体意外保险,也是无法再要求工伤理赔的。
以上就是关于团体意外保险理赔的相关介绍,在住院医疗费用这一块无法重复报销的主要原因也是因为报销时是需要提供医院开具的医疗费用清单原始凭证,发生意外之后的住院医疗费用只产生一次。
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有冲突吗
工伤保险是社保五险之一,当职工工作时遭受意外伤害导致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职工或其遗属可以获得国家的物质资助,而有些职工在有工伤保险的基础上,还买了意外保险,那么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有冲突吗?
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有冲突吗?
没有冲突,工伤保险和商业意外险性质不同,这决定了两者互不冲突,但理赔的前提是同时符合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的理赔条件,如果是在工作期间受伤的,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都可以得到理赔。如果不是在工作期间受伤的,那工伤保险不能理赔,只能由意外伤害保险理赔。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受伤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还是会有一定冲突,医疗费用不能在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中反复获得赔偿。
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哪个赔的多?
工伤险和意外险哪个赔的多,是无法确定的,因为两者的理赔方法是不一样的。工伤险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来进行赔偿的,会根据劳动者的受伤情况进行赔偿,而意外险是按照当事人签订的保险合同进行赔偿的,保险合同是怎么约定的,意外险就是怎么赔偿的,一切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所以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哪个赔的多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总的来说,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是没有冲突的,可以同时报销,但是需要同时满足两者的理赔条件,以上就是全部内容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工伤赔偿和意外险可以同时理赔吗
法律分析:可以。工伤保险赔付与意外险赔付是没有冲突的,只要符合意外保险范围内的工伤,是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的共同赔付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工伤险和意外险可以同时报吗
工伤险和意外险是可以同时报销的,也就是说报了工伤险,意外险还可以再报。或者是意外险理赔了,再去报工伤险也可以的。只要出险的案件,同时满足工伤险与意外险的报销范围,那么两者就可以同时进行报销。
另外工伤险的认定的与意外险相比,要更复杂一些,因此建议大家先报意外险进行赔偿,之后再来报工伤险。
通过以上关于工伤险和意外险可以同时报吗内容介绍后,相信大家会对工伤险和意外险可以同时报吗有个新的了解,更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
走了工伤保险还能走意外险吗?
亲,你好。走了工伤保险还能够走意外险,但是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保险理赔范围不同
工伤保险主要针对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而意外险则涵盖更广泛的范围,包括非工作时间和非工作场所的意外伤害。
2.工伤保险先行赔付
如果发生工伤,则需要先向工伤保险索赔,如果工伤保险无法赔付全部损失,则可以考虑向意外险索赔。
3.保额有限制
意外险的保额通常有一定的限制,如果发生的意外损失超过了保险公司规定的限额,仍需承担剩余的损失。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 在发生意外伤害后,首先需要就医并取得治疗证明。
2. 如果是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需要向所在公司的人事部门申请工伤保险理赔。
3. 如果工伤保险无法赔付全部损失或者发生的意外伤害不属于工伤范围,可以向所购买的意外险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4. 提交理赔申请时,需要提供受伤者的基本信息,治疗证明、保单等相关证明文件。
5. 等待保险公司审核理赔申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理赔或者拒赔。
总之,如果您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了意外伤害,首先需要向所在公司申请工伤保险理赔,如果工伤保险无法完全赔付,则可以考虑向所购买的意外险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
工伤和意外险可以重复报销吗
可以。
根据查询渐律网得知,工伤和意外险是可以重复报销的。两者并不冲突,只要参保人员符合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的理赔条件,二者就可以同时报销。如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发生了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者伤残了,那就可以一边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赔偿;同时一边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获得意外险的赔偿。
意外保险和工伤保险能同时报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具有强制性,应由单位出资购买。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属于商业保险,与工伤保险性质不同,可同时并存。如果发生工伤,劳动者一方面获得商业保险的赔偿,同时还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是企业为职工缴费的,是法律赋予的法定义务,企业不缴纳的,发生工伤事故,由企业支付全部工伤保险费用,赔付较高;商业保险属于自愿协商的合同范畴,是双方自愿约定的,不具有国家强制性,发生意外事故的,保险公司会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同时,工伤保险和意外险两者依据的法律不同。工伤险依据的是《工伤保险条例》、意外伤害险(人身保险)依据的是《保险法》。出险时,两险的伤残和死亡待遇可以同时享受(例外规定:以比例报销方式赔付医疗费的,医疗费合并赔付额不超过实际医疗费用,即医疗费不可重复赔付)。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赔偿金额须根据伤残等级、本人工资及当地平均工资而定。
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能同时报销吗
通常情况下,企业都会给职工缴纳社保,其中就包括了工伤保险,主要是为了保障员工在工作期间所受到的伤害。随着人们保险意识的增强,往往还会选择购买一份意外保险。那么在发生事故后,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能同时报销吗?
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能同时报销吗?
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是可以同时报销的。根据劳动法规定中国境内的企业无论是否参加了商业保险中的人身意外保险,都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意外保险是不能代替工伤保险的。也就是说,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意外保险的理赔范围是可以申请同时报销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受伤所产生的医疗费用还是会有一定冲突,采用的是补充报销原则。
以上就是工伤保险和意外保险报销内容的相关介绍,在意外保险出险的时候尤其要注意一下免责条款,以免在办理理赔的时候出现争论。
工伤险和意外险可以同时报销吗
可以,工伤险和意外险是可以同时享受的。工伤险和意外险可以同时报销,也就是说报了工伤险,意外险还可以再报。或者是意外险理赔了,再去报工伤险也可以的。只要出险的案件,同时满足工伤险与意外险的报销范围,那么两者就可以同时进行报销。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2、其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属于商业保险,其与工伤保险性质不同,可同时并存。如果发生工伤了,劳动者一方面获得商业保险的赔偿,同时还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职工在获得人身意外伤害险赔偿后,仍可以主张工伤保险赔偿。用人单位不能以职工已获得人身意外伤害赔偿为由进行抗辩,职工可以同时得到该两种赔偿。
4、工伤保险是企业给职工缴费的,是法律赋予的法定义务,企业不缴纳的,发生工伤事故,由企业支付全部工伤保险费用,赔付较高; 商业保险属于自愿协商的合同范畴,是双方自愿约定的,不具有国家强制性,发生意外事故的,有保险公司支付部分费用,赔付较低。原则上是可以双重享受,但是因为报销的票据只有一套,一般只能报销一种保险。如果用人单位只买了商业保险,那么劳动者一般是可以享受两次报销的,具体情况各省规定不一样。
5、没有冲突,两者依据的法律不同。工伤险依据的是《工伤保险条例》、意外伤害险(人身保险)依据的是《保险法》。出险时,两险的伤残和死亡待遇可以同时享受(例外规定:以比例报销方式赔付医疗费的,医疗费合并赔付额不超过实际医疗费用,即医疗费不可重复赔付)。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工资、交通食宿费、伤残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具体赔偿金额须根据伤残等级、本人工资及当地平均工资而定。如协商索赔无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索赔。
6、首先确定的是这两种保险的种类不同,在面对赔偿时并不冲突,而且保险并不是盈利性质的都可以得到赔偿。俄日企鹅工伤险和意外伤害险根据的法律条例也是不一样的,并不冲突,所以大家可以放心的同时进行赔偿。
7、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8、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需携带哪些材料?
(1)用人单位需提供《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发票原件、事故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清单、住院医疗药品汇总清单;
(2)转外就医需提供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医疗机构出具的转院证明经社保处同意后前往治疗;
(3)假肢、义眼、镶牙和代步等辅助器具需提供《安置、配置辅助器具》审批表;
(4)职工因工死亡的,还需提供死亡证明,供养亲属户口本、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供养证明,就读证明,供养亲属开户银行账号(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供养亲属抚恤金审批表;
(5)交通事故工伤的还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原件,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提供《劳动能力鉴定书》;
(7)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需提供《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复印件、《劳动能力鉴定书》复印件、事故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须事故当事人签字同意)。
对于保险公司来讲,不能因为投保人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就拒绝支付相关的理赔金,除非是投保人的这种意外事故不符合报销的范围。在购买意外险的时候,就应该注意核对一下保险合同当中规定的理赔标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四十六条 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