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之后一般多久判决书可以下来民事(开庭之后一般多久判决书可以下来民事诉讼)
开庭之后一般多久判决书可以下来
法律分析:法院判决书多久会下达 :无论是民事诉讼法或者刑事诉讼法,均没有规定开庭后几日内应当下达判决,只是规定了案件的审理期限。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开庭后最快几天出判决书
开庭后最快10天出判决书,相关规定如下:
1、无论是民事诉讼法或者刑事诉讼法,均没有规定开庭后几日内应当下达判决,只是规定了案件的审理期限;
2、审结期限,是从立案的次日起至裁判宣告、调解书送达之日止的期间,但公告期间、鉴定期间、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以及处理人民法院之间的管辖争议期间不应计算在内;
3、只需要做出判决的案件,一个月之内是可以下来的。当庭宣判的10日之内就会下发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在宣判的那一天就会下发判决书。
法院开庭后多久可以宣判
1、法院开庭后宣判期限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只是规定案子审结的期限,即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2、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法庭延期审理的情况有哪些
1、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需要补充侦查或者补充提供证据的;
2、被告人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者提供重要线索,需要补充侦查进行查证的;
3、发现遗漏罪行或者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虽不需要补充侦查和补充提供证据,但需要补充、追加或者变更起诉的;
4、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或者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提出意见的;
5、需要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6、公诉人出示、宣读开庭前移送人民法院的证据以外的证据,或者补充、变更起诉,需要给予被告人、辩护人必要时间进行辩护准备的;
7、被告人、辩护人向法庭出示公诉人不掌握的与定罪量刑有关的证据,需要调查核实的;
8、公诉人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证明,需要调查核实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中院开庭后最快多久下判决书
一般来说,法院开庭后大概六个月就能下判决书。但是还是要看案件的复杂程度和实际情况来判断的,一般的民事案件大多数会在六个月内就会结束,如果有特殊情况的话是要和院长申请的,批准了之后才可以延长下判决书的时间。
1、法院开庭后下判决书的时间具体如下:法律对案件的审理期限有有相应的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
一审法院应当在给予的审限内作出判决,在这个期限内作出判决,就不超过审限。此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而上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按二审的审限进行审理,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2、例如是在一审期间,那么审理的时间就比较长了,从案件立案之后到结束可能得花大半年的时间才会结束。所以一般判决书会在5个月左右就会下放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一般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法律分析:民事案件开庭之后一般是两个月内会出判决书,案件争议大或者影响大的,出判决的时间就会晚一些,当事人可以给法官打电话询问案件进展,传票上有法官联系方式。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 第二条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个月。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十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法院开庭后多长时间判决书才下来
在法院开完庭判决书下来的时间具体如下:
民事案件审理期限: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条,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刑事案件审理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法院对开完庭后什么时候下判决是没规定的,但对于案件什么时候宣判则有时间的限制,所以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民事案件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开庭后到宣判的具体期限,规定的是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六个月;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民事法庭开庭后多长时间下判决书
1、具体要看案情而确定;
2、如果案情复杂,则普通程度审理(由法官、审判长以及陪审员三人审理),一般是六个月结案;
3、如果案情简单,则是简易程序(一位法官审理),一般是三个月审结;
4、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开庭后多久下判决书。
第一审程序,法院受理案件后,根据案情简易程度,可以采取两种审理方式:
一种是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就是由一名法官独任审理,一个书记员记录,这种审理期限是从法院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理完毕。
第二种是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有三名法官或者一名法官两名陪审员审理案件,一名书记员记录。这种案件是在法院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理完毕。
拓展资料:
法院强制执行时一般是生效判决后6个月内结束,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有本院院长批准。
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
(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
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
冻结是指人民法院在进行诉讼保全或强制执行时,对被申请执行人在银行、信用合作社等金融单位的存款所采取的不准其提取或转移的一种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冻结措施时,不得冻结被申请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国家指明用途的专项资金。但被申请执行人用这些名义隐蔽资金逃避履行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冻结。
(二)、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
《民事诉讼法》第22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参考资料:
民事判决书_百度百科
开庭之后一般多久判决书可以下来
开庭之后判决书下来时间如下:
1、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判决一般自立案后三个月内下达;
2、适用普通程序的一般立案后六个月内下达,有特殊情况的经过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3、刑事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一审法院应当在给予的审限内作出判决,在这个期限内作出判决,就不超过审限。此时,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而上诉,案件进入二审程序,按二审的审限进行审理,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人民法院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或者公告期满后三十日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但审理选民资格的案件除外。人民法院受理选民资格案件后,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法院判决书生效时间是:
1、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5日内如不上诉,自动生效。二审判决做出即为生效。
2、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0日内如不上诉,自动生效。二审判决做出即为生效。
3、行政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5日如不上诉,自动生效。二审判决做出即为生效。
判决书的制作,在形式上应当具备规范性、创新性、公开性、法律性和准确性的特点:
1、规范性。为了提高诉讼文书的质量,最高法院制定了规范、标准且实用的各类司法判决的文书样式。
2、要求标点符号规范,即遵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制定的《标点符号用法》的规定。
3、要求数字规范,即按照《关于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试行规定》的规定和司法文书的特点,正确使用汉字和数字。
庭审准备的内容包括:
1、传唤当事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将传票送达当事人,将出庭通知书送达其他诉讼参与人,传票和通知书应当写明案由、开庭的时间和地点,以确保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为参加庭审做好准备。
2、对公开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公告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张贴,巡回审理的可以在案发地或其他相关的地点张贴。其目的是加强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了解和监督,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和效益。
3、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正式开庭审理之前,由书记员查明原告、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是否到庭,并向审判长报告。同时宣布法庭纪律,告知全体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必须遵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
第一条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二十日。
第二条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个月。
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三十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但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必须在选举日前审结。
审理第一审船舶碰撞、共同海损案件的期限为一年;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
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审理对民事裁定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十日。
对罚款、拘留民事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审理期限为五日。
审理涉外民事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的规定,不受上述案件审理期限的限制。
审理涉港、澳、台的民事案件的期限,参照审理涉外民事案件的规定办理。
第三条 审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期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审理行政上诉案件的期限为两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二审案件需要延长期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
第四条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刑事案件的期限为三个月;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裁定再审的民事、行政案件,根据再审适用的不同程序,分别执行第一审或第二审审理期限的规定。
第五条 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委托执行的案件,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后一个月内办理完委托执行手续,受委托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委托函件后三十日内执行完毕。未执行完毕,应当在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刑事案件没收财产刑应当即时执行。
刑事案件罚金刑,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三个月内执行完毕,至迟不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