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违反了什么法律(诈骗违反了什么法律的什么规定)
诈骗违反了什么法律
在平常生活中就有不少非法分子通过不正当的途径进行非法诈骗,给广大消费者到来不小的经济损失。那么,您是否知道诈骗属于什么刑法吗?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诈骗行为在诈骗数额达到一定程度上是构成诈骗罪的,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以及法律处罚后果。
在平常生活中就有不少非法分子通过不正当的途径进行非法诈骗,给广大消费者到来不小的经济损失。那么,您是否知道诈骗属于什么刑法吗?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诈骗行为在诈骗数额达到一定程度上是构成诈骗罪的,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以及法律处罚后果。
一、刑法条文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徙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司法解释
(一)2011年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_的解释》(自2011年4月8日起施行),就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_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第二条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_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第三条 诈骗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
(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四)被害人谅解的;
(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第四条 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
诈骗近亲属的财物,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
第五条 诈骗未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诈骗目标的,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定罪处罚。
利用发送短信、拨打电话、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一)发送诈骗信息5000条以上的;
(二)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的;
(三)诈骗手段恶劣、危害严重的。
实施前款规定行为,数量达到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标准10倍以上的,或者诈骗手段特别恶劣、危害特别严重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第六条 诈骗既有既遂,又有未遂,分别达到不同量刑幅度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处罚;达到同一量刑幅度的,以诈骗罪既遂处罚.
第七条 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第八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条 案发后_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诈骗财物及其孳息,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被害人;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骗款物占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但已获退赔的应予 扣除。
第十条 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一)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
(二)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
(三)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四)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
第十一条 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二)根据1996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 至10万元以上的,应以诈骗罪追究上述人员“数额较大”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应以诈骗罪追究上述人员“数额巨大”的刑事责任(虽然这一解释对犯罪数额的规定与2011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不一致,但是,认为应以诈骗罪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的见解,值得肯定——编者说明)。
(三)根据2000年5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_的解释》第九条,以虚假、冒用的身份证件办理入网手续并使用移动电话,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四)根据2002年4月10日最_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车辆号牌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二款,使用伪造、变造、盗窃的武装部队车辆号牌,骗免养路费、通行费等各种规费,数额较大的,依照诈骗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五)根据2002年9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关于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所侵害的主要是人民法院正常的审判活动,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不宜以诈骗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伪造证据时,实施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闭体印章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以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有指使他人作伪证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妨害作证罪追究刑事责任(对诉讼欺诈侵财行为的定性虽有分歧,但多数说认为构成诈骗罪,故该答复是否合理,值得研究——编者说明)。
(六)根据2003年5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假借研制、生产或者销售用于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用品的名义,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有关诈骗罪的规定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七)根据2010年10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
以上就是关于诈骗属于什么刑法的具体回答。通过详细的阅读之后,想必广大群众应该知道构成诈骗罪的严重后果,同时法律法规根据不同的诈骗数额进行相应的判处和处罚金,其中对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的将会受到十年以上或者无期徒刑的处罚。希望广大其中引起重视。
网络诈骗犯罪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法律主观:
网络诈骗罪 的法律规定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 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第一项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客观: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第一项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 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关于诈骗罪的法律法规
诈骗罪的法律法规:
1、诈骗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2、客观要件,诈骗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要件,诈骗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诈骗罪;
4、主观要件,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如何处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综上所述,关于诈骗罪的法律条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构成诈骗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电信诈骗法律条文规定?
电信诈骗是指通过电信网络、电话、短信等方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诱骗、胁迫他人付款或者提供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电信诈骗罪的相关规定如下:
第二百八十三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欺骗他人财物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八十四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八十五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制造、传播虚假信息,使公众信以为真,造成重大影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不同的情节,电信诈骗犯罪可能被认定为电信诈骗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等多项罪名,并可能会被判处不同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