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投毒者致人死亡处刑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12.05
590
一、投毒者受到的惩罚对于我们来说过年是一个比较开心的日子,因为意味着全家团圆气氛也是比较喜庆的,但是在哈尔滨有一个村民家里面却非常的难过,因为他们家的牛被人投毒了,导致6头牛全部被毒死,这个损失是非常巨大的,将近有15万元,投毒者的行为真的非常的恶劣,他也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这是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他不需要出现多数人中毒或者严重后果,只要事实成立,就会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因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这个投毒者依法会被判处3~10年的有期徒刑,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投资者,则会面临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四川一高校女教师被同事在水杯投百草枯,投毒者将会面临什么处罚?

投毒者将会面临刑事处罚,根据相关法律他会被判处三到十年的有期徒刑。

四川一个高校的女教师被同事在水杯中投放了百草枯,投毒者已经被警方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他将面临刑事处罚,因为他投放百草枯的行为,可能会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这是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他不需要出现多数人中毒或者严重后果,只要事实成立,就会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因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这个投毒者依法会被判处3~10年的有期徒刑,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的投资者,则会面临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百草枯是一种剧毒农药,人类服用这种剧毒农药后,会对体内多个器官的粘膜造成损伤,还会对人体造成不可逆转的伤害,不过这个四川高校的女教师被同事投放的百草枯数量很少,据说这个投毒者只在他的水杯中投放了一毫升的百草枯,他发现被投毒后,及时去医院检查治疗身体并无大碍,也就是说这个投毒者的投毒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在这个事件发生后,有媒体记者去涉事学校采访,但学校的工作人员称他们不便接受采访,一切消息都以校方官网公布的信息为准。媒体记者在采访当地公安局的工作人员时,得到回应称这个涉事的投毒者已经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的审理中,想了解案件的详情需要关注当地警方发布的警方通报。

根据知情人介绍这个投毒者是一个博士毕业生,也是这所大学的老师,他就在这所大学毕业并留校工作,不知道他与这个受害人之间有什么样的矛盾与纠纷,不过在这个恶性事件发生以后,学校官网已经删除了与这个投毒者相关的所有信息,而且对外声称这个投毒者已经不在这个学校任职。很多人认为这个投毒者与被害者之间有矛盾和纠纷,但即使这样也不应该做出如此极端的事情,这既会害了别人,也会害了自己。

哈尔滨一村民家遭人投毒,毒死6头牛损失15万,投毒者受到了怎样的惩罚?

引言:哈尔滨一村民家遭人投毒毒死了,6头牛损失了15万元,损失金额是非常高的,所以可能会判处3~7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也不知道这种人心里到底是怎样想的,别人家牛养得好,你如果说早上要这样的牛,你可以自己去想,为什么要去伤害别人的牛,大过年的,这样做真的非常的不道德。

一、投毒者受到的惩罚

对于我们来说过年是一个比较开心的日子,因为意味着全家团圆气氛也是比较喜庆的,但是在哈尔滨有一个村民家里面却非常的难过,因为他们家的牛被人投毒了,导致6头牛全部被毒死,这个损失是非常巨大的,将近有15万元,投毒者的行为真的非常的恶劣,他也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这个偷渡者可能会被判处3到今年的有期徒刑,然后处罚金,同时还需要对这一家的居民进行赔偿。

二、投毒者的行为真的特别恶劣

原本以为这些牛是因为身体不适出现的死亡,但是要知道这六头牛死的时间还是不一致的,第1天是两头牛死了,另外6头牛在不停的抽搐,大年初一的时候又死了4头牛,而且要知道这个村民家庭里面还安装的有监控,却什么都没有拍到,这个行为真的特别的不道德,特别的没有素质。这个人应该也是比较熟知这个村民家庭生活作息的人,要不然不可能如此好的安排时间,也知道家庭里面的监控位置,不过这个行为真的需要严惩。

三、总结

牛肉价格是非常昂贵的,而养牛的过程当中不仅要花费时间,还要花费精力,更要花钱,因为养牛它也需要金钱的支撑,好不容易把牛养这么大,想好好的过一个年,结果遇到了这样的事情。

过失致人死亡罪法定刑

法律主观:

构成 过失致人死亡 罪的,一般会判刑。过失致人死亡,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具体的量刑,要根据行为人的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具有从轻减轻情节来判断。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客观:

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与意外事件的界限 两者的共同点在于:1、客观上行为人的行为都引起了他人死亡的结果:2、主观上行为人郡没有预见这种结果的发生。区分这两者的关键在于要查明行为人在当时的情况下,对死亡结果的发生,是否应当预见,如果应当预见,但是由于疏忽大意的过失而没有预见,则属于过失致人死亡。如果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而引起死亡的,就是刑法上的意外事件,行为人对此不应负刑事责任。 本罪与本法所规定的涉及过失致人死亡的其他过失犯罪的界限 本法所规定的其他犯罪中也有包含致人死亡的情况,仅就行为人的主观意愿和行为结果来说,完全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条件。但是,由于主体要件的特定性、犯罪环境的特定性或者犯罪手段的特殊性,尤其是犯罪所侵犯的其他客体更为突出,所造成的后果更为严重,因此,在本法上就分别规定了其他罪名,而把该罪同时也侵犯的他人的生命权规定为一个情节一并予以惩治。所以本条规定:“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表明本法对包含致人死亡结果的某些过失犯罪,采取了特别规定优于普通规定的一般原则,有特别规定的从特别规定治罪。本法另有规定的,如:本法第115条第2款规定的失火、过失决水、过失爆炸、过失投毒罪中致人死亡的;第133条规定的交通肇事罪中致人死亡的;第119条规定的过失破坏交通工具等致人死亡的;第136条规矩的危险物品肇事罪中致人死亡的;以及其他法律中规定的涉及致人死亡的犯罪等。一般言之,本法特别规定的包含致人死亡结果的过失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均较普通的过失致人死亡罪的社会危害性相同或为大,因此,不论从法理上还是从立法者的立法意图上说,都在法律条文中明确体现出对特殊犯罪的相同的或为重处罚。体现了我国刑法一贯坚持并于本法第5条所明定的罪刑相适应的原则,并且有利于预防犯罪,有效地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本罪与故意杀人罪的界限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区别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故意杀人罪,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应注重: 1、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与间接故意杀人 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是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但凭借一定的自认为能够避免他人死亡的结果发生的因素,如行为人自身能力方面的技术、经验、知识、体力等因素,或他人的行为预防措施,以及客观条件或自然力方面的有利因素等,轻信他人死亡的结果不会发生,以致他人死亡的结果最终发生了。间接故意杀人,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但对这种结果的发生采取听之任之、有意放任的态度,从而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与间接故意杀人的相似点在于:两者都发生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行为人都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且都不希望这种结果发生。两者的显著区别在于:第一,在认识因素上,对他人死亡结果发生的主观估计不同。二者虽然都是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使他人死亡,但间接故意杀人中行为人对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并未发生错误的认识和估计,因而在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即他人死亡结果发生的情况下,行为人的主观认识与客观结果之间并未发生错误,主观与客观是一致的;而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中,行为人和主观上认为,由于他的出身能力、技术、经验利及些外部条件,实施行为时,他人死亡的结果可以避免,即对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的客观事实发生了错误认识,在他人死亡结果发生的情况下,其主观与客观是不一致的。第二,在意志因素上有重要区别。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与间接故意杀人中的行为人虽然都不希望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但深入考察,二者对他人死亡结果的态度是有明显差别的。间接故意杀人的行为虽然不希望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但是对于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并不持有反对态度,而是听之任之。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罪中,行为人不仅不希望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同时也不放任这结果发生,而是希望这种结果不要发生,希望避免这种结果发生,即排斥、反对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在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结果情况下、行为人仍然相信能够避免危害结果的发生,并因而实施了该种行为, 2、过失致人死亡罪同“误杀”的故意杀人行为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求的是行为人对其行为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存有过失心理态度。在司法实践中,不应将行为人在故意杀人中因打击错误误杀其“针对对象”(即行为人追求的杀害对象)以外之人的行为认定为过失的致人死亡罪。 3、不作为致人死亡行为的定性 不作为致人死亡不仅可以成立故意杀人罪,而且也可以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区分这两者的关键在于,行为人对其不作为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结果是否具有故意心态,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在司法实践中,尤其要注意这样一种情况,即:行为人先前意外地或过失地导致了他人死亡的危险,行为人能抢救而不抢救,放任他人死亡结果发生的,对行为人不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定性,更不能认为是意外事件而认定行为人无罪,而应对其以间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其次,再从犯罪客观方面来看,出于被告人的伤害行为造成了被害人可能死亡的危险状态时,被告人就负有防止这种危害结果发生的特定义务,但他基于上述心理因素,不仅不采取积极的抢救措施,反而一声不吭甚至一走了之,从而导致了被害人因贻误抢救时间而死亡。 4 、过失致人死亡后,行为人为逃避罪责又将尸体误为活人加以“杀害”以灭口的行为 ,不应只定过失致人死亡罪或故意杀人罪一罪,而应对行为人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和故意杀人罪(对象不能犯未遂)定罪,实行数罪并罚, 二人或二人以上的共同过失行为造成他人死亡结果时的刑事责任的确定 本法第25条第2款明确规定:“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因此,二人或二人以上的共同过失行为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的确定应把握以下几点: 分清各过失行为人的责任大小。由于不存在共同过失犯罪,因此,也就无所谓主犯、从犯,对于几个过失行为人的过失行为共同导致他人死亡结果的,应查明各过失行为人的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并据此确定确应承担刑事责任的人各自的责任。确定各过失行为人的责任,必须遵循两条原则:其一,部分责任则。因为各过失行为人的行为相互作用造成了他人死亡的结果,因此,不能要求某个过失行为人承担全部责任。罪刑相适应原则要求,每个过失行为所承担的刑事责任之和,必须同所造成的他人死亡结果的刑事责任相对应,因此每个过失行为人只能承担造成他人死亡结果的部分责任。其二,作用分担原则。从客观实际出发,各过失行为人在对他人死亡结果所起的作用上,不会是完全相同的。因此,必然存在对危害结果承担不同的刑事责任的问题,这也是罪刑相适应原则的要求。由于过失犯罪中不存在主犯、从犯问题,所以,认定各过失行为人作用谁大谁小就成了正确确定其刑事责任的关键。司法人员必须根拥有关案件事实,客观地加以认定,才能做到罪责自负,罚当其罪。 过失致人死亡行为向故意杀人行为转化的问题 1、行为人过失致人重伤,客观上被害人已经达到无法救治、必然死亡的程度,由于行为人误认为只造成了重伤,为逃避罪责而逃之夭夭,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基于过失行为而负有紧急抢救的义务,如果及时进行抢救,虽然被害人仍然死亡,行为人的行为属于过失致人死亡罪。而行为人故意逃避抢救义务,主观上放任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因此,行为人主观心态和客观行为均发生了由过失致人死亡罪向间接故意杀人罪的转化,应以间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2、行为人的过失行为,已经造成了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其自己只认为被害人受了重伤并因怕被害人事后揭露其罪行,而故意实施杀害已经死亡的被害人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的对象认识错误,不影响其后面实施的故意杀人罪的构成,应对其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网传游族老板被投毒,投毒者将面临怎样的处罚?

玩游戏的人相信很多人都听过游族公司,即便没有听过,也应该玩过他们公司开发的网络游戏。而游族公司因为一则消息也成为了众人议论的对象。游族董事长林奇被投毒致死的消息在网上引起了很大的轰动,而这过程也是相当狗血,简直就是在看电视剧。而投毒的原因是因为公司的内斗,这该是有多大的仇恨,可以让一个相处多年的同事用投毒的方式来杀死一个公司的一把手?事发之后,嫌疑人许某也已经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林奇被同事投毒

游族网络在12月13日的时候发布公告称接到董事长兼总经理林奇家属的通知,林奇因为身体不适入院治疗。不过等到晚上的时候,上海公安局的官方微博里面发布了一则通告,某公司的林某疑似投毒,目前正在医院治疗,而林某的同事许某有重大的作案嫌疑。随着上海公安局发布的消息之后没多久,游族网络也在官微发布林奇的相关病情以及案情的详细内容。

公司内斗引发嫌隙

林奇和许某相识于三体,他们之前有过一段很密切的合作。2017年的时候,许垚任职游族网络,但是到了2019年一月份从游族网络离职,担任三体的CEO,而这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正是林奇。而许垚在拿下《三体》这个项目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他也花了很大的心思推动这个项目的发展。但是没想到,许垚和林奇两人却发生了矛盾,最终许垚用投毒的方式将林奇毒害。

许某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对投毒这件事情,外界的说法也是有各种版本,其中有一个是说,许某是从国外购买了100多种毒药,持续地投放到林奇身上,最终导致林奇死亡。但是不管怎么说,这对两个家庭都是毁灭性的灾难,失去了家里面的支柱,只会让大家感到痛心。许某也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于投毒案的罪犯,一般都会判的较重,原因是什么?

对于投毒案的罪犯,一般都会判的比较重,这是因为投毒属于危害社会公共安全,而且属于故意伤害他人。

投毒案往往是特别严重的,因为这种罪犯的内心特别的黑暗,并且是不想让别人活着,所以才会进行投毒,因此这种罪犯判的会比一般罪犯重一点。最重要的是,很多老百姓都特别害怕投毒的人,比如有一些投毒的人会在老百姓吃的井里面放进毒药,然后老百姓也不知道就全喝了井水,导致一个村子里的人都出现了生命危险。所以这种投毒案往往伤害的并不是一个人,也不是一个家庭,而是一个村子里的老百姓。如果罪犯不惩治的严重一点,就不能以敬效尤,那么其他的人只要和别人闹了矛盾也会选择投毒,这就会将社会的风气带的特别不好,所以罪犯就会被判的很严重。此外很多投毒的罪犯往往是在一些公用的地方投毒,比如说公用的自来水池或者是食堂水缸,所以这种罪犯真的很恐怖。

最后,希望投毒案的罪犯都能够被判处严重的刑罚,这样才能使老百姓放心。

对于投毒案的罪犯,一般都会判较重罪行,你知道原因是什么吗?

以前有个投毒罪,但是最新的刑法当中,投毒这种罪名已经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取代了。

对于投毒案的罪犯,一般都会判较重罪行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 第一款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就是说,这种罪,至少要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造成重伤死亡或公共财产严重损失,则上不封顶,最终可以判处死刑。这种罪名之所以判的很重,主要原因是,其侵害的对象是不特定的人群,搞不好很可能造成多人死伤,或者巨大的经济损失,也就是说,后果极其严重。另外,有的投毒案,是以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的,其量刑时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案例1

林森浩与黄洋均为某大学硕士研究生,分属不同的医学专业。先后入住某寝室。之后,林因琐事对黄不满,逐渐怀恨在心。

2013年3月29日,林在宿舍听同学调侃说愚人节即到,计划投毒“整”黄洋,让同学难受。

后林森浩从实验室将装有75毫升N-二甲基亚硝胺的药瓶和一支已经吸了约2毫升N-二甲基亚硝胺的注射器带走,将至少30毫升二甲基亚硝胺注入饮水机,超致人死亡剂量10倍以上。室友黄洋从该饮水机接水饮用后,出现呕吐等症状,即于当日中午到中山医院就诊。其后,黄洋再次就诊,经检验发现肝功能受损,遂留院观察。以后,黄洋病情趋重,转至该院重症监护室救治。学校报案后,调查过程中,投毒者林森浩始终未说出实情,导致中毒者失去最后救治机会,4月16日,黄洋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法医鉴定,黄洋是因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致急性肝坏死引起急性肝功能衰竭,继发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2014年2月18日上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案例2

2002年9月14日,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和盛园豆浆店。上午开店之后陆续发生学生工人呕吐、吐血的症状,一共造成42人死亡,400人中毒。经查,案犯陈正平在南京市江宁区汤山镇经营“菊红”面食店期间,为琐事与汤山镇“正武”面食店业主陈某发生矛盾。陈正平见陈某面食店生意兴隆,遂怀恨在心,意图报复,所以用毒鼠强害死客人。遂发生本案。

陈正平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陈正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二审上诉被驳回。于同年10月14日被枪决。

我姐姐今年69岁了,去邻居家投毒,造成两位70多岁老人死亡,能判什么刑

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性质最恶劣的少数犯罪之一。必须从重从快严惩。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故意杀人罪的客体要件

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法律上的生命是指能够独立呼吸并能进行新陈代谢的活的有机体,是人赖以存在的前提。

2、故意杀人罪的客观要件

首先必须有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作为、不作为均可构成。以不作为行为实施的杀人罪,只有那些对防止他人死亡结果发生负有特定义务的人才能构成。杀人的方法多种多样,可以借助一定的凶器,也可以是徒手杀人,但是如果使用放火、爆炸、投毒等危险方法杀害他人,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对于教唆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或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去杀害他人的,对教唆犯应直接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其次,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既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执行死刑、正当防卫均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经受害人同意而剥夺其生命的行为,也构成故意杀人罪。对所谓的“安乐死”,仍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当然,量刑时可适用从轻或减轻的规定。

第三,直接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间接故意杀人罪以被害人死亡为要件,但是,只有查明行为人的危害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的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才能断定行为人负罪责。

3、故意杀人罪的主体要件

故意杀人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故意杀人罪的主观要件

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故意杀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和错综复杂的。常见的如报复、图财、奸情、拒捕、义愤、气愤、失恋、流氓动机等。动机可以反映杀人者主观恶性的不同程度,对正确量刑有重要意义。

[编辑本段]自杀案件的处理:

1、相约自杀。指相互约定自愿共同自杀的行为。因行为人均不具有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所以对其中自杀未逞的,一般不能认为是故意杀人罪;但是,如果行为人受托而将对方杀死,继而自杀未逞的,应构成故意杀人罪,量刑时可考虑从轻处罚;以相约自杀为名,诱骗他人自杀的,则应按故意杀人罪论处。

2、致人自杀。既由于行为人先前所实施的行为,而引起他人自杀结果的发生。对此,应区别三种情况分别处理:

(1)行为人的先前行为是正当的或只是一般错误、一般违法行为,他人自杀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自杀者本人的心胸过于狭窄,这时不存在犯罪问题;

(2)行为人先前实施了严重违法行为,结果致被害人自杀身亡的,可把致人自杀的结果作为一个严重情节考虑,将先前严重违法行为上升为犯罪处理。如当众辱骂他人,致其当即自杀的,可对辱骂者以侮辱罪论处;

(3)行为人先前实施某种犯罪行为,引起被害人自杀的,只要行为人对这种自杀结果没有故意,应按其先前的犯罪行为定罪,而将自杀结果作为量刑时考虑的一个从重或选择较重法定刑处罚的情节。

3、逼迫或诱骗他人自杀,即行为人希望自杀人死亡,但为了掩人耳目,逃避罪责,自己不直接动手,而是通过自己的逼迫、诱骗行为促使自杀者自己动手杀死自己,即借助自杀者自己之手达到行为人欲杀死自杀者的目的。行为人的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关键应查明行为人是否确实有刻意追求自杀者死亡的故意,并且其行为在特定环境下是否足以导致他人实施自杀的行为,两者缺一,则就不宜认定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4、教唆、帮助他人自杀。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但考虑到在教唆、帮助自杀中,自杀者的行为往往起决定作用,因此,应根据案情从宽处罚。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不很积极,作用不大,主观愿望出于善意,这时可不以犯罪论处。但是,教唆精神病人或未成年人自杀,由于自杀者限于精神状态或年龄因素对于自杀缺乏正确的认识和意志控制能力,对此,不仅要以故意杀人罪论处,而且还不能从轻或减轻处罚。

[编辑本段]关于“安乐死

对实施积极的安乐死的行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

所谓安乐死,通常是指为免除患有不治之症、濒临死亡的患者的痛苦,受患者嘱托而使其无痛苦地死亡。安乐死分为不作为的安乐死与作为的安乐死。

不作为的安乐死(消极的安乐死),是指对濒临死亡的患者,经其承诺,不采取治疗措施(包括撤除人工的生命维持装置)任其死亡的安乐死。这种行为不成立故意杀人罪。

作为的安乐死包括三种情况:

一、是没有缩短患者生命的安乐死(本来的安乐死、真正的安乐死),这种行为不成立犯罪;二、是具有缩短生命危险的安乐死(间接安乐死)。这种行为虽然具有缩短患者生命的危险,但事实上没有缩短患者生命,也不成立故意杀人罪;

三、是作为缩短患者生命手段的安乐死(积极的安乐死),即为了免除患者的痛苦,而提前结束其生命的方法。现在,世界上只有个别国家对积极的安乐死实行了非犯罪化。

在我国,救死扶伤是公民的道义责任,是医务人员的职业责任。对生命垂危、痛不欲生的患者,应尽量给予医务上的治疗和精神上的安慰,以减轻其痛苦。人为地提前结束患者生命的行为,还难以得到一般国民的认同;即使被害人同意,这种杀人行为也是对他人生命的侵害。特别是在法律对实行积极的安乐死的条件、方法、程序等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实行积极的安乐死所产生的其它一系列后果不堪设想。在法律未允许实行积极安乐死的情况下,实行积极安乐死的行为,仍然构成故意杀人罪;既不能认为这种行为不符合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构成,也不宜以刑法第13条的但书为根据宣告无罪。当然,量刑时可以从宽处罚。

[编辑本段]关于“大义灭亲”的问题

对所谓“大义灭亲”的行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论

我国不承认“家法”,对一切违法犯罪人都应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法律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理由私自处死他人。行为人对违法犯罪的亲属,也只能交由司法机关处理,私自处死违法犯罪亲属的,同样构成故意杀人罪,但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罚。

[编辑本段]产生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

关于以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方法杀人案件的定性,我国刑法理论一直认为,凡是以放火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故意杀人的,不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只能认定为放火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事实上,以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故意杀人时,其行为不仅符合放火、爆炸等罪的构成要件,而且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可谓想象竞合犯;而无论从性质上、还是从法定刑上看,故意杀人罪都重于放火、爆炸等罪,故将上述行为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才符合想象竞合犯的处理原则。如果将以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故意杀人的案件认定为放火、爆炸等罪,在未造成严重后果时,会导致罪刑不协调。反之,将以放火、爆炸等危险方法故意杀人的行为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则有利于做到罪刑相适应。将故意以危险方法杀人的案件认定为危害公共安全罪,也不利于区分故意杀人罪与放火等罪的区别。反之,将以危险方法杀人的行为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则不致造成定性上的困难。

此外,将以危险方法杀人的行为认定为故意杀人罪,还有利于处理刑法第17条第2款在适用中遇到的问题,有利于统一对结果加重犯的认识与处理,有利于将来削减死刑条款。

[编辑本段]故意杀人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

故意杀人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

故意杀人罪是对死亡的结果持希望或者放任的态度,过失致人死亡罪责对结果的发生持否定的态度。

[编辑本段]故意伤害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

这两种犯罪容易混淆的主要是伤害致死与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伤害罪的既遂与故意杀人未遂两种情况。容易混淆的原因在于每种情况中的两种罪,都造成相同的结果,因此,必须准确掌握它们之间的区别。

伤害致死与杀人既遂在客观方面都产生了死亡结果,但其主观要件的内容不同,前者为故意伤害他人,后者为故意剥夺他人生命。

伤害既遂与故意杀人未遂,虽然只产生了伤害结果,但其主观要件的内容不同,前者为故意伤害,后者为故意剥夺他人生命。

如何判断行为人故意的内容,是一个复杂细致的问题。必须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既要考虑行为人的认识水平、行为能力,也要考虑作案时的客观环境,作案的全过程。只有在把全部案件事实搞清的基础上,才能准确判明行为人主观要件的具体内容。

[编辑本段]故意杀人罪与暴力犯罪中致人死亡的联系区别

(1)、强奸致人死亡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强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实施强奸犯罪过程中,因使用暴力而直接导致被害人当场死亡或者经治疗无效而死亡的。这种情况,仍然以强奸罪定罪。如果在实施强奸妇女行为之后,为了报复、灭口等动机而将妇女或杀死的,不属于强奸致人死亡,而应当分别定强奸妇女罪、故意杀人罪,然后实行数罪并罚。

(2)、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的区别。

(a)在抢劫过程中,使用暴力或者其它方法致人死亡的,不按故意杀人罪论处,也不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合并论处,应以抢劫罪定罪处刑。

(b)如果出于复仇或者其它个人目的而杀死被害人后,遂乘机将其财物拿走的,不以能抢劫罪论处。因为行为人所实施的者杀人不是作为取得财物的直接手段,而是为了复仇或者出于其它个人目的,非法占有财物的意图是在杀人之后才产生的,所以构成两个独立的犯罪,即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

(c)在抢劫行为完成之后,行为人出于灭口或者其它目的而杀死被害人的,应定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按数罪并罚原则处理。

(d)抢劫杀人与图财杀人的区别。其主要区别是:抢劫杀人是行为人用杀人手段当场取得动产,而图财杀人则是在杀人之后,经过一定时间才能占有被害人的动产或不动产。例如,为了霸占遗产而杀死父母、兄弟姐妹等,应按故意杀人罪定罪判刑,不能以抢劫罪论处。

(3)、其它暴力性犯罪

如果暴力内容的致人死亡中包含故意杀人内容的,以该种暴力性犯罪一罪论处;没有包含的,以数罪并罚。

[编辑本段]故意杀人罪的刑事处罚量刑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量刑时,应当破除不正当观念,既不能认为杀人既遂的要一律偿命,也不能认为杀人未遂的一律不判死刑。要综合全部案情,正确评价罪行轻重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程度,给罪犯以适当的刑罚处罚。

1、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民愤极大如犯罪人恶贯满盈,群众强烈要求处死的故意杀人;等等。

2、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以你的情况,你可以有故意伤害罪,虐待罪,限制人身自由罪禁锢罪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在线反馈】

夫妻一方死亡父母有继承权吗

夫妻一方死亡父母有继承权。在法定继承中,配偶、子女、父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均有权继承遗产。法律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 ...
2023-11-13 15:32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怎么赔偿(车祸撞死人赔偿标准)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是指 ...
法律
700热度

逃逸导致人死亡的交通死亡事故判刑多久

逃逸导致人死亡的交通死亡事故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法律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2023-11-10 15:39

发生交通事故逃逸致人死亡的判多少年徒刑?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3、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 ...
法律
285热度

债权人死亡借条应当如何处理

债权人死亡的,借条依然有效,借款人还是要根据约定偿还该借款,因为债权人死亡,其债权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的时候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 ...
2023-11-28 15:41

超速驾驶致人死亡需要坐牢吗?

交通事故超速致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涉嫌交通肇事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3、交通事故超速致人死亡负事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涉嫌交通肇事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行为人因超速导致交通事故且致人死亡,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或者危险驾 ...
婚姻
144热度

债权人死亡债务应该向谁偿还呢

债权人死亡的,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的继承人偿还债务,债权人死亡则其债权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遗产是指自然人死亡的时候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所以债务人还是需要按时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 ...
2023-11-22 16:27

肇事逃逸致人受伤怎么判刑和赔偿(肇事逃逸的处罚标准2023最新)

肇事逃逸致人重伤的需要承担全部责任,任何的费用都是需要承担的,无能力承担的,要拍卖家产,还不够的话就分期赔偿: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肇事逃 ...
法律
493热度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如何处理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的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对行为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法律规定,如果行为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但是尚不构成犯罪的,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 ...
2023-11-14 15:54

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

2、如果因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而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构成交通肇事罪,除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还应承担刑事责任,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责任划分具体如下: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 ...
刑事
372热度

子女先于父母死亡还有继承权吗

子女先于父母死亡没有继承权。但若是子女有子女的,可以代位继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 ...
2023-12-29 15:10

对于投毒者致人死亡处刑

一、投毒者受到的惩罚对于我们来说过年是一个比较开心的日子,因为意味着全家团圆气氛也是比较喜庆的,但是在哈尔滨有一个村民家里面却非常的难过,因为他们家的牛被人投毒了,导致6头牛全部被毒死,这个损失是非常巨大的,将近有15万元,投毒者的 ...
刑事
590热度

55岁死亡养老保险能退多少

个人账户养老金是个人工作期间为退休后养老积蓄的资金,是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强制提取的,退休前个人不得提前支取。因此,一般情况下,要想退掉职工养老保险,则需等到年满法定退休年龄后才能执行,具体的职工养老保险退保条件 ...
2023-11-06 15:43

车祸致人身亡怎么处理(车祸致人身亡怎么处理驾驶证)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百万购车补贴交通事故致人当场死亡怎么 ...
法律
56热度

债务人死亡可以免除生前债务吗

债务人死亡不可以免除生前的债务,其生前的债务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也不需要继承人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
2023-11-30 15:22

交通致人伤亡赔偿标准(交通赔偿2023年标准表)

2、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死亡赔偿金是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订了二等,第一等,(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 ...
法律
435热度

债务人死亡起诉维权如何确定被告

债务人死亡,债权人要起诉维权的,可以起诉债务人的遗产继承人作为被告,因为继承人应当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被继承人的债务,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 ...
2023-12-14 16:35

赔偿金算遗产吗(死亡赔偿金算遗产吗)

因为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是指受害人因各种非正常事故或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是对受害者近亲属的赔偿,并非死者的遗产,4、如按遗产处理死亡赔偿金,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 ...
法律
548热度

车祸导致车内一人死亡是全责要承担的刑事责任是什么呢

车祸导致车内一人死亡是全责要承担的刑事责任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 ...
2023-11-24 15:32

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量刑标准(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量刑标准是多少)

一、故意伤害罪量刑标准故意伤害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主要体现在伤害后果的严重程度方面,量刑时可以根据伤害后果的大小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1、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或者重伤的,可以分别在下列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和基准刑,(1) ...
法律
272热度

没买交强险死亡怎么赔偿

没买交强险死亡的,死者家属可以请求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不是同一人,死者家属还可以请求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 ...
2024-01-03 16:01

故意杀人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故意致人死亡罪判多久)

故意杀人罪和过失杀人的区别是什么法律分析:故意杀人和过失致人死亡侵犯的都是他人的生命权,在客观方面都表现为剥夺他人的生命,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过失杀人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过失致人死亡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即行为人对其行 ...
法律
919热度

继子女出车祸死亡继母能否继承其财产

继子女出车祸死亡继母能继承其财产,前提是继子女与继母有形成扶养、教育关系,且继子女没有立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将财产指定让他人继承。只要符合上诉条件,那么当继子女出车祸死亡后,与继子女有扶养、教育关系的继母就可以以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 ...
2023-11-17 16:01

交通意外致人身亡保险赔偿标准(交通意外致人身亡保险赔偿标准2023年)

(4)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和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 ...
法律
592热度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怎么赔偿(车祸撞死人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怎么处理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合同
722热度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谅解书?

3、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涉嫌交通肇事罪 ,应当判处七年以上 有期徒刑 ,取得家属谅解书后可以从轻处罚,但不能判缓刑,2、法律主观:开车撞死人,涉嫌交通肇事罪,一般情况下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书,到 ...
婚姻
340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