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民事诉讼法律关系说法错误的有
下列关于民事纠纷诉讼的说法,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答案】:C
本题考查民事诉讼法。
A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B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C项错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对简单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
D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十三章简易程序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C。
下列关于民事诉讼自认及其法律后果的说法,哪些是错误的?(2005—3—70,多)
【答案】:ACD
本题中的自认,就是《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第8条中规定的承认。根据此规定,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但涉及身份关系的案件除外。A项属于身份关系案件,不能自认,A项错误。依据该规定,对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另一方当事人既未表示承认也未否认,经审判人员充分说明并询问后,其仍不明确表示肯定或者否定的,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这就是默示承认,B项说法正确。C项说法也在此规定中可找到依据,根据该规定,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的,代理人的承认视为当事人的承认。但未经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对事实的承认直接导致承认对方诉讼请求的除外。经特别授权的代理人可以承认对方诉讼请求,自然也可以通过承认事实而间接地承认对方的诉讼请求,因此C项说法错误。D项所述为承认的撤回,依据该规定,当事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撤回承认并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有充分证据证明其承认行为是在受胁迫或者重大误解情况下作出且与事实不符的,不能免除对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可见,撤回承认有一定条件,不能像D项所述那样撤回,D项说法错误。本题答案为A、C、D。
下列关于法律关系说法,错误的是()。
【答案】:A
本题考查法理学。
A项错误,法律关系是由于法律规范的存在而建立的社会关系,没有法律规范的存在,也就不可能形成与之相应的法律关系。所以,法律关系是以法律规范为前提的社会关系。
B项正确,法律关系与其他社会关系的重要区别,就在于它是法律化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一种明确的、固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权利和义务可以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也可以是由法律授权当事人在法律的范围内自行约定的。所以,法律关系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C项正确,法律关系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法律关系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人。法律关系客体是指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是将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与义务联系在一起的中介,没有法律关系的客体作为中介,就不可能形成法律关系。因此,客体是构成任何法律关系都必须具备的一个要素。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间在一定条件下依照法律或约定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是人们之间利益的获取或付出的状态。
D项正确,能够参与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以下几类:1.自然人。2.机构和组织(法人)。3.国家。在特殊情况下,国家也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成为法律关系主体。例如,国家作为主权者是国际公法关系的主体,可以成为外贸关系中的债权人或债务人。
本题为选非题,故正确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