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附带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关于附带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下列关于附带民事诉讼说法正确的选项是:
【答案】:C
按照《高法解释》第144条的规定,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仅对部分共同侵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应当告知其可以对其他共同侵害人一并起诉,但同案犯在逃的除外。可见,A表述错误。按照《高法解释》第148条的规定,经公安机关、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已经达成协议并全部履行,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除非调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所以,B表述错误。按照《高法解释》第160条的规定,法院准许检察院撤回起诉的,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进行调解;不宜调解或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故此,D表述错误。按照《高法解释》第301条的规定,附带民事部分不论是与刑事部分一并审判,还是另行审判,上诉期都按刑诉期限确定。所以,C正确。
下列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的程序表述,正确的是?
【答案】:C、D
《刑诉法解释》第184条第1款规定,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故A项不正确。《刑诉法解释》第197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公诉案件,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进行调解;不宜调解或者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告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故B项错误。《刑诉法解释》第181条第1款规定,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仅对部分共同侵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可以对其他共同侵害人,包括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共同侵害人,一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共同犯罪案件中同案犯在逃的除外。故C项正确。《刑诉法解释》第183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同案犯在逃的,不应列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逃跑的同案犯到案后,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对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已经从其他共同犯罪人处获得足额赔偿的除外。故D项正确。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答案】:B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5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达成协议并即时履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当制作笔录,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后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AD选项错误。
B选项正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48条规定,侦查、审查起诉期问,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提出赔偿要求,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并全部履行,被害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
C选项错误,《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64条规定,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刑事诉讼中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
关于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答案】:B,C,D
《刑事诉讼法》第99条规定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情形,仅限于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5条进一步规定:犯罪分子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据此,A选项错误。该规定第1条第1款还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据此,B选项正确。该规定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据此,C选项正确。该规定第4条规定: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据此,D选项正确。
人民法院依法对附带民事诉讼进行调解,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答案】:ABC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5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达成协议并即时履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当制作笔录,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据此,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也可进行调解。AB项正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54条规定,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诉讼一并判决。可见,C项正确,D项错误。故本题选A、B、C项。
关于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试卷二第69题)
【答案】:B, C, D
[考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2月4日通过的《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1款明确规定,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此选项B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问题的规定》第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选项C正确。又根据第4条的规定,被告人已经赔偿被害人物质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因此选项D也是正确的。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之一是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本身造成的,被害人所遭受的物质损失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之间必须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选项A中的犯罪分子非法处置被害人财产而使其遭受物质损失与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本身并无直接的因果关系,而是与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后对赃物的处置行为有关系,因此被害人不能因此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只能单独提起民事诉讼,选项A错误。
[难度系数]**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90条规定,在侦查、预审、审查起诉阶段,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已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记录在案的,刑事案件起诉后,人民法院应当按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受理;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坚持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理。据此可知,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被害人提出赔偿要求经记录在案的,公安机关、检察院可以对民事赔偿部分进行调。因此,A项正确。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经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并已给付,被害人又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受。因此,B项错误。《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96条规定,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除人民检察院提起的以外,可以调解。调解应当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审判人员应当及时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调解达成协议并当庭执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当记入笔录,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据此而可知,并非法院审理的所有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都可以进行调解,是存在例外情况的,即人民检察院提起的不能进行调解。因此,C项说法不严谨,不选。另外,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达成协议并当庭执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当入笔录。因此,D项错误。
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的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答案】:C
【考点】诉前财产保全、调解和提出。详解:诉前财产保全依原告人申请而进行,检察院可以作为原告人,因此可以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在作出保全之后的15天之内没有提起附带民诉,法院会解除保全措施。二审当中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能调就调,调不了另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