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的仲裁时效(主张加班费的仲裁时效)
员工追讨加班费的期限是多久?
法律主观:
员工 追讨加班费 的时限为一年。加班费应该属于工资性质收入,因此追讨加班费发生的争议于劳动争议,而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 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一般而言,法定节假日的加班费必须在下月发工资时兑现,而休息日的加班,单位可选择安排补休,但在半年内不补休的,应以现金形式支付加班费。根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第一、二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法律客观: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第一、二款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主张加班费的时效是多长
法律分析:加班费属于劳动者工资收入的一部分,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时效分为两种情况。第一,劳动关系续存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而发生争议,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限制;第二,劳动关系终止,劳动者应当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以内提出并主张劳动关系存在期间所有的加班费。劳动者可以主张两年以上的加班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仲裁可以追溯几年的加班费
法律分析:劳动仲裁加班费可追溯一年;若劳动关系未终止,则不受一年的限制。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加班费的仲裁时效
加班费的仲裁时效一年。
加班费的仲裁时效取决于加班事件发生的时间,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劳动仲裁流程如下:
1、申请和受理:当事人根据合同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将发生的争议依法请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提起仲裁申请是当事人为获得仲裁、解决纠纷的一种请求,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手段,也是仲裁机构行使仲裁权的前提。只有当事人提起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才能受理案件;
2、仲裁庭的组成:仲裁机构仲裁案件,不是仲裁委员会直接仲裁,而是通过一定的组织实现的,这个组织称为仲裁庭。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组成有两种组织形式:独任仲裁庭,即由一名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合议仲裁庭,即由三名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仲裁庭的组织形式由当事人约定,仲裁员由当事人选定或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3、开庭和裁决:开庭是仲裁庭在双方当事人和其他仲裁参与人参加下,对仲裁请求进行实体审理和裁决的活动。开庭是仲裁活动的实质阶段。其目的是查明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确认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裁决是指仲裁庭在实体上对当事人权利义务作出裁断。裁决是仲裁审理的最终程序,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劳动仲裁的申请事项,大部分与经济相关,并且除了正常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费用之外,可能还会产生经济补偿金、赔偿金或者双倍工资之类的,具有惩罚性的费用支出;如果用人单位败诉,最直接的影响就是,需要付出更多的经济成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礼拜天加班工资最多补几年?工龄29年,单位从来没有星期六礼拜天放假,现在我想追回加班费,我该怎么
劳动者最多可以追讨加班费的年限视所在省规定确定。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加班费是劳动者劳动报酬,劳动者追讨加班费,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受时效限制;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的,应当自解除或者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法释〔2010〕12号)第九条,劳动者主张加班费,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证据的,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根据按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工资表等资料最少保存两年,因此。一些省份规定,劳动者主张加班费超过两年的不予支持,一些省份规定劳动者超过两年的加班费由劳动者完全举证,劳动者有证据能够证明超过两年的加班费的,应予支持。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法释〔2010〕12号
第九条 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劳动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印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意见的通知》
鲁高法〔2010〕84号
36.劳动者主张加班费,应当提供加班事实的相关证据。用
人单位否认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未加班的事实负举证责任。用人单位以已经劳动者确认的考勤记录证明劳动者未加班的,对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应予采信。
劳动者追索两年前的加班费,举证确实充分的,应予支持,
但法律法规等另有规定的除外。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浙法民一(2009)3号
第十三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加班工资发生争议的,其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二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其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计算。
我经常加班,请问上海加班工资诉讼时效多久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第4段)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
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加班工资属于“劳动报酬”,适用特殊仲裁时效,
劳动者在职期间或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
带着证据,提出加班工资的请求都是没有过仲裁时效。
【3】在劳动关系解除一年后,劳动者提出加班工资主张的,过了仲裁时效。
双倍工资和加班费的仲裁时效
法律主观:
双倍工资属于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者双倍工资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限制,不过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