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前的贷款债务,离婚协议给一方(离婚前贷款算不算共同债务)
离婚前欠的债务必须双方共同还吗
离婚前一方欠下的债务是需要夫妻共同承担,此时是属于夫妻存续关系期间所产生的债务,应当按照夫妻一人一半的原则来共同承担,如果说是他是以自己名义所进行的欠债,而且没有用于家庭的支出,所以就属于个人的债务。
一、离婚前一方欠下的债务是否需要夫妻共同承担?
离婚前一方欠下的债务是需要夫妻共同承担,此时是属于夫妻存续关系期间所产生的债务,应当按照夫妻一人一半的原则来共同承担,一方欠下的债务分为两种情况:
1、夫妻婚前债务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因此婚前债务原则上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个人承担,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2、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产生的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项,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上述两个规定表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或债权人明知夫妻约定财产各自管理的,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从司法实践看,离婚时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主要有因个人违法行为所负债务、未经对方同意而负的专属个人的债务(如夫妻一方擅自做变性手术所负债务)等。
二、离婚时债务如何清偿
1、共同债务的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六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离婚时夫妻双方有共同财产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后剩下的部分,由双方分割。此种情形下,共同债务因清偿而消灭。
(2)双方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或者离婚时尚未到期的共同债务,一方或双方不愿提前清偿,则由双方协议确定各自应承担的份额。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双方达成的此种协议仅在夫妻双方之间产生对内效力,并不对外产生效力,除非经债权人同意并免除其连带责任。离婚后,对债权人而言,该债务仍为连带债务,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在当代社会很多的离婚财产的划分承担问题当中的话,他是需要看他的用途的,也就是说他所借的这笔款项是否用于家庭方面的支出,是否用于孩子的教育费用等等,如果是用于的话,那么其实以自己的名义也应当由夫妻共同承担。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前用女方身份证贷款,离婚后协议男方还,可是男方反悔了怎么办?
您好,可以起诉要求男方向女方支付相应贷款金额。
(1)贷款的性质。婚前女方贷款,一般属于个人债务,但是婚后如果用于共同生活,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离婚协议的约定。离婚协议可以对夫妻债务问题进行约定,包括个人债务和共同债务,但是此约定只在离婚后的夫妻双方之间有效,对贷款方(银行)无效,银行依然有权要求女方承担贷款,只是女方承担后可以向男方追偿。
(3)离婚协议在离婚后生效,离婚后男方反悔,女方可以持离婚协议前往法院起诉,要求男方按照约定偿还贷款。
【相关法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有一方有债务纠纷,离婚可以把房产转给另一方,会不会有影响?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是需要共同来偿还的,即便是离婚转移财产的方式也无法回避夫妻婚内的共同债务,一旦债权人发现夫妻一方转移财产逃避债务,即便是离婚后依然可以向法院申请该债务的偿还。但是夫妻债务不等同于夫妻共同债务,需不需要在双方共同偿还是要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在法律上一般是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六条
【债务承担规则】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以从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户财产承担;事实上由农户部分成员经营的,以该部分成员的财产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共同贷款离婚后协议一方承担有效吗
一、夫妻共同贷款离婚后协议一方承担有效吗
夫妻共同贷款离婚后协议一方承担是有效的。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因此双方可在离婚协议中约定离婚后一切债务由一方承担,但是该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共同贷款离婚该怎么处理1、离婚时双方具有共同财产的,对于已届清偿期的共同债务应由共同财产偿;2、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或离婚时尚未到期的共同债务,一方或双方不愿意提前清偿,则由双方协议确定各自所应承担共同债务的份额,等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贷款离婚后能一方承担吗?
按法律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三、房产证抵押贷款,离婚后由谁还?
是的,办理贷款是你们婚姻期间,那么,这个债务,就是你俩共担,离异,可以协议住房产权的分割,以及贷款债务的分割,谁要房子,以及谁偿还债务,相关司法解释有如下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做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合贷的住房公积金如何还,取决于你俩对房屋所有权所持的态度:
如果你俩均主张该房屋归自己所有,则实行竞价处理——出价高者,取得房子的所有权,并偿还公积金贷款;
如果你俩只有一人主张要那套房子的所有权,则由主张者取得房子并偿还公积金贷款;如果你俩都不想要房子,则可委托拍卖公司依照拍卖法的规定对房子进行拍卖,用拍卖所得偿还所欠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夫妻贷款离婚后能一方承担吗?
按法律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银行贷款离婚时能归一方债务吗
一、银行贷款离婚时能归一方债务吗
银行贷款离婚时可以归一方债务。
离婚后房贷可以转到一个人名下,因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如何偿还。但是约定债务由另一方偿还的,最好征求债权人的意见,也就是银行的同意,不然即使约效力,银行依旧会找申请贷款的一方进行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时有贷款如何处理
如果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房屋尚有房贷没有还清,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房贷由其中的一方或者双方继续还贷,依据该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证后,该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在双方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就房屋的所有权进行协商处理,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房屋归一方所有,并由该方继续还贷,给另一方首付部分和婚后还贷部分,以及该部分的增值一半的补偿。
三、夫妻离婚,有贷款的房子能过户给另一方吗?
根据我国《物权法》等法律的相关规定,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无规划、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过户。
因此,一般来讲,按揭房要过户必须先付清银行贷款。
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应首先弄明白离婚后按揭房过户具体有哪些方面。
具体来说,离婚后按揭房的过户情况大致包括以下三种:1、是将离婚双方共同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原夫妻其中一方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则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共同申请办理夫妻离婚房屋所属权登记手续,将离婚双方的名字登记变更为原夫妻一方,并根据相关规定由被过户方继续缴纳按揭。
2、将离婚双方中的一方拥有的按揭房过户给另一方如果是这种情况,则需要还清银行贷款。
若暂时还不清贷款,离婚一方可以自己的名义向另一家银行申请办理转按揭,将抵押在银行的房产证解押出来后去办过户。
3、是将离婚双方共同的按揭房过户给第三人在这种情况下,要解决离婚后按揭房如何过户的问题,离婚双方必须还清银行贷款或者第三人为离婚双方清偿贷款后方能履行相应的过户手续。
四、离婚时一方有贷款怎么离
离婚的时候,双方存在贷款的问题,双方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换句话说,一般情况下,如果双方已经就离婚的问题达成了一致的意见,例如:双方已经合理安排了贷款的承担问题,双方就可以通过登记离婚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但是,如果双方仍然存在的话,或者没有办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就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讼。
在审理的过程中,人民首先会确认夫妻双方感情是否已经破裂,从而判决是否应当支持原告当事人的离婚诉讼请求。然后人民就会就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夫妻共同债务问题以及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作出判断。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协议写了债务归男方女方还需要还债吗
法律主观:
离婚协议上写债务归个人有效吗 离婚协议上写的债务归归个人承担有效。 既然离异协议约定了各自财产的归属,以及债务的承担方式,离异双方就要按照这份签字按了手印的离异协议来执行。离异协议在离婚的那一刻生效。 但是这份协议在法律上对离异双方有约束力,但是不能对抗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 民法典 》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夫妻约定财产制】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 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离婚协议上写财产归男方生效么 生效, 法院 认为一般夫妻之间签订的忠诚协议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该协议没有违反 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符合我国民法典中夫妻应相互忠实的精神,亦有助于社会公德,该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净身出户 就是离婚后放弃一切钱财,只带自己的身体走。这样的协议一般在婚前就已经签订,表面看来是对爱情和权益的双重保障, 出轨 一方承担责任,另一方则得到金钱作为补偿。 离婚协议上写债务归个人有效吗?如果要在离婚协议上写明债务是归个人所有,那最好是找个专业的律师来拟定离婚协议,避免协议有漏洞。觉得请个专业律师太贵,而现在需要律师服务,可以来找专业律师随时提供一对一服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离婚了,债务归男方偿还,几个月后再复婚,之前男方的债务和女方有关系吗?
您好,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与第三人发生债权债务关系的情形日益普遍。为防止夫妻双方通过离婚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侵害债权人利益,我国《民法典》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我国《民法典》也作出了明确规定,主要分为以下三个层次:第一,基于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其表现形式可以是事前的共同签字,也可以是事后一方的追认。对于共债共签,即能在家庭重大财产利益的处分上保护夫妻另一方的利益,尊重其知情权和同意权,也能够最大限度减少事后纠纷的发生概率。至于,事后追认的方式,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通过电话录音、短信、微信、邮件等方式进行判断。第二,为日常家庭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此类债务主要是日常家事代理范畴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生活过程中产生,以婚姻关系为基础,一般包括正常的吃穿用度、子女抚养教育经费、老人赡养费、家庭成员的医疗费等,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应当共同承担连带责任。第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且债权人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除因行使日常家事代理权形成日常家事债务外,还会与第三人形成其他债权债务关系,如大额借贷、赠与、不动产买卖等。为保护债务人的配偶一方合法权益,法律明确规定此种情况下所负债务原则上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债权人能举证证明该债务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等情形的除外。在离婚时要先明确相关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应当共同偿还,双方协议由一方承担的,该约定不得对抗债权人,约定由男方偿还后,女方要承担连带责任,双方复婚也不影响该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