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哪项合同属于转移使用权合同
以下哪些合同属于转移所有权合同
赠与合同、借款合同。
1、赠与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另一方当事人的合同。赠与合同不需要支付任何代价,因为赠与人是无偿地将自己的财产转移给受赠人。
2、借款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借款,另一方当事人按照约定还款的合同。
那些是属于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
一、那些是属于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
承包经营合同、借贷合同属于。
二、转移财产的合同类型包括?
,单务,不要式,诺成
任意撤消权(交付和不动产登记前,三种例外)
法定撤消权:侵害本人及近一年除斥)
继承人,法定代理人:6个月除斥
解除:经济恶化,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
一般过失免责
2,借款合同:商业推定为无偿)
监督检查权,解除合同
3,消费借贷合同(无名):无偿为时间,有偿为诺成
4,供用电合同
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未及时抢修,造成用电人任。
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交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交付电费和违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安全用电。用电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造成供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供用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人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赔偿责任。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公民之间的借贷,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应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出借人随时可以请求返还,借款方应当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及时返还;暂时无力返还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分期返还。
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如因利率发生,应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考虑当地实际情况,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原则处理。
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
借款双方因利率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公民之间的借贷,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
借用实物的,出借人要求归还原物或者同等数量、质量的实物,应当予以支持;如果确实无法归还实物的,可以按照或者适当高于归还时市场零售价格折价给付。
借用人因管理、使用不善造成借用物毁损的,借用人应当负赔偿责任,借用物自身有缺陷的,可以减轻借用人的赔偿责任。
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赠与人明确表示将赠与物赠给未成年人个人的,应当认定该赠与物为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
赠与人为了逃避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当认定赠与无效。
三、转移财产的合同类型包括?
1,赠与合同:无偿,单务,不要式,诺成
任意撤消权(交付和不动产登记前,三种例外)
法定撤消权:侵害本人及近亲属/不扶养/不履行附义务(一年除斥)
继承人,法定代理人:6个月除斥
解除:经济恶化,严重影响生产经营或家庭生活
一般过失免责
2,借款合同:商业借贷(要式,诺成),民间借贷(推定为无偿)
监督检查权:停止发放,提前收回,解除合同
3,消费借贷合同(无名):无偿为时间,有偿为诺成
4,供用电合同
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点,按照当事人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为履行地点。
供电人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未事先通知用电人中断供电,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未及时抢修,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交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交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交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安全用电。用电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安全用电,造成供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
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公民之间的借贷,双方对返还期限有约定的,一般应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出借人随时可以请求返还,借款方应当根据出借人的请求及时返还;暂时无力返还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分期返还。
公民之间的生产经营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生活性借贷利率。如因利率发生,应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考虑当地实际情况,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原则处理。
公民之间的无息借款,有约定偿还期限而借款人不按期偿还,或者未约定偿还期限但经出借人催告后,借款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应当予以准许。
借款双方因利率发生争议,如果约定不明,又不能证明的,可以比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公民之间的借贷,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不予保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出借款数计息。
借用实物的,出借人要求归还原物或者同等数量、质量的实物,应当予以支持;如果确实无法归还实物的,可以按照或者适当高于归还时市场零售价格折价给付。
借用人因管理、使用不善造成借用物毁损的,借用人应当负赔偿责任,借用物自身有缺陷的,可以减轻借用人的赔偿责任。
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赠与人明确表示将赠与物赠给未成年人个人的,应当认定该赠与物为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
赠与人为了逃避应履行的法定义务,将自己的财产赠与他人,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应当认定赠与无效。
四、多项选择题,转移财产的合同包括()A.买卖合同B
A,D
根据印花税的相关规定,下列合同属于“产权转移书据”的有( )。
【答案】:A、C、D
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等权利转移合同。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属于“技术合同”。
下列合同中哪一项属于转移财产使用权的合同?A 承包经营合同B 互易合同C 仓储合同 D 保管合同
答案:B。首先,承包经营合同。又称“承包合同”,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中,为落实生产经营责任制,确定国家、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工商企业、公民的责权利关系和承包人承包经营权的一种法律形式。合同适用范围十分广泛。广义的包括农业承包经营合同和工商企业的承包经营合同。它是针对“经营权”而言的,不转移财产所有权其次,互易合同。所谓互易就是以物换物。互易合同就是当事人双方以金钱以外的财物互相交换的合同。它的特征表明,互易合同是一种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第三,仓储合同。又称仓储保管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同样可以从概念知道,它只是保管人提供仓储服务,存货人给付报酬和其他费用而已,并无所有权转移。第四,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保管合同的标的是保管行为。保管合同的目的是保管物品,虽然以保管物交付保管人为成立要件,但并不发生保管物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转移。综上,答案B.互易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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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包含哪些内容
生活中,我们常常会听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字眼,而很多人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的内容都不清楚,认为是同一个概念。那么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包含哪些内容、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有什么区别,一起来了解下!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包含哪些内容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2、出让地块的范围、面积、用途;3、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年限、开发建设期限、规划设计要求等;4、出让合同还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金额、土地使用费标准及缴付方式;5、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办法;6、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一)主体不同
出让主体:出让土地的主体是国有土地所有者,也就是国家,由法律授权的县以上人民政府予以具体实施。
转让主体:转让土地的主体是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
(二)行为性质不同
根据物权理论来说,出让土地是他物权设定,转让土地是他物权转移。
(三)转移条件与程序不同
出让土地没有条件限制,只要签订出让合同,缴纳出让金,就可以办证。而转让土地有条件限制,转让必须要申请、审批或补办出让手续,再缴纳税费,才能登记过户。
(四)交易市场不同
出让土地属于一级市场,即国家作为国有土地所有者垄断,而转让属于二级市场,只有符合法定条件的才能自由转让。
产权转移书据属于合同吗
主要是技术转让合同与产权转移书据。
注会教材上给的技术转让合同举例仅有3个,记这三个其他都是产权转移书据即可。这三个分别是:
专利权申请权(不属于产权)、专利实施许可、非专利技术转让。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技术合同的标的与技术有密切联系,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有不同的技术内容。技术合同履行环节多,履行期限长。技术合同的法律调整具有多样性。当事人一方具有特定性,通常应当是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或技能的技术人员。技术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 产权转移即财产权利关系的变更行为,表现为产权主体发生变更。产权转移书据是在产权的买卖、交换、继承、赠与、分割等产权主体变更过程中,由产权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所订立的民事法律文书。我国印花税税目中的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共5项产权的转移书据。另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