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是双务合同吗(赠与合同属于双务合同)
赠予合同是单务还是双务
法律主观:
赠与是双务合同是单务合同。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受赠人无需承担合同的义务,只享有权利,而双务合同是双方都承担义务享有权利的合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赠与是单务还是双务
赠与是单务还是双务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下是对其进行的分析:赠与合同一般属于单务合同,但是赠与合同附义务的,属于双务合同。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一、赠与合同是双务合同还是单务合同
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
1、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的合同。其中转让财产的一方为赠与人,接受财产的一方为受赠人。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向受赠人移转的一般是财产的所有权(当然并不限于所有权,土地使用权、经营权、股权、债权等也可以成为赠与的财产)。
2、双务与单务的区别在于是否双方都负有义务。在赠与合同中,受赠人并无对待给付义务,仅赠与人负有给付赠与财产的义务,故赠与合同为单务合同。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享有双务合同当事人可享有的合同履行抗辩权,也不要求受赠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样可以成为赠与合同的受赠人,赠与人不能以受赠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为由而主张赠与合同无效。
二、签订赠与合同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1、赠与合同的内容要具体明确
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双方、赠与的财产名称、财产目前状况、赠与合同履行的时限以及方式、赠与是否附条件以及什么条件、赠与合同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
2、从赠与人的角度考虑
若赠与行为在交付财产或转移权利之前有可能撤销,建议不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因为一旦公证将很难撤销。
3、赠与合同是否存在条件
如果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时对受赠人有一定的要求,则可作为一个赠与的条件。如果受赠人无法满足赠与人提出的条件,或者受赠人的行为让赠与人不满意,则赠与人可以名正言顺的拒绝履行赠与义务。
4、赠与财产是否需要等级手续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约定办理有关手续的内容。
5、 赠与人应说明财产瑕疵
赠与人应在赠与合同中说明赠与财产存在的瑕疵,否则由此给受赠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条 【附义务赠与】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赠与属于双务行为吗
法律分析:赠与合同不是双务合同。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的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赠与合同是双务合同吗成立条件是什么
法律主观:
赠与合同 不是双务合同,是单务合同。赠与合同的权利义务内容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合同。受赠人无需承担合同的义务,所以是单务合同。 成立的条件:赠与人与受赠人意思表示的一致,还要求必须进行赠与财产的交付。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予是单务还是双务
法律主观:
赠与合同一般属于单务合同,但是赠与合同附义务的,属于双务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第六百六十二条规定,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 不承担责任 。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 承担赔偿责任 。
赠与合同是双务合同还是单务合同
法律分析:赠与合同属于单务合同,单务合同是仅有一方当事人负有给付义务的合同。如果一方当事人虽然不负对待给付义务,但承担一定义务的也属于单务合同。而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即赠与合同的当事人中仅赠与人负担将财产权利转移给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并不负担对待给付义务,受赠人取得赠与物无需偿付任何代价。这是赠与合同与买卖合同等的根本区别,所以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还是双务合同
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
因为赠与合同的性质是单向的,即赠与人单方面向受赠人转移财产所有权,受赠人不需要提供任何对价或者报酬。因此,赠与合同一般不需要要求双方签署合同,只需要赠与人签署赠与协议,并将财产转移给受赠人即可。但是,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为了保障赠与人和受赠人的权益,双方也可以协商签署赠与合同,规定赠与的具体内容和双方的权利义务,以确保赠与的公正合法性。
赠与合同可以书面形式签订,具体步骤如下:
1、协商确定赠与协议的内容,包括赠与的财产种类、数量、质量等,赠与的条件、方式、时间等;
2、在赠与协议中明确赠与人和受赠人的身份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同时还需注明赠与人是自愿赠与,不存在任何强制、欺诈等情况,并保证赠与财产的所有权真实有效;
3、在赠与协议中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如赠与人应保证所赠财产的真实性、完整性,受赠人则应保管好所赠财产,不得转让、出售等;
4、双方在赠与协议上签字并盖章,以确认协议的有效性;
5、在签订赠与协议后,赠与人需将所赠财产的所有权转移给受赠人,如房屋需办理过户手续,股票证券需办理过户或转账等;
6、最后,双方应保存好签订的赠与协议以备后续使用。
综上所述,赠与合同的签订应该是双方自愿的,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欺诈、胁迫、误导等情况。在签订赠与合同之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确保赠与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还是双务合同
法律分析:赠与合同属于单务合同。双务与单务的区别在于是否双方都负有义务。在赠与合同中只有赠与人对受赠人有赠与的义务,受赠人对赠与人是没有义务的,因此赠与合同属于单务合同。即使是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受赠人需要履行合同所附的义务,但受赠人所负担的义务与赠与人所负义务并不是相互对应的,所以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也是单务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六百六十二条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赠与合同是双务合同吗
根据合同义务承担主体的不同,可将合同分为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赠与合同虽系双方法律行为,但属于单务合同。
赠与合同的单务性表现在仅赠与人负有义务,即承担无偿将其赠与的财产给予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接受赠与财产属于受赠人的权利,受赠人没有相应的对待给付的义务。即使在附义务的赠与中,所附义务也不构成赠与的对价,不影响赠与合同的单务合同属性的定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条: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请求交付。依据前款规定应当交付的赠与财产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二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四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六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
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还是双务合同?为什么?
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因为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的合同。在赠与合同中,仅赠与人一方负有将其财产交付给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则不负有任何义务。即便是附义务的赠与,也仍然属于单务合同。
在赠与合同中,受赠人并无对待给付义务,仅赠与人负有给付赠与财产的义务,故赠与合同为单务合同。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的区别是:1.是否适用合同履行抗辩权,只有双务合同中存在合同履行抗辩权;单务合同不适用这一规则。2.风险负担不同,在双务合同中,发生风险负担问题,有交付主义、合理分担主义、债务人主义等规则;而在单务合同中,风险一律由债务人负担,不会发生双务合同中的复杂问题。3.因一方过错所致合同不履行的后果不同,在双务合同中,如果非违约方已履行合同,可以要求违约方履行合同或承担其他违约责任,条件具备时还可解除合同;单务合同不发生上述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