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与订金的法律意义(定金与订金的法律规定)
定金是什么意思?订金与定金的区别
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交纳定金的事情,无论是购买新房还是购买二手房,我们在交易的过程中经常会提到定金或者订金。但是,相信大多数人其实并不太清楚两者之间的区别,那么定金是什么意思呢,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呢?
一、定金是什么意思
1、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在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前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
2、定金的数额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作为一种担保,当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内容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当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内容时,应双倍返还定金。
二、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1、定金具有担保性质
定金本质上是一个从合同,从属于主合同(比如借贷合同)。定金不同于房屋抵押等物权担保和保证人的人保,它属于金钱担保。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交付定金一方违约的,丧失定金;收受定金一方违约的,双倍返还定金。因此,定金具有担保的性质,对于双方的交易具有很强的保证作用。
2、订金不具有担保性质
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不具有定金性质。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它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
3、订金虽然与定金只有一字之差,但是二者的法律性质却是截然不同。即:如果在签合同时写明的是订金字样,当收受订金的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只能要求其如数退还,二者的法律效果相差甚远。而订金只是预付款性质的一种支付,不具有定金的性质。
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
定金和订金在法律上区别如下:
1、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
2、二者的功能不同。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一定的支持。订金的给付本身属于给付订金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行为;
3、二者的作用不同,定金一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而订金给付后,如发生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
4、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定金担保方式,可以适用于各种合同。而订金只适用于金钱的给付为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中,多见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有名合同之中。
违约定金,实践中最为常见,即在接受定金以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按照定金罚则予以处理;立约定金,是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成约定金,即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的要件,该给付定金的一方虽然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订金和定金区别是什么意思
订金和定金区别:定义不同、实质内容不同、退还资金不同、违约处理不同。
1、定义不同。订金是预订所付的钱,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的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
2、实质内容不同。订金没有担保性质,不具备法律效应。定金有担保性质,具备法律效应;
3、退还资金不同。订金,可通过双方协调归还。定金,只有在对方违约时才可归还;
4、违约处理不同。订余没有直接的法律规定,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需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可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主要内容如下: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定金和订金的法律效力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订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
以上内容参考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定金和订金的法律关系
法律分析:定金和订金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定金的目的是在对于合同的成立。 履行其相保作用,并有特定定金的规则: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定金的不履行债务的应该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定金与订金的意义
法律主观:
定金与订金的定义及区别是:定金是当事人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货币作为的担保,订金是当事人一方预订所付的钱款。定金具有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订金必须如数退还;定金的担保方式适于各种合同,订金只适用于金钱的给付为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订金与定金之间的法律解释
订金是指预订所付的钱;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
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具体如下:
1、两者性质不同。定金是一个法律概念,能通过“定金原则”对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履行提供担保。而订金只是一个习惯性用语,仅具有预付款性质,不具有担保合同签订和合同履行的功能;
2、两者法律后果不同。根据相关规定,定金交付后,如定金给付方拒绝订立合同或合同生效后不履行合同,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方拒绝订立合同或合同生效后不履行合同,则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只有在合同履行后,才能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订金在法律上是没有明确规定的,订金效力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双方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也是单方的,只对给付方形成约束而没有法律效力;
3、两者的数额限制不同。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不得超过购房合同标的额的20%。对订金的数额法律没有限制,完全由当事人自由商定。如当事人约定,给付订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订金。收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订金。否则,不能认定该订金具有定金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定金和订金的意义
法律分析:1.定金不能退,订金可以退。定金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返还,给付定金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取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2. 订金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使违约,对方也会退还。3. 若签订定金协议,但未履行合同约定,对方可以直接没收定金,而若对方没有履行协议,那么他需返还双倍的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法律上定金和订金区别
所谓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双方的约定,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履行前,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不超过20%),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或其替代物。定金合同是从属于主合同的从合同,其成立的前提是主合同已经成立生效。
订金的含义而订金只是预付款性质的一种支付,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法律依据《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担保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