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与订金的定义及区别(订金与定金的用法区别)
订金和定金区别是什么意思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 二者定义不同。定金指的就是在合同订立之前支付一定金钱来作为担保,也称为保证金。比如我们购车,通常需要交付几千元的保证金,如果买方不反悔不购买相关车辆,定金不会退回。如果卖家没有在规定的时间没履约,买家可以获得双倍定金金额的赔偿。
订金只是单方行为并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人民法院也不予支持,买家交付订金通常会被认为交纳的预付款,买方和卖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约都不会出现双倍返还订金的后果,交纳的订金可以返还。
2、 二者适用范围不同。定金担保方式适用于多种多样的合同中。而订金适用于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中,这类合同以金钱为给付,可以是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
3、 二者的作用不同。在定金给付后,则会对违约方起到制裁作用,对守约方进行经济补偿。订金是在给付后,如果合同中的一方出现了违约情况,最终导致合同被解除,那么收取订金的一方需要退还订金给付款方。
4、 收取的金额不同。定金的金额需要由当事人来约定,但是不能超过法律的规定,也就是合同标的物价格的20%,超出规定的金额也不具有定金的效力。而订金也是由双方约定,并未有严格的规定。
5、 二者的功能不同。定金有担保合同履行的功能,而订金不具有担保功能。定金收受方违约,需要双倍赔偿定金金额,定金直接退回即可。
以上就是关于定金和订金的区别,定金不能退换,而订金可以退还,如果定金收受方违约,必须要双倍定金金额赔偿,订金直接全额退还即可。另外定金不得超过合同标的物价格的20%。
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
定金不能退,订金可以退。
定金和订金虽只有一字之差,却有天壤之别,因此消费者要注意二者的不同。
二者主要区别如下:
1、定义不同。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而订金是指预付款,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
2、性质不同。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而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
3、结果不同。定金不能退,订金可以退。
4、法律效力不同。如果买方交付的是“定金”,那么买方违约则定金将被卖方没收,卖方违约则必须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买方交付的是“订金”,那么不论哪一方反悔,卖方都只须原数退还“订金”。
扩展资料:
商品房交易中,订金与定金在法律上的区别
1、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开发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
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2、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
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普法创新网-买卖不成
定金能退吗?
百度百科-定金
订金和定金有啥区别?
您好,1、手段不同。定金属于一种担保手段,订金只是一种支付手段。2、退还情形不同。3、数额要求不同。法律上对支付定金的数额有限制,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则是由当事人约定。4、支付的方式不同。定金一般情况下是一次性交付的,而订金可以一次性付完,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
一、法律上订金与定金的区别是什么
1、手段不同
定金是一种担保手段,交付定金在于担保债务的履行,本身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因而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而订金只是一种支付手段,交订金只是一种履行债务的行为,不具有担保债的履行的作用,也不能证明合同成立。
2、退还情形不同
如果交付定金有一方违约,另一方一般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一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这就使定金起着制裁违约方并补偿受害方所受损失的作用。也可以这样理解,定金相当于预先交付的违约金;但是订金不能用于违约时的则罚金,如果有一方违约了,要么返还,要么折抵违约金或损害赔偿金。
3、数额不同
定金的数额在法律上是有一定的限制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了,定金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要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是不作限制。
4、支付方式
定金一般情况下是一次性交付的,而订金可以一次性付完,也可以选择分期付款。
二、定金与订金哪个能退,哪个不能退
定金不能退,订金可以退。定金的性质是违约定金受定金罚则的约束,即交付定金方违约,收受方可以主张不退还定金;如果收受方违约,交付方可以主张两倍返还定金。订金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即认定为一种履约保证,这种保证是单方的即给付方对收受方的保证。若收受方违约,只能退回原订金,得不到双倍返还;若给付方违约,收受方可能会以种种理由把订金抵作赔偿金或违约金而不予退还。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订金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般我们说适用定金罚则,这里是指的定金,而不是订金。也就是说订金并不是法律中的术语,一般当事人做出订金约定,这都是基于双方的合意,在法律上面并无相关的规定,因此定金条款不具有强制性。但是定金就不同了,虽然也是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但必须要严格遵守法律的有关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和订金有什么区别?
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
2、二者的功能不同;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一定的支持。订金的给付本身属于给付订金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行为。
3、二者的作用不同;定金一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而订金给付后,如发生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
4、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定金担保方式,可以适用于各种合同;而订金只适用于金钱的给付为一方履行债务的合同中,多见于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等有名合同之中。
扩展资料
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
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
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
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定金百度百科-订金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是什么
1、定义不同。
定金是指为担保合同的订立、成立或生效、履行,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时或者订立后至履行前给付给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
订金不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只是一个习惯用语,在审判实践中一般会被认定为预付款。
2、性质不同。
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能通过“定金原则”对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履行提供担保。
订金只是一个习惯性用语,仅具有预付款性质,不具有担保合同成立和合同履行的担保性质。
3、数额限制不同。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根据担保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定金数额一般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订金的数额同样是由当事人自主约定,但法律对此没有明确的限制。
4、法律后果不同。
定金一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根据我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第九十一条和《担保法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其法律后果主要有:
(1)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2)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交付订金在一般情况下被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交购房定金前你考虑过这些问题吗?
1、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定金和订金是完全不同的两笔费用,但很多购房者都不清楚两者的区别,订金则属于预先支付的一部分价款,也就是说订金只是购房者预付的一笔价款,不具备担保的性质。当买家反悔不想买房了,订金是可以退回的,相同的如果卖家不履行约定,卖家只可要求返还订金而不能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和订金的发音相同,很多人就把这两个混淆了,买房之前自己最好再确认一下这两者的含义。
2、检查个人信贷资料。
有时候发生退购房定金的纠纷并不是因为买卖双方故意违约,而是一些其他的原因。现在大多数的人买房子都是通过贷款的方式购买的,但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成功申请银行贷款的。如果因贷款没能批下来导致无法购房,虽然不是购房者故意违约,但是卖家是不会为你负责的,如果你已经交了购房定金,那么你是无权要求返还这笔钱的。
3、了解项目背景。
有的开发商在还没拿到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就开始预售房屋了,这种情况下,购房者购买了的房屋,就很有可能是违规建筑,或者是今后办理不了房产证。所以购房者在交购房定金之前一定要从多方面、多渠道了解一下项目背景,确定此项目是在手续齐全的情况下合规合法修建的,再考虑买房子的事情。
“定金”和“订金”代表的含义却有本质区别,我们该如何区分?
一、什么是“定金”和“订金”?
1、定金:
定金的交付在合同签订之前,所有又称为是保证金,提前支付一定金额是为了保证交易顺利进行。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定金可以作为债权的担保,一旦债权人履行了债务之后,定金应该被收回或者抵作价款。但是如果债权人违约,没有履行自己的债务,定金是无权要求返还的。这里需要的是如果收受定金的一方没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债务,那么债权人则可以要求返还双倍的定金。
2、订金:
订金的支付是为了取得优先购买权,一般在购房者向开发商表达购买意向之后,签订临时认购协议时支付。那么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在哪呢?
如果交易双方都正常履行合同,订金会作为价款的一部分;但是如果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话,订金的处理方式是不同于定金的,不管是出于哪一方的原因造成合同没有正常履行,订金都要原数返回。
二、“定金”和“订金”的区别:
1、交付定金的协议是从合同,依约定应交付定金而未付的,不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而交付订金的协议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即构成对主合同的违反。
2、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3、订金的数额在法律规定上有一定限制,例如《担保法》就规定定金数额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而订金的数额依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法律一般不作限制。
4、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可见定金和订金虽只一字之差,但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不一样的,订金不能产生定金所有的四种法律效果,更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而订金不具有担保性,只是预付款或先期支付行为(具有担险性)。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定金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不影响主合同的效力;而订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依约定应交付订金而未交付的,主合同不成立。
定金与订金的法律后果不同。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适用定金罚则。交付或接受订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的,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订金的后果,订金仅可作预付款或损失赔偿金。
相比之下,“订金”虽不是法律上的“定金”,但在签合同时,却经常使用。一字之差,意思大相径庭。合同中,如果写的是“订金”,一方违约,另一方无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只能得到原额。有些个人和企业利用人们法律知识的欠缺,在订立合同时,故意设下陷阱,将定金写成“订金”,以逃避法律制裁。为避免损失,与他人签合同时,一定要留点神,看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