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财产女儿可以分吗(父母的财产归谁所有)
出嫁的女儿可以分娘家的财产吗
出嫁的女儿可以分娘家的财产。
因为按照规定,对于出嫁的女儿,如果父母有遗嘱,指定了继承人的,应该按照遗嘱来进行遗产分割。如果没有遗嘱的,出嫁的女儿应当作为继承人继承父母的遗产。
继承遗产的分配方式具体如下:
1、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照遗嘱继承,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生前立有遗嘱,应当先按遗嘱;
2、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被继承人死亡后,曾经与某一社会组织或个人签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对遗产进行处理;
3、没有遗嘱或协议的,则按法定继承处理;
4、一般应当在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
5、对于有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6、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继承人顺序的规定:
1、继承人顺序是第一继承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继承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综上所述,出嫁的女儿可以分娘家的财产。因为按照规定,对于出嫁的女儿,如果父母有遗嘱,指定了继承人的,应该按照遗嘱来进行遗产分割。如果没有遗嘱的,出嫁的女儿应当作为继承人继承父母的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父母财产女儿有份吗
父母财产女儿有没有份需视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父母健在时家中财产为父母所有,子女没有份;
2、若是父母死亡的,其个人的合法财产子女可以依法继承。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如下:
1、配偶;
2、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5、祖父母、外祖父母。包括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祖父母和继外祖父母;
6、符合法定条件的儿媳和女婿。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
导致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如下:
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综上所述,继承权,是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一般来说继承人依法取得的财产,在去世后会被合法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女儿有权利分娘家的财产吗
女儿可以分得娘家的财产。
对于出嫁的女儿,如果父母有遗嘱,指定了继承人的,应该按照遗嘱来进行遗产分割。如果没有遗嘱的,出嫁的女儿应当作为继承人继承父母的遗产。
财产分割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有明确的财产分割事由:如离婚、继承、合伙人解散等,需要有明确的财产分割事由。
2、财产权属需要清晰明确:需要明确每个人在财产中的权益份额,如共同所有、共同持有、个人所有等。
3、财产评估需要公正合理:对财产进行评估需要公正、合理、客观,可以通过评估机构或者公证部门进行评估。
4、分割协议需要签订:需要双方签订分割协议,明确财产分割的方案、方式和时间,并注明各自的权益份额。
5、分割协议需要合法有效:分割协议需要符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且需要符合协议订立的基本要素,如合法的协议双方、内容明确等。
综上所述,夫妻财产分割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有争议,可以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建议在办理过程中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父母家产嫁出去的女儿有份吗?
法律主观:
一、女儿出嫁可不可以继承父母的家产
在没有有效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分割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女子不论是已经出嫁还是未出嫁,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应与其兄弟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那种出嫁的女儿不能继承父母遗产的说法只是农村的习俗,并无任何法律依据,当然女儿出嫁后不主张继承权也是可以的,这是对自己权利的放弃,但这并不等于她没有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二、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形有哪些
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用遗赠扶养协议或者遗嘱的方式,对其财产作出任何处理的。
(二)遗产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遗产分割以前遗嘱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入表示放弃受遗赠的。其所放弃的遗产部分适用法定继承。
(三)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只要继承人实施了丧失继承权的行为,不论该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还是遗嘱继承人,均丧失继承权。对于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遗嘱中指定由该继承人领受的遗产部分,适用法定继承。
(四)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继承能力和受遗赠能力消灭,因而就不能继承和接受遗产。
(五)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财产。被继承人所立遗嘱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否则就是无效遗嘱。
(六)遗嘱未处分的遗产。被继承人虽然立有遗嘱,但还有部分遗产在其遗嘱中并不作处理,则该部分遗产适用法定继承。
三、同一顺序继承人遗产如何分配
怎样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的遗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据以上规定,在分配遗产时,应掌握以下几个情况:
(一)各继承人在生活条件和对被继承人所尽的义务大抵相同时,所获得的遗产份额应录均等。
(二)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如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助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在一起的人,可以多分。
(三)对那些有扶养能力和抚养条件而不尽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但是对那些虽然抚养能力小、抚养条件差,而尽最大努力扶养被继承人的,或者没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但不应少分给他们遗产,而且还应该适当地多分给他们。
(四)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即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对遗产的分配达成协议时,可按协议处理。
(五)对于那些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因为被继承人有固定收入和劳动能力,不要求继承人抚养而没有尽抚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也不应该因为这个而影响其继承的份额。
继承权男女平等,在没有有效遗嘱的情况下,子女享有对父母遗产的继承权。
法律客观:
父母的遗产女儿有份吗从法律角度来看,遗产的继承有以下几种顺序:1.如果是在没有遗书的情况下,第一个有继承资格的人是自己的儿女,配偶,以及辛苦抚养自己成人的法律上的父母。2.如果未有最有资格的继承人,则可由第二种人继承,如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3.继承时,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如果未有符合资格的第一继承人,那么可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的“子女”可以是婚生子女,也可是私生子女,继子女或者养子女。养子女是指有法律可证明有合格关系的子女,若未有合格法律证明,则有血缘关系的子女也可继承。若父母在生前留下合法遗嘱,遗书,那么在父母去世后,将按照遗嘱中继承人执行继承。按照上文所说:1.如果父母(被继承人)在生前未留下合法有效遗嘱,那么父母去世后,子女均有资格继承遗产,女儿也可继承父母遗产。2.子女的范围,也应符合法律规定中的合法子女。如不属于该范围的子女,那么也无法享有继承权。3.法律规定,对被继承人生前尽较多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可拥有较多遗产继承,而未尽或少尽义务的继承人则应适当减少遗产分配。具体情况可具体分析,可自己参照文章进行判断,对自己的进行正确的。4.出嫁的女儿也拥有对父母遗产继承的权利。遗产的继承,根据并不是女儿是否出嫁,而应判断女儿是否符合法律上对“子女”范围的规定及对父母所尽义务的多少。
家产要和女儿分女儿分吗,要女儿扶养家产要平分吗?
答:是的,女儿应该扶养家产,并且要平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规定:“继承人应当平均分配继承的财产”,因此,女儿应该扶养家产,并且要平分。此外,女儿也有责任照顾父母,因此,女儿应该扶养家产,并且要平分。具体步骤如下:1.首先,女儿应该明确家产的财产状况,包括家产的价值、类型等;2.其次,女儿应该根据家产的价值和类型,确定家产的分配方式,并且要求平分;3.最后,女儿应该确定家产的分配时间,并且要求按时分配。个人小贴士:女儿在扶养家产时,应该尊重父母的意愿,并且要求公平公正,以维护家庭和谐。
父母的财产女儿可以分吗
法律主观:
父母的财产去世后如果没有遗嘱,女儿可以分,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嫁出女儿可以分父母家产吗?
嫁出女儿是否可以分父母家产,一般因情况而定:
1、如无遗嘱,就按法定继承来处理;作为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的子女,无论是儿子,还是女儿,也不论女儿是否出嫁,都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2、如果有遗嘱,则需要按照遗嘱进行继承;
3、同时,有赡养义务又有赡养能力的子女,对父母没有尽到相应的赡养责任的,在遗产分割时,可以适当少分。当然,至于遗产如何分割,可由继承人协商,按达成的协议来进行。
继承纠纷可以通过如下途径加以解决:
1、继承纠纷发生后,相关当事人可以在完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就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协商达成一个各继承人都愿接受的协议,然后按协议分割遗产。
2、协商虽然是在产生纠纷的当事人双方之间进行,但也须遵循一定的原则:
(1)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不是法定的解决民事纠纷的必经程序,所以,必须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适用这种方式.再者,协商后达成的协议也必须是在双方当事人都自愿的基础上达成;
(2)合法原则。分清是非是协商解决的前提,衡量是非的标准是继承方面的法律、政策的规定。经协商达成的协议本身也要合法,否则无效。值得注意的是,当事人在协商处理继承纠纷时,可以放弃自己的权利,对此不能按违法对待;
(3)不损害国家、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当事人不得为达成协议,为了各自的利益而损害国家和社会的利益,或者侵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否则,这种协商便失去了公正性和合理性,因此,也不受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