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欠债会连累子女名下财产吗(父母欠债会连累子女名下财产吗 父母名下没有财产)
父母欠债能否执行其子女名下的房产
父母欠债,不可以执行其子女名下的房产。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规定,如果其子女书面确认该房产属于其父母,则可以执行该房产,接下来我整理了一些相关知识,欢迎阅读!
一、父母欠债能否执行其子女名下的房产
(一)不可以执行其子女名下的房产,如果其子女书面确认该房产属于其父母,则可以执行该房产
(二)父母亲欠钱法院是否能查封子女名下房产要分情况:
1、房产是继承父亲的,法院可以查封。
2、父母对子女的房产赠与,且不动产经过办理登记即为实际交付履行,赠与关系成立。法院不会查封。
3、房产属于儿子,法院不可查封。
(三)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通常是在提起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的程序时,人民法院将有可能对房产进行查封。手续如下:
1、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
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分下列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
(1)被查封的标的物已核发房地产证的,应提交国土房产局档案室出具的查册表;
(2)被查封的标的物是预售商品房的,应提交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该预售商品房的交易情况表或该楼盘的明细表;
(3)被查封的标的物是土地的,应先到国土房产局档案室查清该土地权属情况,并提交查册的书面结果。
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查封处理。
(四)法院查封房产的法律依据
《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
人民法院对土地使用权、房屋实施查封或者进行实体处理前,应当向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该土地、房屋的权属。
(五)查封/扣押/冻结财物及其孳息的保管/返还/处理:
1.公检法对查封/扣押/冻结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物及其孳息:
a.应当妥善保管,以供核查;
b.并制作清单,随案移送[新增规定]。
2.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挪用/自行处理。
3.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
4.对违禁品/不宜长期保存的物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六)查封/扣押/冻结财物及其孳息作为证据使用时随案移送:
1.对作为证据使用的实物应当随案移送;
2.对不宜移送的,应当将其清单/照片/其他证明文件随案移送。
(七)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财物及其孳息判决处理:
1.法院作出的判决应当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作出处理。
2.有关机关对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以后:
a.应当根据判决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进行处理。
b.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赃款赃物及其孳息,除依法返还被害人的以外,一律上缴国库。
二、什么是查封,对于查封法律有什么样的规定
1、查封是一种临时性的执行措施,是指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清点,加贴人民法院的封条,不准任何人转移和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对查封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2、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第一百四十二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父母欠债会连累子女名下财产吗
不会连累子女的。父母和子女均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各自对其所参与的民事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父母和子女之间并不存在法律上的连带责任关系。如果父母去世的,子女如果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则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子女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父母欠款孩子名下房子有影响吗
法律分析:父母欠款对孩子名下房子没有影响。父母债务不会执行子女财产的,如果人民法院要强制执行,只能执行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被执行人子女财产不可以执行,这是违法的。但如果父母欠债后,把自己房产赠与或者低价卖给子女,并过户给了成年子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赠与合同或者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父母负债会执行子女名下财产吗
法律分析:父债子还还是我国古代一直流传下来的一句话,意思是父母欠下的债务,作为子女有义务替父母偿还。在实践中父债子还的情况也是经常发生的。第一,如果父母欠债后,把自己房产赠与或者低价卖给子女,并过户给了成年子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撤销赠与合同或者买卖合同。因此,此种情况,法院是可以执行处理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第二,如果子女名下的房子,是自己合法购买的。或者善意取得的,与父母的财产没有关系。父母欠债,与成年子女之间没有任何关系。因此法院不会执行处理成年子女名下的房子。“父债子还”从根本上说维护了被继承人和债权人的利益,给继承人加上了极其沉重的负担,对继承人来说是极不公平的。我国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的国家,已经从根本上铲除了“父债子还”的陈规陋习存在的社会经济根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父母欠债会连累子女名下财产吗
【法律分析】:父母欠债是不会冻结子女财产的,法院只能对父母名下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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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欠债,孩子名下的房产会受牵连吗
父亲欠债,孩子名下的房产不会受牵连。
子女的财产也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父母共有的。根绝个人财产神圣不可被侵犯的原则,父母欠下的债,子女的房产是不会被执行的。但是为了逃避偿还债务,选择将自己名下的财产转移给子女。如果给子女购置房屋是为了转移财产,那么该房产就属于可被执行的财产。
父亲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情形下,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民事义务。因此,其个人债务应当由其个人承担,不牵连子女除非,父亲为丧事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疾病患者,子女作为其监护人,在其给国家、集体、他人造成损害时,子女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如果父亲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个人有财产的情形下,优先使用其个人财产偿还债务,不足部分监护人予以适当补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子女虽然没有义务代替父亲偿还其债务,但是子女有责任对丧失劳动能力或缺乏经济来源的父亲包括母亲,履行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的法定义务。这是子女作为赡养人的法定义务,任何情形下不能免除。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离婚以及父母婚姻关系的改变而消除。父亲是否积极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不是子女可以免除对父亲赡养义务的法定事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父亲欠钱会冻结儿女的财产吗
根据情况而定:
1、法院不应冻结儿女的财产,成年儿女的财产属于自己的私人财产,不属于和父母的共同财产,法院不会冻结冻结儿女的银行卡。
2、有证据证明父母恶意把财产转移给子女,以逃脱偿还欠债的责任,这样的情况下,父母欠债法院会冻结儿女的银行卡。
需要明确的是,父母和子女是单独的个体。个体具有身份独立、财产独立、责任独立的属性,谁的债务就由谁承担偿还责任,不牵涉其他人。法院在保全或者执行过程中,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依据是《财产保全裁定书》或者《执行裁定书》,这些文书上写的是谁的名字,才能冻结谁的账户。这些法律文书上的名字,一般就是被告。因此,如果子女没有被一同告上法院,是不会作为被告被采取保全措施的。
总的来说,父债子还在我国是没有法律规定的,一般情况下法院只能对父母名下的财产进行查封、冻结。
法律依据:
《最高院关于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额足以清偿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结。
父亲在外面欠的债会连累到子女吗
父亲欠债一般不会牵连儿子。由于父亲一般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其债务应当由父亲以其自身财产进行偿还。但儿子继承父亲遗产的,则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债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欠债不换怎么办?
1、通常情况下,如果已到借款期限,出借人催要仍不还款的,出借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2、如果出借人超过了3年的诉讼时效,那法院就不会受理改案件,出借人的债权就失去了法律保护。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法院裁决,可以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法院强制偿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爸爸欠债会不会连累子女?
父亲欠债不会牵连子女。 在一般情况下,父亲欠债并不会牵连子女,子女不需要承担父亲的债务。除非父亲去世,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这个时候子女在继承的范围内对父亲生前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此外,如果子女出于自愿,也可以清偿父亲遗留下来的债务。在传统观念中,父债子偿,天经地义。但是,在法律上,父债子偿是没有依据的。因为父亲和子女是两个独立的个体,子女没有替父亲还款的义务。由于父亲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其债务应当由父亲以其自身财产进行偿还。所以,父亲欠债并不会牵连子女,子女不需要承担其父亲的债务。但如果父亲欠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的,法院可能会限制父亲的高消费,并对子女的升学等会有影响。此外如果子女继承了父母的财产,需要在继承财产范围内偿还父母所负的债务。如果是父亲进入了失信人黑名单是会影响到子女的公务员报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七)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八)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父母欠债会连累子女名下财产吗
父母欠债不会连累子女名下的财产,父母的债务是由父母的财产进行偿还,子女不需要代替偿还,但是如果父母去世,子女继承了遗产的,则需要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其父母的债务。
从经济上来说,父亲和儿子是两个独立的经济个体,只要儿子已经成年,父亲就没有替儿子还款的义务;同样,儿子也没有替父亲还款的义务,除非一种情况,一方去世,另外一方继承了遗产,那如果有债务未还完的情况下,继承遗产的部分需要先偿还债务,如果有剩余的部分可以继续继承,如果遗产不足支付债务,那不足的部分继承方仍然没有义务用自己的钱支付。
简单来说就是,如果不是儿子从父亲那继承了遗产,那么儿子没有必要替父亲还款。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由此可见,若继承人接受遗产,就应当在继承遗产的限额内承担偿还被继承人生前债务的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的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死者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