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是多久
物业合同的履行期限是多久
一般物业合同的履行期限是2~5年不等,在业主大会还没有成立的情况下,物业服务合同是由建设单位和物业公司确定的。物业服务合同到期以后,业主委员会其实有权利选择新的物业服务公司,对物业合同的基本内容法律上也有明确规定。
一、物业合同的履行期限是多久?
1、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二年至五年。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具体期限由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约定,最长至业主大会与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开始提供物业服务之日止。
2、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时,业主大会尚未成立或者未依法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原合同可以继续履行至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开始提供物业服务之日止。
3、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时,应当明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向业主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的名称、办公场所、联系方式和资质等级等。
二、物业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1、当事人和物业的基本情况,主要是对双方当事人的资格认定以及对物业管理活动的标的物的基本情况作出确认和记载。
2、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是物业所有人或使用人支付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相应服务的条款。这是物业管理合同最为重要的条款,具体内容又因为管理事项类型的不同而呈现差异,一般有以管理服务为主的物业管理和出租经营与委托管理并重的区分。
3、物业管理服务事项和服务质量的。
4、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标准和收取方法,物业管理合同皆为有偿合同,因而价金和酬金条款是其自然的主要条款。
5、物业管理服务用房的使用、管理和费用分配办法。此为物业管理合同的特殊条款,主要为物业管理单位履行管理义务的方便计。
6、维修费用的收取和使用条款。维修费用一般独立与物业管理服务费独立开来,其收取方式主要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一般。
7、合同的有效期限,合同的终止事项及合同终止后相关事宜主要是物业资料的移转。物业管理服务的终止与一般合同的终止存在差异,物业管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一般不允许随时随意解除合同,如果一方提出要在合同期限内解除合同,就必须依据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协商,协商一致或由法院、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8、违约责任、解决纠纷的途径。物业管理关系虽然仅在物业所有人使用人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间发生效力,但由于物业管理关系存在特殊性,物业所在地居委会、城建部门和相关市政部门也对其享有一定行政管理和监督的职能,因而物业管理关系的纠纷解决及关系结束也与其他合同存有差异。
9、当事人根据具体情况约定的其他主要条款。
综上所述,物业合同的履行期限在2~5年的范围内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在约定的服务期限到期后如果还要续约的话,建议重新签订新的物业服务管理合同,业主和物业公司都应该依据合同履行义务。
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是多久
1、合同履行的合理期限是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双方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双方可以协议补充以及履行合同地点的确立等内容。
2、【法律依据】
3、《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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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一般多久
法律主观:
一、合同履行期是多久
合同的履行 期限是当事人约定期限,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可以订立补充协议或者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对方履行,但要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二、买卖合同怎样确定履行地
对 买卖合同 履行地点的确定原则:
(一)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没有约定的,但依法可以确定的,以法律所确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三)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四)依上述方法对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点尚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三、什么情况下视为合同终止履行
在出现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某些情形时,合同关系在客观上将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合同终止的事由主要包括: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等。
(一)清偿,清偿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规定的“债务已按照约定履行”,即此处所谓的清偿。清偿以全面清偿为原则。清偿合同债务的人为清偿人,清偿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清偿债务的费用,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约定之外,由债务人负担;
(二)解除,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单方解除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双方解除指双方协议消灭原有的合同。解除还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三)抵销,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提出抵销的债权,为主动债权;被抵销的债权,为被动债权。抵销根据其产生原因不同,有法定抵销和合意抵销之分;
(四)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保存以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制度。按照《 提存公证规则 》的规定,我国公证机关可以负责办理提存事务;
(五)免除,即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
(六)混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
在以上事由出现时,均会导致合同关系消灭。
通过以上内容,相信您对合同履行期限是多久的问题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合当事人没有约定合同履行期限的,可以订立补充协议或者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合同执行期限的规定
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当事人应当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如果当事人不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则可能构成迟延履行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根据《合同法》第 61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另行协议补充,如果协议补充不成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
合同履行期限就是指一份合同在什么时候需要进行履行,这关系到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是不容忽视的一个问题。我国法律当中对合同履行期限做出了相关规定,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合同履行期限有哪些规定吧。
《合同法》对买卖合同交付期限作了如下规定:
一、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时间内的任何时间内交付(《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二、当事人没有约定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按下列方式确定:
1、协议补充。不能达成协议补充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
三、标的物在合同订立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的时间(《合同法》第一百四十条)。
四、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相关知识:合同履行的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行为的时间。作为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应当在合同中予以约定,当事人应当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债务。如果当事人不在该履行期限内履行,则可能构成迟延履行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履行期限不明确的,根据《合同法》第
61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另行协议补充,如果协议补充不成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还无法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这也是合同履行原则中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
不按履行期限履行,有两种情形:迟延履行和提前履行。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履行合同为迟延履行,当事人应当承担迟延履行责任,此为违约责任的一种形态;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所为之履行为提前履行,提前履行不一定构成不适当履行。
合同履行期限的内容主要是规定在我国《合同法》当中的,通常情况下合同的履行期限是由双方当事人自行进行约定的,如果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的话,才按照合同相关条款华欧交易习惯确定履行期限。更多合同履行方面的知识,你可以到网站进行详细了解。
合同履行期限
一、合同履行期限是多久
1、合同履行期限为多长时间,应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1)合同的履行期限是当事人约定期限,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可以订立补充协议或者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
(2)仍不能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对方履行,但要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二、合同的作用是什么
合同的作用一般如下:
1、约束双方共同履行责任和义务;
2、阐明双方需要在期限内进行的工作;
3、一旦发生违约事件,如何去处理,处理的依据是什么,走什么样的法律程序;
4、合同双方同意签署协议,合作终止协议以及相关业务明确规定。
合同履行的期限多长
一、合同履行的期限多长
1、合同履行的期限多长一般是交付标的物或者支付货款的时间,具体多久由当事人自行在合同中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履行期限的如何让解决
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履行期限的解决方式,以下:
1、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
2、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3、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4、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5、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6、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7、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8、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合同有效期和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有效期和合同履行期的区别其实非常简单,有效期间是指合同在哪个时间段有效;而合同履行期间则具体指义务人应当合同有效的时间段里什么时间具体履行义务。一般合同有效期间与合同履行期间是一致的,只是在那些附期限合同,也就是合同成立生效后不需要义务人立即履行义务,而是过一段时间再履行义务时才会产生有效期间长于履行期间。注意,履行期间不能晚于有效期间,因为如果晚于有效期间则无法约束义务人,义务人可以以合同失效为理由拒绝履行义务。
合同的有效期限就是这份合同生效和废止的时间长度。一般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自某时开始至某时截止或者至签字之日起到某时截止,还有约定是某个事项完成之日截止,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定。有些合同虽然约定了有效期限,但有未完成事宜的,合同中的权利义务项不受合同有效期限的限制(一般要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的有效期限就是这份合同生效和废止的时间长度。一般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自某时开始至某时截止或者至签字之日起到某时截止,还有约定是某个事项完成之日截止,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定。有些合同虽然约定了有效期限,但有未完成事宜的,合同中的权利义务项不受合同有效期限的限制(一般要在合同中约定)。
合同生效时间一般来讲,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双方没有约定生效的时间,一般认为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成立之日即为生效时间;如果合同中未约定生效时间,但对合同的生效有附加条件的限制,则以该附加条件达成时为合同生效时间。
合同履行的期限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该界限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生效,受法律保护,违反该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合同履行的期限,以日、旬、月、季、半年度、年度或跨年度计算。在买卖合同中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就是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买受方支付货款的时间。
合同终止时间如果没有约定合同的终止时间,那么判断合同是否终止的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类:
(1)一般意义上的合同终止时间通常为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2)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有确实的证据证明另一方无法履行或无法完整履行合同义务的,或对方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可随时解除合同;
(3)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一方过失或故意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另一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4)因不可抗力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终止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