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有残疾人最高补偿多少(拆迁有残疾人最高补偿多少钱)
残疾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残疾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拆迁有残疾人最高补偿多少
法律分析:拆迁残疾人房屋时,应当本着方便残疾人生活的原则妥善进行安置。发放拆迁临时补助费和停业补助费时,对贫困、特困残疾人要比规定标准提高20%。贫困、特困残疾人需要产权调换安置的,在差价结算方面给予适当优惠。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拆迁有残疾人最高补偿多少
法律分析:拆迁残疾人赔偿标准 拆迁残疾人房屋时,应当本着方便残疾人生活的原则妥善进行安置。发放拆迁临时补助费和停业补助费时,对贫困、特困残疾人要比规定标准提高20%。贫困、特困残疾人需要产权调换安置的,在差价结算方面给予适当优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拆迁有残疾人最高补偿多少?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残疾人在拆迁过程中可以获得最高五倍的安置补助和住房补偿,同时还可以获得生活困难补助和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资金等多种资助。
《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规定,残疾人在拆迁过程中可以获得最高五倍的安置补助和住房补偿。具体来说,残疾人安置补助的标准为原房屋补偿款的三倍,住房补偿标准为原住房补偿款的两倍。此外,残疾人还可以获得生活困难补助和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资金等多种资助。需要注意的是,残疾人的补偿金额并非固定的最高值,而是根据其残疾程度和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同时,拆迁过程中的补偿金额也受到当地政策和经济情况等因素的影响,因此补偿金额会有所差异。
拆迁过程中残疾人可以获得哪些其他的资助?除了安置补助、住房补偿和生活困难补助等,残疾人在拆迁过程中还可以获得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资金、就业培训及创业补贴、医疗保障和社会福利等多种资助。这些资助旨在帮助残疾人更好地适应新的生活环境,提高其生活水平和就业能力。
拆迁过程中残疾人的补偿金额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拆迁地区政策、经济状况及残疾人的实际情况等都将会影响补偿金额。如果在拆迁方面有任何疑问或者需要咨询,欢迎随时向我提问,我会为提供专业的帮助和建议。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残疾人搬迁补偿标准
法律主观:
法律没有规定统一的补偿标准。 房屋拆迁补偿 金额需要结合房屋结构、地域位置、建造年限、拆迁项目公告、安置补偿方案等因素综合评估,城市房屋可以参考周边商品房市场均价争取补偿,补偿方式通常有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 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一条规定:征收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的低保、低保边缘户家庭合法住宅房屋时,选择货币补偿的,补贴面积部分按照市场评估价格计算。选择产权调换的,原建筑面积与改善面积之和不足50平方米的,按照51平方米安置,不收取差价款。
法律客观: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居民拆迁补偿,家里有低保户和残疾证病人有优惠吗?
新拆迁办法第三十五条三款规定,给予货币补偿的房屋承租人,其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本市上年度人均建筑面积标准的,住房困难家庭补偿标准为7万元,被拆迁房屋货币补偿金额低于7万元的,由拆迁人按7万元给予补偿。对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被拆迁人或者公有住宅房屋承租人,给予2万元照顾;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中登记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给予1万元照顾。
在拆迁过程中,只对享受城市低保户有照顾性政策,以达到人人有房住的目的,不因拆迁使一户居民变为无房户,对拆迁补偿款不足以买房屋的,政府会采用安置房或置换房来帮助低保户,并没有对下乡返城知青作出明文的额外补贴的说明,当我的拆迁感言是,只要能拼,多拿点补贴是可以的。就看你有没有决心了。
残疾人土地征收与补偿
法律主观:
1,政府征收和征用土地,要给予原 土地使用权人 相应的补偿。补偿的标准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都不一致,一般在三四万元/亩到十几万元/亩之间。 2,土地征收要经过一定的法定程序,流程主要包括:政府发布拟征地公告、政府公示征地补偿方案、政府与村集体组织和村民签订补偿协议等。 3,在征地补偿方面,其中 土地补偿费 ,要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到十倍计算;征用宅基地可以按照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 4,其次还有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多年生经济林木或其他果木,政府将参考市场价格,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 最后是 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人补助费标准为该 土地被征收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拆迁有残疾人最高补偿多少
法律分析:
拆迁残疾人房屋时,拆迁单位应当本着方便残疾人的原则,在安置的地段、楼层上给予适当照顾。拆迁单位在发放拆迁临时补助费和停业补助费时,对贫困、特困残疾人给予适当优惠。拆迁残疾人房屋时,应当本着方便残疾人生活的原则妥善进行安置。发放拆迁临时补助费和停业补助费时,对贫困、特困残疾人要比规定标准提高20%。贫困、特困残疾人需要产权调换安置的,在差价结算方面给予适当优惠。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衍生问题:
如何困难家庭认定?
(一)低保对象不需进行家庭收入核对,可直接申请本补助。
(二)非低保对象需进行家庭收入核对,其家庭收入水平符合当地确定的专项补助困难家庭条件,才能纳入补贴范围。
非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比对和核对认定工作流程为:残疾人在提出补助申请的同时提交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请,填写《成都市困难残疾人专项生活补助非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申请表》(附件3),并按规定提供家庭收入核对相关资料;村(居)委会对相关资料进行核查,将申请资料和核查意见汇总上报乡镇(街道)残联审核,由乡镇(街道)残联给出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对象,由乡镇(街道)残联录入城乡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并委托民政部门进行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比对;区(市)县民政局审核后向区(市)县残联出具比对结果,由区(市)县残联逐级反馈至各乡镇(街道)残联、村(社区),村(社区)应将比对结果反馈至本人并公示7日。
若当事人或群众对比对结果有异议,由异议人于公示期内举证说明。村(社区)组织对申请人家庭收入信息比对结果和异议举证材料进行民主评议,确定申请人家庭收入最终核对结果,并予以公布。
拆迁残疾人赔偿标准
在进行拆迁补偿时,双方时需要签订书面的拆迁补偿协议的,我们知道,在拆迁时有可能会遇到被拆迁人是属于残疾人的情况,对于残疾人一般国家是会给予相关的优惠的,那么,拆迁残疾人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下面就跟着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一、拆迁残疾人赔偿标准
拆迁残疾人房屋时,应当本着方便残疾人生活的原则妥善进行安置。发放拆迁临时补助费和停业补助费时,对贫困、特困残疾人要比规定标准提高20%。贫困、特困残疾人需要产权调换安置的,在差价结算方面给予适当优惠。
二、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我们签订拆迁协议的一定要是拆迁人,具有法人资格,否则合同的签订会因为主体不明确、主体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而面临无法履行的风险。比如拆迁指挥部、拆迁办公室之类的机构,是不具备法人的主体资格的,拆迁一结束就撤了,找都找不着,更不要说以后履行的问题了。
2、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要明确很多被拆迁人都是第一次经历拆迁,在合同细节应当怎么约定没有经验,经常签订的合同内容不明确,导致以后的履行的过程中存在麻烦。拆迁协议里比较重要必须明确的内容有:
(1)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如果存在厂房出租的情况,这个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就尤为重要,这涉及到双方以后分割拆迁补偿款的份额确定。
(2)补偿款的支付时间及支付方式。
(3)安置房、安置土地的面积及具体位置、土地性质因为地理位置决定了土地的区位价值,土地性质是住宅、工业还是商业也直接决定土地的价值,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的约定,在实际履行中很容易产生纠纷。
(4)如果签订补充协议,补偿协议上的内容必须合法,与主合同条款不冲突,如果对主合同有重大改动,须明确约定以补偿协议约定为准。
三、拆迁合同一般具备哪些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建设单位、《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文号;
2、合同标的,即被拆除的房屋。在合同中应注明房屋的坐落、结构、用途、建筑、使用、居住面积、产权人;居住正式户口的人的自然情况;
3、补偿形式;
4、安置地点及安置房标准;
5、拆迁安置房屋产权的现状,安置房产权登记的申办责任;
6、房屋拆迁补助金额;
7、被拆迁房屋补偿形式、标准、地点、结构、折算、结算等;
8、腾交房时间;
9、违章建筑和附属设施的处理;
10、拆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及过渡费;
11、违约责任;
12、特殊情况下安置逾期的处理;
13、解决争议的办法;
14、合同生效条件;
15、签约文本数及签约时间等。
以上是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拆迁残疾人赔偿标准的内容,在拆迁补偿中,对于被拆迁人也是有一定的拆迁补偿优惠的,不管是货币补偿、还是房屋安置,都会有限考虑残疾人的相关情况。
残疾人家庭拆迁有什么补偿政策
残疾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
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以当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确定,不得任意更改。
土地征收补偿的其他相关规定如下:
1、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2、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3、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4、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5、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综上所述,残疾人的房屋如果被拆迁的,那么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也是可以获得一定金额的征地补偿款的,并且为了更好的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的,还会在原来赔偿的基础上多支付20%的补偿款。双方也是需要就征地赔偿的问题签署一式三份的征地补偿协议书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要求占用耕地的单位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