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车撞了是先出院还是先协商赔偿(脸上留疤痕的一般赔多少钱的)
家属被车撞了是先赔偿还是出院赔偿
法律分析:可以先行垫付,出院后再计算赔偿数额。需要赔偿误工费、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工伤是先出院还是先谈赔偿
工伤住院的情况下可以先出院再谈赔偿。
因为只有在出院过后。才会涉及住院期间的住院费、康复费、交通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以及误工费等费用。这些都只能在出院过后才有一个统一的数额。才可以对这些金额主张赔偿,并且要有医院的医生的医嘱才可以主张这些费用。
已经康复,复合出院条件的情况,需要先出院哈。工伤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职工本人或供养亲属给予物质帮助和经济补偿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购买工伤保险,又对私下协商的结果不满意的,对应的全部工伤赔偿费用是由社会保险机构强制企业支付的。
所以,发生工伤时不是考虑出院和谈赔偿的问题的,而是自工伤发生之日起就要求公司去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公司不去认定的就工伤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去向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鉴定程序是什么
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视伤情程度等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与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是先出院还是先谈赔偿
如果已经康复,复合出院条件的情况,需要先出院哈。工伤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职昌团工本人或供养亲属给予物质帮助和经济补偿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给购买工伤保险,又对私下协商的结果不满意的,对应的全部工伤赔偿费用是由社会保险机构强制企业支付的,所以,发生工伤时不是考虑出院和谈赔偿的问题的,而是自工伤发生之日起就要求公司去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公司不去认定的就工伤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去向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申请需要的资料如下:工伤认定申谨迅灶请表,一般受理申请机构有,去填写就可以了,里面包括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以及受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祥扮病诊断证明书。
一旦工伤认定申请成功,对应的符合条件的治疗费、医药费、住院费、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的工资、需护理的生活护理费等都会强制按照工伤保险待遇相关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公司支付的。
对方全责先出院还是先谈赔偿
可以先出院再谈赔偿。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责任认定对方负全责,出院后当事人可以申请伤残鉴定确定人身损害赔偿。具体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精神损害赔偿金、财产损失等。如果责任人拒不赔偿,可以起诉到法院。
一般受害人可索赔的项目标准如下:
医疗费:根据医院出具的治疗费、住院费等相关票据而定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人数和期限确定。
误工费:根据治疗、住院期间耽误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具体收入而定。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以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在就医或转院时产生的实际费用计算。(以正式的票据为凭)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及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存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按五年计算;九级伤残按20%计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车祸赔偿是在出院前还是出院后谈
律师解析
1、一般情况下是出院后谈赔偿事宜,而且是出院确定伤残等级和确定后续治疗费金额后再谈赔偿事宜(没有这两项问题)。
2、因为如果出院前谈赔偿事宜,首先光是医疗费都无法确定,这样的话就无法确认具体的赔偿金额,进而导致协商时无法达成协议。
3、如果在出院谈妥赔偿金额的话,对于伤者来说,可能存在获得的赔偿金额与实际损失相差甚远问题;而对于肇事方来说,可能存在多支付赔偿金的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车祸是出院前解决还是出院后解决
一、车祸是出院前解决还是出院后解决
1、交通事故是先出院再处理。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应当注意的事项具体如下:
(1)及时报案并保护现场。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立即报警及时就医。记录好肇事车牌现场,可以用相机或者手机拍一下对方的车牌号码和事故现场;
(2)协助现场调查取证。交警调查取证的时候,受害人应当如实向交警部门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以便交警作出事故认定;
(3)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处理程序。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怎么处理
1、报案;
事故发生后,事故各方车辆应停在原地,保留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保险公司和交警部门报案;如有人员伤亡,应立即送往医院,除非事发地段比较荒凉或者无车经过,尽量不挪动事故车。
2、现场处理和调查;
交警部门到现场后,会勘查事故现场,查明事故车辆、当事人、道路及其空间关系和事故发生时的天气情况;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现场证据材料;询问当事人、证人并制作询问笔录;现场不具备制作询问笔录条件的,可以通过录音、录像记录询问过程;其他调查工作。并暂扣事故车辆、当事司机《驾驶证》和事故车辆《行驶证》。一般情况下,交警处理的事故,保险公司查勘人员无需再到现场查勘。
3、检验、鉴定;
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
4、认定。
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道路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不服事故责任认定的,可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内申请复核。
对方全责先出院还是先谈赔偿
法律分析:
对方全责的可以先出院再谈赔偿。赔偿包括: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人员伤亡,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第十七条。
工伤是先出院还是先谈赔偿
工伤是先出院再谈赔偿。因为赔偿要涉及具体的医疗费用,只有等出院结算完毕,才能根据具体金额来进行赔偿。要申请认定工伤,鉴定伤残等级,然后享受工伤待遇。所以需要等待办理完出院手续,医疗费最终结算完毕再去谈赔偿更合适。
在外地住院的,申请人先行垫付相关医疗费用,然后携带资料前往社保机构或医疗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即可。经审核,符合条件则报销相关医疗费用。需说明一点部分省份已经开通省内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参保人可以直接出院结算,跨省异地就医正在试点。
工伤认定的流程是:
1、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认定为工伤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3、持鉴定结论、住院结算单及费用明细表等材料向社保部门申请报销。
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如下: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