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死人一般赔偿多少钱(车祸死人一般赔偿多少钱六十岁以上)
车祸撞死人一般赔偿多少钱
法律分析:
开车撞死人赔偿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受害人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据此,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一般伤害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主要包括以下赔偿项目: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难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
被扶养人生活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衍生问题:
交通事故起诉到判决需要多长时间?
1、需要看具体的审理进度。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车祸死人一般赔偿多少钱
法律主观:
以下就是关于出车祸死人怎么赔偿多少钱呢的回答,一、未经医院抢救死亡的:1、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6个月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官方统计数据(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纯收入)×年限(60周岁以下20年;以上每增加1年赔偿少1年;75周岁以上,赔5年),确定。3、精神损害抚慰金:受害人近亲属可据实要求,各地法院掌握标准不一,石家庄交通事故死亡的一般不超过2-5万。4、交通费:未经医院抢救的,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经医院抢救的,还有受害人本人和陪护人员就医或转院实际发生的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受害人方往往提供不全,但法院会酌情确定)5、住宿费:未经抢救的,指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住宿费。经抢救的,还有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才能赔偿。6、误工费=误工期限×误工收入(一般超过60周岁没有误工费,如果确实上班有收入的可以),无固定收入的,参考当地公布的统计数据或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计算。指未经抢救的,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造成的误工损失。经抢救的,还包括受害人本人的误工损失。7、被抚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地地官方统计数据(分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未成年人的,计算到18周岁。成年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它生活来源的,60周岁以下20年;以上每增加1年赔偿少1年;75周岁以上,赔5年。被抚养人为数人的,赔偿生活费不得超过受害人收入。8、财产损失: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二、经医院抢救死亡的:发生交通事故,经过到医院抢救后无效死亡,除上述8项赔偿外,还包括:9、医疗费=挂号费+检查费+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等,按医院收费票据相加数额,确定。情况复杂的还涉及后续治疗费、康复费、整容费。10、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每日标准,确定。11、营养费=营养期限×每日多少不定,可参考住院伙食补助费计算,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12、护理费=护理期限×护理人员收入,一般按1名护理人确定,参考误工费计算。情况复杂的还涉及定残后的护理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怎样举证首先要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其次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然后有要求赔偿事项的证据。(一)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应以交警部门已经向当事人出具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认定书为前提。(二)证明当事人主体资格的证据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会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4、当事人为道路交通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5、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行使证、驾驶证等)。6、提供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互相关系的证明。(三)证明双方当事人民事法律关系成立的证据1、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2、提供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法律客观:
1、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2、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3、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4、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5、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6、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7、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8、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关于车祸致人死亡赔偿是多少
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
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
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
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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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撞死人赔偿标准2020
法律主观: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 ,需要赔偿由此产生的 医疗费 ,包括医院的诊疗费用,各种药物、器具的费用,此外还包括 护理费 ,误工费,营养费等等。还需要给家属,一次性伤亡补助金。还是需要根据当地的标准计算,大概死者是农村人10万元左右,城市人20万左右。 受害人因 交通事故死亡 的,主要包括以下赔偿项目: 1、 死亡赔偿金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 丧葬费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难度职工平均 工资 6个月标准; 3、被 扶养 人生活费,被 抚养 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没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4、家属交通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 交通事故 的合理交通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5、家属住宿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6、家属误工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误工损失;超过的按三人计算。 7、 精神损害 抚慰金。受诉法院所载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 精神损害赔偿 数额也有所不同。 8、抢救费。按实际发生的计算。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从理论上说,该笔死亡赔偿款应当属于所有具有原告资格的亲人共同享有,任何人的份额都是一样的,分配赔偿款的金额也是相同的。但是,考虑到受害人亲属成员的不同情况,应适当照顾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成年人及未成年人的利益。 所有具有原告资格的亲人,即死者的近亲属。 民诉法 中的“近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配偶、父母、子女是第一顺序的原告,只有死者没有第一顺序的亲属时,其他近亲属才可以享有原告资格。 对于死亡赔偿款,受害人亲属未起诉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分割。这是贯彻民诉中“不告不理”原则,当事人没有向法院提出请求,人民法院不可以主动剥夺或者赋予当事人权利。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5岁老人车祸抢救无效死亡约赔偿多少万?
交通事故死亡的,65岁,对方全责,一般有几项赔偿:1、死亡赔偿金=当地的城镇人口可支配收入*15(50-70万);2、丧葬费=6个月工资(5万左右?);3、精神抚慰金(10万左右);4、交通费等(几千元)。
七十三岁老人交通事故死亡,同等责任,能赔多少钱啊
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均为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即11周岁以下和75周岁以上的均补偿5年。而70岁的老人的话死亡赔偿金大概是二十几万元。
其中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在造成死亡的情况下,涉及赔偿的费用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多项费用,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六)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
汽车全险出事故死人能赔多少钱
一、汽车撞死人全险的赔偿方法是根据对方的年龄、职业、抚养人等情况来定,一般情况是35万元以上。看买的保险数量,是否有免赔部分,最好根据保险公司咨询,才可定夺。
二、被保险人请求赔偿时,应按照保险合同要求向保险人提供相关的证明和资料。
三、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损害的还需要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二级以上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原始医疗费用收据、诊断证明及病历;造成第三者伤残的,还应提供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伤残鉴定资格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伤残程度证明;造成第三者死亡的,还应提供公安机关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书。
四、根据保险车辆驾驶员在事故中所负责任,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在符合赔偿规定的金额内实行绝对免赔率,承担全部责任的,保险公司会根据合同规定,扣除20%的免赔率,同时投保不计免赔保险的则会按照医保标准即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标准给予全额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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