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合同的是分公司该如何起诉(签合同被骗了,以什么理由起诉)
分公司签合同起诉主体
法律主观:
分公司 在外面从事营业活动时,其代表的是总公司来活动的,也就是说,他既然作为总公司的一家分公司,那么就是得到了总公司的授权,代表总公司在外做出具体的行为;因此,合同的后果应该由总公司承担。为 保证合同 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进行追认。
法律客观:
《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分公司签的合同能不能直接告总公司?
分公司签的合同能不能直接告总公司要分情况而定。具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能够对外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合同,此时只能起诉分公司,没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或者分公司以总公司的名义签订的合同,可以起诉总公司,但是一般以总公司和分公司为共同被告。
分公司可以起诉吗
分公司可以起诉。
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参与民事诉讼,但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无法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参与民事诉讼的法律后果由总公司承担。但是分公司是可以作为原告参加诉讼的,分公司虽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但是为了方便其诉讼,在符合一定程度下也赋予其诉讼权利能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
总公司和分公司的责任:
1、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3、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5、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6、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综上所述,现在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开展经营的情况很多,一旦陷入合同纠纷,对方起诉的话,可以将分公司列为被告,分公司具备独立的诉讼地位和资格。当然,如果怕分公司无力清偿债务,也可以将总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四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怎么起诉分公司
法律分析:和分公司签订的合同如果发生纠纷的是可以以总公司的名义去起诉的,但是在起诉之前还是应该确定几个问题,如果分公司具有法人资格或者是有营业执照的等情况,是可以直接起诉分公司的,但是如果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就起诉总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和分公司签的劳务合同,工资是总公司发的,劳动仲裁要告的话,告哪个?
法律主观:
劳动仲裁能不能告分公司呢?如果分公司是依法设立的、具有相应的授权、并且领取了营业执照,那么就可以与劳动者 签订劳动合同 ,也可以作为劳动仲裁的一方当事人。此时,劳动者在提起劳动仲裁的时候就能够告分公司。根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为 劳动争议仲裁案件 的双方当事人。 劳务派遣单位 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作为共同当事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可以单独起诉分公司吗
合同纠纷只起诉了分公司是可以的,只要分公司具备营业执照,就说明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如果分公司和签订合同后违约,对方起诉的话,可以将分公司作为单独被告起诉,或者,将总公司一并起诉,毕竟,作为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行为负责。
一、合同纠纷只起诉了分公司可以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其
分公司是可以单独作为被告的,这是由明确法律依据的。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依法成立,并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作为被告。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分公司,不能单独作为被告,应当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法人为被告。一般情况下,在起诉分公司的纠纷中,总公司基本上也会被列为共同被告,或被追加为共同被告。分公司是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但又不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其他组织,属于法定的民事主体。
1、在原告仅对分公司起诉时,在这种情况下通常法院仅仅需要对分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责任进行审查,当事人自己承担诉讼风险;
2、在原告以分公司与总公司为共同被告进行起诉时,此时总公司应当对分公司的民事责任承担补充责任;
3、分支机构已经不存在,或关闭、或撤销的情形,这时应该以总公司为被告进行起诉,原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来承担。
二、分公司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分公司是由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公司的主要业务活动完全由总公司决定,分公司一般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并根据它的委托来进行业务活动的。
2、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全部属于总公司。分公司与总公司在经济是统一核算,其实际占有和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
3、分公司不是公司,它的设立不须依照公司设立程序,只要在履行简单地登记和营业手续后即可成立。
4、分公司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董事会等形式的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关,总公司要对分公司的债务负无限责任。
5、分公司没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和章程,而只能使用与总公司同样的名称和章程。
综上所述,分公司在合同中违约,经过协商不能解决的,其可能面临起诉的局面。如果分公司具备法人资格,对方可以只起诉分公司,将其列为被告。当然,当事人也可以将总公司一并起诉,分公司无力履行判决书的,由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签合同的是分公司怎么起诉
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能够以自己的财产来承担独立的责任,但是分公司是不具有法人的资格的。因此分公司虽然具有对外缔约的能力,在起诉时,一般以总公司的名义起诉。但法律规定了几种特殊行业的分公司,这些分公司是可以作为诉讼主体参与诉讼的:(1)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依法成立,并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分公司(2)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3)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