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财务列支乡镇工程款(村级财务公开明细表)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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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财务要设置哪些会计科目村集体会计应设置的会计科目:1、资产类科目: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款、内部往来、库存物资、产成品、长期投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清理、在建工程、其他资产,村级财务要设置哪些会计科目村级财务要设置的会计科目包括:一、“备用金”科目,一、会计科目(简称科目),是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是进行会计核算和提供会计信息的基础,1、总分类科目:总分类科目又称总账科目或一级科目,是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总括分类、提供总括信息的会计科目。

乡镇财政部门对村级财务实施监督的范围

1、审核村级财务报表:乡镇财政部门应当定期审核村级财务报表,包括村级预算、财务收支情况、资产负债表等,确保村级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监督村级财务管理:乡镇财政部门应当对村级财务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包括村级财务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和规范性、资产管理情况等。

3、检查村级财务账目:乡镇财政部门应当定期检查村级财务账目,包括村级收支凭证、票据、账簿等,确保村级财务账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村级财务要设置哪些会计科目

村集体会计应设置的会计科目:

1、资产类科目: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款、内部往来、库存物资、产成品、长期投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清理、在建工程、其他资产;

2、负债类科目:短期借款、应付款、应付福利费、长期借款及应付款;所有者权益类科目5个,包括资本、公积金、公益金、本年收益、收益分配;

3、损益类科目:经营收入、经营支出、发包及上交收入、提留统筹收入、其他收入、其他支出、管理费用、投资收益。

一、会计科目(简称科目),是对会计要素具体内容进行分类核算的项目,是进行会计核算和提供会计信息的基础。会计科目可以按其反映的经济内容(即所属的会计要素)、所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分类。

二、按反映的经济内容的分类

会计科目按其反映的经济内容不同,可分为资产类科目、负债类科目、共同类科目、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成本类科目、损益类科目六大类。每一类会计科目可按一定标准再分为若干个具体的科目。

1、资产类(也包括资产的备抵)科目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预付账款、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原材料、库存商品、存货跌价准备、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长期待摊费用。

2、负债类科目包括:预收账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股利、长期借款、短期借款等。

3、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包括: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本年利润。

4、损益类科目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资产减值损失、投资收益、资产处置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费用。

5、成本类科目包括:生产成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

二、按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驭关系

会计科目按其提供信息的详细程度及其统御关系,可分为总会计科目和明细会计科目。

1、总分类科目:总分类科目又称总账科目或一级科目,是对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进行总括分类、提供总括信息的会计科目。

2、明细分类科目:又称明细科目,是对总分类科目作进一步分类、提供更为详细和具体会计信息的科目。

村级财务要设置哪些会计科目

村级财务要设置的会计科目包括:

一、“备用金”科目。目前,绝大多数地方均对农村财务实行委托“双代管”的财务管理体制,村级经济组织的资金与账目均委托农村会计服务中心代管,村级只设一名报账员。为满足村级组织正常运转,保证村级组织日常工作的需要,应对村级报账员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增设“备用金”科目。农村会计报务中心先核定各村备用金定额并拨付现金,使用后,会计服务中心根据报销数用现金补足备用金定额。拨付定额备用金时,借记“备用金”科目,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报销日常支出时,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等科目。定额备用金的特点就在于定额。这个定额是由会计服务中心根据现金管理的要求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日常零星需要测算确定,支付后作一次备用金入账的会计分录,以后每次报账均不通过备用金核算。除非改变定额或取消定额或取消备用金制度,定额备用金一经预付,便成“定额”,每次报销支出只补充现金不涉及定额。

二、“转移支付”科目。税费改革以后,国家为确保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实行转移支付进行补贴,是税费改革后村级组织普遍涉及的资金。对于贫困地区而言,农业税取消后,财政转移支付不仅是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主要经费来源,而且是当前村级可支配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使用有严格的规范性、政策性和法规性的特点。为此应增设“转移支付”科目,进行专项核算,为确保基层组织政权正常运转提供保障。“转移支付”科目,为负债类科目,用来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财政部门拨入的转移支付资金及使用情况。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财政部门拨入的转移支付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转移支付”科目。用转移支付支付村干部工资和村集体日常办公开支时,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转移支付”科目,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结余的转移支付资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正常运转费用的不足部分。年终无论是贷方余额还是借方余额,均应转入“本年收益”科目的贷方或借方。

三、“拨入专款”科目。随着新农村建设与公共财政的建立,国家不断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各级政府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政投入也逐年增加。如村级公路建设、村级阵地建设等专项工程建设,国家都投入专款,这些资金的用途都很明确,村集体收到专款后,应当按时、足额转付给受益对象或用于专款专用的专项工程建设。为加强这些资金的管理,保证专款专用,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就需要增设“拨入专款”科目,核算国家各级政府及相关单位拨入的各种专项资金。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相关单位拨入的专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拨入专款”科目。村集体经济组织按规定使用专款,若购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拨入专款”科目,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专款购入需要安装或建造的固定资产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固定资产完工后,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借记“拨入款项”科目,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村集体经济组织对于使用专项资金而没有形成固定资产的项目(如村级公路),在项目支出发生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项目完成后,按使用专款资金,借记“管理费用”、“其他支出”等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借记“拨入专款”科目,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本科目应按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其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用于专项工程建设的资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专项工程建设的超支数。

四、“公益支出”科目。该科目用于核算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用于保障、服务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且不形成固定资产的支出,如一些公益事业捐赠、公益设施的维护费、公益事业管理费等。当发生不形成资产且以非工程方式支出时,借记“公益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对于不形成资产但以工程方式发生的支出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待工程完工办理工程决算时,借记“公益支出”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五、“文体支出”科目。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和国家对农村文化体育的重视,农村文化生活、娱乐活动变得丰富多彩,这方面的支出也逐年增加,应增加“文体支出”科目,专门核算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为丰富村民文化、体育等娱乐活动等方面的支出。对于发生文体娱乐方面的支出,若不形成资产的,直接借记“文体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对于发生的文体娱乐方面的支出,若形成资产的,先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待工程完工办理决算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文体支出”科目。

村级财务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农村改革发展顺利进行,特制订了村级 财务管理 规定。本文是我整理的村级财务管理条例,希望能帮到你。

村级财务管理规定1

为了规范和加强村集体财务管理,提高村级财务管理水平,维护集体和农民利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按照现行的法律政策和相关规定,从源头抓规范,以监督促发展的要求,结合苏吉滩乡实际,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一、实行村财乡管。就是在保证各村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独立核算权、债权债务不变的前提下,村级集体所有资金的收支帐目,必须符合财政部门的规定,我乡建立记账服务中心,确定专职会计,村级设立报账员,明确工作职能,建立健全严格的 规章制度 和考核办法。

二、各行政村要建立民主理财制度,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一般由3-5人组成。其成员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村委会成员及直接亲属不得担任村民理财小组成员。村民主理财小组对全体村民负责,对村财务有参与权和检查、监督权,对本村财务支出首先进行审核,并在票据上签章,后由村负责人签批后,到乡政府统一报帐,对不合理开支有否决权。

三、村级资金支出要根据经济的发展力量而行,严格实行“零债务”制度。凡以集体名义借贷款事宜,都要经过村委会研究、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并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村主任审批后,报经乡记账服务中心审核批准,乡政府同意后实施。

四、完善监督机制。1、加强群众监督。坚持由村民理财小组对村级财务实行全程监督,确保财务支出的合理合法,村民若对本村账目有疑问,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和村民理财小组 介绍信 ,随时到我乡记账服务中心查询情况。2、乡政府定期对村级财务进行审查,对群众反映、存在问题多的村重点进行审查。对审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和督促整改。

五、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挤占、挪用村级集体资金,乡记账服务中心要保证上级拨付给村级的各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证村级自有资金使用 渠道 正常畅通。

六、无特殊情况不允许村干部或他人借用村级资金,更不允许将村级资金借给他人进行营利或非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视其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以党政纪处分。

七、进一步完善村级财务公开制度,一般情况下,每季度至少公开一次,接受村民监督,500元以上支出项目及金额提供祥细说明,以便群众看得清楚明白。公开的内容和项目、金额要与原始事实相符。村级救济(灾)收支和捐赠物资收支必须在一个月内向群众公开。 公开的形式一律采用在村务公开栏和专项公开两种方式进行。公开的内容至少保留15天。常规性公开工作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专项收支针对不同情况分别对待。所有公开的内容一律留底稿待查。

八、为使村级财务管理运作规范化,各村报账员必须在每月25日前,将集体资金收入和支出全部上交记账服务中心,各村支出的原始 收据 ,在由当事人、村委会成员签字并由村民理财小组审核签字,村主任审批后,各村报账员到乡记账中心报送记账。

九:本办法由苏吉滩乡负责修订和解释。

十:本办法若有与上级有关法规相悖的,以上级有关法规为准。

十一: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村级财务管理规定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村级财务行为,严肃 财经 法纪,切实保护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村级财务实行“村帐镇管”。武乡镇农业经济经营管理发展办公室负责全镇各村财务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镇区域内按行政村设置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下同)

第四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应坚持下列基本原则:一是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二是要适应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特点;三是实行计划管理和民主管理;四是坚持自力更生、勤俭办事业的原则。

第五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建立健全以下八项财务管理制度。一是现金、银行存款管理制度;二是产品物资管理制度;三是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四是有价证券管理制度;五是财务收支管理制度;六是财务报表和财务档案管理制度;七是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八是财会人员管理制度。

第六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各项财产物资的增减要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各项收支活动要做到手续齐全、内容合理;平时不定期地进行财产清查,年度终了前,要进行一次全面的财产清查。

第二章 民主理财

第七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工作应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以保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财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第八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以其成员代表为主,有村干部共同参加的民主理财组织。民主理财组织应定期召开理财会议,认真听取和反映全体成员对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重大财务事项,应先报镇农业服务中心审查,并经镇人民政府复核,经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主要包括:1.村集体经济组织筹集的资本在特殊情况下需要抽走的;2.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大额借债;3.由于债务单位撤消,依照民事诉讼法确定无法追还,或由于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以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的核销;4.大、中型固定资产的购置、变卖和报废处理;5.大额对外投资项目;

6.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会人员的任免和调换;7.计划外较大的财务开支项目;8.主要生产项目的承包办法及承包指标;9. 其它 重大财务事项。

第三章 财务公开

第十条 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和健全财务公开制度,按月进行财务公开,业务量少的村也可按季度进行财务公开。

第十一条 进行财务公开前,应对全部财产、债权、债务和有关帐目进行一次全面核实,对收支凭证进行认真核对。核实、核对工作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主持,由村主管会计负责具体业务。同时要认真研究群众关心的 热点 问题,有针对性地确定公开重点。

第十二条 公开的内容应经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民主理财小组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共同审核并签字后,提交镇农业服务中心审核,并报镇人民政府审定。

第十三条 村级财务公开的内容既要详细全面,又要简洁明了、通俗易懂,便于群众了解。主要包括:财务计划、各项收入、各项支出、各项财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农户承担的筹资筹劳、集资款、水费、电费等。

第十四条 村级在财务帐目张榜公布后,村主要负责人应安排专门时间,接待群众来访,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做出解释。

第四章 镇代管村级财务

第十五条 村级财务实行“村帐镇管”是指村集体的帐薄、凭证由镇农业服务中心代记、代管,现金、存款所有权仍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行管理。

第十六条 村级财务实行乡镇代管后,村级应保留现金 日记 帐、财产物资登记薄、债权债务登记薄、内部往来登记薄等财务会计帐薄,镇农业服务中心应设置总帐、明细分类帐、现金帐和存款帐。

第十七条 村级财务实行镇代管后,村级只设置一名报帐员,负责办理村级的财务事项、登记有关帐薄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安排的其它相关工作,并按区、镇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向镇农业服务中心按时报帐。

第十八条 镇政府要配备具有一定财务 会计知识 的业务骨干从事代管工作。人员设置包括总会计一人、记帐员一至二人。人员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度,各乡镇要制定工作人员的具体岗位责任,明确分工,具体工作由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主持负责。

第十九条 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定期对村级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每年至少一次,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水平。镇农业服务中心可根据业务人员的 岗位职责 定期进行工作考核和业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镇政府应建议村委会让其不得再从事此项工作。

第二十条 镇代管村级财务要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和工作责任制度。主要包括现金和银行存款管理制度、财务审批制度、财务报表和财务档案管理制度、工作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度等。

第二十一条 镇代管村级财务要按照规定设置财务帐薄、记载财务事项、管理现金收支和保管有关档案资料,及时向有关部门和

上级领导报送财务报表。镇代管村级帐目、资金,要手续清楚、会计核算及时、帐目清晰、责任明确。镇农业服务中心每月末(业务量少的村,可每季度一次)都要与村财会人员核对有关帐目和盘点库存现金,做到镇、村两级帐帐、帐证、帐款、帐物、帐榜五相符,如实反映村级财务状况,保护集体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第二十二条 镇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村级各项收入的管理。村级各项收入统一由村财会人员凭镇农业服务中心统一发放的专用收款票据收取,不得使用其它票据。收入必须在5日内缴存开户银行,支出时再从银行提取现金,严禁在所收到的现金中坐支。村集体的资金收入不得坐支。镇政府要针对坐支和村干部直接经手现金收支以及村集体经济组织不按时报帐等问题,建立约束机制。

第二十三条 镇代管村级财务要严格有关财务手续。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和总会计要认真审核村级的各项支出凭证,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严禁入帐。对违反财经法纪、法规及区、镇有关规定的支出,应查明情况,提请镇政府或有关部门处置。大额支出(一千元以上)与“三费”支出,须经镇政府主管领导审核后,才能入帐,其中大额工程支出还要有招标 承包合同 、工程预算等必备的附件。不论是报销开支,还是支取各种款项,都要严格手续,手续不完备,出纳员不准付款,严禁白条抵库、公款私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挪用集体资金。

第五章审计监督

第二十四条 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领导全区村级财务的审计工作。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本乡镇村级财务的审计工作。

第二十五条 区、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可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派,开展专项、专题审计;可根据镇、村等有关单位的委托和要求,开展委托审计;可根据审计计划和工作方案,开展常规审计。

第二十六条 区、镇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应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审计工作重点,编制审计项目、计划和工作方案。

第二十七条 审计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审计工作人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二十八条 区、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在审计过程中有下列职权:

(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报送和提供财务计划、会计报表及有关资料;

(二)检查被审计单位的有关帐目、资产,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参加被审计单位的有关会议;

(三)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调查,被调查的单位和人员应当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

(四)对正在进行的损害集体经济组织利益和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有权制止;

(五)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的被审计单位,有权采取封存有关帐册、资产等临时 措施 。

第二十九条 审计人员对审计事项进行审计后,应向其委派或委托的单位提出书面审计 报告 。重大审计事项和在审计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的审计报告,应分别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第三十条 审计部门审定审计报告,作出审计结论和决定,通知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执行,并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农民群众公布。

第三十一条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论和决定如有异议,可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复审。复审期间,不停止原审计结论和决定的执行。

第六章 财会人员

第三十二条 农村财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无正当理由,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随意调换。农村财会人员的任免和调换,必须按财务制度的规定,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第三十三条 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主要领导不得兼任财会人员;村党支部、村委会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领导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财会人员。

第三十四条 对村级财会人员,实行凭证上岗制度。凡是从事农村财务会计工作的人员,要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证),凭证上岗。未取得会计证的人员,要通过区主管部门的培训、考核,取得会计证后,方能上岗,否则,不得任用其从事财务会计工作。

第三十五条 农村财会人员有权参与本单位各项财务计划的编制和参加有关生产、经营管理的会议;有权对本单位有关资金的筹集、使用和财产保管等方面的工作提出建议和进行检查监督;有权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反映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有权不办理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对认为是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应立即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向镇业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报告,要求处理,否则,追究财会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六条 镇党委政府、镇农业服务中心和村干部要支持财会人员履行工作职责,保证财会人员行使其工作权利,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财会人员。

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七条 对遵守和维护财经法纪成绩显着的单位和个人,由镇人民政府或村党支部、村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给予表扬或物质奖励。

第三十八条 对违反财经法纪的单位和个人,由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违反规定的收支、用工和非法所得的收入,应根据审计机关的结论和决定,分别上缴国家或退还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第三十九条 对处罚不服的单位和个人,可向作出处罚决定机构的上一级机构提出申诉。

第四十条 违反本办法,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负责人、直接责任人及其它有关人员,由镇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一)村干部不经财会人员,直接办理财务收支业务,坐支村集体收入的;

(二)村干部及村财会人员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的;

(三)拒绝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审计部门提供帐薄、凭证、会计报表、资料和证明材料的;

(四)阻挠审计工作人员依法行使审计职权的;

(五)抗拒、破坏财务公开、民主管理和镇代管工作的;

(六)对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有关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镇政府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有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村级财务管理规定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维护

集体和农民的利益,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根据财会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村级包括行政村和居委会。 第三条:村民委员会是村级财务管理的主体,应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保护集体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村民委员会负责人是村级财务的责任主体,对本村的财务工作和财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四条:村级财务管理要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及有关法律法规,坚持自力更生、勤俭办事的原则,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制度。 第二章村级财务管理 第五条:村级财务收支实行“村账乡代理”,由乡镇会计核算中心代理记账。统一在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开设核算基本户。村级经费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审批权不变、会计核算主体不变、债权债务关系不变。

第六条:乡镇会计核算中心按村设置账套,进行分类核算。各村设置报账员一名,并保持相对稳定。报账员由村支两委除负责人外的其他成员兼任,负责备用金的管理、收支票据的归集和报账。 第七条:所有村级集体资金都必须纳入核算范围。村级集体资金包括:“一事一议”筹集的资金,统一经营收入,土地、企业等发包及租金收入,土地补偿费,扶贫、救济等专项收入,机关、团体、经济组织及个人对村民委员会的拨款、补贴、资助、捐赠及借、贷款等,利息及其他收入。 第八条:村级支出主要包括:在职村干部误工补贴,离任村老干生活困难补助,村级办公经费支出。村干和村老干职数及补贴补助标准由县组织部门核定;村级办公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用品购置、邮电通讯、差旅费、党报党刊征订等方面的公务支出。 第九条:取得村级收入时必须开具省财政厅统一监制的收据,转账收入直接进入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基本账户;现金收入于当日或次日上午必须缴入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基本账户,严禁坐支。收据由报账员从乡镇会计核算中心登记领取,定期核销。

第十条:村级经费支出的报账审批程序为:原始凭证

经手人签字→500元以内由村财务主管干部审签(500元以上的由村民主理财小组集体审签)→报账员到乡镇会计核算中心报账→中心主管会计审核原始凭证的合法性合规性→中心主任复核、审签→中心录入会计进行账务处理→中心记账会计记账。 第十一条:乡镇会计核算中心根据村级大小和经济状况核定村级的日常备用金限额,以备平时零星支出使用。备用金限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除发放村组干部补助外,500元以下的支出用备用金直接支付,500元以上的大额支出以现金支票支付。

第十二条:村级要加强村级债权债务的管理,按照“制止新债、摸清底数、明确责任、分类处理、逐步化解”的总体原则,对现有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清理和界定,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并报乡镇会计核算中心以电子存档备案。 第十三条:各村必须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实行民主理

财。民主理财小组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5至7名村民代表组成,组长由民主理财小组选举产生。村干部及其直系亲属不得参加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参与制定本村的财务收支计划;负责监督财务计划和各项

财务制度的执行;负责检查、审核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否决村级不合理开支。 第十四条: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应定期按规定为村级编制会计报表。村级会计报表包括:反映科目余额和收支明细情况的月报或季报;反映资产负债和收益及收益分配情况的年报。

第三章村级财务管理的监督 第十五条: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对村级报账员的业务要进行经常性指导,严格按财务制度设置账簿并进行会计核算;对村级支出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保证村级按计划、按政策、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第十六条:县乡财政部门要做好资金调度,按规定及时拨付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村级经费,确保村级经费足额落实。 第十七条:县监察、审计、农经和财政监督部门应对

村级经费使用管理情况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第十八条:村民主理财小组每个季度对村级支出审核一次,并将村级收支情况在村务公开栏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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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3 15:50

2023年医疗事故赔偿明细表(2023年医疗事故赔偿明细表格)

法律客观:《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一、医疗事故损害赔偿计算标准(一)、医疗费“按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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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拖欠多久可以起诉(讨要工程款的最快方法)

综上所述,拖欠8年工程款的,当事人还能起诉,根据法律规定,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如果当事人在诉讼时效经过后向法院起诉,对方可以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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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拖欠起诉多久能拿到钱(工程款拖欠起诉需要哪些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工程款起诉多久能要回来工程款起诉多久能要回来需要依据具体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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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欠款起诉多久能拿到钱(讨要工程款的最快方法)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一、拖欠工资起诉后多久可以拿到工资拖欠工资起诉后3-6个月可以拿到工资,相关部门在适用于普通程序审理的问题案件,都会在立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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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拖欠诉讼时效为几年(诉讼时效3年和20年)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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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的诉讼时效(讨要工程款的诉讼时效)

拖欠工程款起诉流程如下:1、首先,搜集跟涉案工程有关的全部证据材料,鉴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周期长、投资大,大多数为隐蔽工程及专业性强等原因,所以我们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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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财务列支乡镇工程款(村级财务公开明细表)

村级财务要设置哪些会计科目村集体会计应设置的会计科目:1、资产类科目: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款、内部往来、库存物资、产成品、长期投资、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清理、在建工程、其他资产,村级财务要设置哪些会计科目村级财务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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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费用明细表格(赔偿费用明细表格图片)

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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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明细(2023年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明细表)

综上所述,农村拆迁属于集体用地性质,城中村土地征收房屋补偿实行货币补偿和房屋安置两种方式,被征收人可自主选择,补偿方式具体如下:1、货币补偿:如期搬迁可获购房补贴(1)对选择货币补偿的村民,房屋征收部门将根据房屋的年代、结构、区位对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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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补偿项目明细表(房屋拆迁补偿项目明细表模板)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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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程款起诉费用(拖欠工程款起诉费用由谁付)

二、拖欠工程款纠纷需要哪些证据1、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本类证据大致是双方的工商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或工商查询资料,若涉及起诉时双方企业名称与原签订合同时不一致的,还应提交证明双方名称变更的证据,一、拖欠工程款起诉的费用是多少到人民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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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途退场工程款结算纠纷案例(中途退场工程款结算纠纷案例固定单价)

法院认为:①依《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2条第1款规定:“质量保证金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施工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二、规则详解01 . 约定的缺陷责任期届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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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拖欠起诉状怎么写(工程款拖欠起诉状怎么写模板)

拖欠工程款起诉状范文(一)原告:河南XX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XX 董事长 电话:15135116XXX住所: XXX市北关区中华路北段彰德人家小区**街楼被告:山西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XXX 联系人闫建高 130****住所:XXX市迎泽区桃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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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赔偿项目明细表(车祸赔偿费用明细表)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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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工程款合同范本(路灯工程报价明细表)

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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