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保工程款的安全(如何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在线问法 时间: 202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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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种情况下,施工单位不得不打破正常的施工程序施工或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施工,监理单位迫于建设单位的压力也只能放任不管,最终导致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一、加强对建设单位的规制一旦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人们首先想到的是追究施工单位的责任,实践中受到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的也往往主要是施工单位,然而,即使明知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不合格,由于建设单位的优势地位,施工单位也难以拒绝接受,使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成为可能,实践中,建设单位往往违法发包或指定分包商,使不具备资质的单位实际承担施工任务,既践踏了法律,又为工程质量事故播下了种子。

如何防止工程质量事故?

防止工程质量事故的方法有哪些呢,下面中达咨询为大家带来相关内容介绍以供参考。

从上海莲花河畔景苑楼房倾倒事件到湖南怀化的凤凰桥断裂事故,工程质量事故层出不穷,后果触目惊心。如何防止工程质量事故,值得认真思考。笔者认为,要保证工程质量,除了采取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等耳熟能详的措施外,需要进一步拓展思路,进一步转变理念,采取更多的新对策。一、加强对建设单位的规制一旦发生工程质量事故,人们首先想到的是追究施工单位的责任,实践中受到行政处罚甚至刑事处罚的也往往主要是施工单位。不可否认,施工单位违法转(分)包工程、使用不合格材料、偷工减料等是工程质量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绝大多数的工程质量事故与施工单位休戚相关。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能够忽视建设单位的责任。根据本人的多年建设实践经验,笔者认为建设单位的不当行为是工程质量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主要表现为以下七个方面。(一)违法发包或指定分包商由具备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施工任务,既是《建筑法》等法律的明确规定,也是保证工程质量的关键。实践中,建设单位往往违法发包或指定分包商,使不具备资质的单位实际承担施工任务,既践踏了法律,又为工程质量事故播下了种子。(二)任意缩短工期为了尽早投入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往往违背客观规律,在合同签订和施工阶段,对施工单位施加压力,任意压缩工期。在这种情况下,施工单位不得不打破正常的施工程序施工或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施工,监理单位迫于建设单位的压力也只能放任不管,最终导致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三)严重拖欠工程款实践中,拖欠工程款的现象十分严重,施工单位不得不垫资施工。在严重拖欠程款的情况下,由于无法按期支付材料费和人工工资,施工单位难以采购到合格的材料和选择合格的施工队伍,不得已采购劣质材料和选择不合格的施工队伍,为工程质量留下重大隐患。(四)采购不合格的材料有的工程承包合同规定,建设单位负责供应主要材料。由于种种原因,建设单位采购劣质材料的情况并不少见。然而,即使明知建设单位供应的材料不合格,由于建设单位的优势地位,施工单位也难以拒绝接受,使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成为可能。(五)收受贿赂等腐败行为工程建设领域是腐败的重灾区,收受贿赂等腐败行为与工程质量事故形影相随。建设单位有关人员收受贿赂后,必然对不具备资质的单位承接工程、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材料、降低工程质量标准等视而不见,其对工程质量的危害不言而喻。(六)委托勘察、设计、监理单位不当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不一定是施工单位的原因。建设单位委托不合格的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出具不符合要求的勘察设计文件以及监理单位怠于履行监理职责时,也可能导致工程质量事故。(七)违反工程建设程序实践中,一些建设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工程建设程序,如施工图纸未经审查就运用于施工、不提供完整准确的地下管线等资料、未经竣工验收就交付使用等,这些程序对保证工程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违反这些程序,就意味着按下了启动工程质量事故的按钮。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工程质量事故与建设单位紧密相关。据统计,80%以上的工程质量事故与建设单位的不当行为有因果关系。然而,很少有人关注建设单位的责任,建设单位被追究责任尤其是刑事责任的更是寥寥无几。因此,笔者认为应当特别强调建设单位的责任,从三个方面大力加强对建设单位的规制。一是强化建设单位的法律责任。修改法律规章,堵塞漏洞,加大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力度,提高建设单位违法成本。二是注重查处建设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要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查处建设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上,发现涉及建设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一定要一查到底,严惩不贷,决不能放任不管,姑息养奸。三是注重对建设单位违法的预防。要加强宣传教育的力度,使建设单位充分认识到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从而不愿意实施违法行为;要健全法律法规制度体系和监督体系,使建设单位不能实施违法行为;加大惩处力度,使建设单位不敢实施违法行为。二、改变施工企业的弱势地位从法律上讲,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的缔约双方,施工企业与建设单位是平等的民事法律主体,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均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然而,从实践中看,与建设单位相比,施工企业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突出表现在低于成本竞标、不得不接受建设单位不合理的工期要求、无力拒绝建设单位指定不合格分包商和采购的劣质材料设备、容忍建设单位长期拖欠工程款等等。上述情况的存在,给工程质量留下了隐患,是工程质量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因此,要从根本上防止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必须采取措施改变施工企业的弱势地位。(一)控制施工企业的数量由于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对建筑施工企业设定的门槛比较低,所以施工企业如雨后春笋般设立,数量越来越多,超过了市场的需求,僧多粥少的现象十分严重。在施工企业的供给长期大于需求,供需严重不平衡的情况下,为了生存和发展,施工企业不得不低于成本竞标和接受建设单位的种种不合理要求。为防止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必须适当控制施工企业的数量,保证供需的基本平衡。为控制施工企业的数量,建议采取以下措施:从技术装备、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才等方面提高设立建筑施工企业的门槛;坚决取缔非法的施工企业,依法整顿未达到相应资质要求的施工企业;鼓励施工企业的兼并重组,组建一批实力雄厚的大型建筑施工企业等。(二)修改不合理的法律法规在施工企业供大于求的情况下,施工企业处于弱势地位,一些不合理的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强化了施工企业的弱势地位。如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垫资利息没有约定,承包人请求支付利息的,不予支持。实践中,施工单位均是不得已垫资,在处于弱势地位的情况,一般不会也不能与建设单位约定垫资利息,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损害施工企业的经济利益,也加剧了施工企业的弱势地位,使建设单位要求施工单位垫资施工时更加肆无忌惮。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审查,依法修改不合理的规定,改变施工企业的弱势地位。三、创新工程质量监督体系为了防止工程质量事故,除了完善传统的政府监督、监理监督等监督方式外,还必须创新监督体系,建立对工程质量的网络监督和维权组织监督,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防止悲剧不再重演。(一)建立网络监督机制现代社会是一个网络社会,网络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网络监督也日益成为一种极为重要的监督方式。与传统的监督方式相比,网络监督有着诸多优势,如网络的传播速度远远超过传统媒体;互联网能够在短时间内最大范围地凝聚起多数民众,为进一步形成强大的舆论创造基本条件;开放的网络平台使任何人都可以在同一时间对同一问题大胆发表意见,做到人与人之间的实时相互交流;网络的匿名功能使得网民在表达个人意见时不必有所顾忌,便于人们畅所欲言直抒胸臆等等。从抽天价烟的周久耕事件到猥亵门里的林嘉祥事件,当一起起事件因为网络监督而发生急剧转向的时候,我们在惊叹网络监督力量的同时,对这一新兴监督方式的未来充满期待。在工程质量监督领域,也应当建立网络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网络监督在防止工程质量事故方面的积极作用。工程质量网络监督机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信息公开。信息公开是网络监督的基础,没有信息公开,网络监督难以进行。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建设工程的有关情况,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建筑结构等工程基本情况;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名称、资质等情况;建设项目的立项、批准、施工许可等情况。二是接受网络监督的建设工程项目范围。只有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以及关系到公共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项目才纳入网络监督的范围,私人住宅、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等可以不适用网络监督。三是网络监督的程序。有关政府部门应当公布专门接受网络监督意见的EMAIL地址,规定有关人员应当在限定的时间内对监督意见进行处理,对实名监督意见,应当及时给予反馈等等。

如何确保建筑业的安全性?

如何确保建筑业的安全性是非常重要的,事关安全无大小,每个细节的处理都影响深远,每个环节的处理都非常关键。中达咨询就如何确保建筑业的安全性和大家介绍一下。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2009年上半年,全国房屋建筑与市政工程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257起,死亡306人。尽管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同比下降,但形势依然严峻。据统计,截至6月30日,全国有12个地区建筑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上升,较大及以上事故时有发生。今年以来,全国有8个地区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较大事故。特别是2009年6月27日,上海闵行区“莲花河畔景苑小区”一栋在建的13层住宅楼发生整体倒塌,引起社会广泛关注。2008年11月15日杭州地铁一号线发生的坍塌事故是典型案例,据初步了解,施工单位中铁四局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忽视安全管理,为赶进度,冒险超挖土方,且存在施工现场监测工作不到位等问题。2008年10月10日,山东淄博刘家村住宅楼工程发生的塔吊倒塌事故,造成工地附近的一幼儿园5名儿童死亡,2人受伤。据调查,该工程建设单位为刘家村村委会,施工单位为淄博嘉隆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项目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等法定建设手续的情况下就擅自开工建设。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背后,还存在部分施工企业质量安全管理薄弱,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等问题。如一些建设单位未按照有关规定拨付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忽视质量安全管理;部分监理单位不认真履行法定的安全监理职责,对现场事故隐患不及时作出应有处理。现状的问题所在;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事故频频发生呢?首先是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一些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一些企业没有真正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没有处理好质量安全、效益、发展之间的关系,没有把质量安全工作真正摆在首要的位置来抓,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其次,建筑市场秩序不规范也是导致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频频发生的重要原因。一些建设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质量安全监督等相关手续就擅自开工建设,规避政府主管部门监管。不少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着抢工赶工,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现象郭允冲说,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事关改革发展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做好当前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创造良好的质量安全环境,对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特殊意义。这不仅是一项重要的经济工作,也是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解决问题的办法,施工企业的责任(一)加强安全教育。让每一个员工懂得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技能,明确自己的安全行为责任,做到:其一,凡是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都必须进行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技能的学习,并进行严格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场;其二,对特种岗位作业人员一律凭劳动管理部门颁发的操作岗位证书上岗;其三,对进入施工现场持证的架子工等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其四,对施工生产中违章指挥的管理人员进行严厉的处罚;其五,对施工生产中违章操作员工一律停工,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罚。施工企业应建立施工现场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档案,明确教育岗位、教育人员、教育内容,安全教育内容必须具体而有针对性。(二)搭建施工安全生产的管理平台,建立多方联合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施工企业应严格执行工程安全管理制度,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包含施工安全技术措施,针对每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隐患和可能发生安全问题的环节进行预测,在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防范发生事故。施工企业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做到有针对性,又要简单明了。监测单位对施工中可能遇到影响安全的各种险情,必须按规定做好测、预报工作,及时向项目法人、监理和施工单位建议采取有效的技术防护措施。(三)规范制度,完善相应法规,加强总包、分包的资质认证和管理。加强安全法规制度建设,对存在违章指挥,不为施工操作人员提供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用品,强令民工冒险作业,长期连续作业的责任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企业要建立施工现场工伤事故定期报告制度和记录,并建立事故档案。每月要填写伤亡事故报表,发生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进行报告,并认真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将安全工作的违章情况、评估评价与招投标挂钩;对于“三类人员”不到位、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不予办理招投标手续;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在参加工程投标时按相应规定扣减商务标书分;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企业,酌情给予暂停投标或降低资质等级处分。(四)规范施工安全资料整理。除国家有关规范外,一般在地方(地级市以上)建设工程安全管理部门都专门编制印发了《建设工程安全资料整理办法》,在每个工程开工之初,就应建立工程安全资料档案,指定专人收集并整理,在工程施工的全过程中,不能调动资料管理人员。安全资料必须保持真实、可信、完整的原则。(五)提高先进科研成果运用能力。通过加大科学术含量的投入,减少和弥补人为的错误,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不断提高施工技术管理水平。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改变传统落后的施工工艺,努力做到建筑企业由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技术密集型转变。解放生产力,变手工操作为机械作业,变高空作业为地面操作,在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安全因素。掌握并运用人机工程学和安全心理学的科研成果,调整好施工操作人员的心理、生理特征和状况,避免员工在情绪低落时出现失常行为,有效避免人的不安全行为。政府的责任住房城乡建设部将采取相关措施,遏制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具体措施包括,认真做好在建住宅工程质量检查和建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在建住宅工程质量作为检查的重点,包括各类保障性住房、商品住房和农房建设。二是:规范建筑市场,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提供良好的市场秩序。从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等多个环节加以把关。通过整顿规范建筑市场,将市场行为严重不规范和不符合质量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企业彻底清出建筑市场,形成一个公平、有序、规范的市场环境,最终实现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的目的。三是加大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郭允冲说:“让那些不重视质量安全工作、安全隐患比较多、多次发生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得到应有的处罚,让他们真正感受切肤之痛。同时,这样做也可以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保护先进、打击落后。”

如何加强建筑施工安全

导语:随着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进一步深化,当前全国各地都在进行着大规模的施工建设。与此同时,建筑工程安全事故也层出不穷,越来越被广大民众所关注,相关主管部门对安全施工也高度重视。

如何加强建筑施工安全

一、建筑安全存在的问题

(一)手续不全擅自开工

部分工程无规划许可、土地许可、招投标手续和施工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开工,施工图纸未经过相关部门审查便进行施工,这类工程主要是政府的招商和引进外资项目,城镇和农村的社区改造工程以及新工业区的建设等,相关部门在政府红头文件或会议纪要的影响下未能及时介入,埋下了安全事故隐患的种子。

(二)安全防护投入不足

激烈的竞争迫使建设单位违规谋利,签订明暗两份合同,非法肢解发包工程,单方面强迫施工单位进行垫资,克扣甚至拒付给施工企业安全文明措施费,并不计入工程总造价中,致使安全生产费用短缺,安全防护投入不足,保证生产安全的设备、设施和工具等配备不齐,大大降低了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水平,加剧了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安全生产基础薄弱

部分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相对薄弱,未能科学完整地认识到施工安全的重要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健全,目标管理和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一部分企业把工程违法分包或转包给无资质或不达标的施工队伍,没有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保障措施,无安全技术交底,从而给安全生产埋下了隐患。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整体偏低,绝大部分的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广大的农民工安全意识差,未经过正规有效的安全培训,缺少基本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和知识。

(四)安全监理不尽责

部分监理企业未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还停留在过去的工作内容和思想上,只重质量,不重安全,对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等不关注或者直接无视,不能认真负责地开展安全监理工作,监理单位对工程的安全监理职责形同虚设。

二、加强建筑安全的对策

(一)杜绝“开绿灯”现象,坚持依法依规管理

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要依法行事,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及手续,对于无手续、未取得各种许可的工程拒绝开工,特别是政府的招商和引进外资项目、新工业园的建设以及社区改造工程等,杜绝各级政府为求政绩和增加财政收入为目的的红头文件和会议纪要等强行为违章工程“开绿灯”的现象。打击私自招投标和非法招用无资质施工队伍的违法违规行为,禁止施工企业承揽手续不齐全的建筑工程。

(二)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管理,建立建设单位“保证金”制度

工程开工前,严格审查建设单位的土地、规划、施工和合同等手续,对于缺少手续和签订阴阳合同的一律不准其开工。建设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向政府主管部门缴纳工程总造价5%―10%的“保证金”和安全防护费,一旦出现强迫施工企业垫资施工,拖欠工程款,即从保证金里进行拨付,并对其进行处罚;工程签订合同确定施工企业后,安全防护费用直接拨付到施工企业,并监督施工企业的使用。

(三)安全检查常态化,健全组织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

1.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设立专职安全管理部门,完善责任制和健全规章制度

施工企业要成立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的安全检查管理机构,施工现场建立安全领导小组管理施工全程的生产安全,项目经理为第一安全责任主体,班组长、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为小组成员。施工企业还要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要求,配备专职生产管理人员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规定了各级负责人、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在生产过程中所应负的责任,是管理安全生产的中心和核心,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保证。为了达到安全管理有理有据的目的,项目部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实况和各类人员在安全管理中的职责制定相应的责任制度,并分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要求做到主管负责和岗位负责,明确不同个体所承担的`安全责任。

2.做好工人安全教育培训

建筑施工不同于其他行业,作业人员主要是农村转到城市的农民工,他们安全意识差,文化水平相对较低,对基本的安全操作和安全知识知之甚少,不可避免的会发生违规违章操作。

针对这种现状,企业应对工人分三级进行安全教育:一是公司安全教育。主要是组织工人通过观看影像等比较直接且易接受的方式,让他们对建筑安全风险有一个总体的了解,从根本上认识到安全对于社会、家庭和自身的重要性。二是项目部安全教育。这一级别的教育就是要使工人对即将进行作业的工程以及所处的施工现场的安全风险了然于心,掌握防范施工现场安全风险的基本技能。

三是班组安全教育。工人进行作业操作前,各类工种班组都应对工人进行上岗前培训,让工人熟悉操作规程,掌握使用方法,避免操作失误和不当操作的出现。

“用工荒”的出现导致了工人流动性加大,工人同时在几个施工工地流动做业增加了管理难度,所以实施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及班前活动就显得尤为重要,交底制度和班前活动可以有效的减少甚至避免工人违规违章现象的发生。

3.安全检查常态化

安全风险来自于生产过程中,只要生产活动在进行,安全风险就客观存在。建筑施工即是这一理论的最好体现,不论施工现场的规章制度多么健全,组织体系多么完善,管理多么严格,只要工程未完工,安全隐患就存在,就需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消除隐患。

所以安全检查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企业必须依法依规由公司和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对在建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并对隐患的整改进行说明和指导,对每次检查和整改情况进行存档。检查结束后,要对隐患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研究,在班组活动中通告作业人员,避免类似的隐患再次出现。

4.实行标准化管理,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人的行为和情绪易受环境的影响,因此,要保证安全生产,一个整洁、有序的工作环境必不可少,而建筑工程标准化管理正是营造良好安全生产氛围的有效措施。

建筑工程标准化管理贯穿于建筑施工的各个环节,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标准化管理使施工现场的物料堆放、道路硬化和扬尘控制等更加规范,作业人员的工作和生活环境都得到很大程度的改善,一改“脏、乱”的面貌而变得“整洁、有序”。企业要充分利用黑板报、曝光栏等,通过悬挂警示牌、警示标语和绘制警示墙等,加强宣传,时刻提醒现场人员,营造出“风险记于心,安全不离身”的工作氛围,真正完成从被动安全到主动安全的思想转变。

(四)实行监理企业安全工作综合考评制度

由政府主管部门每年对监理企业的安全监理工作进行考评,作为监理企业资质等级和监理等级的依据,并定期对监理企业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监理水平考核,监理企业配备专职安全监管人员必须是考核合格人员。

四、结束语

建筑施工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个时刻变化的动态进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也应该随着进程的变化而改变。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水平等只有随着工程进程的变化而不断健全完善,才能最大程度的消除安全风险,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预防是安全管理的核心,只有政府、建设、施工、监理乃至社会共同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安全意识,加大安全防护投入,完善安全防护措施,树立起防患于未然的思想,才能从根本上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真正做到安全生产。

如何保障施工安全

保障施工安全的方式,具体如下:

1、构筑完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转变建设工程相关主管政府部门职能,建立完善长效安全监督管理机制,彻底改变传统建筑工程重审批轻管理的安全管理模式,尤其在对建筑企业的综合资质和业绩审查和招投标监督管理任何环节中,要切实行使建设施工安全生产一票否决权,从技能水平、服务水平、以及安全生产等功能全方位地审查施工企业综合技能素质水平。在施工现场设置相应的监督机构,时刻关注建设工程现场施工安全生产情况,并制定完善的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施工过程中各企业相关的安全权责,以安全考核经济杠杆和奖罚分明等措施手段将相关安全管理措施制度落到现场施工各工作点、面上,促进工程建设高效稳定的进行。

2、做好阶段性控制。加强阶段性控制是提高现场施工安全水平的重要措施。首先应从源头控制开始,严格审查相关施工企业的资质、业绩等文件资料,对于像塔机等特种设备或特殊作业的工作人员要严格审查其从业资格证书,对于不符合相关规范规定的企业单位或施工人员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从而从源头上将安全隐患排除在施工现场外。对于施工阶段,要严格制定不同阶段的评分考核制度,不仅要安排现场安全施工监督人员,而且还要按照规范要求组织由多方建设监督单位共同组成的安全巡检机构人员,进行定期安全巡检,对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作业面,应立刻叫停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对于不按要求整改的企业和个人应进行相关安全知识培训,情节严重者要给予责任追究和处罚,推进安全管理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顺利进行。

3、严把现场安全施工方案。在进行现场施工方案审查时,要重点做好安全施工各方面的检查,不仅要对施工方案中可能出现的危险点进行详细分析辩识,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的安全防护措施,排除危险点处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和安全施工的不利外部环境因素;同时还要检查所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国家和相关行业标准,是否结合了工程特殊性能,尤其是对于一些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材料的使用要进行反复推论,在确保其安全性能后方能进行现场施工。在现场施工方案中,除了要考虑方案安全保护措施方案外,还要制定几种切实可行的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方案,以提高现场安全施工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效益。

4、加大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力度。工程建设阶段中除了要加强现场安全施工监管力度外,还需要加大抽查力度。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加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力度,不仅要督促施工单位和项目部建立完善的现场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并确保安全责任制落实到相关责任人。督促各项目部根据工程建设特性要求,请有责任心、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设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三位一体,切实将安全施工落实到任何作业点、面上。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设置好安全网,平网和立网,设置好安全通道。

5、做好现场施工机械安全调度管理。施工机械是工程建设工程中重要动力源,也是现场施工安全控制的重要对象。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调度管理说到底还是体现在施工人员安全管理方面。操作、检修维护施工机械,尤其是像塔机等特种施工机械的作业人员除了要有丰富的技能知识水平外,还要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将安全贯穿于整改施工现场机械调度运行管理各环节中,充分发挥施工机械的综合性能水平,不仅可以延长施工机械综合使用寿命,同时还可以降低施工机械发生故障率,有效保证现场施工整体质量水平和进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七条

建筑工程设计应当符合按照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

第三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

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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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五条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负责人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救,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如何处理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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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程款起诉费用(拖欠工程款起诉费用由谁付)

二、拖欠工程款纠纷需要哪些证据1、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本类证据大致是双方的工商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或工商查询资料,若涉及起诉时双方企业名称与原签订合同时不一致的,还应提交证明双方名称变更的证据,一、拖欠工程款起诉的费用是多少到人民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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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松借是正规网贷吗(轻松借是正规网贷吗安全吗)

下面为您讲解一下贷款平台投诉,小额贷款公司属于合法公司吗,小额贷款公司有政府部门监管吗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小额贷款公司是由省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到工商部门领取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不需要领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因此不属于金融机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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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的诉讼时效(讨要工程款的诉讼时效)

拖欠工程款起诉流程如下:1、首先,搜集跟涉案工程有关的全部证据材料,鉴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周期长、投资大,大多数为隐蔽工程及专业性强等原因,所以我们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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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欠款起诉多久能拿到钱(讨要工程款的最快方法)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一、拖欠工资起诉后多久可以拿到工资拖欠工资起诉后3-6个月可以拿到工资,相关部门在适用于普通程序审理的问题案件,都会在立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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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拖欠诉讼时效为几年(诉讼时效3年和20年)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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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拖欠多久可以起诉(讨要工程款的最快方法)

综上所述,拖欠8年工程款的,当事人还能起诉,根据法律规定,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如果当事人在诉讼时效经过后向法院起诉,对方可以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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