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浙江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2023年)
越城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涉及房屋相关补偿费标准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越城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涉及房屋相关补偿费标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越城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涉及房屋相关补偿费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越城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涉及房屋相关补偿费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绍兴市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就越城区实辖范围内,因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涉及住宅房屋重置价、搬家补助费、临时安置费和提前腾空搬迁奖励、非住宅房屋搬迁补助费等相关补偿费标准明确如下:
一、新建住宅安置房屋重置价为760元/平方米。
二、住宅房屋一次性搬家补助费
一次性搬家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面积每平方米6元计发。选择全部货币补偿安置的,一次性搬家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面积在60平方米内的(包括60平方米),按10元/平方米计发,不足60平方米的按60平方米计发,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面积超过60平方米以上部分,再按每平方米6元计发。
三、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过渡费
安置过渡费按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2元的标准计发6个月。选择全部货币补偿安置的,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面积不足50平方米的按50平方米计算。
四、住宅房屋提前腾空搬迁奖励
提前腾空搬迁奖励按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面积每平方米50元计算,按征收公告规定的搬迁截止时间提前10天及以上腾空搬迁(腾空房保持完好并经验收合格)的,每平方米再奖励50元。选择全部货币补偿安置的,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面积不足50平方米的按50平方米计算。
五、被征收房屋装修补偿
被征收住宅房屋装修可按《越城区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装修补偿价格表》(附件)评估补偿,也可按被征收房屋重置成新价的70%结合认定面积统一结算,其中砖混结构房屋不低于400元/平方米,砖木结构房屋不低于350元/平方米。
六、非住宅房屋搬迁补助费
因房屋征收而引起的搬迁、停业等补偿标准为(按被征收房屋的确认建筑面积):搬迁费按每平方米60元一次性予以补助;因房屋拆迁造成停业、停产损失的按每平方米40元一次性予以补助;因设备、物品等需临时周转的,给予每平方米40元一次性补助;在规定的搬迁截止时间前搬迁完毕并达到房屋拆迁要求的,给予每平方米40元的奖励。
因房屋拆迁造成的生产设备、设施等损失,由评估机构对设备原值、折旧、使用年限等因素进行调查评估后一次性予以补偿。
七、其他事项
未经审批建筑,按要求签约并交付拆除的,其补偿标准按《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越城区行政区域征地区片综合价的通知》执行。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之前已实施的项目,仍按原标准执行。
附件:1.《越城区集体所有土地涉及房屋分项重置价格表》
2.《越城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涉及房屋装修补偿价格表》
3.《越城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涉及房屋附属物补偿价格表》
浙江省农村土地征用赔偿标准
法律主观:
征地补偿标准 ,因土地性质不同,补偿不同,各地执行标准也不尽相同。 征地补偿费 用项目有: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 征地 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 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征地补偿标准如下: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 征地补偿 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 诉讼 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浙江省拆迁补偿标准2022
房屋重置价格=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小区配套费。
前期工程费用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必须发生的各项检测费、前期测绘费等建设管理其他费,工程监理费,勘察设计费、环境影响评价费、节能评估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高可靠性供电费等。
小区配套费包含:道路、景观绿化、室外给排水、电力、燃气、路灯照明、消防、有线电视、弱电、智能安保、交通设施、标识标牌、垃圾中转及公厕等。配套不齐全的房屋及厂房的配套费按实际发生情况计算。
装修补偿标准由评估机构以市场评估确定
(一)二环以内每平方米每月9元;
(二)二环以外每平方米每月8元。
被征收人住宅房屋征收临时安置费每户每月少于375元的,按375元计算。
宅基地安置临时安置费期限计算至取得安置宅基地后十个月止。
房屋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含)以下的,搬家费按每户2000元补偿;超出1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平方米4元增加搬家费。
房屋建筑面积100平方米(含)以下的,搬家费按每户2000元补偿;超出1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平方米4元增加搬家费。
农村房子拆迁补偿标准
1、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3、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4、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5、地上(下)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标准
6、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
法律依据
搬迁费、固定设施补偿费依据《金华市区2022年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补偿标准》金市建〔2022〕45号文件规定,临时安置费减半
依据《市区征收集体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试行)》金政办发〔2021〕24号文件规定
浙江土地征收补偿标准2022年
法律主观:
1、每个地方土地 征收补偿标准 都不一样,具体的补偿标准由当地的政府结合当地经济水平、土地性质等因素制定: 2、一般征地补偿的费用项目包括: 征地补偿费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安置费(按安置人口算,每人补偿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最高不得超过15倍)、土地上的附着物及青苗费,具体的补偿额度需要咨询当地的征收办。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浙江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新标准
法律主观:
2 农村宅基地拆迁 如何补偿,一、2农村宅基地拆迁如何补偿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依照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 土地补偿费 、 安置补助费 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 土地被征收 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3、在住房保障方面。将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农民提供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无法提供的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二、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 拆迁怎么补偿 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 宅基地补偿 ,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2、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2种形式:一是货币补偿,二是置换补偿。货币补偿就是根据相关补偿标准,对你的宅基地按每平方米多少钱直接付钱给你;置换补偿就是在规划的安置区域按不同低价折换成多少平方米对你进行安置。还有就是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这个补偿的标的是物产所有权,包含了你所有的房屋、构筑物、相关设施、树木蔬果等等,在补偿标准实施方案上应该是一栏一栏非常细非常清楚的,这个你可以向征地方要来看看。这项补偿一般就只有一种补偿方式了,就是货币补偿。 3、现行的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规定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4、 房屋拆迁补偿 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 宅基地面积 +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 宅基地房屋 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
法律客观: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土地征收补偿和安置标准是什么?
拆迁房子每平方米的价格应当按照国务院文件办理。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 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 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