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级伤残军人退休政策(5至8级伤残军人退休政策)
伤残军人55岁退休消息
法律分析:目前我国的伤残军人待遇,除国家另行给与的补贴外,其他待遇等同于工伤待遇。其退休年龄,也是60岁。《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按照残疾等级享受残疾抚恤金。残疾抚恤金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
因工作需要继续服现役的残疾军人,经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批准,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发给残疾抚恤金。
法律依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六条 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按照残疾等级享受残疾抚恤金。残疾抚恤金由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发给。
因工作需要继续服现役的残疾军人,经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批准,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发给残疾抚恤金。
七级伤残可以提前几年办退休
残疾人可以提前退休。办理退休的条件:1、存档人员按规定参加了社会养老统筹,符合国家法定的退休年龄,并且连续缴纳期限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2、存档人员以存档前身份确定其退休年龄:干部身份的退休年龄为男60周岁,女55周岁;工人身份的退休年龄为男60周岁,女50周岁,3、存档人员申请因病或非因公致残提前退休,须经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休年龄为男50周岁,女45周岁;4、申请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必须达到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十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累计满九年或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八年,退休年龄为男55周岁,女45周岁。根据省市级“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通知,按照约定的时间与残疾、精神、视力障碍等同时在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由中心的大夫分科进行鉴定;.收到省市级“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的鉴定报告,如果里面鉴定结果有“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你马上就要拿到所属区域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办理提早退休手续;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三)项规定:“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最新伤残军人退休年龄
法律分析:残疾军人提早退休要符合三个条件:1、缴费年限最少15年,2、年龄男50周岁、女45周岁,3、得到社保局下属劳动力鉴定中心的“完全”“基本”(各省市规定而异)丧失劳动能力结论。而大部分省市就是要得到劳动力鉴定中心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才可以提前退休的。而5、6级残疾人一般的鉴定结果才是“基本丧失劳动能力” 。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三)男年龄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退役军人七级伤残, 退休后因病去世享受什么待遇?
退役军人七级伤残,由政府发放伤残抚恤金的是因公或因战的,退休后因病去世享有以下待遇:1、由民政部门增发12个月残疾抚恤金;2、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抚恤金,具体标准按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的规定。《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军人优待抚恤条例》第二十八条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致残的残疾军人因旧伤复发死亡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因公牺牲军人的抚恤金标准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其遗属享受因公牺牲军人遗属抚恤待遇。退出现役的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对其遗属增发12个月的残疾抚恤金,作为丧葬补助费;其中,因战、因公致残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因病死亡的,其遗属享受病故军人遗属抚恤待遇。
伤残军人退休年龄是多少
目前我国的伤残军人待遇,除国家另行给与的补贴外,其他待遇等同于工伤待遇。其退休年龄,也是60岁。
一至四级伤残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五至六级伤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七至十级伤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扩展资料: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十三条 现役军人死亡,根据其死亡性质和死亡时的月工资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标准是: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
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40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或者津贴低于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的,按照排职少尉军官工资标准计算。
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一)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
(二)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0%;
(三)立一等功的,增发25%;
(四)立二等功的,增发15%;
(五)立三等功的,增发5%。
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我是一名7级伤残军人,能否50岁退休吗?
根据目前规定,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就可以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但如果当事人被当地市级以上劳动部门组织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男性50周岁、女性45周岁就可以因病提前退休。
作为7级伤残,尚达不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要求,另外,伤残等级并不和是否符合条件挂钩,是需要当地市级以上劳动部门组织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鉴定,如果鉴定结果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在累计参保缴费满15年(含参军期间的视同缴费年限)的前提下当事人时可以因病退休的。
《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七级下刚残疾军人可以提前五年退休吗
七级下岗残疾军人如果没有地方政府的特殊政策惠顾的,没有可能提前(五年)退休的。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目前社保局对于提前退休的规定,并不是针对残疾人、残疾军人的,而是针对所有的丧失劳动能力者的!
规定是:1、男50周岁、女45周岁;2、缴费年限(含1992年前工龄、军龄和插队下线年数)不少于15年;3、经过社保局属下的“劳动力鉴定中心(委员会)”鉴定,得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结论。
在我们残疾军人自己的网站---残疾军人网的讨论区、置顶就有相应的出名文章《再谈六级以上伤残军人提早退休的秘笈》网页链接,依据各地残疾军人战友汇总的信息,五级、六级的残疾军人还有可能得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后,提前退休的,多年来就是没有一个轻伤的七级残疾军人得到上述鉴定结论、得到提前退休的。而四级以上残疾军人是可以直接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得到提前退休、领取养老金的。
残废军人七级,工龄30年,有提前退休的文件吗?
一是军龄满30年的,可作退休安置。军官、士官只要军龄或工作时间达到30年的,本人申请并经组织批准后,可作退休安置。譬如一个战士18岁入伍,在部队工作30年后,其实际年限为48岁,但从军龄和工作年限上计算已经满30年,本人在退役时即可作退休安置。
二是服役达到一定年龄,可作退休安置。按照现行的《军官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规定,军官符合年满50周岁,担任师级以上职务,本人提出申请经组织批准的,可作退休安置;士官年满55周岁,可作退休安置。
军队改革期间,符合作退休安置基本条件的军官,在经济补助上享有优待,主要有两项,即提前退休补助,和增发一次性退休生活补助费。关于优待对象及条件,军路(ID:military_road)已经有过公布,在此不作赘述!
三是因战、因公致残达到1-6级残疾等级,可作退休安置。因战、因公致残达到1-6级残疾的军官、士官和文职干部,经本人申请可作退休安置。根据《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等法规明确,军官、文职干部因战、因公致残,在评定残疾等级后可作退休安置。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出台后,在结合《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的基础上,将原先规定“士官因战、因公达到1-4级残疾等级”调整为“中级以上士官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6级残疾等级”,可作退休安置,同时取消了义务兵和初级士官作退休安置的规定。
四是病退,可作退休安置。常见口语中的“病退”,其实就是指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军官、士官(中级以上士官)或文职干部,在办理病退后根据个人意愿可作退休安置。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因病可以根据病情评定相应残疾等级,符合条件的回乡后领取伤残军人抚恤或办理带病回乡。
七级残疾军人55岁,能退休吗?
1、正常的军人都符合退休条件了,七级伤残 军人到55岁退休就更没有问题。
2、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官服役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干部暂行条例》和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军队干部退休费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民政部、总政治部等6部《关于军队干部安置中几个问题的通知》(〔1993〕政联字第6号)规定1949年10月1日以后入伍(含参加地方革命工作,下同)的现役军官和文职干部退休条件是:
(一)担任师级以上职务,且达到服现役最高年龄,或者军龄(含参加地方工作时间,下同)满30年或者年满50周岁,本人申请退休的军官。
(二)军龄满30年或者年满50周岁的团职以下军官。
(三)达到规定退休年龄的文职干部。
(四)未达到退休年龄,因公致残和因病经医院证明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军官和文职干部。
(五)接近服现役最高年龄的师职以上军官和接近退休年龄的文职干部,不宜继续服现役或在部队服务,且不宜转业地方工作的。
干部退休批准权限与其职务的任免相同,对符合退休条件的干部应及时批准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