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借款利息怎么算(长期借款利息怎么算分录)
长期借款利息怎么计算
长期借款利息和短期借款利息这么计算:
1、只按借款本金计算利息,其前期产生的尚未偿付的利息不再加入本金重复计算利息;
2、计算借款利息时,不仅本金需要计算利息,而且前期未付的利息并入本期本金滚动计算利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长期借款利息计入什么科目呢
长期借款利息计入什么科目呢
长期借款的利息要根据还钱的情况来分析,因为题目所述的情况里面是一次还本付息,故应该计入"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科目.
长期借款利息计算方式如下:
(1)长期借款如果是一次还本,分期付息,那么就应计入应付利息科目中.
(2)长期借款如果是一次还本付息,则应计入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科目中.
企业长期借款的方式都有哪些?
设置"长期借款"账户,用来核算各种长期借款的借入、应计利息、归还和结欠情况.该账户属于负债类,其贷方登记借入的款项及预计的应付利息;借方登记还本付息的数额;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本息数额.
该账户应按贷款单位设置明细账,并按贷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需要说明的是,预计的长期借款利息应通过"长期借款"账户进行核算,而不是记入"预提费用"账户.长期借款费用应根据长期借款的用途和期间分别记入"长期待摊费用"、"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账户.
企业借入长期借款一般有两种方式:
一是将借款存入银行,由银行监督随时提取;
二是由银行核定一个借款限额,在限额内随用随借,在这种方式下,企业在限额内借入的款项按其用途直接记入"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账户.企业长期借款的偿还也有不同的方式:可以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也可以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还可以是分期还本付息.
长期借款利息计入什么科目?整体上来说,
请问长期贷款利息怎么算
请问长期贷款利息怎么算?
1、所谓长期贷款,通常就是指那些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贷款,比如说住房贷款。而要计算长期贷款的利息,主要得看借款人选择的还款方式是怎样的,以及获批的贷款金额,还有贷款利率是多少。
2、长期贷款的利息计算起来一般会比较复杂,通常不会像短期贷款那样,按照:“利息=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的计算公式来计算。
3、比如说住房贷款,一般会按照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这两种还款方式来还款。而其中等额本息这一还款方式的利息计算公式就是:利息=[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贷款本金;等额本金这一还款方式的利息计算公式则是:利息=(还款月数+1)×贷款本金×月利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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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借款利息怎么算
长期借款利息为本金乘以年利率为年利息,计提利息后分录为:借:财务费用、管理费用或在建工程等贷:应付利息或长期借款-应计利息。借款利息是包括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资金发生的利息、发行公司债券发生的利息,以及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发生的带息债务所承担的利息等。
长期借款利息如何记账
1、企业取得长期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本金
2、企业支付长期借款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3、到期一次还款付息时:
借:长期借款——本金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贷:银行存款
长期借款——利息调整
企业取得长期借款,然后支付长期借款利息,最后到期一次还款付息,应当通过“长期借款”相关二级科目以及“应付利息”等科目核算。长期借款是指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借款。应付利息是指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
长期借款计算公式是什么?
对长期借款的利息计算,我国目前有单利和复利两种方法。
单利是指在计算借款利息时,只按借款本金计算利息,其前期产生的尚未偿付的利息不再加入本金重复计算利息的计息制度。其计算公式如下:
借款利息金额=本金x利率x期数
由于长期借款的金额一般较大,因此,在会计核算中,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重要性原则,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需要在每期期末逐期计提。每期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每期借款利息=本金x相应期限的利率
复利是指在计算借款利息时,不仅本金需要计算利息,而且前期未付的利息并入本期本金滚动计算利息的计息制度。其计算公式如下:
借款期内利息总额=本金x(1 利率)期数-本金=本金x[(1 利率)期数-1]
当期借款利息=(本金 截至本期期初累计未付的利息)x相应期限的利率
按照国际惯例,长期借款的利息一般按复利法计算。在我国的会计实务中,常常根据借贷双方的约定,采用单利法计算利息。
长期借款的账务处理:
(一)取得长期借款
企业借入长期借款,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长期借款——本金”科目;如存在差额,还应借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
(二)发生长期借款利息
长期借款利息费用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利息费用应按以下原则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管理费用;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
如果长期借款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在固定资产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应当资本化的利息支出数,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长期借款的应付利息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
银行长期贷款利息计算长期贷款利息计算
长期借款年利率怎么算
对长期借款的利息计算,我国目前有单利和复利两种方法:
1、单利是指在计算借款利息时,只按借款本金计算利息,其前期产生的尚未偿付的利息不再加入本金重复计算利息的计息制度。其计算公式如下:借款利息金额=本金x利率x期数。
由于长期借款的金额一般较大,因此,在会计核算中,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重要性原则,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需要在每期期末逐期计提。每期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每期借款利息=本金x相应期限的利率。
2、复利是指在计算借款利息时,不仅本金需要计算利息,而且前期未付的利息并入本期本金滚动计算利息的计息制度。其计算公式如下:借款期内利息总额=本金x(1利率)期数-本金=本金x[(1利率)期数-1]。当期借款利息=(本金截至本期期初累计未付的利息)x相应期限的利率。
按照国际惯例,长期借款的利息一般按复利法计算。在我国的会计实务中,常常根据借贷双方的约定,采用单利法计算利息。
拓展资料:
(一)、一次性还本付息
企业向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借入的长期借款,一般都是按复利法逐年计算利息,到期时一次性还本付息。
[例]某股份制企业于20x0年年初向银行借入5年期的长期人民币借款800000元,年利率为10%,每年复利一次,到期时一次性还本付息。
该借款每年年末计提的利息费用如下:
第一年:800000x10%=80000(元)
第二年:880000x10%=88000(元)
第三年:968000x10%=96800(元)
第四年:1064800x10%=106480(元)
第五年:1171280x10%=117128(元)
该项借款的5年利息总额为:
800000x[(110%)5—1]=488408(元)。
(二)、分期偿还本息
在实务中,有些借款合同约定长期借款分期偿还,即企业取得长期借款后,分期、分批地偿还借款的本金和利息。在这种情况下,一旦企业归还了一部分本金和利息,以后计提利息时就只计提未偿付的本金和利息部分的利息,而不需再计提已偿付的本金和利息部分的利息。例如,在例1中,约定于第四年年末偿付第四年年末时本利和的一半。在这种情况下,前4年年终计提的利息费用不变,其他计算如下:
第四年年末偿付的金额=800000x(110%)x4x50%=585640(元)
第五年计提的利息费用=585640x(110%)=644204(元)。
(三)、分期付息、到期还本
有时候,贷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间每年年终计算并支付利息,到期时一次性归还本金。在这种情况下,每年支付的利息费用相等,即:
利息费用=本金x年利率。
若其他条件不变,利息于每年年终支付,则每年年终支付的利息为:
800000x10%=80000(元)。
(四)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计算
为购建固定资产而取得的专门借款,在符合前述资本化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计算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并将其计入固定资产的购建成本。
按照我国借款费用会计准则的规定,利息资本化金额的确定应与发生在固定资产购建活动上的支出挂钩。在应予资本化的每一个会计期间,因购置或建造某项固定资产而发生的利息,其资本化金额应为至当期末止购置或建造该项固定资产的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资本化率;如果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还应当将每期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金额作为利息的调整额,对资本化率作相应调整。利息资本化金额的计算公式为:每一个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至当期末止购建固定资产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x资本化率。
其中,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应按每笔资产支出金额乘以每笔资产支出占用的天数与会计期间涵盖的天数之比计算确定。其计算公式为: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每笔资产支出金额x每笔资产支出占用的天数/会计期间涵盖的天数)。
资本化率应当分别不同情况,按下列原则确定:
1.为购建固定资产只借入了一笔专门借款,资本化率即为该项借款的利率。如果该专门借款存在溢价或折价,则应确定该笔借款各期的资本化率。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溢价或折价时,该借款内含的实际利率即为各期的资本化率;当采用直线法摊销溢价或折价时,应按各期实际利息(名义利息加减溢折价摊销额)除以期初借款的账面价值计算。
2.为购建固定资产借入一笔以上的专门借款,则资本化率应为这些专门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在这些借款都没有溢价或折价的情况下,加权平均利率的计算公式为:加权平均利率=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专门借款本金的加权天数x100%。
其中,专门借款本金的加权平均数是指各专门借款的本金余额在会计期间内的加权平均数,其计算应根据每笔专门借款的本金乘以该借款在当期实际占用的天数与会计期间涵盖的天数之比确定。计算公式为:专门借款本金的加权平均数=∑(每笔专门借款的本金x每笔专门借款实际占用的天数/会计期间涵盖的天数)。
如果专门借款存在溢价或折价,则同样应当分别确定各期的实际利息,并按期初借款的账面价值作为本期借款本金计算。
贷款利息计算公式
1.月利率:即按月计算的利息。其计算方法为:月利率=年利率÷12(月)。
2.日利率:日利率称为日利率,以日为计息周期计算。其计算方法为:日利率=年利率÷360(天)=月利率÷30(天)。
3.年利率:通常以本金百分比的形式,按年计算利息。其计算方法为:年利率=利息÷本金÷时间×100%。
4.年化利率:指产品固有收益率折现到全年的利率,与年利率的计算方法有较大区别。假设某理财产品的收益率期限为A年,收益率为B,则年化利率R计算为R=(1B)A-1。
5.等额本息计算公式:[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
6.平均资金的计算公式:月还款额=(贷款本金÷还款月数)(本金-已还本金累计额)×月利率。
扩展信息:
银行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给有需要的人,并约定在规定的期限内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一般需要担保,房屋抵押,或者收入证明和良好的个人征信才能申请。
而且在不同的国家,一个国家的不同发展时期,按照各种标准分类的贷款种类也是不一样的。比如美国的工商贷款主要有普通贷款额度、流动资金贷款、备用贷款承诺、项目贷款等。,而英国的工商贷款多采取票据贴现、信用账户和透支账户的形式。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银行贷款有不同的类型。比如:
1.根据还款期限不同,可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2.根据还款方式的不同,可分为活期贷款、定期贷款和透支;
3.根据贷款的目的或对象,可分为工商贷款、农业贷款、消费贷款、证券经纪人贷款等。
4.根据贷款担保条件的不同,可分为票据贴现贷款、票据抵押贷款、商品抵押贷款、信用贷款等。
5.按贷款金额可分为批发贷款和零售贷款;
6.根据利率协议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固定利率贷款和浮动利率贷款,等等。
短期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贷款。短期贷款一般用于借款人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要。
短期贷款的币种包括人民币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主要可兑换货币。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般为半年左右,最长不超过一年;短期贷款只能展期一次,展期不能超过原期限。
贷款利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利率政策和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根据贷款性质、币种、用途、方式、期限和风险等因素确定,其中外汇贷款利率分为浮动利率和固定利率。贷款合同中注明了贷款利率,客户在申请贷款时可以查询。逾期贷款按规定罚息。
短期贷款的优势是利率相对较低,资金的供给和偿还相对稳定。缺点是不能满足企业的长期资金需求。同时,由于短期贷款采用固定利率,企业的利益可能会受到利率波动的影响。
银行贷款利息计算公式是什么?
利息计算公式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
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2.月利率(‰)=年利率(%)÷12
第二,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
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2.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贷款期限逐笔计算利息,具体有三:
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
①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
②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
同时,银行可选择将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即每年为365天(闰年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
③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这三个计算公式实质相同,但由于利率换算中一年只作360天,但实际按日利率计算时,一年将作365天计算,得出的结果会稍有偏差。具体采用那一个公式计算,央行赋予了金融机构自主选择的权利。因此,当事人和金融机构可以就此在合同中约定。
拓展资料:
贷款利息,是指贷款人因为发出货币资金而从借款人手中获得的报酬,也是借款人使用资金必须支付的代价。银行贷款利率是指借款期限内利息数额与本金额的比例。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出借人的借款合同的利率确定,当事人只能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上下限的范围内进行协商。贷款利率高,则借款期限后借款方还款金额提高,反之,则降低。决定贷款利息的三大因素: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
参考链接:百度百科_贷款利息
请问长期贷款利息怎么算?
1、所谓长期贷款,通常就是指那些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贷款,比如说住房贷款。而要计算长期贷款的利息,主要得看借款人选择的还款方式是怎样的,以及获批的贷款金额,还有贷款利率是多少。
2、长期贷款的利息计算起来一般会比较复杂,通常不会像短期贷款那样,按照:“利息=贷款金额×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的计算公式来计算。
3、比如说住房贷款,一般会按照等额本息和等额本金这两种还款方式来还款。而其中等额本息这一还款方式的利息计算公式就是:利息=[贷款本金×月利率×(1月利率)^还款月数]÷[(1月利率)^还款月数-1]-贷款本金;等额本金这一还款方式的利息计算公式则是:利息=(还款月数1)×贷款本金×月利率÷2。
长期借款利息和短款借款利息分别怎么计算?
对长期借款的利息计算,我国目前有单利和复利两种方法。
单利是指在计算借款利息时,只按借款本金计算利息,其前期产生的尚未偿付的利息不再加入本金重复计算利息的计息制度。其计算公式如下:
借款利息金额=本金×利率×期数
由于长期借款的金额一般较大,因此,在会计核算中,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重要性原则,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需要在每期期末逐期计提。每期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每期借款利息=本金×相应期限的利率
复利是指在计算借款利息时,不仅本金需要计算利息,而且前期未付的利息并入本期本金滚动计算利息的计息制度。其计算公式如下:
借款期内利息总额=本金×(1+利率)期数-本金=本金×[(1+利率)期数-1]
当期借款利息=(本金+截至本期期初累计未付的利息)×相应期限的利率
按照国际惯例,长期借款的利息一般按复利法计算。在我国的会计实务中,常常根据借贷双方的约定,采用单利法计算利息
短期借款利息一般是按单利计算,计算公式和长期利息的单利计算一样
扩展资料:
与之相对的是长期借款。在中国的会计实务而言,短期借款是指企业为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或为抵偿某项债务而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外单位借入的、还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短期借款主要有经营周转借款、临时借款、结算借款、票据贴现借款、卖方信贷、预购定金借款和专项储备借款等等。
短期借款核算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下(含1年)的各种借款。
(一)企业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二)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计算确定的短期借款利息费用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直接支付】
应付利息【月末计提】
借:财务费用
贷:应付利息
(三)归还借款
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短期借款的利息结算方式:
短期借款的利息结算方式分为按月支付、按季支付、按半年支付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方式。
如果企业的短期借款利息按月支付,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归还本金时一并支付、且数额不大的,可以在实际支付或收到银行的计息通知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短期借款的利息按期支付(如按季),或者利息是在借款到期归还本金时一并支付、且数额较大的,为了正确计算各期的盈亏,应采用预提的办法,先按月预提,计入当期损益,到期在进行支付。
一般性保护条款
(1)对借款企业流动资金保持量的规定,其目的在于保持借款企业资金的流动性和偿债能力;
(2)对支付现金股利和再购入股票的限制,其目的在于限制现金外流;
(3)对净经营性长期资产总投资规模的限制,其目的在于减小企业日后不得不变卖固定资产以偿还贷款的可能性,仍着眼于保持借款企业资金的流动性;
(4)限制其他长期债务,其目的在于防止其他贷款人取得对企业资产的优先求偿权;
(5)借款企业定期向银行提交财务报表,其目的在于及时掌握企业的财务情况;
(6)不准在正常情况下出售较多资产,以保持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能力;
(7)如期缴纳税费和清偿其他到期债务,以防被罚款而造成现金流失;
(8)不准以任何资产作为其他承诺的担保或抵押,以避免企业负担过重;
(9)不准贴现应收票据或出售应收账款,以避免或有负债;
(10)限制租赁固定资产的规模,其目的在于防止企业负担巨额租金以致削弱其偿债能力,还在于防止企业以租赁固定资产的办法摆脱对其净经营性长期资产总投资和负债的约束。
特殊性保护条款
(1)贷款专款专用;
(2)不准企业投资于短期内不能收回资金的项目;
(3)限制企业高级职员的薪金和奖金总额;
(4)要求企业主要领导人在合同有效期间内担任领导职务;
(5)要求企业主要领导人购买人身保险;等等
长期借款的利息率通常高于短期借款,但信誉好或抵押品流动性强的借款企业,仍然可以争取到较低的长期借款利率。长期借款利率有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两种。浮动利率通常有最高、最低限,并在借款合同中明确。对于借款企业来讲,若预测市场利率将上升,应与银行签订固定利率合同;反之,则应签订浮动利率合同。
除了利息之外,银行还会向借款企业收取其他费用,如实行周转信贷协定所收取的承诺费、要求借款企业在本银行中保持补偿余额所形成的间接费用。这些费用会增大长期借款的成本。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短期借款百度百科-长期借款
长期借款利息是计入“应付利息”还是“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科目?
长期借款的利息要根据还钱的情况来分析,因为题目所述的情况里面是一次还本付息,故应该计入“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科目。
长期借款利息计算方式如下:
(1)长期借款如果是一次还本,分期付息,那么就应计入应付利息科目中。
(2)长期借款如果是一次还本付息,则应计入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科目中。
扩展资料:
设置“长期借款”账户,用来核算各种长期借款的借入、应计利息、归还和结欠情况。该账户属于负债类,其贷方登记借入的款项及预计的应付利息;借方登记还本付息的数额;期末余额在贷方,表示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本息数额。
该账户应按贷款单位设置明细账,并按贷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需要说明的是,预计的长期借款利息应通过“长期借款”账户进行核算,而不是记入“预提费用”账户。长期借款费用应根据长期借款的用途和期间分别记入
“长期待摊费用”、“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账户。
企业借入长期借款一般有两种方式:
一是将借款存入银行,由银行监督随时提取;
二是由银行核定一个借款限额
,在限额内随用随借,在这种方式下,企业在限额内借入的款项按其用途直接记入“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账户。企业长期借款的偿还也有不同的方式:可以是分期付息到期还本;也可以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还可以是分期还本付息。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
长期借款
属于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费用应计入什么科目
企业生产经营期间的长期借款利息费用应计入哪个科目
计提时计入“应付利息”
长期借款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应当按以下原则计入有关成本,费用: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不用区分是筹建期或生产经营期)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2)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管理费用,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
账务处理(分期付息,采用合同利率计息):
借:管理费用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且属于筹建期间
财务费用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且属于生产经营期间
在建工程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制造费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研发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贷:应付利息
企业生产经营期间的长期借款利息费用可能计入的账户有:
B管理费用
C财务费用
D在建工程
B管理费用----开办期间的借款利息记在这里
C财务费用----正常的利息都记在这里
D在建工程----工程建设期,专门的借款利息需要资本化,就记到这里
发生的“借款利息”计入哪个科目
属于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长期借款利息费用应计入财务费用科目。财务费用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汇兑净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资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等。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利息应计入哪个科目
需要根据借款用途区别对待,具体如下:
1、属于公司筹建期间的,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借记“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科目,于生产经营开始当月一次转入损益。
2、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科目。
3、属于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按规定应予以资本化的,计入有关固定资产的购建成本,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科目。
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以及按规定不能予以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长期借款”科目。归还长期借款时,借记“长期借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扩展资料:
利息收入的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确认的利息收入,包括发放的各类贷款(银团贷款、贸易融资、贴现和转贴现融出资金、协议透支、信用卡透支、转贷款、垫款等)、与其他金融机构(中央银行、同业等)之间发生资金往来业务、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实现的利息收入等。
二、本科目可按业务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三、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收未收利息,借记“应收利息”等科目,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贷款——利息调整”等科目。
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的,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法律依据
利息收入的范围
“利息收入”,是指纳税人购买各种债券等有价证券的利息、外单位欠款付给的利息以及其他利息收入。
(摘自《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五条、《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
一、债券投资利息收入的确认
国家计委发行的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应照章纳税。对企业购买财政部发行公债的利息,所得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摘自财税字[1995]81号)
二、申购资金被冻结期间存款利息的处理
股份公司取得的申购新股成功(中签)投资者的申购资金被冻结期间的存款利息,视为股票溢价发行收入处理,不并入公司利润总额征收企业所得税。
股份公司取得的申购无效(不中签)投资者的申购资金被冻结期间的存款利息,应并入公司的利润总额,如数额较大,可在5年的期限内平均转入,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股份公司取得的投资者申购新股资金被冻结期间的存款利息,如不能在申购成功和申购无效的投资者之间准确划分,一律并入公司利润总额,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摘自财税字[1997]13号)
三、铁路债券的利息所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征企业所得税,但其他债券的利息应当纳税。因此,企业购买铁路债券的利息所得,应照章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五)项所称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利息收入,按照 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会计科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利息收入
企业长期借款的利息计入什么科目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利息,借方计入财务费用或在建工程等科目核算,贷方计入长期借款—应计利息科目核算。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利息,计提的时候账务处理是,
借:财务费用,
在建工程等科目,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长期借款的利息在筹建期间应该记入什么会计科目
计提时计入“应付利息”
长期借款计算确定的利息费用,应当按以下原则计入有关成本、费用: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不用区分是筹建期或生产经营期)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2)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管理费用,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财务费用
账务处理(分期付息、采用合同利率计息):
借:管理费用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且属于筹建期间
财务费用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且属于生产经营期间
在建工程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制造费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研发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
贷:应付利息
长期借款利息,属于筹建期间,应计入管理费用;属于生产经营期间,应该计入财务费用;购建固定资产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入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属于财务费用;希望可以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