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财产分割费用谁承担(房产纠纷起诉费一般是多少钱啊)
起诉离婚分割财产的耆宿费用由谁承担?
深圳婚姻专家律师: 你现在要起诉离婚,可以对方“有配偶者而与他人同居的”这条为理由作为条件,法院会认定你们感情确已破裂,判处离婚。所谓有配偶者就是你老公,他的配偶就是你,他人就是那个第三者,那么,你可以把第三者纠出来,并且作为证据提交法院! 财产,是共同财产的,一人一半。 离婚时,一方有过错的,应当向另一方赔偿损失,你老公有外遇,应当向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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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要我起诉财产分割费
起诉财产分割费的诉讼费由原告拿,一般是原告在立案时向人民法院缴纳,案件审理结束后,判决会明确案件的诉讼费用由谁承担。一般由判定输的一方承担损失后果,承担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起诉分割财产起诉费用谁出
法律主观:
离婚时起诉分割婚后财产是合法的,不离婚一般不可以分割财产。但是对方存在以下情形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以分割共同财产: 1、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2、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法律客观: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遗产分割诉讼的诉讼费谁出
根据《交纳办法》,有关遗产分割 诉讼 的 诉讼费 谁出,有以下几种负担情形: 1、败诉人负担。《交纳办法》规定, 诉讼费用 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按比例分担。《交纳办法》规定,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败诉,由法院根据他们各自对诉讼的利害关系,决定各自应负担的金额。其中有专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 第 二审 人民法院改变第 一审 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3、协商负担和由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由哪方当事人负担。《交纳办法》规定,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决定。 离婚案件诉讼费 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决定。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4、原告、上诉人或申请再审人负担。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依照《交纳办法》规定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负担;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诉讼费用依照《交纳办法》第29条的规定负担。原审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负担原则重新确定。《交纳办法》第10条第5项规定的申请费,由人民法院依照《交纳办法》第29条规定决定申请费的负担。 5、申请人或 债务人 负担。依照特别程序审理案件的公告费,由起诉人或者申请人负担。在督促程序中,申请人申请支付令的,债务人对支付令提出异议的,申请费用由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另行起诉的,可以将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债务人未对支付令提出异议的,申请费由债务人负担。公示催告程序中,申请费用和公告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申请执行的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交纳办法》第10条第2项规定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6、为不正当行为的当事人负担。在诉讼中,有的当事人会进行一些不符合法律规定,甚至是违法的行为,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应由行为人负担。例如串通他人作伪证,该作伪证的人的误工补贴和差旅费等,又如当事人故意逃匿,逃避送达,法院为此而公告送达的费用,等等,这些费用均应由实施不正当行为的当事人负担。当事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举证期限内举证,在二审或者再审期间提出新的 证据 致使诉讼费用增加的,增加的诉讼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 此外,根据《交纳办法》规定,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后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减少请求数额部分的案件受理费由变更诉讼请求的当事人负担。 7、海事案件中的有关诉讼费用依照下列规定负担: (1)诉前申请海事请求保全、海事强制令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就有关海事请求提起诉讼的,可将上述费用列入诉讼请求; (2)诉前申请海事 证据保全 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 (3)诉讼中拍卖、变卖被扣押船舶、船载货物、船用燃油、船用物料发生的合理费用,由申请人预付,从拍卖、变卖价款中先行扣除,退还申请人; (4)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申请债权登记与受偿、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案件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 (5)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船舶优先权催告程序中的公告费用由申请人负担。 8、依法向人民法院 申请破产 的,诉讼费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从 破产财产 中拨付。
起诉财产分割费归谁出
起诉财产分割的诉讼费一般都是先由原告来进行承担,最后由败诉方来承担所有费用。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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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涉及财产分割的诉讼费
离婚诉讼涉及财产分割的诉讼费是根据争议财产的价值确定的,财产价值越高,诉讼费也将越高。同时,当事人按照一定比例交纳提起诉讼时需要的诉讼保全费用,并根据诉讼结果分别承担各自的诉讼费用。
离婚诉讼中涉及的财产分割是非常复杂的,通常情况下会牵涉到大量财产。因此,离婚诉讼涉及财产分割的诉讼费用计算标准受到了重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诉讼费的计算主要考虑以下因素:1.争议财产的价值:离婚诉讼中,涉及到的财产价值越高,所产生的诉讼费用也将越高。2.诉讼保全费用:在提起离婚诉讼时,需要先缴纳一定的诉讼保全费用,用于保障案件的正常进行。3.诉讼结果的判决:在判决结果出来后,双方需要按照法院判决结果分别承担各自的诉讼费用。同时,在离婚财产分割的案件中,当事人可以委托专业律师代理诉讼。律师代理诉讼的费用将由当事人自行支付。
如果离婚财产分割案件涉及海外财产,诉讼费用如何计算?如果离婚财产分割案件涉及海外财产,诉讼费用的计算将更加复杂。在海外财产的评估和定价方面,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包括海外市场的实际情况、汇率波动等。同时,还需要根据不同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和评估。在诉讼保全费用、律师代理费用等方面也将涉及到跨境支付等问题。
离婚财产分割案件的诉讼费用计算,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争议财产的价值、诉讼保全费用、律师代理费用等。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当事人预先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和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财产案件的诉讼费,按照争议财产的价值确定。
起诉的费用一般是多少,由谁出
起诉的费用通常由败方收取费用。
到法院起诉的费用标准如下:
向法院起诉的诉讼费根据案件性质不同而不同:
1、如果是财产纠纷,无财产争议的,诉讼费为每件50元;
2、如果是婚姻纠纷,无财产争议的,诉讼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3、如果是劳动纠纷,无财产争议的,诉讼费为每件交纳10元;
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判定的收费:
1、离婚案件每件需向法院交纳50元到300元;
2、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3、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4、离婚诉讼费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一般由败诉方负担;
5、如果原被告双方都有责任,由双方分担,对于离婚案件,由于其特殊性,诉讼费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综上所述,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可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受理费。
当然起诉是一项需要交纳金钱才能够进行的工作况且程序还是很复杂的,所以关于很多的事情我们进行私下解决才是最好的方法,如果实在不行才上到法院进行起诉。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起诉离婚财产分割费用谁出?
您好!在离婚诉讼中,没有绝对的败诉方或者胜诉方,其实您恰好搞反了因果关系。有时候正是通过谁承担比较多的诉讼费来确定哪一方是胜诉方,由于离婚案件的特殊性,诉讼费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具体的规定请看法条依据。
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三条 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打官司费用谁承担
摘要:在生活中,人们常常发生一些纠纷,这时需要进行调解解决,一旦无法解决就要进行诉讼。在诉讼打官司时,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那么打官司到底需要哪些费用呢?本文就给大家介绍一下打官司有哪些费用以及打官司费用谁承担。打官司有哪些费用
一、法院的案件受理费: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如果按20000万计,一审的案件受理费,你应当预交300元。如果一方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启动二审程序时,按一审受理费预交。
(二)非财产案件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10-50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不另收费;超过1万元的,超过部分按1%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3、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有争议金额,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4、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
5、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10至50元。
二、案件律师代理费。
如果原告要聘请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因各地律师代理民商事案件收费标准不一样,但最低不会低于1000元。律师案件代理费也分为一审代理、二审代理和执行代理。
三、诉讼过程中,相关申请事项的收费,如保全费等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按照相应的标准收取。
四、胜诉后,被告及时履行判决,那么,就不用申请执行程序。可以省去预交的执行费。如果被告不能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那么,就要涉及到执行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时,申请人也是要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交纳相关费用。
五、如果胜诉,最快当庭就可以拿到钱。否则,很难预计了。
打官司费用谁承担
一、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按照以下原则负担:
1、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按比例分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协商负担:调解、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4、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二、申请费按照以下原则负担:
1、被执行人负担: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
2、协商负担:在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3、申请人负担:申请保全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
4、人民法院决定负担: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申请费,由人民法院决定申请费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