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撤销之诉时效(第三人撤销之诉时效起算点)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1.27
752
第三人撤销权之诉起诉时间是多久法律主观:第三人撤销权之诉是法律为了防止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而明确赋予第三人的一项权利,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行使必须满足适格的当事人的条件,行使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权利很大,法院做出的判决裁定都可以撤销,一、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民诉法规定有哪些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民诉法规定是:《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三款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法律主观: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民诉法规定有对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期限

第三人撤销权的除斥期间为五年。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法律规定诉讼时效

法律主观: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民诉法规定有对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可以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对于标的无独立请求权但与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参加诉讼。一、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民诉法规定有哪些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民诉法规定是:《民事诉讼法》第56条第三款规定,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二、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性质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性质属于形成之诉。在我国形成之诉也称为“变更之诉”。第三人撤销之诉是一种事后的特殊救济程序,针对的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作为一种事后非常的救济措施,应严格限定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适用条件。相比之下,因再审程序中当事人在原诉讼中行使过一定的诉讼权利,故在司法政策上,第三人撤销之诉的门槛应当比再审程序要低一些。三、第三人撤销权之诉对于起诉及受理的限定性条件是什么1.适用主体。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2.管辖法院。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不适用地域管辖、级别管辖的规定。3.提起时限。第三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诉讼,逾期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予驳回。4.提起事由。第三人提起撤销之诉必须符合法定的事由。5.适用客体。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诉讼客体是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6.审理范围。在审理该类案件时,应当围绕原判决、裁定、调解书是否对第三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为审查重点,围绕涉及第三人相关事项进行审理。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百九十九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的存续期间,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产生之日起计算,不适用有关 诉讼时效中止 、中断和延长的规定。存续期间届满,撤销权、解除权等权利消灭。

第三人撤销权之诉起诉时间是多久

法律主观:

第三人撤销权之诉是法律为了防止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而明确赋予第三人的一项权利,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行使必须满足适格的当事人的条件,行使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权利很大,法院做出的判决裁定都可以撤销。,为避免对法律关系造成长期的不稳定,维持裁判的公信力,法律对第三人提起撤销诉讼做了必要的限制。,第三人撤销权没有诉讼时效,而是适用除斥期间制度,为期五年。,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主体限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三人,包括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既不同于原告,也不同于被告,地位相当于原告,以本诉的原、被告作为被告。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对于案件处理结果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最高院观点认为,判定第三人的标准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内容是否损害到其民事权益,如果没有损害其合法权益,则不能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法律客观:

第三人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是多久1、撤销权的行使要件。撤销权的要件包括:⑴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债务合法有效。这是前提条件,因为撤销的行为针对的是损害债权的行为,如果债权本身存在效力问题,那么撤销权就没有意义了。⑵债务人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换句话说就是债务人的行为已经或者即将极大地减少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范围。在债法领域,责任财产是指债务人用来承担债务的财产,一般债务人的合法个人财产就是他的责任财产。⑶债务人的特定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特定行为包括:放弃其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这是法律规定的。⑷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债务人危害债权的性质仍然存在。2、第三人撤销权的除斥期间《合同法》第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8条规定:“合同法第55条规定的“1年”、第75条和104条第2款规定的“5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的规定。”这条表明了5年期间是除斥期间。3、撤销权诉讼各当事人地位及费用承担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4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74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因此在本案中,刘某在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应将陈某列为被告,受让人(受益人)列为第三人。对于行使撤销权费用问题,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第26条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第三人(即受益人或者受让人)有过错的,应适当分担。”第三人撤销权除斥期间为五年的时间,如果超过这个时间,也就意味着当事人放弃了撤销权,撤销权就会消灭,不可再继续行使。所以说,当事人如果得知撤销权的除斥期间,应尽早在该段时间内行使自己的权利,以免拖延到除斥期间之后,对自己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撤销之诉的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是什么

一、撤销之诉的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是什么

1、撤销之诉的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是一年。债权人知道撤销原因的,自知道之日起,撤销权之诉的诉讼时效为一年。债权人不知道撤销原因的,自诈害行为发生之日起,为五年。期间届满,当事人撤销权消灭。合同被撤销,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合同被撤销之日起计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二、如何进行撤销权诉讼

1、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2、债权人提起撤销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权人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该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

3、债权人提起撤销权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放弃债权或转让财产的行为,人民法院应当就债权人主张的部分进行审理,依法撤销的,该行为自始无效。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债权人以同一债务人为被告,就同一标的提起撤销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第三人撤销之诉六个月是除斥期间吗

法律分析:第三人撤销权之诉起诉时间为六个月,当事人在得知自己的利益受到侵犯的六个月内应提出第三人撤销之诉,如果超过这个时间,法院不再受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六条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第三人撤销之诉超过6个月怎么办

法律分析:第三人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百九十二条 第三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起撤销之诉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出,并应当提供存在下列情形的证据材料:

(一)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错误(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

案外第三人撤销之诉司法解释

法律主观:

新民诉法司法解释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第三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起撤销之诉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出,并应当提供存在下列情形的证据材料:(一)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错误;(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由此可见,启动第三人撤销之诉,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提出主体为第三人,且已生效的判决内容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二是第三人未能参加诉讼成为案件当事人,且未能参加诉讼是非因自己的原因造成的;三是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调解书损害了案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四是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期间必须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该规定为除斥期间;五是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案外人只能向作出生效裁判、调解书的法院提起诉讼,其他法院对此类案件不具有管辖权。

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第三人撤销之诉,即为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六条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版权声明】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互联网、律师投稿,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于本网联系,我们将予以及时更正或删除。【在线反馈】

主张债权的诉讼时效

主债权的诉讼时效应当是三年,在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
2023-12-04 16:14

不当得利诉讼时效起算点(不当得利诉讼时效起算点怎么计算)

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法律解析:对于 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 这种情况,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 诉讼时效 中的时效期限规定   依据《 民事诉讼法 》中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 为二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 ...
法律
394热度

海上保险合同产生纠纷的诉讼时效是怎样的

海上保险合同产生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两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海上保险合同向保险人要求保险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二年,自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根据海上保险合同向保险人要求保险赔偿的 ...
2023-12-05 15:39

撤销之诉与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区别(民法典第三人撤销之诉)

第三人撤销权是指除了债权人和债务人之外的第三方,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撤销与债务人之间的法律行为,或者撤销债务人对于某个第三人的债权,综上所述,债权人撤销权和第三人撤销权的区别在于,前者是针对债务人的,其行使的目的是保护债权 ...
法律
146热度

保证债务诉讼时效期限

保证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应当是三年,在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 ...
2023-12-14 16:35

诉讼时效的起算点(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是如何确定的)

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一般保证,若主债务诉讼时效过期,但约定保证期间或保证的诉讼时效没过,依据《担保法》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一、 ...
法律
453热度

债务人被关押的诉讼时效会中断吗

债务人被关押的诉讼时效不会中断,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一般有: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 ...
2024-01-03 15:29

确认之诉的诉讼时效(劳动关系确认之诉的诉讼时效)

确认之诉属于形成权,并不是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有关法律规定,所以并没有相应的诉讼时效,确认之诉是指原告请求人民法院确认自己与被告之间存在或不存在一种法律关系存在或不存在的请求,就是要求确认权利关系或法律关系之诉,承认这种请求的 ...
法律
581热度

可否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根据法律规定,合同一方当事人在经另一方当事人同意之后,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都转让给第三人,但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2023-12-11 16:58

第三人撤销之诉时效(第三人撤销之诉时效起算点)

第三人撤销权之诉起诉时间是多久法律主观:第三人撤销权之诉是法律为了防止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而明确赋予第三人的一项权利,第三人撤销之诉的行使必须满足适格的当事人的条件,行使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权利很大,法院做出的判决裁定都 ...
法律
752热度

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后还能不能撤销呢

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后一般不能撤销,除非经过受让人的同意,债权人转让债权如果没有通知债务人,则该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无效,债权转让的,其从权利也一并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 ...
2023-12-14 16:35

双倍工资诉讼时效(双倍工资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而当事人在起诉前,依法申请仲裁裁决的时效期间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最高院关于双倍工资仲裁时效法律主观:双倍工资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当事人就此提出劳动仲裁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应予以受理,但劳动者一般应 ...
法律
605热度

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通过什么方式要回

已过诉讼时效的债权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要回,因为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除非其同意履行义务,所以债权人要实现自己的债权应当注意诉讼时效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 ...
2023-12-04 15:44

连带保证责任的诉讼时效(连带保证责任的诉讼时效起算点)

法律客观:《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四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四条一般保证的债权 ...
法律
120热度

合同签订一年后是否可以解除或撤销呢

合同签订一年后可以解除或撤销。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或者在出现约定解除事由、法定解除事由时单方面解除合同。对于存在撤销事由的合同可以撤销,但要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权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 ...
2023-12-11 16:34

违约责任诉讼时效(违约责任诉讼时效起算点的裁判规则)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中华人民 ...
法律
924热度

当事人提出撤销胁迫婚姻之诉的时效是否适用中止、中断或延长的规定?

期间为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19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规定。
2023-09-11 11:21

撤销赠与的诉讼时效(撤销赠与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撤销赠与的诉讼时效撤销赠与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应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 ...
法律
900热度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是否要经过法院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不是必须要经过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当出现合同可撤销的事由时,当事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所以合同撤销权的行使除了经过法院,也可以经过仲裁机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
2023-12-08 15:46

撤销之诉的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撤销之诉的法律规定诉讼时效超过)

3、债权人提起撤销权诉讼,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放弃债权或转让财产的行为,人民法院应当就债权人主张的部分进行审理,依法撤销的,该行为自始无效,债权人知道撤销原因的,自知道之日起,撤销权之诉的诉讼时效为一年,撤销之诉的诉讼时效是什么法 ...
法律
43热度

贷款诉讼时效是多久

贷款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 ...
2023-12-04 15:54

股东资格确认之诉的诉讼时效(股东资格确认之诉的法律依据)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但有时操作上确实存在一定难度,如果股东会会议没有通知某些股东,该股东 ...
法律
194热度

债权人作出债务免除决定后允许撤销吗

债权人作出债务免除的决定后一般不允许撤销,债权人免除债务的,则该部分债务消灭,债权债务关系终止,且该部分债权的从权利也一并消灭,债权人免除债务的行为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 债权人免 ...
2023-11-30 15:42

离婚协议的诉讼时效(撤销离婚协议的诉讼时效)

法律规定对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2、离婚后,一方拒不履行离婚协议或者不完全履行离婚协议给付另一方财产“或者相关款项的,另一方可以直接向法 ...
法律
400热度

未约定债务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有多久

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的诉讼时效有三年,在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 ...
2023-11-29 15:37

第三人撤销权之诉的条件(债权人撤销权8种情形)

所谓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指未参加民事诉讼的第三人,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制度,第三人撤销之 ...
法律
449热度

合同到期诉讼期时效如何

合同到期诉讼时效为三年。根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权利保护的时效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 ...
2023-12-01 15:07

侵权之诉的诉讼时效(侵权之诉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在该项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期间,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额应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两年计算,超过两年的侵权损害不予保护,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持续,在该注 ...
法律
10热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