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赔偿金(2023交通伤残赔偿标准表)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宿费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7、营养费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8、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10、丧葬费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1、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当地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12、死亡赔偿金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后赔偿程序如下:
1、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向大队提出伤残评定申请。大队在作出初步审查后,向伤者发出《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
2、伤者持《伤残评定预约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地点接受检查和评定。对资料不齐全的,评定人有权拒绝评定,待当事人备齐资料后,再行评定;
3、出具结果。评定人将根据检查的结果和医院材料,在法定的三十日内对伤者作出评定的结论;
4、根据鉴定结果受害者向肇事者索赔;
5、双方对赔偿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
综上所述,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十三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标准及赔偿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规范及赔偿规范,全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规范分成十个级别,从一级伤残到十级伤残。每一种伤残标准都需要依据人体各部件的实际受伤状况来实现判断,务必由专业性的鉴定中心来实现判断,不一样级别的残废相匹配不一样规范的赔偿额度。
工伤等级规范的评定依据:
(1)脑、脊神经及外展神经损害状况;
(2)头顶部及其面部实际受伤状况(比较严重的有目光缺少、畸型、失明等);
(3)脊椎胸段的受伤、痊愈及呼吸道的详细情况;
(4)头颈实际受伤状况(是不是痊愈畸型,是不是危害正常呼吸作用);
(5)腹腔实际受伤状况;
(6)骨盆一部分实际受伤状况;
(7)乳房实际受伤状况;
(8)会阴部实际受伤状况;
(9)身体层面实际受伤状况;
(10)肌肤表层实际受伤状况。
产生造成工作人员残废的交通事故,务必等伤者恢复后才能够开展伤残鉴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性检测的根基上,点评明确路面交通事故受伤工作人员残废水平的全过程。无论是哪种委托方式,伤者都需要出示相应的证明文件。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原材料能否详细、充足、真正,立即影响到鉴定机构组织的审理。有关的资料越充足详细,就越有利于鉴定机构组织对伤者的伤势作出公平合理有效的残废等级评定。开展工伤等级评定,一般必须给予以下原材料和证实:
1)住院、出院记录;
2)病历本、出院小结;
3)病症诊断证明;
4)损害前期和医治结束后的X片、CT及检查报告;
5)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6)伤者身份证件和户口簿;
7)伤残鉴定委任书(医治并未完毕或未住院的伤者,因协商必须给予评定级别而提早做伤残鉴定的,应在伤残鉴定委任书中表明)。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除残废赔偿金费用外,伤者还应明确提出索取的赔偿有误工费费用、医护费用、药业费用、酒店住宿费用、交通出行费用、住院治疗膳食补贴的费用、有关的营养成分费用、残废辅助器具的费用、评定费用、被法定监护人在生活中的费用、事后医治费用、精神损失费等。
一部分赔偿金计算方法
1)诊疗费用赔偿金:
医疗费用赔偿额度=诊查费治疗费、医药费以及他(检验费、检验费等)
医疗费用的赔偿金额,依照一审庭审结束前具体产生的金额明确。
2)误工赔偿金:
误工赔偿额度=误工费收益(天/月/年)*误工费_间
测算误工的数量(误工费收益)统计分析方法:①受害者受害者有生活来源的,误工依照具体降低的收益测算;②受害者无收入来源的,依照其最终三年的平均工资测算;③受害者无法质证证实其近期三年的收入水平情况的,能够参考受诉法庭所在城市一致或是相似领域上一本年度员工的平均收入测算。
3)住院治疗膳食补助金赔偿金:
住院治疗膳食补助金赔偿额度=党政机关一般工作员公出膳食补贴规范(元/天)*住院治疗日数
全国各地住院治疗膳食补助金的赔偿规范是不一样的,必须依据全国各地有关的条例来明确,实际的提议询问本地刑事辩护律师
4)陪护费赔偿金:
陪护费赔偿额度=交通事故案发地护理员同样等级医护劳务报酬所得规范*医护日数
①医护人员有收入的,参考误工的要求测算;
②医护人员_有收益或是聘请护理员的,参考本地护理员从业同样等级医护的劳务报酬所得规范测算。
5)差旅费赔偿金:
差旅费赔偿额度=具体产生的费用
差旅费理应以宣布单据为凭;相关凭证理应与就诊地址、_间、总数、频次相一致。
6)住宿费用:
住宿费用赔偿额度=党政机关一般工作员公出住宿标准*酒店住宿_间
7)立即经济损失:
立即经济损失赔偿费=受破坏的个人财产的直接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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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10级伤残评定标准包括什么
一、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评定标准包括哪些?
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以发票为准;住院津贴:50元×住院天数;营养费:500-1000元(病历显示“强化营养”是唯一补偿);后续治疗费用:二次手术费用;护理费:50元/天×住院;误工费:(本人工资)元/30天×天;助残费:假肢公司确定的装配价格×20年;交通费:500-2000元。
残疾补偿
(1)概念:伤残赔偿是指在受害人因受到相当严重的人身伤害,导致其收入减少或失去生活来源,导致其身体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给予受害人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
(二)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残疾赔偿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自自行残疾之日起计算20年,根据受害人的残疾程度或者残疾等级,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但是,对于60岁以上的人,年龄增加一岁,减少一岁;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未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低,但职业公害严重影响其就业的,伤残赔偿金可以相应调整。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一百四十六条:他人身体受到伤害,致使其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赔偿生活补贴一般以不低于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用的标准补足。
(3)计算公式:
伤残赔偿金=上年度上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期限×伤残系数。
请求人能够证明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被诉地标准的,可以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有关标准计算伤残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残疾辅助器具费用
(1)概念:残疾辅助器具费是指受害人因人身伤害致残时,为补偿器官功能丧失,协助其自理或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备的假肢、轮椅等自救器具的费用。
(二)相关法律、司法解释关于残疾辅助器具收费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六条:残疾人辅助器具的费用,按照通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如有特殊伤害需要,可参照辅助器具准备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补偿期限参照编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3)计算公式:
残疾辅助器具费用=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受抚养人生活费
(1)概念: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受害人因人身伤害致残、丧失行为能力或死亡时,法律上有义务赡养受害人的无行为能力、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或成年近亲属,以维持其正常生活的一定数额的生活费。
(二)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关于残疾赔偿的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按照被扶养人无能力负担的程度,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计算。如果受抚养人是未成年人,应计至18岁;如果受抚养人没有工作能力,也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则应计为二十年。但是,对于60岁以上的人,年龄增加一岁,减少一岁;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无行为能力,没有其他收入来源,依法应当由受害人赡养的未成年人或者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有多名被抚养人的,年度补偿总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度生活消费支出。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一百四十七条:侵害他人身体造成死亡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依靠受害人实际生活来源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要求侵权人支付必要的生活费用的,应当给予支持,数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计算公式:
赡养人生活费的计算应区分赡养人是否有其他赡养人,赡养人是一人还是数人。
1.被扶养人没有其他扶养人的,抚养费由赔偿义务人承担,计算时确定赔偿标准和赔偿期限。未成年人按十八岁计算,其他没有劳动能力和其他收入来源的人按二十岁计算。
被抚养人生活费补偿金额=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支出)×伤残系数×补偿年限。
2.被扶养人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
被扶养人生活费补偿=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扶养费。
3.有多名被抚养人的,年度补偿总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度生活消费支出。
综上所述,如果路上有人员伤亡,请不要惊慌,保护好现场,确保伤员生命体征正常。然后,报警和120求助。伤残评定有一定的标准。一般按照最近几年的平均年收入乘以年限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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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责交通事故九级伤残的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9级伤残赔偿标准都包括医疗费和误工费还有其他一些补助费用等。对于医疗费当中是包含了所有于治疗相关的项目费用的,但是一定要是与伤残有关必要的医疗费用。
一、交通事故9级伤残赔偿标准都包括什么
九级伤残具体赔偿项目和标准:
1、 医药费:根据实院发生计算,请一定保管好票据原件;
2、 后续治疗费: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
3、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一般为500至5000元;
4、 住院伙食补助费:30元/天×实际住院天数;
5、 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长沙为70元/天)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6、 残疾赔偿金:(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城镇标准:16566元×20年×20%=66264元(适用于非农户口和交通事故发生前在城镇工作并居住一年以上的农业户口);
农村标准:5622元×20年×20%=22488元;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其他 必要的医疗费用。因侵权行为诱发受害人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应当根据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原因力比例 等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赔偿对因果关系和原因力大小难以确定的,参照专业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由人民法院自行确定。
(一)挂号费。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挂号凭据为凭证进行赔偿。
(二)检验费。基于诊断和治疗伤情的需要,应经治单位的要求进行检验所支出的费用,均应进行赔偿。赔偿数额根据经治单位的检查单据、诊断证明和相应的收费凭证进行确认,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进行不必要检验所支出的费用,致害人不予赔偿。
未经治疗单位允许擅自进行检验所支付的费用不予赔偿,但受害人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三)医药费。基于伤情治疗和康复的需要,按经治单位的处方购买药品所花的费用,均应予以赔偿。赔偿数额根据经治单位的处方单据、诊断证明和相应的收费凭据加以确认,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购买与伤情治疗和身体康复无关的药品或其他物品所支出的费用,致害人不予赔偿。
(四)治疗费。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和治疗单据为凭进行赔偿
(五)住院费。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和 住院单据为凭进行赔偿,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或伤情已经痊愈应当出院而仍然住院所支付的住院费,致害人不予赔偿。
未经初诊治疗单位允许,擅自转院接受治疗和购买药品所支付的费用不予赔偿,但受害人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综上所述,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会在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中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而除了保险赔偿的部分之后其他部分就需要主要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而对于伤残赔偿的标准中也包括了对应的医疗费和误工费等等。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赔付标准
法律主观:
伤残等级作为赔偿标准的系数,即一至十级对应百分比系数分别为100%至10%,具体计算方式如下: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依此类推,九级伤残乘以20%,十级伤残乘以10%。对于交通事故不同伤残等级的赔偿主要是体现在残疾赔偿金里面的,具体如下: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赔偿年限。1、60周岁以下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年。2、60周岁—75周岁之间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实际年龄-60)]。3、75周岁以上人员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5年。随着我国的经济水平不断提高,道路上的车辆增加也会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那么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也会给当事人的人身和财产造成一定的损失,所以交通事故的事故方也是需要支付一定的赔偿费用,一般会包括医疗费以及误工费用等,具体的赔偿金额会根据受害人的具体情况来决定。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交通事故伤残双十级赔偿标准
发生交通事故后,通常伤者都需要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以确定赔偿的费用。通事故造成十级伤残后,当事人可能会因为事故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失,比如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等除伤残赔偿以外的其他费用。那么,交通事故伤残双十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交通事故伤残双十级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以发票为准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50元×住院天数
(三)营养费:500-1000元(病历有注明“加强营养”才有赔偿)
(四)后续治疗费:二次手术的费用
(五)护理费:50元/天×住院天数
(六)误工费:(本人工资)元/30天× 天(计算到你出鉴定结果的前一天)
(七)残疾辅助器费:假肢公司确定的装配价格×20年
(八)交通费:500-2000元
(九)残疾赔偿金 30226.71×20×10%=604534.2
(十)鉴定费:依发票为准
(十一)被扶养人生活费:父亲超过60周岁,母亲超过55周岁,小孩不满18周岁有抚养费赔偿。 父母抚养费: 城镇标准:22396.35×[20-(实际年龄-60周岁)]÷兄弟姐妹数 农村标准:7458.56×[20-(实际年龄-60周岁)]÷兄弟姐妹数。
二、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原则
(一)客观评定原则
伤残鉴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
(二)比照评定原则
遇有《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标准以外的伤残程度者,可根据伤残的实际情况,比照标准中最相似等级的伤残内容和附录A的规定,确定其相当的伤残等级。同一部位和同一性质的伤残,不应采用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
(三)分别评定原则
伤者符合2处以上伤残等级的,鉴定结论中应当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在全面规范人体伤残程度的同时,该标准还建立了多等级伤残和肢体功能丧失的综合计算数学方法,引入了肩关节复合体的概念并建立了功能丧失的计算方法,为解决多处伤残和肢体功能丧失的计算及肩胛带伤残的评定问题提供了依据。在该标准实施后,对多处伤害造成的多处伤残不再直接进行综合评定,而是按受伤部位分别评定残级,再根据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方法,确定伤残赔偿指数,计算出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
(四)排除原伤病原则
鉴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时,应排除其原有伤、病等进行评定。
三、交通事故具体是赔偿什么
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
医疗费包括当事人为治疗伤疾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康复费、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调解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可参照调解结案时的时令标准进行计算。
(二)误工费
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当事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护理费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四)交通费
根据当事人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以及参与死亡事故处理的死者亲属(不得超过三人)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五)住宿费
当事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从外地到本市处理交通事故,实际发生的住宿费。
(六)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七)营养费
营养费是指当事人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当事人伤残程度参照医院意见及营养费支出凭证确定。
(八)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当事人伤残等级,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十)丧葬费
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十一)被扶养人生活费
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抚养人是指当事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抚养人还有其他抚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当事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抚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十二)死亡赔偿金
按照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标准》第九条的规定计算,按照赔偿责任比例分担,但计算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交通事故当事人或者死者近亲属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由当事人或者死者近亲属自行协商。
对于车祸伤残标准认定,如果您了解了这篇文章后,可能就有所知晓。人身权益被侵犯时,拿起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以上的内容就是为您们带来的交通事故伤残双十级赔偿标准。
工伤和交通事故伤残赔偿包含哪些项目
一、工伤、交通事故赔偿包括哪些项目?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等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用、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计算概述
1、医疗费用=医疗费用医疗费用住院费用
2、损失的时间=损失的月收入×损失的时间
3、护理费=同级别护理服务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护士薪酬标准×护理天数。
4、营养费=营养费标准根据伤*天确定。
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因公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50元/天)×住院天数。
6.伤残赔偿金=上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农村居民)上一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伤残系数×赔偿期限。
7.被抚养人生活费=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赡养年限。
8.残疾辅助器具费=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
9.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车辆停运损失、精神损失费等。
二、人体轻伤的认定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以医学、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为基础,结合司法鉴定案件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依据。
第二条轻伤,是指由于物理、化学、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一定程度的损伤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且不是轻伤的伤害。
第三条损伤程度的鉴定应当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主要损害和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时的损伤、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对此要进行综合分析和综合评价。
第四条鉴定人应当是法医或者具有法医专业知识的人员;也可以由司法机关任命或委托为主任医师以上。
鉴定人有权了解案件情况,查阅档案、病历资料和勘验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配合。
鉴定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运用科学的检测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章头颈损伤
第五帽腱膜下血肿
头皮撕脱伤面积20平方厘米(儿童10平方厘米);创伤性头皮缺损面积10平方厘米(儿童5平方厘米)。
第六条头皮锐器伤累计长度为8厘米,儿童为6厘米;钝伤累计长度6厘米,儿童4厘米。
第7条-单纯性骨折。
第八条确认颅脑损伤为暂时性意识障碍和近期事件遗忘。
第九眼损伤
(1)眼睑损伤影响面部或功能;
(2)单纯眼眶骨折;
(3)泪器部分损伤和功能障碍;
(4)影响面部或功能的眼球部分结构损伤;
(5)损伤引起的视力损害,双眼矫正视力低于0.7(比损伤前下降0.2以上),一只眼矫正视力低于0.5(比损伤前下降0.3以上);原单眼为低视力,伤后视力下降一级。
轻度视野缺损;
(6)外伤性斜视。
第十鼻损伤
(1)鼻骨粉碎性骨折或线性鼻骨骨折,移位明显;
(二)鼻部损伤明显影响鼻部形态或功能的。
第十一耳损伤
(1)耳廓损伤引起的明显变形;一个耳廓缺损占单耳的10%,或者两个耳廓缺损累积到单耳的15%;
(2)外伤性鼓膜穿孔;
(3)外耳道损伤引起的外耳道狭窄;
(4)耳部损伤导致单耳听力下降41分贝,双耳听力下降30分贝。
第十二次口腔损伤
(一)口腔损伤影响面部、发音或进食的;
(2)两颗或两颗以上牙齿缺失或折断;
(3)口腔组织器官受损,影响语言、咀嚼或吞咽功能;
(4)唾液腺损伤伴功能障碍。
第十三条颧骨骨折或者上下颌骨骨折;颞下颌关节损伤(上下门牙距离)引起的张口小于3cm。
第十四条面部软组织单处创口长度为3.5厘米(儿童为3厘米),或创口累计长度为5厘米(儿童为4厘米)或颌面部穿透伤。
第十五条面部受伤后,有明显疤痕的,单个疤痕长3厘米或者累计长度为4厘米;单个面积2平方厘米或累计面积3平方厘米;影响脸部的色素改变了6平方厘米。
第十六条面神经损伤导致部分面肌麻痹,影响面部和功能。
第十七条颈部软组织单处创面长度5厘米或累计创面长度8厘米。
不符合前款规定,但有运动功能障碍的,
有窒息迹象的第十八处颈部受伤。
第十九条颈部损伤损伤甲状腺、咽喉、气管或者食管。
第三章肢体伤害
第二十条肢体软组织挫伤占全身表面积的6%以上。
第二十一条四肢皮肤及皮下组织单处伤口长度为10厘米(儿童为8厘米)或伤口累计总长度为15厘米(儿童为12厘米);损伤感觉神经、血管和肌腱,影响功能。
第二十二条创伤性皮肤缺损需要植皮。
第二十三条手部伤害
(1)1指(不包括2~5指)粉碎性骨折或2指线性骨折;
(2)缺半个指节;
(3)损伤后轻度挛缩、畸形、关节活动受限或侧向不稳;
(4)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完全性掌骨骨折。
第二十四脚受伤
(1)指骨骨折2例;
(2)缺失一个趾关节;
(3)两个跖骨骨折;跗骨、距骨和跟骨骨折;踝关节骨折或跖骨脱位。除了撕脱性骨折。
第二十五条四肢长骨骨折;髌骨骨折。
第二十六条肢体主要关节脱位、关节韧带部分撕裂、半月板损伤或肢体软组织损伤后瘢痕挛缩引起的关节功能障碍。
第四章躯干和会阴损伤
第二十七条躯干软组织挫伤与第二十条进行比较。
第二十八条躯干伤口按第二十一条处理。
第二十九条躯干穿透伤未伤及内脏或重要血管神经。
第三十条胸部损伤引起气胸、血胸或单纯皮下大面积肺气肿,无呼吸困难。
第三十一条胸部有压迫、窒息迹象。
第三十二条肩胛骨、锁骨或者胸骨骨折;胸锁关节或肩锁关节脱位。
第三十三条肋骨骨折(单纯线性肋骨骨折除外)。
第三十四条女性乳房损伤造成一侧乳房明显变形或者部分缺失的;乳房一侧乳腺导管损伤。
第35条闭合性腹部损伤证实胃、肠、肝、脾或胰腺挫伤。
第三十六条外伤性血尿(10倍/高倍镜下红细胞镜检)持续两周以上。
第三十七条会阴软组织挫伤10平方厘米(儿童酌情处理)或血肿两周内不能完全吸收。
第三十八条阴茎挫伤引起排尿困难;阴茎部分缺损和畸形;阴囊撕脱伤、阴囊血肿、鞘膜积液;睾丸一侧脱臼、扭曲或萎缩。
第三十九条会阴、阴囊伤口长度为2厘米;伤口的长度是1厘米。
第四十条外伤性肛裂、肛瘘或者肛管狭窄。
第四十一条阴道裂伤、子宫或者附件损伤。
第四十二条孕妇因伤难免流产。
第四十三条外伤性脊柱骨折或者脱位;创伤性椎间盘突出症;创伤性脊髓功能可在短时间内恢复。
第四十四条骨盆骨折。
第五章其他伤害
第四十五条烧伤和烫伤
(一)烧伤占据身体表面积
第二学位5%以上(儿童3%以上);
二级以上2%(儿童超过l%);
0.1%以上3度。
(2)头、手、会阴部烧伤两度以上,影响外观、容貌或活动功能。
(3)呼吸道烧烫伤。
第四十六条冻伤,根据本标准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七条电烧伤伴有意识障碍或全身抽搐。
第四十八条外伤引起的异物残留在深部软组织。
第四十九条各种损伤和出血均有休克前的症状和体征。
第五十条多处软组织挫伤与第二十条相比较。
第五十一条多部位软组织损伤与第二十一条相比较。
第五十二条其他物理、化学、生物损伤,对人体组织器官造成轻微损伤或者部分功能障碍的,适用本标准的有关规定。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三条不符合本标准的各种伤害不能简单地作为轻伤附加。如果有三种伤害接近这个标准,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第五十四条本标准规定的“以上”或“以下”的各类数据均包括本数。
第五十五条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危害他人健康的司法鉴定。
综上所述,当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等一些交通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时,一定要保护好现场的照片,等待保险公司的到来进行伤情鉴定和赔偿,同时安排好受伤人员,在保持生命体征特殊的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疏散人群,保持现场合格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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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一级伤残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一级伤残赔偿标准如下:
1、医药费
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住院伙食补助费
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标准;
3、护理费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3)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4)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但护理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4、交通费
以正式票据为凭,据实计算;
5、住宿费
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
6、营养费
康复所必须的营养费用,应有医嘱或者鉴定结论支持。
7、误工费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3)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且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道路交通事故一级伤残可赔偿的项目有:
1、医疗费;
2、误工费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以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5、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
6、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
7、精神损害抚慰金。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一级伤残赔偿标准: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及误工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