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车祸精神损失费赔偿标准2023)
交通事故赔偿有精神损失费吗
交通事故赔偿是否有精神损失费,要分情况而定:
1、一般性的交通事故没有精神损失费;
2、只有在涉及到人员死亡或伤残的情况下才有。
而且这种情况通常还要到法院起诉后,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才会有。在交警的调解中也有,但这种情况极少。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等。
交通事故不管是造成人员受伤还是财物受损的,此时根据认定的事故责任,可以要求肇事者或者保险公司作出相应的赔偿。精神损害是人身权益受到侵害而遭受的精神痛苦和精神损伤。一般情况下,当事人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法院不支持,在当事人伤残时或者当事人死亡的情况下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以精神抚慰金的形式给付。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出现交通事故后全责一方应不应该付对方精神损失费
对方是否应该赔偿精神损失费,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
一般出了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
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这块该怎么赔偿?
误工的原因如果是完全由于那场交通事故,则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 首先你因伤未上工,不用陪,不行找劳动仲裁。其次误工费按你的收入赔偿 对方应当承担 纵横法律网 张仁东律师 现在不是你跟肇事方的赔偿问题,而是你跟单位的工资关系问题,你的单位没有法律依据这样扣你的工资。
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
应该是肇事司机和其保险公司赔付误工费,而如果你爸是和老板是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工伤赔偿啊 应该赔偿,这是职务行为。 必须配,这是法律规定的。 可以要求他陪:事故赔偿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
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和未成年人的抚养费是不是一回事
1、“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和未成年人的抚养费是不是一回事”:绝对不是一回事:误工费是批受害人(住院的人)因为受伤而无法工作所受到的损失(一般以实际工资为准,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而“未成年人的抚养费”是指受害人在造成残疾或死亡后,加害方应赔偿的对于受害人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2、“1 住院期间的护理费。法律规定只能一人吗?两人是否需医院出据证明?”: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
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不能提供相关资料时该怎么办?
这样你可以依据你所在的省的与你相同的行业的平均工资标准来计算,你可以查各省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有关数据的通知》或各省统计局的《统计数字摘要》就知道了。 误工费是指你因为受伤而实际发生的收入减少。因为你已辞职,就算是前公司给你开了收入证明和纳税证明,也证明不了你因为受伤而。 因为没有公司提供的收入证明,一般做法就是按照行业平均收入来算,城镇居民会高点侠客db。
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怎么算
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我笑图没有固定收入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或同行业人均收入来计算。即误工费。受害人收入标准(天/月/年)×误工时间(有实际收入按实际收入,没有实际收入的按同行业中等标准);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误工收入有固定收入的可以直接带入个人收入计算就可以,如果没有。
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问题
是否有居住证明?如果单位不能证明收入情况,参照行业收入,或者有居住证明,按照当地城镇在岗职工人均收入计算,看哪个标准比较有利吧。 如果证明不了你最近的收入,一般按照你现在从事的行业的平均工资计算 建议委托律师,提起赔偿诉讼。 你和公司之间签订的有劳动合同吧,平板电脑可以凭此劳动合同中记载的内容主张误工费。
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如何计算?
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或同行业人均收入来计算。 一般是住院期间的误工费,出院后如果有医嘱的,也可以计算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关于误工费的立法依据主要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你是律师? 我们已经知道:误工费的计算,IT知识是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但是,关于误工费的证据方面,我们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1、。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
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可以包括奖金吗
?交通事故律师介绍说,只要受害人能证明奖金属于在交通事故处理期间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肇事者就应当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怎么计算?要提供哪些证据证明
误工费的计算是交通赔偿案件中比较容易起争议的地方,在这一点上交通事故赔偿律师的重要性就凸现出来,我们就这个问题做一个总结 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误工损失是一种间接损失,赔偿误工费是对受害人的损害进行法律上的补救。即受害人因受伤不能上班工作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而形成的损失。赔偿受害人误工损失体现了民法侵权法填补受害人的损失原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
精神损害赔偿金 交强险是怎么规定的?
一、精神损害 赔偿金 交强险是怎么规定的? 交强险是否理赔 精神损害 抚慰金? 《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 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死亡 伤残赔偿 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 丧葬费 、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 残疾赔偿金 、残疾辅助器具费、 护理费 、康复费、交通费、被 扶养 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因而交强险应当赔偿被害人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与丧葬费、 死亡赔偿金 等物质损害的赔付是否有先后顺序?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包括了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12项。首先,根据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订立的合同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都没有规定按照某种顺序进行赔偿,可以理解为在所有赔偿项目的顺序是平等的。其次,《 保险法 》第三十条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 保险合同 ,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合同法 》第四十条对此也作出了类似规定。因而,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精神损害可要求第一位赔付。 二、被害人选择在交强险中赔偿还是放在交强险外赔偿的区别 重大交通事故 中,结果往往比较严重,要么发生死亡的结果,要么发生了重大 伤残 的结果。对于死亡或重度伤残,其往往超出了交强险的赔付限额。在被保险人同时投保了交强险和 第三者责任险 的情况下,将精神损害抚慰金放在交强险里赔付与放在交强险外赔付就存在很大的区别,对于被害人的权益也有重大影响。 同时存在交强险、商业险的情况下,由于商业险不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那么精神损害抚慰金放在交强险与不放在交强险中理赔就会发生如下两种结果。放在交强险里理赔,那么精神损害抚慰金可以获得全额赔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先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赔付,超出限额的部分则按照责任比例赔付。不放在交强险里赔付,那么其他费用先行在责任限额里赔付,超出的部分物质损害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在商业险里赔付。商业险赔付的时候,精神抚慰金在商业险里无法获赔,只能要求交通事故的对方赔偿,超出交强险的其他物质损害则按事故双方的责任比例赔付。 这两种方法比较下来,我们可以发现将精神损害抚慰金放在交强险中赔付与否对于受害人影响重大。如将精神损害抚慰金不放在交强险里赔的话,那么如果被保险人没有赔付能力的话,那么精神损害抚慰金最终无法获得赔偿,即便赔付的话也只是按比例部分赔付。而放在交强险里赔付,那么受害人将获得全额赔付。 交强险是否理赔精神损害抚慰金?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第二款规定: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因而交强险应当赔偿被害人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与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物质损害的赔付是否有先后顺序?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包括了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12项。首先,根据保险人与被保险人订立的合同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都没有规定按照某种顺序进行赔偿,可以理解为在所有赔偿项目的顺序是平等的。其次,《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合同法》第四十条对此也作出了类似规定。因而,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精神损害可要求第一位赔付。 三、精神损害抚慰金是否责任比例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 侵权行为 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所以,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付也要按双方的责任比例来确定,交通事故中通常按双方的责任比例来确定。例如,在人亡的交通事故中,死者为次责,对方为主责,那么对方应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70%=3.5万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所以,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付也要按双方的责任比例来确定,交通事故中通常按双方的责任比例来确定。例如,在人亡的交通事故中,死者为次责,对方为主责,那么对方应负的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70%=3.5万元。 综上所述,在发生重大的人身伤亡的时候,要赔偿的项目是比较多的,但还是精神损害赔偿在商业保险当中是得不到赔偿的,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是不是放在交强险当中赔偿是可以由当事人选择的,选择不一样就会产生不同的后果。
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精神损失费吗
解答在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赔偿费用保险公司是会赔偿的,但每个司机投保的金额有限,所以保险公司可以赔偿的范围也是有一定范围的。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即使支付了一定金额的精神赔偿费用,受害者如果仍没有得到足够的赔偿款,这时候肇事者就必须承担剩余的赔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