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标准(雇工受伤雇主赔偿责任划分)
_民法典》雇佣关系的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
我们都知道,在工作的时候受伤了,这个责任谁承担的问题,一般员工受伤,用人单位会有相对应的赔偿。那么民法典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我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民法典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一)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元×住院天数
(三)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四)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或者(25931元÷365日)×误工天数
(五)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 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六)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
(七)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八)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2858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3136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2858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3136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2858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3136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九)残疾辅助器具费计算公式: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十)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
(十一)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丧葬费赔偿金额=25931元÷12个月×6个月=12695.5元
(十二)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12858元×20年=257160元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12858元×20年=62720元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12858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3136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12858元×5年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3136元×5年
(十三)精神损害抚慰金 因人而异,没有具体的标准。
二、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怎么计算一般诉讼时效的计算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一般诉讼时效,最值得研究的是期间的起始计算,而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侵权行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容易的,对于人身损害赔偿时效的起算却是复杂的,这是因为受害人必须在起诉前知道自己所受财产损失的具体数额,否则无法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4月2日)第168条“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伤害明显的,从受伤害之日起算;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因此,侵害身体权的侵权行为一经实施完了,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
三、雇佣人身损害赔偿需要什么证据一方当事人实施违法行为给对方造成了人身损害,受害人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违法伤害人赔偿损害的案件,就是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原告提起此类诉讼,应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
(一)原告的损害与被告有因果关系的证明,即被告在何时何地为什么原因实施了何种违法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的证明材料。
(二)提供医院证明伤势的诊断书、病历卡、医药单据、包括医药费、治疗费、化验费等如致残的还必须有鉴定书。若转院治疗的,应提供医院同意转院或的确需要转院的证明。
(三)要赔偿护理费、营养费的,应当提供主治医生开具的批准专人护理,需要补进营养等证明。
(四)赔偿误工费的,应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因误工而减少的实际收入损失(包括减少的工资、奖金等)的证明,若无固定收入,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计算。
(五)赔偿交通费和住宿费,应提供汽车票、火车票、船票、飞机票、住宿费发票,出租车费一般不予赔偿。
(六)其它还需要的证明和证据而被告主要是提供反驳原告事实和理由的证据。
雇佣劳务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法律主观:
雇佣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是怎样规定的 经常涉及的雇佣关系中损害赔偿纠纷主要有两种:雇主损害赔偿纠纷和雇员受害赔偿纠纷。这两种纠纷中的 民事责任 ,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雇主损害赔偿责任,是指雇主对雇员在执行职务中造成第三人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责任,又称雇员致害责任;二是雇员受害责任,是指雇员在完成雇主所交付的工作任务中,使自己遭受损害,雇主因此而承担的民事责任。在这两种情况下,雇主承担民事责任均以雇佣关系的存在为前提。 雇佣关系中的民事责任属于 侵权 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在没有明确约定时,应允许原告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诉讼。如果原告选择了追究雇主的侵权责任,那么,应首先确定该种侵权责任的性质。侵权责任分为两种:一般侵权行为责任和特殊侵权行为责任。前者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即有过错则有责任;后者的归责原则为无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不管是否存在过错,只要造成损害,在法定情况下,责任人就应承担责任。过错推定原则是指,只要被告不能证明对原告造成的损害没有过错,就应承担民事责任。我国《 民法通则 》未将雇主损害赔偿责任及雇员受害责任纳入特殊侵权行为责任范畴,但《最高人民 法院 关于适用〈 民事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5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合伙组织雇佣的人员在进行雇佣合同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他人损害的,其雇主是当事人。”2000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试行)》把“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和“雇员受害赔偿纠纷”纳入“特殊侵权纠纷”部分。可见,这些规定把雇佣关系中损害赔偿纠纷的民事责任作为特殊侵权行为责任来处理了。 当雇主是自然人或虽是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但雇员并未成为其成员时,对于雇主而言,只要雇员在执行职务中,即在完成雇主交给的工作任务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时,雇主应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雇员有过错时,雇主赔偿后再通过内部管理制度或雇佣(劳动)合同向雇员追偿;对于雇员来讲,只要雇员在完成雇主所交付的工作任务过程中,使自己遭受损害,雇主也应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第三人或雇员对造成的损害存在过失,则按照《民法通则》第131条的规定:“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在上述情况下,雇主承担民事责任适用了无过错责任原则,即雇主无论有没有过错,只要其与雇员形成了雇佣关系,就应对雇员在履行雇佣合同过程中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以及雇员自己受到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当然,如果有证据证明损害是第三人或雇员故意造成的,雇主可免责。 当雇主是法人、个体经济组织,并且雇员成为其成员时,应遵循《 劳动法 》的规定来处理雇佣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和非企业法人组织只要与劳动者形成了 劳动关系 ,解决他们之间的争议就应适用《劳动法》的规定。因为此时的雇主已符合《劳动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主体要件,雇员作为劳动者为雇主提供有偿劳动,雇佣关系实际是劳动关系。 在雇佣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中,雇主承担民事责任既不能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也不能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因为若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原告必须举出被告对造成自己损害有过错的证据,即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原则;若适用过错推定原则,雇主只有举出自己对造成雇员或第三人损害没有过错的证据,才可不承担责任。但这两种情形,原被告双方都很难举出有效证据,在实践中是不可行的。 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求原告举出雇佣关系存在的证据,而不问雇主是否对原告造成损害有无过错,即可让雇主承担民事责任,这是符合《劳动法》和《 合同法 》立法精神的;如果第三人或雇员对自己的损害有过失,则依据《民法通则》第131条规定,让第三人或雇员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雇主有证据证明损害是由第三人或雇员的故意造成的,雇主可免责。使用这一原则处理雇佣关系中的损害赔偿纠纷在实践中是切实可行的。 案情:近日,笔者获悉, 蓬安县 司法局兴旺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 今年5月,民工奉某在工地上运砖时被滑落的斗车砸伤,后被送往 南充 医治。6月,奉某出院后因赔偿事宜与建房方、工程承包方、分包方产生纠纷。遂找到蓬安县司法局兴旺司法所,申请调解。 兴旺司法所受理该纠纷后,迅速组织工作人员对该纠纷进行了调查了解。今年3月,兴旺镇三居民唐某、蔡某、杨某为翻建住房,将工程发包刘某并签订了建房协议书。后来刘某又将吊砖的工程分包给了代某,在代某处做工的奉某在用斗车运砖时被滑落的斗车砸伤。且承包方刘某与分包方代某均无施工资质。 经过对纠纷的详实调查了解后,近日,兴旺司法所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进行调解。在调解中,兴旺所的工作人员向各方当事人宣讲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指出代某与奉某系雇佣关系,代某应对奉某的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同时,刘某在无建房资质的情况下承包了唐某等人的住宅房屋扩建工程,事后又将其中吊砖部分的工程分包给同样无建房资质的代某,故刘某应与代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唐某、蔡某、杨某对刘某是否具有建房资质未尽审查义务,造成他人人身损害,故唐某、蔡某、杨某应对刘某承担的责任负连带赔偿责任。 在厘清法律责任的同时,兴旺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从情、理着手分头做房东、承包人、分包人的思想工作。通过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各责任方均表示愿意承担责任,但就 赔偿金 额有争议,奉某要求赔偿93000元,而其余各方均表示太高,不能接受,第一次调解没有成功。 随后调解人员私下反复做当事人各方的思想工作,使各方在赔偿金额上都作出了让步。8月19日,兴旺司法所再次召集各方进行调解,在调解人员耐心的劝说下,按照法律法规的赔偿标准,在核算各项费用后,各方当事人就赔偿事宜自愿达成一致协议:对奉某受伤所产生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费、护理费、营养费、一次性赔偿费等各项赔偿金额共计87420元。其中刘某自愿承担37200元,代某自愿承担18600元,唐某、蔡某、杨某三人分别自愿承担10540元,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各方当场签订并履行了协议。 相关法条: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佣关系发生事故赔偿标准2023年
法律主观:
该案视为雇佣合同中雇员受伤致死性质。 如死者无任何责任的,则可索取 死亡赔偿金 、安葬费用、医疗费、待抚养家属的抚养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 死亡赔偿金按上个年度(即2009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人均净收入的20年计算。若满60周岁,每增一岁减赔付一年(即20年减1年),至75周岁及以上者,至少赔付5年上述标准。 安葬费一般按6个月上述标准。 医疗费具体见医疗清单。 如80岁父亲需赡养费的,按五个人均摊费用计算,即五分之一赡养费用。标准见各地劳动保障局出示的规定。 其他如必要交通费等也可要求赔付。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雇佣关系发生人身损害怎么办
法律主观:
一、雇佣关系人身损害怎么赔偿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侵权责任 。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由此可知,在雇佣期间所造成的人身损害,应该由雇主进行赔偿;若雇员因自己故意或重大过失所造成的人身损害,则雇主在赔偿后可向其追偿或免责。
二、雇佣关系和帮工关系如何区分
在生活中,我们很容易搞混雇佣与帮工的区别,其实雇佣关系与帮工关系最主要的区别在于:帮工是无偿为他人提供劳务的行为,例如亲戚朋友帮忙看店、做事、秋收之类的无偿劳动行为,被帮工者并不需要支付劳动报酬给帮工者,俩者间没有签订劳务合同;而雇佣关系是雇主与雇员之间有签订劳务合同或口头合同,雇员以自己的劳务行为来换取等价的雇佣金,属于日常生活中典型的招聘类型。虽然俩种关系有着区别,但法律规定都需对帮工或雇员承担责任。
三、雇佣关系在什么情况下由雇员承担人身 损害赔偿
根据最高院给出的司法解释,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可以得出,如果损害是由雇员故意造成的,其行为存在主观恶意,旨在造成雇主的损失时,则该损害的责任由雇员承担、雇主免责。
雇佣关系是我们日常生活里最常见的关系,在雇佣期间因劳务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且雇员无重大过失或故意时,都应该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学习好这些法律常识,将有助于我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上便是找法网编辑为您带来关于雇佣关系人身损害怎么赔偿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雇佣关系人身意外伤害的赔偿标准
雇员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因劳务受到损害的,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雇员在提供劳务期间是由于第三人原因造成人身损害的,雇员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有权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 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 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注:《民法典》将于 2021年 1月 1日生效
劳务关系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法律主观:
一、劳务关系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是什么?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被抚养人生活费《最高院人损解释》:1.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以下数据仅指受害人为唯一抚养人的赔偿指数)
A年龄X≤18岁:元*伤残系数*(18-X)年=元
B年龄60岁≤X≤75岁元/年×(80-X)年=元
C年龄X≥75岁元/年×5年=元
2,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以下数据仅指受害人为唯一抚养人的赔偿指数):
A年龄X≤18岁:元*伤残系数*(18-X)年=元
B年龄60岁≤X≤75岁元/年×(80-X)年=元
C年龄X≥75岁元/年×5年=元
残疾赔偿金《最高院人损解释》:
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伤残等级赔偿系数
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3.6等级划分:本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成都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10级(10%),每级相差10%。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二、劳务关系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有哪些?
1、医疗费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
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
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受害人确需住院治疗或观察的,其费用应予赔偿。但出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拖延,或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而延长住院时间的,其延长期间的住院费不予赔偿。
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
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治疗的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治疗的费用,经有关医疗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另行起诉。
2、误工费
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受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假证明的,可在征求法医或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情处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奖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受害人受害前由于自身原因无奖金收入的,其次奖金不予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或者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参照受害人前一年的平均收入或者当地同行业、同工种、同等劳动力的平均收入酌定。如依法应向税务机关纳税的,应以税单为据。
受害人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的,其误工费的赔偿可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1)符合政策法律规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赔偿;
(2)违反政策法律规定的,其赔偿要求不予支持。
受害人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如果受害人是家务劳动的主要承担者,因受害确实无法从事家务劳动造成其他家庭成员负担过重的,可酌情予以经济补偿。
受害人的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3、伙食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赔偿。
4、护理费
受害人受害后的生活自理能力,一般应以法医的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认定。
受害人生活确实不能自理的,其护理费应予赔偿。
护理期限,可以委托法医鉴定;也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征求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定。
护理人员一般设一至二人,但确有必要的除外。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本意见关于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无收入的,护理费的赔偿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计算。
三、雇员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性质是什么?
从字义上看,“雇”在辞典上的解释为:出钱让人给自己做事。个人雇工,顾名思义,它在本质上是一种雇主与雇工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意义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是一回事,是在雇主与雇工双方合意的基础上产生的一种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产生这种关系的前提是双方的书面合同或者口头协议。在学术界,有观点认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是不平等的,其理由是劳动者的工作要受用人单位的指派或安排,不是以劳动者的意志为转移的。笔者以为不然。因为劳动者之所以接受用人单位的指派或安排,是因为在双方之间存在着基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协议,根据合同协议,劳动者的主要义务就是接受用人单位的指派或安排做工。由于签订协议的主体地位平等,双方的法律地位也必然是平等的,不存在此高彼低的现象。从劳动法的有关条款、《工伤保险条例》、《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动部关于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争议案件受理问题的通知》等的规定完全可以看出,劳动争议的最终落脚点都是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因此劳动关系或者雇佣关系在法律性质上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饿了么骑手送餐致残,法院判赔109万,雇佣关系人身损害怎么赔偿?
饿了么骑手送餐致残,法院判赔109万,在雇佣关系下,雇佣人在完成雇主任务时候受伤应该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在外卖员送外卖的过程中,众包是一种很常见的方式,这就意味着人人都能接单,并且成为外卖员。但是,如果外卖公司对骑手不进行管理和业绩考核,那么骑手出了问题是不需要外卖公司承担责任的,反之则不然。
饿了么骑手送餐致残,法院判赔109万
饿了么骑手王某是蜂鸟众包的一个配餐员,王某在出餐的时候由于遭遇事故而导致二级伤残。在王某与饿了么公司的纠纷中,饿了么公司认为他们之间只存在一种居间关系,这里的意思就是饿了么认为在王某注册众包成员身份时候接受的协议已经说明了这一点,他们只有发包和承接任务的关系,这也就意味着饿了么只会审核王某完成工作的完成度,对于王某是怎么完成的和完成过程中出了什么事,饿了么公司一概不问,所以饿了么公司不需要承担责任。然而经过崂山区人民法院审问,饿了么公司其实会对王某进行管理和业绩考核,这里实际上就是一种新型用工关系,同时这也应该被认定为雇佣关系;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雇主应该对雇佣人在完成雇佣工作过程中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所以最后法院支持王某的诉求并且判决饿了么公司赔偿王某109万的人身损害赔偿。
雇佣关系下,雇主应该承担雇佣人因为完成工作任务遭受的损失
在雇佣关系下,雇主肯定要承担雇佣人因为完成工作任务而遭受的损失,雇主是要对这种损伤进行人身赔偿责任承担的,我们千万不要以为雇佣关系是一种很轻松的关系,雇主是要对雇佣人负责的。当然,也并不是所有的雇佣关系都需要由雇主承担人身侵权责任,如果是雇佣人故意或者自己重大过失而导致人身受到损害,此时雇主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但是关于举证问题是一个大问题,举证是很麻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