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

在线问法 时间: 2024.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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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行政机关超过上述规定追诉当事人的行政处罚责任的,也属于违反法定程序,但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拒不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而向当事人实施处罚的,就属于违反法定形式,我国有关法律设定了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行政许可决定的期限,还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期限,等等,行政机关超出这些期限作出行政行为就属于程序违法,违反法定程序是指行政行为违反了由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设定并要求行政主体在从事行政行为时必须遵循的程序要求。

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

依法行政原则要求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既要符合行政实体法规范,又要符合行政程序法规范。行政行为违反实体法的构成实体违法,同理,违反程序法的便构成程序违法。我们既要防止和避免实体违法,同样应当避免程序违法。

程序违法包括违反法定程序和违反正当程序。违反法定程序是指行政行为违反了由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设定并要求行政主体在从事行政行为时必须遵循的程序要求。根据法律规定和实践情况,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一是法定步骤缺省。这是指行政行为并未遵循或者未全部遵循法定程序环节,该经过的程序环节不经过,缺少或者省略了一定的程序环节。如在行政处罚之前,实施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未按行政处罚法规定,事先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二是法定步骤颠倒。指行政行为虽然经过了所有的法定程序环节,并没有省略或遗漏任何程序环节,但它颠倒了程序上的顺序。如根据行政处罚法第57条规定,对于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但集体讨论决定应当是在“调查终结”之后,正式决定作出之前。如果行政机关在“调查终结”之前进行集体讨论决定,或者在正式决定作出之后才进行集体讨论,这都属于法定步骤的颠倒。

三是增设程序义务。这是指行政机关为当事人增加法定程序以外的义务。行政机关可以为自己增加程序义务,但不得在法律规定之外为当事人增加程序义务。比如,某婚姻登记机关要求申请结婚登记人交纳婚姻稳定保证金,就属于为当事人增设法定程序以外的义务,因为在结婚登记的法定程序中无此规定,这就属于违反法定程序。

四是违反法定时限。法定时限是指法律所设定的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必须完成的时间要求。我国有关法律设定了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行政许可决定的期限,还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期限,等等,行政机关超出这些期限作出行政行为就属于程序违法。还有一种情况是,行政机关超过追诉时效对当事人追究责任,也属于违反法定程序。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2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行政处罚法第36条规定,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5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行政机关超过上述规定追诉当事人的行政处罚责任的,也属于违反法定程序。

五是违反法定形式。凡行政行为都通过一定的形式表达出来,如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动作形式和默示形式。当法律对行政行为的形式有特别要求时,行政行为必须以这一形式作出,这种行政行为称为“要式行为”。“要式行为”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也属于违反法定程序的一种情形。例如,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实施任何行政处罚,都必须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但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拒不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而向当事人实施处罚的,就属于违反法定形式。

六是违反行政管辖规则。行政管辖是指一个行政机关与另一个行政机关之间处理行政事务、作出行政决定的分工关系,它构成行政权限的一部分。职权法定与依法行政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必须遵循权限。违反法定权限构成越权行为。越权行为中的超越行政主管权、行政决定权属于实体违法,但超越管辖权限的,则属于程序违法。如行政处罚法第22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23条又规定:“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里规定了行政处罚的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案件的处理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就是违反行政管辖规则。

七是违反法定程序的其他情形。在上述六种情形之外,只要行政机关没有履行法定程序中的义务,或者限制和剥夺当事人程序权利的,换句话说,只要违反程序法的其他具体要求的,都属于违反法定程序。比如,公务员执法公务没有按照公务员法第76条规定,该回避的没有回避。

程序违法除了违反法定程序,还包括违反正当程序。违反正当程序是指行政行为违反了程序的“正当性”要求。“正当性”要求可以来自法条的规定,也可来自法治原则、法治精神以及人类文明价值观念。第一,执法主体未在执法中告知身份、出示证件的。第二,不事先告知、听取意见和提供听证机会的。第三,作出不利决定不说明理由的。第四,为当事人申请权利或履行义务设定不合理的期限的。第五,对行为结果不通知或不在合理期限内通知的,或在行为时必须通知有关人在场而不通知在场的。第六,不当接触或利害关系人不回避的。第七,不提供或者不告知事后救济权利的。第八,程序无法继续而导致相对人行为无法进行的。例如,假设行政机关规定,相对人申办企业,应当先申请法人登记;但当相对人去申请法人登记时,又被要求先申领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环境许可等证照;但当相对人去申领后者时,又被要求先有法人登记。第九,在程序中对妇女儿童要给予应有的尊重而没有尊重的。第十,禁止或限制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服务的。

由于法定程序以是否有法律规定为标准,正当程序以是否符合“正当性”为标准,这就使得法定程序和正当程序出现一定程度上的复合性和差异性。一般而言,违反法定程序的也同时违反了正当程序,因为大多法定程序是符合正当性标准的,大多正当程序也已法定化。但是,违反法定程序的不一定违反正当程序,违反正当程序的也未必违反法定程序。因为目前尚未做到所有正当程序要求都写进了法律,以及所有法定程序都符合了正当性标准。为此,我们在实践操作中必须这样处理:如果一个行政行为的程序是有法律规定的,那么就审查其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如果没有法律规定的,这才审查其是否符合正当程序。这就是说,违反法定程序,被限定在法定程序范围内;违反正当程序,则只在法定程序以外才有可能存在。

无论违反法定程序还是违反正当程序,都是一种程序违法,其法律后果可能被行政复议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违法、撤销或者确认无效,给相对人造成损害的,还必须承担国家赔偿责任。

民事诉讼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

法律分析:违法程序情形: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程序违法的十种表现

程序违法的表现不是十种,而是两种。

1、方式违法是指作出行政等行为的方式有缺陷。作出行政行为有口头方式、书面方式、动作方式和默示方式。当法律对行为方式有明确要求时,行为人不采用法定方式,便属方式违法。

2、步骤违法是指行政主体及其行政工作人员作出行政行为等没有按照法定的步骤进行。

一、程序违法的情形

1、程序违法具体表现为方式违法和步骤违法两大类。

2、方式违法是指作出行政等行为的方式有缺陷。作出行政行为有口头方式、书面方式、动作方式和默示方式。当法律对行为方式有明确要求时,行为人不采用法定方式,便属方式违法。

3、步骤违法是指行政主体及其行政工作人员作出行政行为等没有按照法定的步骤进行。

二、有以下情形属于违法解雇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民事上诉程序违法的情形有以下方面

(1)、自2011年9月5日起,上诉人向一审法院申请立案,直到12月5日,才被受理。期间三个月,没有收到任何文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之规定。

(2)、本案简单明了,依法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而被一审法院故意拖延近一年,上诉人多次询问无果,也没有收到任何文书。直到2012年12月1日才收到一审法院邮寄来的(2011)开民初字第3722号《民事判决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之规定。

(3)、一审法院没有公开宣告判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之规定。

2、一审法院庭审违规。法官没有平等对待诉讼双方,多次无理打断上诉人(时为原告)发言,原告在法庭上向被告发问,被告无言以对时,邓子平法官提示其拒绝回答并与上诉人发生争吵(笔录21页),致使本案关键事实没有被查明;在被告向原告发问过程中,审判人员帮忙发问(笔录24页);严重违反了《法官行为规范》第30条第4、5、6项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第19条之规定。

四、行政许可证违法的情形以下几个方面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4、对不具备申法律教育网原创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的;

5、依法可以撤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6、被许可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一)主要证据不足的;

(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职权的;

(五)滥用职权的;

(六)明显不当的。

第七十四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

(一)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二)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需要撤销或者判决履行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

(一)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

(二)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

(三)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判决履行没有意义的。

行政行为违法的情形七种

行政行为违法的情形七种介绍如下:

行政行为违法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行政行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从而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行政行为违法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行政主体超越职权,违法实施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如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期限等。

行政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

行政行为没有依据或者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不符合法律要求。

行政行为的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一致。

行政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造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行政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禁止性规定。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列举的情形只是行政行为违法的常见情形,实际上行政行为违法的情形多种多样,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案件进行分析和判断。

行政行为违法的特征是什么?

行政违法,是指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对社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但尚未构成犯罪,依法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

1、行政违法的主体必须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不是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不可能构成行政违法;

2、行政违法违反的是行政法律规范,侵害的是受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

3、行政违法对社会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但尚未构成犯罪;

4、行政违法依法应当承担行政责任。

审判程序违法的情形是什么

【法律分析】:1、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2、违反规定私自办案或者制造虚假案件的3、涂改、隐匿、伪造、偷换和故意损毁证据材料的,或者因重大过失丢失、损毁证据材料并造成严重后果的4、向合议庭、审判委员会汇报案情时隐瞒主要证据、重要情节和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或者因重大过失遗漏主要证据、重要情节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5、制作诉讼文书时,故意违背合议庭评议结果、审判委员会决定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文书主文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6、违反法律规定,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罪犯裁定减刑、假释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罪犯裁定减刑、假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7、其他故意违背法定程序、证据规则和法律明确规定违法审判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结果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五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

法院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

法院在审理中如发现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有:(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二)违反回避制度的;(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一)违反本法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

(二)违反回避制度的;

(三)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四)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第一审人民法院有哪些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可能影响

违反法定程序公开审判的规定;严重违反回避制度。法庭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可能造成影响公正审判,或者违反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判的都属于违反法定程序,可能会造成发回重审。

【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中,应当按照法律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审理案件。如果第二审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活动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结合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确定指定管辖存在3种情况:1、管辖权不明;2、两个法院管辖有争议;3、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仅此三种情况由上级人民法院以指定的方式确定案件的指定管辖。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应当坚持程序公正原则。人民检察院依法承担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法庭应当居中裁判,严格执行法定的审判程序,确保控辩双方在法庭调查环节平等对抗,通过法庭审判的程序公正实现案件裁判的实体公正。

【法律依据】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五百七十条 人民检察院应当对审判活动中是否存在以下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一)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受理违反管辖规定的;(二)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违反法定审理和送达期限的;(三)法庭组成人员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依照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四)法庭审理案件违反法定程序的;(五)侵犯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利的;(六)法庭审理时对有关程序问题所作的决定违反法律规定的;(七)违反法律规定裁定发回重审的;(八)故意毁弃、篡改、隐匿、伪造、偷换证据或者其他诉讼材料,或者依据未经法定程序调查、质证的证据定案的;(九)依法应当调查收集相关证据而不收集的;(十)徇私枉法,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十一)收受、索取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律师等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十二)违反法律规定采取强制措施或者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十三)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十四)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而不解除的;(十五)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的;(十六)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民事诉讼中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民事诉讼中,有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未回避的等情形,可以认定属于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关于民事诉讼中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有哪些的问题,下面由我为你详细解答。

一、民事诉讼中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有哪些

1、下列情形,可以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严重违反法定程序:

(1)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

(2)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未回避的;

(3)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的;

(4)违法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三百二十三条

二、民事诉讼有哪些程序

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实行公开审理。对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双方当事人。

2、开庭审理大致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评议,宣判等几个阶段。如果您提出回避申请,你需要说明理由。如果您不提出申请或者申请被驳回,庭审将继续进行。

3、在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自己的请求和主张,按顺序分别举证、质证。质证是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

4、在法庭辩论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争议焦点,围绕全案事实、法律责任等发表意见。

5、在评议、宣判阶段,合议庭或审判员将对庭审情况进行总结,对双方当事人发表的意见进行评议,表明是否予以支持,并阐明理由。

6、如果您是原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7、作为当事人,在宣判前任何诉讼阶段,您都可以同对方当事人进行和解,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如果不同意调解或未达成调解协议,人民法院将继续审理并作出判决。

依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民事诉讼中,有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未回避的等情形,可以认定属于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

民事诉讼程序违法是指哪些情形

违法程序情形: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民事诉讼程序违法类型中审判程序违法的几中情形

(1)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2)违反规定私自办案或者制造虚假案件的;

(3)涂改、隐匿、伪造、偷换和故意损毁证据材料的,或者因重大过失丢失、损毁证据材料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4)向合议庭、审判委员会汇报案情时隐瞒主要证据、重要情节和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或者因重大过失遗漏主要证据、重要情节导致裁判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5)制作诉讼文书时,故意违背合议庭评议结果、审判委员会决定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文书主文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6)违反法律规定,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罪犯裁定减刑、假释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罪犯裁定减刑、假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7)其他故意违背法定程序、证据规则和法律明确规定违法审判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裁判结果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七)违反法律规定,管辖错误的;(八)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九)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十)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十一)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十二)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十三)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对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情形,或者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审判程序违法是指在一审的诉讼程序中没有遵循应当遵循的法律程序,因而导致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无法得到保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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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xidu属于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吗

多次xidu属于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法律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夫妻一方有dubo、xidu等恶习屡教不改的,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 ...
2023-11-01 15:25

允许重复起诉的四种情形(允许重复起诉的四种情形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关于重复起诉的法律规定法律分析: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1、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构成重复起诉需要满足相同的原告、被告和诉讼请求三个条件,一般来说,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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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共同清偿的例外情形

夫妻共同债务共同清偿的例外情形: 1、夫妻一方在从事dubo、xidu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债务人的配偶对其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该债务为 ...
2023-10-31 14:48

下列行为不违反民法私法自治原则的是(下列行为不违反民法私法自治原则的是多选题)

国际私法不允许采用意思自治的三类法律主观:一、国际私法中意思自治原则的产生16世纪法国的杜摩兰在《巴黎习惯法评述》中主张“合同应适用当事人自己选择的法,如果当事人没有明确表示选择何地法律,法院应根据整个案件的各种迹象推断当事人意欲适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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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情形是无效婚姻

一、有哪些情形是无效婚姻 无效婚姻包括重婚、未达法定婚龄的婚姻、男女双方有血缘关系的婚姻。无效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 ...
2023-09-20 11:59

可以扣留事故车辆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扣留事故车辆的情形有: 1、机动车未悬挂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驾驶人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2、驾驶人涉嫌使用伪造、变造或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和保险标志的; 3、没有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 ...
2023-12-07 17:00

走私毒品最严重的情形有哪些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 三 ...
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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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不能做担保人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不能做担保人的情形有: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根据法律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法律依据: 《中 ...
2023-11-17 16:41

民事诉讼时效中断(民事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诉讼时效是中止跟中断的区别:主要在于发生是由、发生时间、法律效果等三个方面的不同一发生的事由不同:前者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后者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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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无效的主要情形有哪些

一、婚姻无效的主要情形有哪些 婚姻无效的主要情形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且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因一方过错导致婚姻无效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2023-09-21 14:04

特别诉讼时效的情形有哪些(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有哪些)

二十年诉讼时效延长特殊情况法律主观:所谓 诉讼时效 ,是指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以强制程序保护其合法权益而提起 诉讼 的法定有效期限,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 诉讼时效期间 为三 ...,但是,自权利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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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具有哪些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被告人具有以下情形时,人民法院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2、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3、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4、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
2023-12-05 15:59

第三人撤销权之诉的条件(债权人撤销权8种情形)

所谓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指未参加民事诉讼的第三人,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制度,第三人撤销之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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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全责情形有哪些

交通事故全责的情形如下: 1、当事人逃逸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2、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3、肇事人一般应负事故全部责 ...
2023-11-14 16:04

驳回起诉可以上诉吗(判决驳回起诉的6种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二条 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符合起诉条件且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法律客观:《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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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免除债务人责任的情形有哪些呢

夫妻共同债务免除债务人责任的情形有: 1、夫妻双方约定该债务只让夫妻一方当事人承担,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或是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 ...
2023-10-31 14:48

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新规定列举了四种债权请求权,当事人对这四种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三)新规定列举了四种情形,出现这四种情形之一,应当认定为“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诉讼时效是对权利人的督促,实际上也是对义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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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婚姻无效的组织的情形有什么

一、宣告婚姻无效的组织的情形有什么 《民法典》规定宣告婚姻无效的组织只有法院,民政部门不能够宣告婚姻无效,宣告无效的情形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无效婚姻不能办理离婚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 ...
2023-09-21 14:14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包括)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南方在什么时不得提出离婚男方不得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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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形)

如果行政机关超过上述规定追诉当事人的行政处罚责任的,也属于违反法定程序,但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拒不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而向当事人实施处罚的,就属于违反法定形式,我国有关法律设定了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行政许可决定的期限,还 ...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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