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监护权的法律规定(离婚后孩子监护权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
法律主观:
离婚后还有孩子的监护权。监护权一般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变化而丧失。离婚只是会导致抚养权的归属权属于当事人一方所有。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即使离婚,父母对子女仍有教育、抚养义务。 【相关延伸】 离婚的抚养权和监护权有哪些区别? 离婚的抚养权和监护权有以下这些区别: 1、实行人员不同 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和 限制行为能力人 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 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 2、实行时间不同 监护权可以是终身的。 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夫妻离婚后孩子监护权如何变更
离婚后夫妻双方对孩子仍有监护权,如果监护人出现以下情形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通过诉讼方式申请法院撤销监护权: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前款规定的个人和民政部门以外的组织未及时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民政部门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
离婚后父母对孩子有监护权吗
法律主观:
父母 离婚 不影响 监护权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能取消对方对该子女的监护权。但是,父母离婚对 子女监护权 没有影响,并不是说父母对子女监护权是完全不能剥夺的。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父母死亡,或者父母子女关系消失,或者父母的监护权依法被法院剥夺,那么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就会消失。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 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离婚后监护权的法律规定
法律主观:
离婚后子女监护权仍然由父母双方所有,一般是不会发生改变的,但抚养权有可能发生改变, 抚养权归属 的确定方式:不满两周岁的,抚养权归母亲。已满两周岁的,由双方协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法律客观:
离婚监护权是一个广义的范畴,其中包括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还包括了一些人身权利及被监护人的财产处置等权利。抚养权一般多作为义务对待,但是它也是一种权利,而且是和人身密切相关的权利,它基于血亲(包括拟制血亲)而产生。监护是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实行的监督和保护。我国《婚姻法》至今尚未规定全面系统的父母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制度,这已不适应新形势下调整父母子女关系的需要。离婚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监护权行使的原则:我国《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根据我国司法解释,监护人的监护职责即监护的内容主要包括对被监护人的人身监护(保护、照顾和管教)、财产监护(管理、保护)以及代理被监护人的权利。(注:参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1988年11月20日)第10条。)如果把监护人与被监护人限定为父母与未成年子女,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关系实际就是大陆法系国家规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亲权关系。亲权是父母基于其特定身份对未成年子女特有的权利和义务(英美法系国家则对此称为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从现代国外立法看,亲权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人身上的监护(保护教养权、住所决定权、监督权、子女返还请求权等);(二)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财产上的监护(子女特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及为管理上所必要的处分权);(三)代理未成年子女的权利。(注:参见《德国民法典》第1626、1629、1631、1640-1949条。)必须指出,亲权不包括亲权人与未成年子女间的扶养与继承的权利义务。因此,如果父母因分居或离婚,一方停止行使对未成年子女的亲权,并不意味其停止对未成年子女的扶养、继承的权利义务。我国《婚姻法》虽未明文直接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或亲权的概念,但该法第15条和第17条关于父母有教育、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义务的规定,实际上属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监护权或亲权的内容,它是专为未成年子女的利益而设的。在教育、管教和保护未成年子女问题上,父母的权利义务是平等的。然而如果父母离婚,子女不能同时与父母共同生活,父母将面临依据什么原则决定对未成年子女监护权的行使问题。
离婚孩子监护权的法律规定
法律主观:
离婚孩子监护权的法律规定如下:
1、父母离婚后,父母仍是孩子的当然监护人,双方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2、监护权内容为,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3、其他规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父母离异,一方死亡,孩子的监护权归谁??
父母离异,一方死亡,孩子的监护权归另外存活的一方。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所以父母离婚,无论子女归谁抚养,父母仍然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其具有的监护权仍然存在。
法律分析
父母离异,一方去世,是不是需要把孩子要回,还是要和孩子的祖父母协商解决。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