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不动产是否需要登记(不动产抵押需要登记吗)
不动产抵押合同需要登记才能生效。
法律主观:
房地产 抵押 未登记如果 抵押合同 符合 合同生效 要件的则有效,只是 抵押权 未生效。 法律规定关于不动产物权变更等情况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规定外,自 合同成立 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法律客观:
根据《 民法典 》第20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动产登记抵押流程
法律主观:
一、不动产抵押登记流程
不动产抵押的程序较为复杂,通常的情况是抵押人一方面是借款人,同时又是抵押担保人。即借款人向金融机构借款,为了表示能够按期履行债务,借款人将自己合法拥有的不动产作为担保抵押给金融机构。也有情况是借款人向金融机构借款,请第三人为其作担保并将第三人合法拥有的不动产抵押给金融机构。
在整个抵押担保贷款中的主要法律要件是,首先借款人与金融机构建立借贷关系,签订 借款合同 (也称主合同);其次是抵押担保人将其不动产抵押给金融机构,签定不动产抵押担保合同(附属合同),建立抵押关系。最后抵押双方持主合同(借贷合同)和抵押合同一同到不动产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 不动产抵押登记 ,完成抵押活动的全部法律手续。
在抵押活动过程中,首先要审查借款人身份,资信及商业证明,其次审查抵押担保人所提供的抵押物的法律状况,检查抵押物是否属于不能抵押的范畴之列,确定抵押物的合法性。如果抵押物确属抵押人合法拥有,并且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应当请由房屋土地管理部门认可的土地评估机构予以评估,并作出评估报告。接着根据评估报告所确定的价值,确定抵押率。在决定要贷款和签订抵押合同之前,金融机构一般要到抵押物所在地的房屋土地部门进行咨询调查,以免在签完了贷款合同和抵押担保合同之后办不下来抵押登记。
二、不动产抵押设立是怎样的
1、不动产抵押合同的签订
一般来说,签订不动产抵押合同要经过审查、估价等程序。抵押物的审查可分为三个方面:抵押人主体资格审查、抵押物权属审查、抵押物的价值审查。如何确定抵押物的价值,是签订抵押合同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同题,如果抵押物价值小于或等于所担保债权的数额,在处分抵押物时,抵押权人就可能不够清偿。
因此,抵押财产的准确评估直接关系到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的切身利益,评估过高则可能损害抵押权人利益,过低则可能损害抵押人利益。抵押财产的评估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因为抵押物的价值是变动的,如以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则可能因土地的升值或者贬值而影响原有价值。因此,应由评估机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估,而不能一方单独认定。确定了抵押财产价值,还要确定抵押率。确定抵押率通常考虑的因素包括:所担保债权、抵押物在担保期限内的折旧、实现抵押权所需的费用及其他支出、税收等。
2、不动产抵押合同的登记
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抵押合同成立即生效,但不动产抵押权需登记后才生效。不动产抵押合同何时生效,一种规定自签订之日生效,一种规定为办理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还一种规定自公证之日起生效。参照国际通行做法,规定以房地产为抵押标的物的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生效”。同时对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其他附着物的抵押登记部门作了规定。但对登记期限登记费用等并未规定。实践中登记部门登记的抵押期限大都是半年或者一年,这样,使得抵押人要不断办理延续登记手续和再次交纳登记费用,影响了当事人办理抵押登记的积极性。
三、我国对于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基本上只要是涉及不动产的变动都要进行登记,登记会牵涉到使用权人的归属,如果发生登记错误、不及时登记等情况往往会造成纠纷。
法律客观: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民法典》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房产抵押需要办理登记吗
需要。
1、房地产抵押,抵押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2、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3、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
(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二)抵押登记申请书;
(三)抵押合同;
(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抵押,抵押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抵押合同。
《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30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当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城市房地产抵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
抵押房产需要登记吗
法律分析:需要,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等不动产及其相关权利进行抵押时,才实行登记生效制,而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等动产抵押的,实行登记对抗制。依照物权法规定,汽车抵押实行登记对抗制,不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六十五条 对下列财产进行抵押的,可以申请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三)海域使用权;
(四)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六)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不动产。
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海域上的建筑物、构筑物一并抵押;以建筑物、构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构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一并抵押。
房产抵押是否需要做不动产登记
需要的,房屋抵押贷款,需要去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不动产证仍有抵押人保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以及所有权可不登记的规定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抵押权需要登记吗
法律分析:抵押权并不是一定要登记。登记是针对特权的变动而采取的一种公示方法,是否登记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房地产抵押应当到有关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只有这样抵押权才有效。不动产抵押权,自登记时生效。动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生效。抵押合同的生效,是指依法成立的抵押合同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同一般合同的生效一样,抵押合同的生效也须具备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以及标的确定等四要件。法定必须办理登记才生效的抵押合同为以下五种: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去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应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3、以林木抵押的,应到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应到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5、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应到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条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不动产抵押需要权属证明还是登记证书
一、不动产抵押需要登记吗
不动产抵押需要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二条 【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四百零三条 【动产抵押的效力】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不动产的所有权和抵押权是可以同时存在的,比如房子抵押给银行,不代表买房人就没有房子的所有权了,但是在不动产已经抵押出去了的情况下,所有权不能随便转移。
二、不动产抵押申请书怎么写
(一)类型:根据申请登记的种类在相应的□内划√。
(二)抵押权人:
姓名/名称栏:填写抵押权人身份证件上记载的姓名或名称;
法定代表人栏:法人、其它组织的按提交的身份证件上记载的内容填写;
身份证明号栏:根据提交证件填写,如“身份证”、“军官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经办人栏;填写负责办理登记事项的经办人的姓名;
联系电话栏:填写抵押权人白天能够联系的电话号码。
(三)抵押人、债务人栏:填写方法与抵押权人栏相同。
(四)房屋土地状况:按照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土地使用权证书上记载的内容填写;
所有权证号(登记证明号):填写房屋所有权证书编号(在建工程转现房、预购商品房转现房的填写预告登记证明号)。
(五)抵押范围:填写抵押物的建筑面积和包含的抵押内容。
(六)他项权证号:办理最高额抵押确定登记时填写。
(七)被担保债权数额: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的填写最高债权额,其它抵押权填写借(贷)款金额。
(八)债权确定数额:仅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的填写,填写本次确定的债权金额。
(九)签章栏:法人、其它组织的盖公章及法人代表章,自然人签名并按捺手印,如有委托代理的,代理人还需书写:代理人xxx代。
(十)申请书应用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正楷书写、字迹清晰、不要涂改。
三、不动产抵押登记生效需要什么条件
(一)不动产抵押合同的生效时间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不动产抵押合同属于设立不动产物权的合同,因此,即使负有履行抵押登记义务的抵押合同义务人未办理物权登记也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
(二)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应当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合同是抵押权设立的原因,抵押权设立是合同当事人履行抵押合同的结果,因此仅有抵押合同并不必然导致抵押权的设立。“不动产抵押权的设立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如果义务人没有履行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权并没有设立,因此,未办理物权登记的,合同对方不能享有物权的优先受偿权。
(三)不动产抵押合同生效的相关规定
“当事人以本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包括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
不动产抵押是为担保债务的偿还而设立的,其从属性是明显的。不动产抵押合同从属于主合同,即抵押合同的发生和存在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抵押的从属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成立上的从属性,消灭上的从属性和处分上的从属性,抵押的成立需要以存在相应的债权为前提,不能摆脱主合同而单独设立不动产抵押合同。被担保的主合同终止,抵押合同也终止。不能将抵押权与主合同分离而使其单独存在或单独转让。既不能离开主合同而单独转让抵押权,也不可只保留抵押权而转让主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