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没有一方姓名可以分财产吗
房产证上没有妻子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
房产证上没有妻子名字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要分情况而定: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法律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离婚其共同财产的分配方法如下:
1、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夫妻双方有约定的,那么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应按双方的约定处理,约定的方式既可以书面形式也可以口头形式;
2、如果夫妻双方协议处理不成的,那么夫妻双方可以收集整理好双方的共同财产清单,提交申请由人民法院对共同财产依法判决。
综上所述,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夫妻离婚财产分配,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房产证没有女方名字离婚房产怎么分
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房产证上没名字,离婚的时候也可以分到。以下情况除外:1、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该房产应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如果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2、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婚后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且登记在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约定的,按照约定。3、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的,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如果婚内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认为是对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只是赠与自己子女的。5、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这种情况,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方的子女,离婚时该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对首付部分应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
离婚后哪三样东西必须归女方1、婚前财产:首先我们要知道,婚前财产无论是对于女方还是男方来说,这一点都是适用的。所以建议女性朋友,在结婚前应该都养成独立投资或者是理财的习惯,这样就能将自己的财产保存好。2、女方的个人赔偿:生活中或许有些不如意,这个时候女方因为这个意外获得的赔偿,离婚之后男方也是没有任何权利分割的。哪怕是男方闹起来也没有用,这是针对你个人进行的赔偿,而不是针对家庭的赔偿,所以不要傻傻的把自己的钱给分割了。:3、婚后女方父母出钱买的房民法典中有规定,如果是女方父母出的钱购买的房产,同时登记的在女方的名义之下,那么也是一样,这个房子是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哪怕是结婚之后购买的,在离婚后男方也是无法要求分割的。
4、遗嘱中给予女方的财产:如果家里老人在离世之前,有明确立下遗嘱将财产给予女方,那么哪怕是将来夫妻双方离婚,这份财产是无法进行分割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只把婚离了,女方户口已过来,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房产证上没有女方名字,可以分户吗?
您好,判断房屋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不一定是根据登记或者户口。更重要的是该房产的取得时间及取得的原因。如果该房产取得时间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资金来源也是您二位的婚内共同财产,该房产虽然只登记在一人名下,但是仍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该房产的取得时间系在婚前,即使是您户口迁入了该房屋,那也不一定有您的份额。除此以外,还得结合您二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有对该房屋有共同贡献的部分,据此才可以在作出更为精准的判断。
希望能帮到您。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房产证没有女方名字离婚房产怎么分
房产证没有女方名字离婚房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房产证上没有女方名字,但是公积金共同承担一套房子,离婚后可以分房子吗?
房产证上没有女方名字,但是公积金共同承担一套房子,离婚后可以分房子吗?回答:可是可以,但谁付首款,就必须扣除首付款。余下双方用公积金共同承担一套房子付款的是平均分配的房产。为什么?根据国家婚姻法规定,房地产下列几种情形处理规定。根据东福泰律师事务所高磊律师解答:“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子离婚时需要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法律规定婚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用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子也算共同财产。(一)房屋购买于婚后。这种情况下,房屋无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未还清的房贷也就属于,在离婚时,房产与房贷一并分割。(二)房屋系一方购买于婚前。根据于谁的名下,分不同情况:1、于婚前付款买房一方名下。这种情况下的房产分割,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离婚时房贷未还清,房产的分割问题,要根据房屋购买的时间区分两种不同的情况:(一)房屋购买于婚后。这种情况下,房屋无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未还清的房贷也就属于,在离婚时,房产与房贷一并分割。(二)房屋系一方购买于婚前。这种情况下,根据于谁的名下,又分为两种不同的情况:1、于婚前付款买房一方名下。这种情况下的房产分割,第10条第2款有明确的规定,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显然,这种情况下,房屋应归婚前付款买房一方,但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婚前付款买房方给予补偿,同时,尚欠的房贷也由婚前付款买房方承担。2、于夫妻双方名下。这种情况下,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尚欠的房贷也就属于,离婚时,房产与房贷应一并分割。至于一方于婚前所付的房款,应作为债权处理。”从你陈述的内容看,有可能是法律规定加粗的部分内容情况,应当有对方给你一部分经济补偿。你个人没有分房的权力。
房产证没有名字算共同财产吗
房产证上没名字是不算做夫妻的共同财产的。房屋所有权以房产证登记的名字为准,没有加名就不属于共同财产。婚前买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除非房产证上有名字才可以的。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婚后房子加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房屋加上另一方名字的,房屋可以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共同分割房屋。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综上所述,房产证上没名字是不算做夫妻的共同财产的。婚前买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除非房产证上有名字才可以的。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后房产证不加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吗?有什么依据?
算共同财产。依据是婚后收入都是共同财产,用于买房也算共同财产。
婚后房产证上不加女方名字也算共同财产,只要是在婚后购买的房产,而且是用家庭收入购买,就是夫妻双方共有,不论房产证上有几个人的名字,都算是夫妻共同财产。这在新婚姻法和民法典上都是有明确规定的,男女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收入所得都属于共同财产,购买房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房产证不加女方名字算共同财产,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存在,如果房产是男方在婚前购买,而且房产证上只有男方的名字,那么在婚后房产证上不加女方名字就不会成为共同财产,因为婚前私有财产不会随着婚姻关系的产生而发生改变。除非男方同意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才会让房产的产权发生转移,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男方在结婚以前买房,但办理了按揭需要按时偿还贷款,在婚后不加女方名字也不会成为共同财产,但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房产增值部分都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姻出现问题,需要对房产进行分割,只能个割双方共同还贷和增值的部分,男方以前购房投入的成本和收益不能平均分割。
男方在结婚后买房,而且房产证上只有他的名字,并且买房的资金是男方私人财产,证实房产证上不加女方名字也不会算为共同财产,他依然是男方的私人财产。除非两个人之间有财产约定,男方同意女方在房产的产权方面占有一定的比例。这样房产证上不用加女方的名字,女方也会占有一定的份额,属于两个人的共同财产,真需要对房产进行分割时,就要按两个人对财产的约定进行财产分配。
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就不是我的财产吗
具体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作出进一步判断,如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即便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如果该房产是另一方婚前全款购入的,没有你的名字,则该房产属于另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该房产是另一方婚前首付购入,婚后共同还贷的话,婚前首付的部分属于另一方的个人财产,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该房产是在婚后购入,无论登记在哪一方的名下,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二人各自享有一半的份额。但是,如果夫妻二人在婚姻存续期间签订了婚内财产协议,那么该房子的归属按照协议内容分配。如果已经结婚,按揭买房时候银行和政府会对其所买的该套房屋进行他项权利登记也就是预抵押。会对买受人也就是买房人的个人信息进行登记(户口、是否结婚等) 婚内买房不论双方谁以个人名义买房另一方都是法定共有人,属于共同财产。这一点房产局产权监理处会对这方面严格要求,该套房屋不论以后要出售过户等一系列变更问题都要双方到场签字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房产证没有女方名字离婚房产怎么分
房产证没有女方名字离婚房产分割根据不同情况而定:1、结婚前买房,且房款全部付清的,算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2、结婚前付了首付,余下办理按揭,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的,则房产本身为个人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支付的按揭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进行分割;3、结婚后买房的,双方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无论房产证上署名是谁,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一般遵循以下原则:
1、遵循双方友好协商的原则,双方协议不成的,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为原则;
2、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较多的,离婚时有权要求另一方进行适当的补偿;
3、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另一方应当给予赔偿;
4、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可以少分或不分;
5、一方生活困难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