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不成的是否成立不当得利
法院对不当得利的认定
法律主观:
一、不当得利案件的构成要件
不当得利案件的构成要件符合债的要素,总体分析来看,有以下四个方面的构成要素:
1、一方获得利益。一方在无过错的情况下取得他人财物,使自己的财产增加,不受年龄、性别、智力影响,得到利益不受坏境制约,获得财产的不受时间限制。通常情形下,获得利益一方没有主观过错,是善意占有,获得利益是不当得利的首要因素。
2、他方受到损失。一方获到利益,必然造成他方财产受到损失,有积极损失,即自己能感觉到财产减少,是直观的损失,有消极损失,即自己不能感觉到的财产损失,是隐形的损失,一方财产受到损失才能使对方的财产增加,双方之间增加和减少的财产是对等的,在通常情形下,损失利益是自己一时过失造成的,主观上对自己财产管理不善,客观上受到财产损失,这也是不当得利的要素。
3、获得利益与受到损失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由于一方获得利益,则导致对方受到损失,一方获得利益是对方受到损失的直接因素,因而存在实际意义的因果关系,并且是直接的,不是间接因果关系,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不当得利就不会成立。不当得利的这种权力与义务关系,符合债的基本原理。
4、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一方获得利益没有合法的原因和根据,也是不当得利之债形成的要件。所谓合法的原因,包括法律上和合同上的因素,根据法律和合同约定取得财产,不属于不当得利之债的情形。不当得利之债没有法律上的根据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获得利益一方从开始就没有法律根据,不受法律保护,另一种是获得利益一方开始有法律根据,而后来符合法律根据的原因消失了,那么获得利益就变成没有法律根据。如果获得利益有法律根据那就不是不当得利之债。
宪法规定个人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不当得利所获取的财物不是个人的合法财产,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二、不当得利法院如何认定
在审判实践中,不当得利案件时有发生,情况有时很复杂,难以确定是不当得利。对不当得利的认定应从以下两种情况把握:
1、确定不当得利主体,是正确认定不当得利的关键。获得利益的债务人和受到损失的债权人是确定无疑的,有充分证据证实双方之间有不当得利之债法律关系,没有任何人对此举张权利,提出异议。
2、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是判断不当得利是否成立的标准。获得利益的债务人承认受到损失的债权人的财产是被自己占有、控制、管理,没有提出法律上的依据。债务人直接获取财产,造成债权人的财产损失。债权人的举证在庭审中被质证认证,债务人无法举出获取财产的合法证据,不当得利就能认定下来。
三、不当得利拒不返还的法律后果
不当得利是一种法律事实,是债的发生根据。拒不返还可构成侵占罪。
《民法典》第987条规定:“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正是因为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因此虽属既成事实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不当利益应返还给受损失的人。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称为受益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财产受损失的人称为受害人或受损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的债权。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不当得利案件的认定要确定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受到损失、获利和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获得利益没有法律上的根据四个要素。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6868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不当得利适用法律条款
法律主观:
不当得利的成立要件有四: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受有损失;取得利益与所受损失间有因果关系;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一)一方取得财产利益,1、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受益人获得的利益限于财产利益,即可以用金钱价值衡量的利益,精神利益不属于这里的利益范畴。判断受益人是否受有财产利益,一般以其拥有的财产或利益和如无与他人之间发生利益变动所应有的财产或利益总额相比较而决定。凡是财产状况或利益较以前增加,或者应减少而未减少,为受有利益;既有得利又有损失的,损益抵销后剩余有利益的,也为受有利益。,(二)一方受有损失,仅仅有一方受有财产上的利益,而未给他人带来任何损失,不成立不当得利。如甲投资兴建广场,邻近乙的房屋价值剧增,乙获有利益但未给甲带来损失,乙对甲而言不成立不当得利。这里的损失,既包括现有财产或利益的积极减少,也包括应增加而未增加(可得利益)利益的丧失。对于后一种情形,受损人无须证明该项事实如未发生即确实可以增加财产,只须证明若无该项事实,依通常情形,财产当可增加,即为受有损失。也就是说,“应增加”的判定不必以其“必然增加”为必要,只要在通常情况下受损人的利益能增加即为“应增加”。如无权使用他人房屋,不管他人是否有使用该房屋或是否有出租房屋给第三人的打算,都可认为该房屋所有人受有相当于租金额的损失,因为他对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潜在价值受到侵害。,(三)利益与损失的因果关系,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损人所受损失间的因果关系,是指受损人的损失是由于受益人受益所造成的。但受损人的损失与受益人的受益,范围不必相同,受益大于损失,或损失大于受益,均无不可,它只影响受益人返还义务的范围。并且,受损人所受的损失与受益人所得的利益,其形态也不必相同。如无权处分他人之物,受益的无权处分人获得的是物的价金,而物的原所有人丧失的是该物所有权,但仍不影响不当得利的成立。,(四)没有法律上的根据,取得利益致他人损失,之所以成立不当得利,原因在于利益的取得无法律上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称为“没有合法根据”。无法律上的根据是指缺乏受利益的法律上的原因,而非指权利或者财产的取得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不当得利定义】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第九百八十六条【善意得利人返还义务免除】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第九百八十七条【恶意得利人返还义务】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第九百八十八条【第三人返还义务】得利人已经将取得的利益无偿转让给第三人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不当得利的得利人实际占有了不当的利益后,就可以确定不当得利,损失人可以要求不当得利人返还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第九百八十六条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不当得利罪立案标准
法律主观:
不当得利属于民事纠纷,没有立案起点标准的说法,原则上只要属于不当得利,哪怕只有1分钱,只要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也得立案。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规定,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受益人获得的利益限于财产利益,即可以用金钱价值衡量的利益,精神利益不属于这里的利益范畴。2、一方受有损失,仅仅有一方受有财产上的利益,而未给他人带来任何损失,不成立不当得利。如甲投资兴建广场,邻近乙的房屋价值剧增,乙获有利益但未给甲带来损失,乙对甲而言不成立不当得利。,3、利益与损失的因果关系,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损人所受损失间的因果关系,是指受损人的损失是由于受益人受益所造成的。但受损人的损失与受益人的受益,范围不必相同,受益大于损失,或损失大于受益,均无不可,它只影响受益人返还义务的范围。,4、没有法律上的根据,取得利益致他人损失,之所以成立不当得利,原因在于利益的取得无法律上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称为“没有合法根据”。,1、在不当得利之债中,不当得利人为债务人,负与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遭受损失的人为债权人,他享有不当得利返还以及损害赔偿的请求权;,2、不当得利之债的客体是返还所受利益的给付,在给付方式上,因利益形态的不同;,3、不当得利的内容,是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和受损人请求返还不当得利的权利;,4、债权人不当得利的返还请求权。债权人有权请求不当得利人返还所得的不当利益。当利益不存在时,有权要求返还价金。,在实践中,不当得利发生纠纷的双方可以选择私下协商的方式解决,也可以通过调解、诉讼等途径解决。以最大限度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保护您的利益不受损失。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合伙投资生意利润,是不当得利吗?
合伙投资生意利润,是不当得利吗?如果你用来投资的资金是不当得利的话,那么收益也是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行为人取得他人的财物没有法律上的依据而使他人受损的事实。不当得利的成立条件是。不当得利则是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比如转错了钱,收钱的人就得把钱还回来
不当得利的定义是什么?具体的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注意要注意的是不当得利在法律适用上是“兜底条款”,在其他归责不能适用时才适用该条款。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受益人为债务人,受害人为债权人。
二.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依据《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八条、《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二条、《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
具体条文如下: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还受损失的人。”正是因为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因此虽属既成事实也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不当利益应返还给受损失的人。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称为受益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务人,负有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务:财产受损失的人称为受害人或受损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得利的债券。
补充材料:
不当得利成立条件
(1)一方取得财产利益:
一方取得财产利益是指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获得了或增加了财产或利益上的积累。受益人获得的利益限于财产利益,即可以用金钱价值衡量的利益,精神利益不属于这里的利益范畴。
(2)一方受有损失:
仅仅有一方受有财产上的利益,而未给他人带来任何损失,不成立不当得利。如甲投资兴建广场,邻近乙的房屋价值剧增,乙获有利益但未给甲带来损失,乙对甲而言不成立不当得利。这里的损失,既包括现有财产或利益的积极减少,也包括应增加而未增加(可得利益)利益的丧失。
(3)利益与损失的因果关系:
受益人取得利益与受损人所受损失间的因果关系,是指受损人的损失是由于受益人受益所造成的。但受损人的损失与受益人的受益,范围不必相同,受益大于损失,或损失大于受益,均无不可,它只影响受益人返还义务的范围。并且,受损人所受的损失与受益人所得的利益,其形态也不必相同。如无权处分他人之物,受益的无权处分人获得的是物的价金,而物的原所有人丧失的是该物所有权,但仍不影响不当得利的成立。
(4)没有法律上的根据
取得利益致他人损失,之所以成立不当得利,原因在于利益的取得无法律上的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称为“没有合法根据”。无法律上的根据是指缺乏受利益的法律上的原因,而非指权利或者财产的取得没有法律上的直接原因。对于无法律上的原因,有统一说与非统一说两种主张。
不当得利适用条件
1、不当得利的适用要有明确的条件。
2、要注意的是不当得利在法律适用上是“兜底条款”,在其他归责不能适用时才适用该条款。
不当得利类型
(1)给付不当得利
给付不当得利,指受益人受领他人基于给付行为而移转的财产或利益,因欠缺给付目的而发生的不当得利。这种欠缺给付目的既可以是自始欠缺给付目的,也可以是给付目的嗣后不存在,或者是给付目的不达。这里的给付目的,即给付的原因。给付者给予财产总有一定目的或原因,或为债务的消灭,或为债权的发生,或为赠与,这里的目的或原因就成了受领给付者受取利益的法律上的根据。如果由于某种原因,给付目的(原因)不存在或不能达到,那么受领给付者的受有利益便会因为无法律上的根据而成为不当得利。
(2)非给付不当得利
非给付不当得利,是指基于给付以外的事由而发生的不当得利,包括人的行为、自然事件以及法律规定。人的行为,又可分为受益人的行为、受损人的行为和第三人的行为。基于这些事由构成不当得利的原因,是受益者无受其利益的权利,所以,非给付不当得利的“无法律上的原因”即为受益者无权利而受有利益。
朋友拿我的钱去投资 结果他也被骗 我的钱要不回来 这属于不当得利吗?
这要看你当时把钱给他时,是怎么约定的,如果是你拿钱给他帮你投资,盈利了你们分,那这个钱视为合伙投资,既然是合伙投资,那亏盈肯定有共同承担。如果你当时是借给他的,他又给你写了借条, 那么他去投资,亏损了也是和你无关的,你可以凭借条向他讨要你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