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提出离婚孩子怎么判(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离婚孩子怎么判抚养权
离婚时,孩子抚养权一般有夫妻双方协商确定或由法院根据有利于孩子生活等原则进行确定。
夫妻双方就孩子抚养权达成一致的,按照约定确定归属,但约定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孩子对孩子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如果夫妻双方就孩子抚养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一般法院会按照以下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三、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孩子可以随意选择随谁生活,法院一般只有在父母双方都争抚养权,而且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条件时,才考虑孩子个人的意见。
四、孩子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的情况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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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跟谁怎么判定
您好,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的,一般以双方的约定为准,如果无法协商起诉至法院的,法院会考虑孩子的年龄、父母双方的条件和孩子的意愿等多方面因素。
1、两周岁以下的孩子
以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况,并且父亲要求直接抚养的,可以跟随父亲生活: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2、2-8周岁的孩子
会考察父母双方的条件,如经济收入,教育背景、居住环境、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抚养意愿和抚养条件等等,都可能成为影响因素。
对于已满2周岁的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3、8周岁以上的孩子
法院一般会尊重8周岁以上孩子的真实意愿,询问其愿意跟随哪方生活。
总的来说,会结合您与对方的实际情况以及孩子的实际情况,以最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为宗旨进行判断。
夫妻离婚,孩子怎么判
法律分析: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判给女方。2、判给男方或者女方。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要求随一方生活等情形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3、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也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孩子3岁离婚法律如何判决
法律主观:
一、3岁离婚孩子如何判决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父母离婚时,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区分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法律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哺乳期后的子女
即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对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如果父母双方协商无效,则由人民法院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1、绝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父母双方均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相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考虑子女意见。由于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通常有了一定的辨别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意愿,因此,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4、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未成年人除了归父母一方直接抚养外,也可以考虑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准许。
如果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都拒绝直接抚养子女或者争抢直接抚养子女,在离婚诉讼期间,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直接抚养,以保障离婚诉讼的顺利进行。
二、离婚财产分割原则
第一、坚持男女平等原则: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双方应有平等的权利,不能因为一方经济收入较低、没有经济收入而少分或部分给他(她)财产。
第二、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目前我国妇女的经济条件和男子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在财产分割上适当照顾妇女和儿童的利益,给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适当多分一些财产。
第三、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有过错,不代表就会“净身出户”。
第四:公平原则:离婚时应清算夫妻的经济利益,例如:夫妻双方对家务劳动、抚养子女的付出,一方离婚后生活水平的下降,妥善安置离异后的换病房等。
第五、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财产,可以多种形式处理双方财产问题。
三、离婚立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你的身份证、对方的户口本或其它的居住证明。
如果你是中国公民,在立案时需要向法院提交您的身份证复印件,一般立案法官会核对原件。您也可以持中国护照或外国护照立案,这些护照同样能够证明您的身份。如果你没有他的身份证复印件,可以请律师到所在地的公安信息查询部分查询一下他的身份信息资料,作为立案的依据。如果他的户口与现在的居住地并非同一个地址,可能他的经常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不一致,这种情况下,你只需要提交他的经常居住地的住址证明材料即可,他的户口本就不需再提交了,以防引起立案人员反复审核询问的麻烦。
2、结婚证或婚姻状况证明。
你提交结婚证,是用以证明你们之间的婚姻关系的。你要注意,法院受理你们的案件,是以法律规定的管辖地域作为依据的,而不是一定要在婚姻关系缔结地的法院作为受理你们案件的法院。如果你的结婚证不在你处,或被他她掌握,你只需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开具一个婚姻状况证明,或复印一些婚姻登记的材料用以证明夫妻关系即可。这些材料的取得,需要你自己亲自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室,或者区县政府档案室调取的,并且,很多地方复印调取这些材料是不需要付费的。当然,有些地方也象征性地收些工本费,比如,复印一张一元,或者索取十几元不等的相关费用。
一般情况下,开具婚姻状况证明不需要花钱,如上海浦东民政局婚姻管理处,他们无偿提供婚姻登记证明和核对章。但如果复印相关婚姻登记材料,需要交纳一定的复印费用,一般每页五角,如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档案室。
3、财产清单。
财产清单如何列写我们已经在上一个问题中详细探讨,这里就不再重述了。财产清单你也需要准备三份,交法院一份,由法院转对方当事人一份,还有一份你自己留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2周岁以下的孩子是随母亲生活的,但是2周岁以上的孩子,需要综合考虑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结婚两年离婚孩子怎么判
结婚两年离婚小孩归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父或母。即抚养权需根据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因素予以考虑。例如,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由父母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裁判,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抚养权。不抚养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的。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4、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依据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涉及孩子抚养权的问题原则上按照下列情况予以处理;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
(四)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8、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