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冷静期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一方不同意离婚能拖多久)
离婚冷静期后一方不愿意离怎么办
一、离婚冷静期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1、在离婚冷静期内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而另-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致的,应当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法院受理后经调解无效审理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会判决离婚。法院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冷静期后一方不愿意离怎么办
、离婚冷静期过了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1、离婚冷静期过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在30天冷静期后,双方均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的,将视为撤回离婚申请。如果坚持要离婚的,需要到民政局那里再去做登记才可以办理离婚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办理离婚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
1、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2、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麦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3、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在一个月内发给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当事人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夫妻关系;
4、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离婚冷静期后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离婚冷静期后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离婚的时候孩子一般是怎么判的情况具体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
2、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主要考虑经济状况、个人素质、生活环境、对子女的责任感、以及与子女的感情亲密程度等;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4、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情况具体如下: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起草离婚协议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子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约定、探视权约定;
3、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确认与明确分割;
4、对于是否存在夫妻共同债务及清偿的约定;
5、另外,协议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社会公共利益。
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准备相关证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外籍人士、港澳台胞在我国办理协议离婚则需提供以下文件:本人的有效护照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台胞还需提供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回乡证等有效旅行证件;
2、准备相关材料。每人两张两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双方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免签名,一式三份),在离婚协议书里面,必须明确说明双方是自愿离婚,并且双方已经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否则该离婚协议书是无效的;
3、夫妻双方本人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申请。民政局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如果有一本结婚证丢失,丢失结婚证的一方应当作出书面遗失声明。到档案室调取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加盖档案专用章,再进行办理。初审之后,工作人员发给双方《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双方回家等待;
4、夫妻双方拿到回执单后,需要回家等待30日冷静期;
5、30日冷静期后,双方再次共同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民政局工作人员经查证情况属实后,收回结婚证,发给离婚证。
综上所述,离婚冷静期后一方不同意离婚可以提起离婚诉讼。相关法律规定,在离婚冷静期内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而另一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十二条规定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离婚冷静期后一方不愿意离怎么办
离婚冷静期后一方不愿意离的,想离婚的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以及自己的身份证明,离婚的证据材料及其复印件进行诉讼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先将双方聚在一起进行庭前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离婚的方式有几
1、一般来说离婚有以下两种方式可以选择:
(1)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如果能够对离婚达成共识,并对共同财产的分割、孩子抚养、孩子抚养费、夫妻共同债务的分担等问题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采用这种方式。采用协议离婚,只要向婚姻登记机关出具有关证件和离婚协议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登记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若查明情况属实,并已对子女、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当场就会发放离婚证。
(2)诉讼离婚,如果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对于离婚、财产分割、孩子抚养、共同债务的分担等问题达不成一致的,则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地超过一年的法院起诉。诉讼离婚的时间要比协议离婚长得多,一审一般审理期间为3至6个月,二审一般为3个月。
二、离婚需要以下材料:
1、办理登记离婚的,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
2、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带上经过双方签字的离婚协议书,如果有固定资产的需要带上固定资产的相关证明证件,带上离婚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以及双方的结婚证原件,还需要带上近期两寸的免冠照片。
综上所述,夫妻双方有一方不愿意离婚,另一方可以起诉讼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申请离婚后一个月后一方反悔不同意怎么办
离婚一个月冷静期过后一方不同意,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具体如下:
1、同意协议离婚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后,婚姻登记机关暂时不办理离婚手续,夫妻双方需要冷静一段时间。在此期间,一方可以撤回离婚申请。只要婚姻登记机关发现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妥善处理子女和财产问题,就会出具离婚证;
2、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撤销婚姻登记机关的离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