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解除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离职需要签解除劳动合同吗)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法律分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协议中明确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2、协议中明确解除合同的提出方;3、明确解除劳动合同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协议签订时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一、解除劳动协议签订时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解除劳动协议签订时需要注意的问题如下: 1、尽量填写 辞职 申请书 办理 离职手续 ,你还需要再就业,如果没有相应的手续办理,再入职将会遇到很多困难。尽量写好辞职申请书,注明辞职原因交付用人单位,尽量不要在离职时和单位搞得不愉快,如果单位开出辞退文件,那么对你会有一定的影响。 2、 解除合同 的时间要注明 一定要注明 合同终止 时间,也就是和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准确时间,在这个时间里办理完相关手续,并且完成 工资 结算等事宜。时间应该一致,不能提前也不能推后。 3、解除合同有经济赔偿 劳动 合同到期 后,如果是单位提出不再进行合同续签,那么单位需要支付你一定的经济补偿款,一般是按照工作一年核算一个月的工资,最高不超过12个月。如果是你执意离职,并且有证明材料,那么单位可以不同支付对应的经济补偿款。 4、 解除合同协议书 必须签 解除合同本身也是一个双方之间的合同,它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员工与单位解除合同进行了法律上的明确,离职时务必签订解除合同协议书,避免有不必要的麻烦,影响自身的下一步发展。 需要支付补偿金的情况: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解除劳动合同 的; 2.单位未按照 劳动合同 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 社会保险 费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 法规 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作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劳动 合同订立 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0.单位依照 企业破产法 规定进行重整的; 11.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认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 12.因用人单位被吊销 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终止劳动合同 的。 综上所述,劳动者在和单位产生 劳动关系 并有合同的保护之后如果出现了某些情节需要将协议取消或者终止的,就需要让单位和劳动者在绝对认同的基础上才能签字让解除协议生效,如果单位强迫或者有违法的情形就需要结合实际给劳动者相应的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注意哪些细节
法律分析:解除劳动合同注意细节如下:提前三十天递交书面辞职申请,安排工作交接;财务部结清工资,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关系有哪些注意事项?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法律不明确劳动者在这种情况下书面通知使用者,但为了避免劳动争议,最好采用书面通知的形式2、试用期间解除合同需要进行工作交接,避免因交接而造成损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3、另外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时应注意两点:(1)如果用人单位支付了培训费.约定了服务期限而劳动者违约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约定承担违约责任;(2)提前通知的日期要符合法律规定,否则用人单位可追究劳动者损失赔偿责任。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30天前书面通知使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征得使用者的同意。超过30天,劳动者向使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使用者必须进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法律主观:
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1、医疗期满解除或应注意事项: ①必须满足“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条件; ②提前30日通知员工本人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 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意向的形式为书面形式; ④向员工依法支付 经济补偿金 #医疗补助费。1、提前通知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书面通知样本见附件)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 试用期 内提前三日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可以解除(无须提前通知)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企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3、可立即解除(无须通知)企业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企业 违章 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企业。 企业单方解除 企业单方解除可分为三种情形。即:可以解除、提前通知解除、经济性裁员。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 1、可以解除(无须提前通知)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企业建立 劳动关系 ,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企业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企业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提前通知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书面通知格式见附件)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企业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经济性裁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企业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裁员方案内容包括被裁减人员名单、裁减时间和实施步骤,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约定的被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办法)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1)依照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用人单位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一般应做到三点:一是辞退员工事实依据充分;二是辞退员工法律依据适用准确;三是辞退员工操作程序合法。司法实践,有时会发现,在前两项都满足的基础上,由于用人单位忽视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问题而导致败诉。这对用人单位来说,应是注意避免的事情,那么,用人单位应遵守怎样的解除劳动合同程序呢?1、经济性裁员,企业必须履行下列法定程序:第一,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并提供有关生产经营状况的资料;第二,提出裁减人员方案;第三,将裁减人员方案征求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对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第四,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裁减人员方案以及工会或者全体职工的意见,并听取劳动行政部门的意见;第五,由用人单位正式公布裁减人员方案,与被裁减人员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向被裁减人员本人支付经济补偿金,出具裁减人员证明书。 其他情形下用人单位解除与员工劳动合同应履行的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21条的规定,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此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注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前通知期问题、书面的通知形式问题以及工会的预先告知问题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需注意哪些问题?
劳动合同协商解除注意事项:协议中明确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谨防“协商解除无协议”;协议中明确解除合同的提出方;协议中明确解除劳动合同后员工的义务;其他。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关于劳动关系终止确认书,应当注意下面六个方面:
(一)确认书的条款。内容大致就是介绍协议书的签订目的及双方此前签订有合法的劳动合同,建立了合法的劳动关系。
(二)协商解除条款。内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了劳动关系,重点在突出协商一致。
(三)工资、奖金、经济补偿条款。该条款内容是双方确认用人单位已全额支付了劳动者工资、奖金和经济补偿等应付款项,而劳动者已全额收取,无任何拖欠,目的是对双方最为关系的薪金和补偿问题作出约定。
(四)保密条款。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签订劳动合同时肯定有保密条款的约定,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中再次提及保密条款,要求劳动者在一定期限内继续履行保密义务,对于用人单位是更为稳妥和安全的考量。
(五)无进一步纠纷条款。该条款内容是劳动者承诺对用人单位没有进一步的纠纷或者诉讼,同时也承诺放弃就上述事项主张实体和程序性权利。该条款无疑是对用人单位更为有利,但一般而言,薪金和经济补偿问题已经解决的情况下,劳动者作出该等承诺也并不会给自己增加更多的义务和负担。
(六)自愿签订条款。该条款目的在于强调双方之间是出于自愿和自由意志签订的协议书,无任何强迫、欺诈、乘人之危的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辞职时需要注意什么
劳动者辞职时需要注意什么
辞职时劳动者需要注意的问题:
1、注意合同中有无双方所约定的提前通知金和脱密期的规定,如有约定,员工提前通知的时间就应当依照双方合同中所约定的提前通知期,而不再是三十日了。
2、书面通知书最好一式两份,要求单位签收后个人留存一份。
如果单位不签收,建议用特快专递的方式向单位寄一份,留存寄出的签收凭证,寄出凭证单上要写清寄出的是离职申请书。
3、在通知期内应正常上班。
4、积极办理交接手续,注意留存证据。
5、向单位索要离职证明书,不给的,单位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法律主观: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协议中明确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2、协议中明确解除合同的提出方;3、明确解除劳动合同后双方的义务。
法律客观: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1、由谁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员工想跳槽且企业想除名的情况下,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如企业向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因此,员工不要主动提出是由自己提出离职的,可在双方解除协议中回避这个问题,以免轻易丧失主张经济补偿金的权利。2、违约金的合法合理性如果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在员工提出离职的情况下,单位可能会向员工要求支付此违约金。因此要注意合同中所约定的违约金是否合法,因为有些地方法规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违约行为设定违约金的,仅限于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其余关于违约金的约定无效。同时,根据《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违约金高于企业损失130%的,员工可以向仲裁庭或法庭提出违约金过高,请求降低。3、进行工作交接,并拿到离职交接单我们提醒员工,别以为工作交接是企业的事情,一些管理优秀的企业在给员工电脑或文件等工作物品或工作资料的同时,都会让员工签收。如员工在跳槽时,没及时交接工作,造成企业损失的时候,容易承担赔偿责任,又或者员工返还资料或财物的同时,没有让企业签收回执,如碰到企业恶意打击报复,主张员工从未返还资料或财物,员工则非常被动。此外,交接单应该一式两份,公司与员工个人各执一份,交接单原件应当经过了企业盖章或者HR等负责人签字。4、注意劳动手册与退工单的内容记载劳动手册、退工单作为记载劳动者就业流动情况的凭证,如果没有上述凭证,劳动者的就业权利和劳动保障权利就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因此,一些企业在挽留劳动者的时候,往往采取扣押劳动手册和威胁在劳动手册上添加不利于劳动者再就业的记载的方法。
和公司协商解约要注意什么
员工和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要注意在协议书当中明确解除劳动合同的类型,谨防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然后在协议中要明确,解除合同的提出方是员工,以及解除劳动合同后员工的义务,包括工作交接,财物返还,债务清偿等。
一、公司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注意什么?
员工和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要注意在协议书当中明确解除劳动合同的类型,谨防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然后在协议中要明确,解除合同的提出方是员工,以及解除劳动合同后员工的义务,包括工作交接,财物返还,债务清偿等。
1、谨防“协商解除无协议”。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双方协商同意的,-如果协商解除无协议,那么将会给用人单位留下非常大的法律隐患。口说无凭,立字为证。用人单位在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不能图省事,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有关权利义务,将协商的成弟尽固定下来,防止发生劳动争议后很难举证的情形。
2、协议中明确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
劳动合同解除分为协商解除和单方解除两种类型。企业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在签订解除此协议时,协议中必须写明解除劳动合同是经企业与员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解除的。这样,可以防止员工把协商解除说成是企业单方解除,要求企业承担相关的责任。
3、协议中明确解除合同的提出方。
对于协商解除合同而言,由于协商解除合同的提出万不同,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后果就不同。因此,解除协议中明确解除劳动合同是企业提出还是员工提出的至关重要,它涉及到企业是否须支付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4、协议中明确解除劳动合同后员工的义务。
这主要包括:
(1)工作交接;
(2)工作终止;
(3)财物返还;
(4)债务清偿;
(5)应支付的工资和补偿金;
(6)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竞业禁止。
二、主动辞职要支付违约金吗?
主动辞职是不用支付违约金的,不过如果是是要提供专项培训,约定了违约金的话就是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
综上所述,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工作期限,那么如果合同没到期就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属于违约解除合同,所以员工可以和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必须要在公司统一的情况下,而且必须是要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这都是需要注意的问题。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本人去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那么劳动者最好亲自办理相应的解除程序,因为这涉及经济补偿金的领取和离职程序的办理等。因此接下来将由为您介绍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本人去吗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本人去吗
正常的程序应该是本人去签字,才能有法律效力,因为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本人签字,除非和单位能达成共识,委托家人签字单位认可,那么解除劳动合同才能生效。
二、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注意的事项
首先,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其次,《劳动合同法》的第7条至第11条对劳动合同的签订作了相应的规定: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4、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5、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6、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7、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三、劳动合同的特征
劳动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共同特征外,还有自己独有的下列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得知,正常的程序应该是本人去签字,才能有法律效力,因为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本人签字。以上便是为您带来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本人去吗的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