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离婚抚养费(民法典关于离婚抚养费的规定)
民法典离婚孩子抚养费问题规定
孩子抚养费法律具有如下法律规定:父母离婚的,不直接扶养人应支付子女抚养费,且如果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主要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包含什么
法律主观: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包含教育费、生活费、医疗费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二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或者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男女未婚生子男方抚养费需要支付。我国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同等权利。所以即使是非婚生子女,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也有支付未成年子女、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的法定义务。抚养费的支付,不能随意推诿和拒绝。,《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采用以下几种方式:,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的法律规定
法律主观:
一、离婚时子女抚养费的法律规定
离婚时 子女抚养 费的法律规定如下: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二、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算
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分两种情况:
(一)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工资总额的计算,应当包括基础工资、级别工资、职务工资、工龄工资、津贴、奖金、生活补贴及其他的收入。
(二)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其当年总收入或其所处同行业的平均收入。如农民给付的抚养费的标准一般不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个体工商户、专业承包户、私营企业主的子女抚养费,应根据其经营状况和实际利润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婚姻家庭 编的解释(一)》
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三、离婚抚养费可以一次性付清吗
离婚抚养费当然可以一次性付清,法律上认为有条件且双方都愿意的,可以采取一次性付清抚养费的做法,但是一般不建议采取这种做法。 一次性支付一般针对的是由于收入和居所不稳定可能导致长期拖欠抚养费的情况。 如果是抚养方要求抚养费支付方一次性付清,法院则会考虑支付方的生活条件和个人意愿,《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就规定了: 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付清孩子的抚养费。如果不存在可以支撑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生活条件又或是支付方拒绝一次性付清; 一般来说法院是不会强制要求支付方一次性付清的。总的来说,采取什么方式支付还是要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而定。抚养孩子成人是作为父母的法定义务。为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抚养费法律规定
法律主观:
女方提出离婚 不要孩子 不出抚养费 ,这是错误的做法。离婚后,即使女方放弃对 孩子的抚养权 ,按照法律规定,还是应该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如果双方不能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任何一方都可以 向法院起诉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此,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义务支付孩子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部分或者全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对 抚养费问题 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3、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4、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5、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很多人对于法律也会造成一定的误解。比如说认为女方如果先提出离婚的话,对于女方来说就是会处于不利的地位,但实际上并不会这样,财产分割和孩子问题都是公平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民法典1085规定孩子抚养费
法律主观:
《民法典》1085规定的不是孩子的抚养权归属,是抚养费的负担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民法典》中有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后,谁可以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主要看哪方的条件更适合抚养孩子,法院会对双方的经济收入和身体状况等多方面进行调查,如果一方是患有疾病的,是不利于抚养孩子的,这时通常会判给另一方抚养。,《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小孩都会判给母方抚养,但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是可以判给父方抚养的:,(一)母方的身体状况不是很好,患有难以治愈的疾病或者身体不灵活有残疾的,这种环境是不利于小孩的成长的,可以判给父方;,(二)母方在抚养期间,对小孩有暴力行为或者没有尽自己义务去抚养孩子的,父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取得抚养权;,如果小孩达到两周岁以上,母方和父方都是有权力争取抚养权的,但哪些情况下会更有抚养的优势,1、自己患有不能继续生育的疾病或者已经做了绝育的手术;,2、自己跟子女已经生活了很久的,突然更换环境会让子女的生活不习惯,更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3、看谁的条件更适合抚养子女,尤其是经济能力好的、身体比较健康的;,4、自己没有任何的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只要有上面情形之一的,就可以优先获得子女的抚养权,但不敢保证一定可以拿到子女的抚养权。,根据上面的介绍得知,想要获得子女的抚养权,还看根据双方的条件来决定,一般都是会选择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一方。同时也看得出,我们国家的法律是站在子女的角度来执行。,法院在考量把子女判归一方时,一般考虑如下几点:,(一)子女是否尚在二周岁之内。,(二)女方是否已做绝育手术。,(三)子女是否一直跟随女方生活。,(四)女方工资收入是否相对稳定。,(五)女方的学历情况。,(六)女方的人格、思想素质评价情况。,(七)男方是否存在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的。,(八)男方是否有过错的。(包括婚外情),(九)八周岁以上的子女的意愿。,(十)其它子女随母对其成长有利的因素。,因此,女方在争取证据可以从这些方面出发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一般情况下,父母是孩子的直接抚养人,祖父母及外祖父母的意见,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没有直接的影响。但如果父母双方工作繁忙,且其他条件相当,照看孩子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意见就会有一定的作用。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关于离婚抚养费的规定
民法典关于离婚抚养费的规定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采用以下两种方式:
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
3、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事由包括;
4、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综上所述,如果上述理由发生以后,不抚养孩子一方,如果不增加费用,由抚养一方承担,显然不太公平。当然,无论生活费、教育费都应从实际出发,对于涉及数目较大的,必须由双方协商确定,否则将由决定的一方个人承担。现在较为突出的是择校费。如农村孩子送到贵族学校学习。一次性要交五万、十万元,都应由双方协商费用如何承担。
至于减少与免除子女抚育费,主要是针对供养人的给付能力降低和经济收入减少;或子女虽未满18周岁但已有劳动收入,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自己的生活所需这些情形。由于目前在实践中,按月支付较多,所以抚养费的变更一般都以增加的占绝大多数。从上面内容可知,未实际抚养子女一方是否具有固定收入,会直接影响到子女抚养费的计算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对子女抚养费是怎样规定的
不少人士在离婚之后面临着孩子的抚养问题那么抚养费应该怎样缴纳,缴纳的标准是什么,子女抚养费是怎样规定的?如果有相关的法律知识不了解的,不知道怎么做的时候,以下就是我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给出的具体意见。
民法典对子女抚养费是怎样规定的
“抚养费”,顾名思义,是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所必须的费用。我国民法典对子女抚养费作出了以下规定:
1、抚养费的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规定:“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故未成年子女成长所必须的费用都属抚养费的内容,那种只承担生活费和学费的看法是错误的。且《民法典》规定,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2、给付抚养费的时间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就可以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另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对于在校大学生,因有获取劳动收入的能力,一般认为不在规定范围内。但如学习等无法克服的客观原因,无法劳动收入,也可依法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按法律规定,抚养费应付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3、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支付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夫妻一方负担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按《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如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5、抚养费可依法变更(增加),按照司法解释,离婚后,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增加的法定理由是: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民法典关于离婚孩子抚养费
法律主观:
离婚孩子抚养费给多少由父母协议确认,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且抚养费的法定确认标准为,月总收入、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如需要抚养两个以上子女的,则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关于抚养费的规定是哪条
法律主观:
民法典抚养费的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共同抚养孩子其实是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的,这样可以弥补家庭破裂给孩子身心上造成的一些不良影响,可是,共同抚养建立在父母都同意的情况下,其中任何一方不愿意的,都只能请法院判决抚养权。,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3.有条件的给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等情形,父母仍应当负担抚育费。,变更抚养权的条件为:,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民法典关于离婚子女抚养费的规定
法律主观:
离婚抚养费一般为按月给付或者按年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二条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