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输了诉讼费谁交(原告交了诉讼费之后流程)
交通事故起诉官司输了诉讼费谁拿
交通事故诉讼属于民事案件,一般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当然,原告和被告也可以协商约定各自承担的诉讼费用。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费用也可由保险公司承担。
一、交通事故诉讼费用由谁承担
关于交通事故诉讼费的负担,如果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在诉讼前主动理赔的,则保险公司不应承担诉讼费用。如果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或不按有关法律规定理赔,如赔偿数额是在保险限额范围内,则保险公司应承担全部的诉讼费用,如赔偿数额超过保险限额,则保险公司应承担与其赔偿数额相应的诉讼费用,剩余部分的费用则由各方当事人依责任大小及赔偿数额的多少分别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二、交通事故诉讼费是多少
(一)财产案件收费标准
1、1万元以下50元。
2、10万元以下,标的额×元。
3、20万元以下,标的额×2% 300元。
4、50万元以下,标的额× 1300元。
5、100万元以下,标的额×1% 3800元。
6、200万元以下,标的额× 4800元。
7、500万元以下,标的额× 6800元。
8、1000万元以下,标的额× 11800元。
9、2000万元以下,标的额× 21800元。
10、2000万元以上,标的额× 41800元。
(二)非财产案件收费标准
1、离婚案件收费标准比较单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10万元以上部分收费可以归纳为:标的额
× 500元。这里所说的标的额包含10万元以下部分,如,请求赔偿金额为12万元,则诉讼费为120000× 500=1100元。
(三)执行费收费标准
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有执行金额的,按下列标准收费:
(1)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5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 ×元。
(3)50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 ×1% 2400元。
(4)100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 × 27400元。
(5)1000万元以上的,标的额 × 67400元。
(四)财产保全费收费标准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10万元以下的,标的额 ×1% 20元。
3、10万元以上的,标的额 × 520元。
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也可自行协商解决,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确需提起民事诉讼的,诉讼费用一般由原告预先支付,最后由败诉方承担。就车险而言,由于情况不同,最终可能由保险公司负责。
民间借贷被告败诉,原告的诉讼费和律师费谁出
民间借贷纠纷起诉费用是根据借贷数额决定的,借贷标的额越大,起诉费收取也会多。民间借贷纠纷起诉费用先由原告承担,案件审理结束后由败诉方承担,若出现撤诉等情形依然为原告方承担。
一、民间借贷纠纷的诉讼费用是多少
民间借贷纠纷起诉费用标准为以下几类:
1.不超过1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50元;
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交纳。
二、民间借贷纠纷起诉费用由谁支付
民间借贷纠纷起诉费用由原告预交,是为了启动诉讼程序必须交纳的费用,在起诉状中原告可诉请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一般情况下,诉讼费都是由败诉方承担的。
提醒:有一些特殊情况,被告不会完全承担诉讼费:
1.当事人请求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双方当事人按承担责任的比例负担。
2.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负担。
3.撤诉案件,由原告负担,但减半收取;驳回起诉的案件,由原告负担。
4.申请执行费和执行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
三、免交诉讼费的情况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的司法救助。
诉讼费用的免交情况只适用于自然人。
当事人申请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免交诉讼费用:
1.残疾人无固定生活来源的;
2.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3.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特困定期救济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或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无其他收入的;
4.因见义勇为或者为保护社会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赔偿或者补偿的;
5.确实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
被起诉输了起诉的钱谁付
法律分析:原告预交的诉讼费,如果法院支持你的全部请求,诉讼费由被告承担。部分支持的,未支持部分,自己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原告输了诉讼费怎么办
法律主观:
被告没钱交诉讼费,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法律客观: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六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三十四条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诉讼费由哪一方出
法律主观:
一般来说,法院受理个人立案申请后,往往会同时开具《缴纳诉讼费用通知》,要求当事人在限期内缴纳诉讼费。一、诉讼费由谁承担诉讼费用只是预交而已,是为了启动诉讼程序必须交纳的费用。在起诉状中原告都会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即使你不提,法官也会按照谁败诉谁承担后果的原则判定输的一方承担损失后果。不过这都要等到案件审理了结后才能确定。【特殊情况】1当事人请求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双方当事人按承担责任的比例负担。2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负担。3撤诉案件,由原告负担,但减半收取;驳回起诉的案件,由原告负担。4申请执行费和执行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第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分别为:a经上诉,维持原判的案件,由上诉人负担,双方上诉的,由双方负担;b上诉后撤诉的案件,由上诉人负担;c二审改判的案件,除按一审负担原则负担后,还应当相应调整一审诉讼费用的负担;d经调解达成协议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两审诉讼费用。(5)经人民法院再审或提审的案件,如认为原审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并依法进行改判的,对诉讼费用一并改判。二、诉讼费的管理监督诉讼费用的交纳和收取制度应当公示。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按照其财务隶属关系使用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全额上缴财政,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应当向当事人开具缴费凭证,当事人持缴费凭证到指定代理银行交费。依法应当向当事人退费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诉讼费用缴库和退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另行制定。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基层巡回法庭当场审理案件,当事人提出向指定代理银行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基层巡回法庭可以当场收取诉讼费用,并向当事人出具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不出具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交纳。案件审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将诉讼费用的详细清单和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数额书面通知当事人,同时在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调解书中写明当事人各方应当负担的数额。需要向当事人退还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15日内退还有关当事人。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按照收费管理的职责分工,对诉讼费用进行管理和监督;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乱收费行为,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相关规定予以查处。
法律客观: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败诉方应该缴纳诉讼费吗
败诉方应该缴纳诉讼费吗
一、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二、诉讼费用负担的其他情形:
1、二审改判,诉讼费负担二审法院改变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一审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2、法院调解结案的诉讼费承担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决定。
3、再审的诉讼费负担
(1)依照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审判监督程序,应当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诉讼费用由申请再审的当事人负担。
(2)双方当事人都申请再审的,诉讼费用依照由败诉方负担规定负担。
(3)原审诉讼费用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费用负担原则重新确定。
4、离婚案件诉讼费负担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5、撤诉案件诉讼费负担
(1)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诉人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或者上诉人负担。
(2)行政案件的被告改变或者撤销具体行政行为,原告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许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6、减少诉讼请求的诉讼费负担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后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减少请求数额部分的案件受理费由变更诉讼请求的当事人负担。
7、督促程序诉讼费负担债务人对督促程序未提出异议的,申请费由债务人负担。债务人对督促程序提出异议致使督促程序终结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另行起诉的,可以将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8、公示催告诉讼费负担公示催告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
9、申请执行诉讼费负担
(1)申请费由被执行人负担。
(2)执行中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的,申请费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决定。
10、申请保全诉讼费承担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提起诉讼的,可以将该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11、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认定仲裁协议效力诉讼费负担撤销仲裁裁决或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申请费,由法院依照谁败诉谁负担规定决定申请费的负担。
12、海事案件诉讼费负担:
海事案件中的有关诉讼费用依照下列规定负担:
(一)诉前申请海事请求保全、海事强制令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申请人就有关海事请求提起诉讼的,可将上述费用列入诉讼请求;
(二)诉前申请海事证据保全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
(三)诉讼中拍卖、变卖被扣押船舶、船载货物、船用燃油、船用物料发生的合理费用,由申请人预付,从拍卖、变卖价款中先行扣除,退还申请人;
(四)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申请债权登记与受偿、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案件的申请费,由申请人负担;
(五)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船舶优先权催告程序中的公告费用由申请人负担。
13、特别程序诉讼费承担依照特别程序审理案件的公告费,由起诉人或者申请人负担。
14、产案件诉讼费承担依法向法院申请破产的,诉讼费用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从破产财产中拨付。
15、诉讼费增加的负担当事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举证期限内举证,在二审或者再审期间提出新的证据致使诉讼费用增加的,增加的诉讼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如果不承担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如果被起诉了,要是输了,有需要给对方拿诉讼费吗?
如果被起诉了,要是输了,一般对方会将这一项作为诉讼请求,写在起诉状中。如果法院支持对方诉讼请求,当事人依据判决承担,如果法院没有支持对方诉求,则不需要承担。
法律分析
民事纠纷当中的诉讼费用一般情况下是由败诉方承担的,但在民事纠纷当中遇到一些特殊情况的话,诉讼费用有可能是由原告和被告共同承担的。如果原告、被告各有胜败时,诉讼费由人民法院决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分担,原则上是按胜诉、败诉的比例分担。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有两类:一是案件受理费,就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时征收当事人应当交纳的费用。二是其他诉讼费用,就是在诉讼中应当由当事人支付的费用。包括申请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对于最终没有由法院作出相应判决的民事案件,而是双方经调解而达成协议的,要由双方自行协商决定诉讼费用的承担问题。而对于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无法解决的由法院判决。另外,如果原告在诉讼期间选择撤诉,则费用一般都由原告承担。如果原告因为自身问题导致诉讼失败或者进行二审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应由当事人承担。最后,如果原告的上诉被驳回,则由原告承担费用。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