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利息最高标准(工程款利息法律依据)
工程款欠款利息怎么计算
工程款欠款利息计算标准:
1、利息的计算,利息计算一般按月计算,按照双方约定的利率计算。计算方法:欠款总数*利率=月利息欠款总数*利率*月数=总利息。欠款总数+总利息=应还款总数。
2、利率的约定:利率的约定必须双方平等协商,双方一致同意,签订书面协议(不必完整的协议,有书面文字依据即可),利率的高低,法律没有最低限制,最低可以为0,但是有最高限制,最高不能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在0到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之间的利率,都是合法的,法律保护的。
工程欠款起诉流程:
1、确定好工程款案件的管辖法院、写好起诉状;
2、携带起诉状与起诉需要的其他材料去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
3、在立案后及时缴纳诉讼费用;
4、依法参与庭审,等待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
第二十七条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工程欠款利息的最新规定
法律主观:
欠款利息的法律规定是,当事人约定的借贷利息和逾期利息都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如果超过的,超过部分属于高利贷,法院不予保护。当事人对利息约定不明确或没有约定的,不能请求利息。一、欠款利息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欠款利息的法律规定是:适用意思自治原则,即当事人可以自由协商欠款的利息,只要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都是受法律保护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无效。且当事人对利息约定不明确或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二、欠款起诉需要提交什么材料欠款起诉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若仅仅根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起诉要求归还债款的,债务人称已经偿还了借款,则应该提供相应还钱的证据证明。2.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带责任人的基本情况,以及他们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及价款数额等到情况的证明。4.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5.要求追回的抵押物的名称、数量、存放地点的证据等。三、欠钱不还诉讼流程欠钱不还打官司流程如下:1.立案、受理原告递交起诉状、证据等材料到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申请立案后,等法院审查通过后,会给原告发案件受理通知单、预缴诉讼费通知单等材料,记得收到缴费单后在7天后缴费即可,否则会因未交诉讼费视为撤回起诉。2.送达、举证、通知开庭3.开庭开庭的时间有长有短。关于庭审流程一般分为: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阶段。对于不满意的一审诉讼结果,可以考虑是否上诉。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或者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 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开始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